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被物业拿去售卖原有三个入口两个出口,物业把一个入口一个出口关了,物业这样做合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发布 ××××-××-××实施

机动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并应右转入车道。2、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道坡道起止线50米以上。3、50个停车位以内,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车位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车位,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1. 小区内主要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当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米时,应设洞口尺寸不小于4米×4米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超过时,应在建筑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口。

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3.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设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地。

4. 居住区内外联系应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同时应避免过境车辆穿行。

5. 道路规划应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管线的埋设要求。

6.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小区路(路面宽5-8米,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不宜小于14米)、组团路(路面宽3-5米,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不宜小于10米)和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米)四级。

居住区道路边缘指道路红线;小区、组团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7. 临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

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规划部门对小区停车位有配套指标,但并不是所有的停车位物业公司都可以收费。根据市房地局最新的规定,小区停车位收费必须有5个条件。
??2001年9月25日起实施的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安局和民政局共同发文的居住小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对其中目前纠纷较多的停车服务管理作了较为具体的要求。
??按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并按照《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收取停车费的,应具备5个条件:
??一、应保证停车有位、停车有序。二、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视监控系统监视。三、车辆进出停车场要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凭证放行。四、物业管理企业要与存车人签订停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向存车人提供物业管理企业发票或停车专用发票。

以上是我搜到的 请大家看看

1、北京市法律法规是否有明文规定,应该怎样设置合理的机动车停车场和出入口?

2、若年交车位费,有发票,物业应履行哪些义务和提供哪些服务?业主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3、机动车出入口用地面积、坡度、交叉口、连续转弯等有无硬性规定?不符合规定找什么部门投诉和举报?


1、主要是国家的有关规范和当地的法规,对停车场地和出入口有规定。
2、物业有专人管理,组织交通,确保停车有位有序,至于车辆被损坏的赔偿目前争议还是比较大的,我认为由收费人投保比较妥当;住宅区内停车是否收费由业主委员会确定,价格由物价局核定,收入归业主(物业收取部分管理费),用于区内的公众性项目开支,车主要服从业主的规定。
3、停车场的设置、技术要求是有规定的,目前的行政管理单位是公安的交警,可以找当地的(区县)交警支队投诉。

只怕他们早就相互勾结了

那就没办法了,俗话说民不与官斗。你有车了,多少有点资产了,已不是无产阶级了,但又没有足以令官员震撼的巨额资产。如果是勾结了,那么里面就有利益关系,你去损害人家的利益,就不怕人家以十倍的疯狂来报复你吗?

见到穷的怕,见到富的敬畏,见到稍有点钱的就刮你一层。

09:46:54 发布评论:1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原来的车库入口,改成了车库入口和出口

  “地下车库有两个出入口,却莫名其妙地给封堵上一个。”9月5日,家住临沂市区新华路与平安路交会处锦园大厦的赵女士拨打热线反映称,他们小区地下停车库的一个出入口,半年前被物业公司封堵,至今没有开通,不仅出行不便,还存在安全隐患。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该大厦地下车库有南、西两个出入口,一个通向平安路,一个通向新华路,被封堵的是通往新华路的西侧出口。只见该出入口对外通道处安装了一排隔离桩,门口处还停了两辆轿车。“你看看,整个出入口都被堵住了,业主出入很不方便。”赵女士说。

  据赵女士介绍,该小区就一栋楼,属于商住两用楼,底层商业上面住户。“小区地下车库本来有两个出入口,原来车辆都是从南侧入口进,从西侧出口出,十分方便。”赵女士说,半年前,没有任何说法,物业突然将西侧出口堵上,仅留下了位于平安路上的南侧入口作为出入口,“我的车位在车库西边,平时都从南侧门口进,西侧门口出,现在只能从南侧进出,绕来绕去很不方便。再说了,车库对外通道封锁之前也应该向业主征求意见。”

  赵女士的说法,在场的几位车主也表示赞成。“小区的规划图上,这里都是开放的,这下被堵上了,就得转到另外两个门进出,增加了出入的时间不说,而且这么大的车库只有一个出入口,万一遇到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小区业主孙先生接着说,“治理乱停车我们没意见,但这个方法不得当,规划中的东西被堵死,有点欠缺考虑,希望物业将这个通道能再次打通。”

  物业公司为何封堵地下车库西侧出口?随后,记者来到大厦物业,听完情况介绍后,其负责安保的徐姓工作人员称,关闭地下车库西侧出口,主要是为业主安全考虑,另一个是方便管理。“该出入口平时车多人杂,为了安全起见,所以暂时封闭。”

  该工作人员称,该处还是地上停车场的出入口,车辆进来后经常乱停,有的图方便干脆将车辆停在该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车辆堵住门口有危险,之前我们也通过锁车、贴条、针对性地上门沟通等方式,不让车主私自在该车库口停车,但没什么效果,部分业主仍一意孤行。”

  “封闭该门主要为业主安全考虑。”该工作人员称,原来大厦业主车辆是从地下车库的南侧入口进入,西侧出口出去,但由于地下车库上面还有停车场,其西侧出口处还是商业停车场的出口,两个出口之间距离较近,车主从车库里出来时,由于坡度过大,上坡时看不到,一个加速上来,很容易撞到从地上车位处出入的车辆,“以前就发生过车辆相撞事故,物业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就停用了。这也是为了业主的安全考虑,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表示,物业本身是对小区房屋、配套设施等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的部门,具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义务。如果该小区通道各个方面都开放会造成秩序管理和安全方面等不利于整个小区建设,那么物业的行为是允许的,但应该张贴通知向业主征求意见。但如果所封通道是消防通道,那么不论业主是否同意,物业的行为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

  “业主对物业的公共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姜涛律师说,改变建筑物基础设施,应由业主共同决定,通过业主大会采取积极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大部分业主同意后才能改变,若因为通道堵塞侵害了业主的权利,那么业主可以对物业所做出的行为提出异议,也有权要求物业将当时的调查结果予以公布。

我家小区有配套的地下车位,但是这些被开发商统一卖给了外面的人,导致小区的居民车子没地方停。请问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居民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小区配套的车位不... 我家小区有配套的地下车位,但是这些被开发商统一卖给了外面的人,导致小区的居民车子没地方停。
请问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居民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小区配套的车位不应该是居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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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违规,但是否违法要看实际情况。

小区的车位是小区的配套实施,开发商和物业是无权买卖的。

交房后只是由物业公司管理也不能处置。

  1. 业主委员会可以先要求开发商撤销买卖合同 

  2. 如果车库建了其他建筑物,可以找城管,说明是违章建筑要求拆除。

  3. 拒不拆除可以再找找房地局拿到原小区规划,到法院起诉买卖合同无效,在强制执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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