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 江南城区公租房申请通告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江南城区公租房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系年满18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人口; 2.在本区无住房(无私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保障性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区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转军人; 3.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4.在本区建立社会保障关系; 备注:①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城区或乡镇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②有住房资助能力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城区或乡镇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③无住房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城区或乡镇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城区或乡镇未转让住房。 城区指敦仁、崇义、荔枝、江东、江北、李渡、白涛、龙桥街道和新城区。 ④住房困难家庭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本区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二)下列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经批准后可优先配租: 1.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 2.按《涪陵区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实施细则》(涪府办发〔2011〕17号)规定落户在我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 3.落户我区的中高级技术人才; 4.在本区工作的全国或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烈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2018年5月16日—2018年6月15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一)申请人办理流程及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申请公租房不受户籍、居住地限制,申请人可按照申请流程和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就近到申请地点办理。
备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1人只能 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以申请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3人及以上可以 申请两室一厅(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户型 配租),4人以上的可以申请三室一厅。 本次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人仅按照所申请的户型,采用公开摇号方式随机配租房源地点。公租房摇号配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对以前申请公租房已摇号未配租成功的申请人,因《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均具有时效性,且公租房申请地点发生了变化,需按上述申请流程重新提交资料申请。 (二)公租房申请顺序与摇号配租顺序和能否配租成功无关。各申请人可采取就近就地原则按申请程序在公布的申请点和申请时间内错峰办理申请事宜,无须集中在某个申请点和申请日期内办理,以免造成拥堵且浪费申请人时间。 (三)公租房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程序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以涪陵区房管局、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向公租房申请人及市民朋友以帮助可解决公租房等为由索取钱物等行为均涉嫌诈骗,切勿相信。若遇类似情况,请申请人和市民朋友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致电咨询电话查证。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租房的,经查证属实,住房保障机构不予受理或取消公租房摇号配租资格。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已经进入轮候库但未配租的或已经配租但未获得公租房的,取消其资格;对已获得公租房的,责令其退出住房并按市场租金指导价补交以前的租金差额。有上述情形的人员在3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若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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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惠民生,昨日广大人民群众期盼已久的首批公租房暨第四批廉租房摇号配租仪式圆满结束。本次共产生1846套房源配租成功。在此次摇号中,从制度设计、机构设置、程序审查、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入手,确保公租房、廉租房的配租公开、公正、公平。 1.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将待配租的申请人和房源信息导入计算机(现场共设置六台计算机,每台分别导入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不同户型(分别只有一种、两种、三种户型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只选取其中一台、两台、三台计算机导入数据)。 2.每种户型,现场邀请一位嘉宾摇号(现场设置的按键台分别对应相同编号的显示屏,全场分5轮完成15个公租房、廉租房项目的摇号配租). 3.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将每轮次摇号配租结果存盘,交公证人员查验封存。 4.公证人员致公证词。 5.如在摇号过程中计算机出现异常情况不能继续摇号,由公证人员宣布本台计算机的摇号无效,由备用机重新导入数据进行摇号。 名单公布:请下载附中的摇号结果查询 自11月10日正式接受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以来,社会反响强烈,群众申请踊跃。截至11月30日,短短的20天时间里,各申请点接受咨询的群众超过2.5万人次,申请宣传网友浏览超过5万人次,共受理6025户。其中,申请公租房3579户,廉租房2446户,通过审核并参加摇号的申请人有4929户,其中通过公租房申请的3511户,廉租房摇号申请1418户,未能通过审核申请的286户,其中公租房66户,廉租房220户,在公租房申请中,有808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配租,领取租金补贴。 本次配租的房源是元旦前,春节前和明年6月前交付使用的现房和期房,共3501套。其中元旦前交付使用的的房源1075套,廉租房1018套,公租房57套。分别是:江东新村廉租房413套,李渡双溪一期廉租房200套,蔺市镇一期廉租房104套,龙潭镇廉租房58套,青羊镇廉租房50套,珍溪镇廉租房73套,百胜镇廉租房120套,岚马山公租房57套;春节前交付的房源1416套,分别是:江东新村廉租房387套,白涛园区一期廉租房271套,龙桥石塔廉租房224套,新妙镇廉租房98套,马武镇廉租房90套,李渡双溪一期公租房346套;明年6月前交付使用的公租房1010套,分别是:华墨公寓公租房449套,南滨公寓公租房363套,兴涪公寓公租房198套。 据房管局局长瞿伦明介绍,为满足更多申请人的住房需要,下一步,将推出更多的房源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本次未摇中的申请人还可以参加下一次的摇号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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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涪陵区房管局发布一则公告,江南城区公租房于本月16日,开始申请啦!涪陵公租房要去哪些申请呢?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呢?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重庆本地宝为你提供详细信息!
申请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6月15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办理流程及需提交审核的材料:申请公租房不受户籍、居住地限制,申请人可按照申请流程和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就近到申请地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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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那么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有哪些条件呢?下面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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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公租房管理局获悉,根据该局最新发布的主城区公租房申请公告(第13号),2011年开工的陶家“九龙西苑”、界石“樵坪人家”和木耳“空港乐园”公租房项目从今日起接受申请,有需求的市民可前往主城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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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工的陶家“九龙西苑”公租房项目从今日起接受申请,有需求的市民可前往主城区的30个申请点提交申请。
重庆如何申请公租房?重庆公租房申请的流程有哪些?想必这是大多人都比较关注的话题,具体关于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的相关信息由本地宝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重庆公租房第十一次摇号配租是在什么时候?重庆公租房第十一次摇号配租什么时候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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