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有什么用去哪取,跟哪个部门要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的证明; (三)已经登记备案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朢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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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物权法》第2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預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屋登记办法》第2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登记办法释义:预告登记权利人:签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或者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

  《房屋登记办法》第2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補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证明遗失补证应由其权利人(银行或公积金)申请。所以该客户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应由其抵押权人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来申请遗失、补办。

  1、房权证丢失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門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

  5、7个工作日後,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权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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