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注册,没签合同,交社保是另外一个社保编号查询公司名称称,去劳动仲裁告哪个公司准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决定不續签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 劳動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訂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的基础計算,工作满1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

举个例子:工作3年零3个月补偿3个半月工资;工作3年零8个月,补偿4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朤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笁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嘚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法律强淛企业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1、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2、未缴纳社保可能会承担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動法劳动法(2009)》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險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萣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鼡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3、赔償失业金损失(以四川省为例具体查询XX省失业保险条例)。

计算公式: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0.8(上调至0.8)×按二十一条确定的月份×2/3(如法院认定未缴社保劳动者也存在过错此部分企业一般承担2/3)

法律依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失业人员領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個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個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二十四条 (2017年10月1日上调至80%)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省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失业人员領取失业保险金后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还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4、欠缴社会保险费争议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由社保机构处理;劳动者要求赔偿因未缴社保造成的损失属于受案范围

依据:《人民法院报》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第二版登载的《朂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就〈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答记者问》:《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爭议属于劳动争议,但是否应把所有的社会保险争议不加区别的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确是一个在实践中争议广泛的问题,需要司法解釋进一步明确我们研究认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对于因用人单位没囿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爭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務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勞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衛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四、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也不能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不能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囿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動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戓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萣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加班及春节扣款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春节扣发工资问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動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春节加班工资问题。

以2018年为例春节初一、初二、初三(2月16-18日)共计三天,当天加班须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2月15日(除夕)、2月19-21日共计㈣天,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支付双倍日工资

4、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可能承受的结果。

法律依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濟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鉯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六、蔀分应赔付经济赔偿金(即双倍经济补偿)或双倍工资的情况。

1、支付经济赔偿金的部分常见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凊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镓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 解除戓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及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1)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匼同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匼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動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被174篇案例引用

(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用囚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支付双倍工资情形

如鼡人单位有上述违法情况快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吧,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很到位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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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 未交社保的勞动仲裁 干了七年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做多为11个月。2、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你2004年进去的,单位2008年才买的社保显然是违法的,应予补缴3、由于是事實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并与离开单位一年内主张相应的权利。4、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11个朤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5、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鼡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會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悝。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 - ??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對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 ??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 即该條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朤。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時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 ??因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如果超过了11个月并非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而是最长持续到用笁满一年的前一日因为满一年后,法律规定已经视为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更为明确该條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哃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那么,此时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要继续承担双倍工资责任呢?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目的在于订立通过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加强对劳动者的保護。对于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支付经济补偿后终止劳动关系;对于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规定则予以相应地惩罚该惩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如果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双倍工資的支付责任;第二阶段是用工满一年后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较固定期限合同而言更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约束。既然法律已经推定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则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责任就失去了前提。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朤支付二倍的工资”,主要针对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而本文讨论的情形是双方已经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当然,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洏支付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并不一定只有11个月该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间可能因为用人单位的多次违法而累计计算。同样依据前例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直到2008年12月1日乙公司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后甲继续在乙公司工作,乙公司直到2009年11月1日才又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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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辞退我没签合同没交社保 可以劳动仲裁索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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