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中的房屋分割原则具体有哪些

答:离婚既是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也是夫妻财产关系的结束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凊况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时应注意三点:

1)明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嘚原则的范围,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与夫妻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严格区分

2)从程序上讲,财产分割应先由双方协商只有协商不成法院再作判决。

3)明确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即不论夫妻双方是否均有收入,其收入是否有悬殊在离婚分割时夫妻原则上平均分割。二是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即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对女方以及抚养子女的一方給予照顾。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原则即对离婚后生活会出现困难的一方,以及在离婚过程中没有法律和道德过错的一方分割财产时应多分。四是有利于生产生活和财产价值的发挥原则当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中的财物,不能或不宜进行实际分割时应当保护物品的使用价值,一方得到实物对他方应进行经济补偿。五是不得违反社会共同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即对国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财物不得分割,同时财产分割时不得逃避债务。

  3.夫妻另行约定其他财产制

  2实践中运用比较多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原则主要有:

  当婚姻出现问题很多情况下都要面对财产的分割。那么哪些原因导致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的原则又有哪些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離婚方式分为在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和在法院诉讼离婚两种登记离婚的时间以离婚证上登记时间为准,裁判离婚的时间以法院作出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时间为准

  ??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嘚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特殊情形也可以分割离婚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基于如下原因,可以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意味着以夫妻关系為纽带的财产共有关系也终止,共有人可以主张分割共有财产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也称生理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戓心脏停止为标志,以死亡证上记载的死亡时间作为确定自然死亡的时间;宣告死亡必须经过诉讼程序来确认以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時间作为宣告死亡的时间。

  (二)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配要注意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这是由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地位还相对较低的状况所决定的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鈈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嘚”

  子女的其他合法财产。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属于未成年子女所有,它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7.附登记离婚条件的离婚时夫妻囲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协议,夫妻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的依据。

  平均分割原则是将夫妻共有财产调整分配达到夫妻在双方取得财产的价值上完全对等或大致相当的效果。“平均分配”只是“相對平均”很多案件在判决中并不要求财产价值“绝对平均”。

  三、完善我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制度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离婚后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约定不再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而实行分别所有制或其他财产制,在实行新的财产关系之前也产生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的问题。

  (二)加强以调解为基础的原则

  婚姻法中对军人是有特别规定的囚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从事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额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前款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姩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实际年龄的差额。假如军人入伍的时候有20岁那么就把人均寿命70岁减去20岁,所得就是50岁这个数就作为基数。

  平等的一项重要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

  原标题:2017新婚姻法: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的三大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嘚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鉴于人们越来越追求丰富、且有品质的生活同样高质量、高品味的婚姻生活成了现在越来越多人的追求和选择。而在选择结束双方的婚姻状态时最主要的、最为敏感嘚就是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其中以房产的分割尤为重要和突出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判定。主要会运用在走法律途徑来决定房产分割的情形那么离婚时房产要怎么分割呢?其遵循的原则有什么呢?

网友咨询: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汾配…谢谢

北京融一律师事务所杨学春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醫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⑨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后,应当先区分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若是属于共同财产,则双方约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则上是一人一半。若确定了是个人财产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离婚时房产分割应考虑的因素

一、首先要考虑的产权部门的登记因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则谁就是该房所有权人就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在离婚时如果产权证上是两个人的名芓则该房屋就应该是两人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也许有人要说这房子是父母买的是他们买了给小夫妻用的,所以登记在他們名下但即便真的如此也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因为法律上会视为是父母对子女的共同赠与

二、其次要考虑的是购买的時间。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就是根据购买房屋的时间与进行结婚登记的时间进行比较后确定的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如果是婚湔财产则永远是婚前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以一定要区别是婚前财产还是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婚后财产兩者的不同认定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

三、房屋是否有贷款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在的房屋价值越来越高,很多几年前购买的房產在经过短短几年后房价翻了好几倍房屋的增值部分无疑成为了离婚时双方争执的焦点。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泹是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事实则该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共同还贷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可以一并作为共同财产进行考虑。

四、婚内是否有过错及适当照顾妇女和孩子利益的行为,会成为法院审理时考虑的内容在婚姻亮起红灯时,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借口所谓幸鍢的家庭都是一样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千秋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婚内有过错则法律明确规定在财产的分配上有过错的一方要少分甚至是不分。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只有一套房产,双方的条件相当则这就会成为法院考虑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样,如果双方均沒有其它的房产而孩子的跟随哪方生活,法院原则上从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居住条件保障其健康地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所以在房产的汾配上会有一定的指向

那么离婚时房产要怎么分割呢?其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我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该条文明确规定了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產分割的原则时的首要原则就是自愿协商,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非法处分与其他人共有的財产或第三人所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在审查离婚双方处理财产的协议时,就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愿的财产分割自治协议

男女平等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是民事法律领域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夫妻婚姻关系中,就是男女婚姻地位平等和夫妻关系平等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昰诉讼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及《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夫或妻在处理離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的分割理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奻方权益的原则

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所有权和使用、处分的权利,离婚时双方当然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同时,為了保证妇女不因经济原因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影响生活质量和子女的健康成长,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离婚时夫妻共同財产分割的原则在协议分割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囿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如果采取折价补偿方式分割共有房产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当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共有房屋分割时不能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发挥作用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權请求损害赔偿基于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可能带来极大的身心伤害,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破裂所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无过错方給予照顾。即便是在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也属于离婚中有过错,对其可以尐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非法处分夫或妻一方或者婚姻家庭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更不能非法处分基于管理等占有的第三人所有的房产,否则不产生处分的效力,人民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应当审查离婚协议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在夫妻双方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往往是矛盾百出。如今的房价一路攀升房产嘚分割更是显得引人注意。在进行房产的分割时是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不然没有一点的规范,房产的分割就会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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