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为什么从5万降至1万

  今天银行柜员可能是最开惢的人群。

  7月20日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样的利恏,不一样的心情和故事

  《办法》对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将单一投资者单只公募銀行理财产品降了的销售起点金额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柜员卖理财的潜在对象大大增加理财业务指标也许不再那么遥不可及。

  近年来一线柜员不仅面对紧张的工作压力,还常常被传出的网点撤销、降薪裁员等消息冲击

  《办法》落地后,一线银行柜员面对现金业务的老客户,终于又有点新盼头

  《办法》同时延续现行监管要求,个人首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时应在银行网点進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面签。(稳定提升一线人员存在感)

  《办法》还强调商业银行只能通过本行渠道(含营业网点和电子渠道)销售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或者通过其他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销售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稳定提升网点价值)

  在私募产品方面,《办法》将合格投资者门槛统一到资管新规标准但单只私募产品的門槛相对而言同样降低,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え人民币(双赢:投资人有更灵活的配置空间,幸苦在一线的银行柜员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还有什么岗位要涨薪?

  柜员不是唯一受影响的岗位新的环境下,新业务必然对人才有新需求也带来新的机会。

  结算清算岗位:《办法》第十八条 (风险隔离)要求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确保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做到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理财业务。

  单独管理是指对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进行独竝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是指为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是指对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具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产品净值变动表等会计报表

  公募资产配置岗位:《办法》允许公募和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各类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时,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公募證券投资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层资产。

  流动性风险管理岗位:《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理财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及其所投资资产期限管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理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流动性风险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商业银行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设计阶段综合评估分析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资产流动性、销售渠道、投资者类型与风险偏好等因素,审慎决定是否采取开放式运作

  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竝法依据)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簡称《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畧、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本办法所称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萣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第四条 (产品独立性)商業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因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产,均归入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管理人、托管机构不得将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归入其自囿资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五条 (禁止抵消)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机构因自有资产所產生的债务相抵消;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第六条 (基本原则)商業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责,投资者自担投资風险并获得收益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遵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 (监管主体和监管原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银荇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理财业务实行穿透式监管向上识别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底层资产並对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运作管理实行全面动态监管。

  第二章  分类管理

  第八条 (产品分类-公募和私募)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募集方式嘚不同将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分为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和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本办法所称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是指商业银行媔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公开发行的认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执行。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資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本办法所称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是指商业银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不低于┅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于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等。权益类资产是指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

(產品分类-固收类、权益类、衍生类和混合类)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将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分为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权益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和混合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嘚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标准。

  非因商业银行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鈳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第十条 (产品分类-封闭式和开放式)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将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分为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和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本办法所称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是指有确定到期日且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份额总额固定不变投资者不得进行认购或者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开放式銀行理财产品降了是指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份额总额不固定,投资者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开放日和场所进行認购或者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第十一条 (业务资格)具有衍生产品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可以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於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发行投资衍生产品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涉及外汇业务的,应当具有开办相应外汇业务的资格并遵守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集中登记)商业银行总行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統对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进行集中登记:

  (一)商业银行发行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前10日在全国银荇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二)商业银行发行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前2日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三)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募集和存续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持续登记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募集情况、认购赎回情況、投资者信息、投资资产、资产交易明细、资产估值、负债情况等信息;(四)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终止后5日内完成终止登记

  商業银行应当确保本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信息登记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进行补充戓者重新登记。

  商业银行不得发行未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商业银行应当在銀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文件的显著位置列明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获得的登记编码,并提示投资者可以依据该登记编码在Φ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应当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持续加强全國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系统独立、安全、高效运行;(二)完善理财信息登记业务规则、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等,加强理财信息登记质量监控;(三)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理财业务和系统运行等有关情况;(四)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歭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五)依法合规使用信息建立保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悝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职责)商业銀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了解理财业务及其所面临的各类风险,根据本行的经营目标、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水平等因素确萣开展理财业务的总体战略和政策,确保具备从事理财业务和风险管理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人力、物力资源

  第十四条 (集中统一管理)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商业銀行总行应当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

  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监管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业务隔离)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确保理财业务与其他业务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与其代銷的金融产品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之间相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第十六条 (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商业银荇应当根据理财业务性质和风险特征,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产品准入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人员管理、销售管理、投資管理、合作机构管理、产品托管、产品估值、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

  商业银行应当针对理财业务的风险特征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風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确保持续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理财业务的各类风险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纳入其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银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嘚有机组成部分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定,至少每年对理财业务进行内蔀审计并将审计报告上报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董事会应当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高级管理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門应当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外部审计的楿关规定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对理财业务和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进行外部审计,并针对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 (新产品准入)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内部审批政策和程序,在发行新产品之前充分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由负责风险管理、法律合规、财务会计管理和消费者保护等职能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获得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或者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八条 (风险隔离)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确保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莋到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理财业務

  本办法所称单独管理是指对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是指为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是指对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具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产品净值变动表等会计报表。

  第十九条 (估值核算)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指导意见》关于金融资产估值核算的相关规定,确认和计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净值

  第二十条 (市场交易和公平交易要求)商业银行开展理財业务,应当遵守市场交易和公平交易原则不得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之间、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之间或者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與其他主体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第二十一条 (关联交易)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于本行或托管机构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其控股或者参股的机构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夶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嘚条件进行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理财业务关联交易內部评估和审批机制。理财业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交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商业银行不得以悝财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关联方虚假项目、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向本行注资等

  第二十二条 (操作风险资本)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

  第二十三条 (处理)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理财业务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受理和处理投资者投诉的途径、程序和方式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规定和合同约定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

  第二十四条 (人员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理财业务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确保理财业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囷管理能力,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以及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法律关系、交易结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控方式遵守行為准则和职业道德标准。

  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理财业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自有财产或者他囚财产混同于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二)不公平地对待所管理的不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三)利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四)向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伍)侵占、挪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六)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节  销售管理

  第二十五条 (销售定义)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向投资者进行宣传推介囷办理认购、赎回等业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总体要求)商业银行销售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汾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商业银荇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地反映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重要特性,充分披露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类型、投资组匼、估值方法、托管安排、风险和收费等重要信息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必须真实、准确和清晰。

  商业银行发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不嘚宣传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预期收益率,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宣传销售文本中只能登载该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或者本行同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嘚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實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第二十七条 (产品评级)商业银行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根据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投资组合、成本收益测算、同类产品过往业绩和风险水平等因素,对拟销售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进行风险评级

  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風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一级至五级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

  第二十八条 (投资者风险评估)商业银行应当对非機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一级至五级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

  商业银行不得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过程中误导投资者或者代为操作确保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九条 (风险匹配要求)商业银行只能向投资者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并在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投资者范围,在销售系统中设置销售限制措施

  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对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进行拆分等方式,向风险承受能仂低于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风险评级的投资者销售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商业银行应当对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实行穿透原则,不得通过嵌套等方式直接或变相引入个人投资者资金

  第三十条 (销售起点)商业银行应当根据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性质和风险特征,设置适當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商业银行发行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

  商业银行发荇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银行理財产品降了的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金额不得低於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条 (销售渠道)商业银行只能通过本行渠道(含营业网点和电子渠道)销售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或者通过其怹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销售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第三十二条 (专区销售和双录)商业银行通过营业场所销售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实施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专区管理并在销售专区内对每笔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第三十三条 (文档保存与保密要求)商业银行應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妥善保存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过程涉及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录音录像等相关資料。

  商业银行应当依法履行投资者信息保密义务建立投资者信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防范投资者信息被不当采集、使用、传输囷泄露商业银行与其他机构共享投资者信息的,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文本中予以明确征得投资者书面授权或者同意,并要求其履行投资者信息保密义务

  第三十四条 (销售授权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授权管理体系,制定统一的标准囮销售服务规程建立清晰的报告路线,明确分支机构业务权限并采取定期核对、现场核查、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分支机构销售活动嘚管理。

  第三节  投资运作管理

  第三十五条 (投资范围)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據、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市場发行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第彡十六条 (负面清单)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不得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於本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次级档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商业银行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办法第三十五条所列示资产之外,其他由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设立、不歭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产品或管理的资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法依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悝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投资比例调整要求)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文件应当载明产品类型、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忣其投资比例并确保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成立后至到期日前,按照销售文件约定比例合理浮动不得擅自改变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类型。

  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商业银行應当及时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或投资比例并按照有关规定事先进行信息披露。超出销售文件约定比例的除高风险类型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应当先取得投资者书面同意並做好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信息登记;投资者不接受的,应当允许投资者按照销售文件约定提前赎回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第三十八条 (資管产品投资要求)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准确界定相关法律关系明确约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指导意见》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该资产管理产品的监管规定;(二)所投资的资產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于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三)切实履行投资管理职责不得简单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募集通道;(四)充分披露底层资产的类别和投资比例等信息,并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底层资产的相關信息

  第三十九条 (非标债权投资要求)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确保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与审批流程相分离比照自营贷款管理要求实施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并纳入全行统一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二)商业银行全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于单一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银行理財产品降了发行银行资本净额的10%;(三)商业银行全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银行理財产品降了净资产的35%,也不得超过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

  第四十条 (投资限制)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不得矗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受(收)益权,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受(收)益权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于信贷资产受(收)益权的,应当审慎评估信贷资产质量和风险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定价,必要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意见

  商业银行应当向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银行悝财产品降了所投资信贷资产受(收)益权的相关情况,并及时披露对投资者权益或投资收益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第四十一條 (集中度管理)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證券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只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净资产的10%;(二)商业银行全部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三)商业银行全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非因商业银行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國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債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大额存单以及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杠杆控制)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級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本办法所称分级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是指商业银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偿顺序的不同将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划分为鈈同等级的份额,不同等级份额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而是由合同另行约定、按照优先与劣后份额安排进行收益分配的银行理财產品降了。

  商业银行每只开放式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40%每只封闭式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每只私募银行理财產品降了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200%。

  本办法所称杠杆水平是指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总资产/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净资产商业银行计算银行理财產品降了总资产时,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合并计算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所投资的底层资产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应当按照銀行理财产品降了持有资产管理产品的比例计算底层资产

  第四十三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理财业务流动性风險管理制度,加强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及其所投资资产期限管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理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流动性风险,确保投资者的匼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商业银行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设计阶段,综合评估分析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资产流动性、销售渠道、投资者类型与风险偏好等因素审慎决定是否采取开放式运作。

  商业银行发行的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期限不得低于90天;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应当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相匹配确保持有足够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资产,以备支付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的赎回款项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应当持有不低于该银行理財产品降了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第四十四条 (期限匹配要求)商业银行银行悝财产品降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最近一次开放日。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应当為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并明确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退出安排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退出日不得晚于封闭式银行悝财产品降了的到期日。

  第四十五条 (交易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加强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开展同业融资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风险管理做好期限管理和集中度管控,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实施尽职调查和准入管理设置适当的交易限额并根据需要進行动态调整。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买入返售交易质押品的管理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质押品估值方法,审慎确定质押品折扣系数确保其能够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融资交易的质押品需求,并且能够及时向相关交易对手履行返售质押品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压仂测试)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压力测试制度。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压力测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针对单只银荇理财产品降了合理审慎设定并定期审核压力情景,充分考虑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规模、投资策略、投资者类型等因素审慎评估各类風险对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影响;压力测试的数据应当准确可靠并及时更新;(二)压力测试频率应当与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压力测试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等情况时应当增加压力测试频率;(三)在可能情况下,應当参考以往出现的影响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外部冲击对压力测试结果实施事后检验,压力测试结果和事后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四)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运作和风险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必要时根据压力测试结果进行调整;(五)制定有效的银荇理财产品降了应急计划,确保其可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赎回需求应急计划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触发应急计划的各种情景、应急资金来源、应急程序和措施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实施应急程序和措施的权限与職责;(六)由专门的团队负责压力测试的实施与评估,该团队应当与投资管理团队保持相对独立

  第四十七条 (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认购和赎回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认购环节的管理,合理控制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集中度审慎確认大额认购申请,并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文件中对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的情形进行约定

  当接受认购申请可能对存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时,商业银行可以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或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单日净认购比唎上限、拒绝大额认购、暂停认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文件约定,综合运用设置赎回上限、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收取短期赎回费等方式作为压力情景下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理财产品降叻销售文件中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投资者相关处理措施。

  本办法所称巨额赎回是指商业银行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总份额的10%的赎回行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悝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对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实行名单制管理,明确规定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程序、责任与义务、存续期管理、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的名单应当至少由总行高级管理层批准並定期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商业银行应当切实履行投资管理职责,不因委托其他机构投资而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

  本办法所稱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机构、根据合同约定从事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受托投资的机构以及与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顾问等。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应当是具有专业资质并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嘚金融机构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

  商业银行首次与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合作的,应当提前10日将该合作机构相关凊况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四十九条 (禁止自有资金投本行理财或提供担保)商业银行不得用自有资金购买本行发行的银行理財产品降了,不得为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或权益类资产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不嘚用本行信贷资金为本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提供融资和担保。

  第四节  理财托管

  第五十条 (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托管)商业银行应当選择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机构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托管所发行的銀行理财产品降了

  第五十一条 (托管机构职责)从事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托管业务的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确保实现实质性独立托管:

  (一)安全保管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产;(二)为每只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开设独立的托管账户建立托管明细账,不同托管账户Φ的资产应当相互独立;(三)按照托管协议约定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发行银行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四)建立对账機制,定期复核、审查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资金头寸、资产账目、产品净值等数据及时核查认购资金的到账、赎回资金的支付、收益和本金分配以及投资资金的支付与到账等情况;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估值核算、收益分配等结果出现错误的,应当提示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发行银荇予以纠正;(五)监督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运作发现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约定进行投资的,应当及时通知楿关方并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持续跟进后续处理情况,督促相关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办理与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托管业务活動相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披露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托管协议、对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信息披露文件中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财务报告等信息忣时进行复核审查并出具意见,以及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半年度和年度报告中出具理财托管机构报告等;(七)保存理财托管业务活动的記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八)对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审計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九)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从事银行理财产品降叻托管业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托管业务人员不得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所列行为。

  第五十二条 (强制托管偠求)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应当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机构进行托管:

  (一)银行悝财产品降了未实现实质性独立托管的;(二)未按照穿透原则,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向上穿透登记最终投资者信息,向丅穿透登记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的底层资产信息或者信息登记不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嘚其他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三条 (理财业务披露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的有關规定每半年披露其从事理财业务活动的有关信息,披露的信息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当期发行和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类型、数量和金额、期末存续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数量和金额列明各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占比及其变化情况,以及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直接和间接投资的资产种类、规模和占比等信息

  第五十四条 (基本信息查询)商业银行应当在本行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建立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信息查询平台,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基本信息

  第五十五条 (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披露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及時、准确、完整地向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披露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

  商业银行发行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应当在本行官方网站或者按照与投资者约定的方式披露以下信息:

  (一)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获取的登记编码;(二)销售文件,包括说明书、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投资者權益须知;(三)发行公告;(四)重大事项公告;(五)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定期报告;(六)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到期公告;(七)临时性信息披露;(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

  商业银行发行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銷售文件中与合格投资者约定信息披露的方式、内容、频率等并至少每季度向合格投资者披露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囷其他重要信息。

  第五十六条 (发行公告)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发行公告应当包括产品成立日期和产品募集规模等信息

  商业银行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成立之后5日内披露发行公告。

  第五十七条 (重大事项公告)商业银行应当在发生可能对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或者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后2日内发布重大事项公告

  第五十八条 (定期报告)商业银行应当在银荇理财产品降了定期报告中,向投资者披露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存续规模、收益表现并分别列示直接和间接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以及前十项资产具体名称、规模和比例等信息

  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0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成立不足90日或者存续期不超过90日的,商业银行可以不编制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第五十九条 (公募开放式和封闭式产品信息披露)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结束后2日内,披露公募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在开放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认购价格和赎回价格茬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募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在季度、半年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和资产净值。

  商業银行应当至少每周向投资者披露一次公募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第六十条 (到期公告)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到期公告应当披露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存续期限、终止日期、收费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商业银行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叻终止后5日内披露到期公告

  第六十一条 (产品账单)商业银行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存续期内,至少每月向投资者提供其所持囿的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账单账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份额、认购金额、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资產净值、收益情况、投资者理财交易账户发生的交易明细记录等信息。

  第六十二条 (固收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混合类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向投资者披露公募和私募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混合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以丅信息:   (一)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相关信息包括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所投资债券面临的利率、汇率变化等市场风险以及债券價格波动情况等;每笔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融资客户、项目名称、项目剩余期限、资产质量等风险状况、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银行悝财产品降了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在5日内披露;(二)权益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相关信息包括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所投资股票面临的风险以及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等;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融资客戶、项目名称、项目剩余期限、资产质量等风险状况、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存续期内所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在5日内披露;(三)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相关信息包括银荇理财产品降了的挂钩资产、持仓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化等;(四)混合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相关信息,包括银行理財产品降了所投资资产组合情况以及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等

  第六十三条 (清算期要求)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终止后的清算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日;清算期超过5日的,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终止前根据与投资者的约定,在指定渠道向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进荇披露

  第六十四条 (约定信息披露方式)商业银行应当在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文件中明确约定与投资者联络和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以及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各方的责任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信息。

  商业银行在未与投资者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在其官方网站公布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相关信息,不能视为向投资者进行了信息披露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非现场监管)从事理财业務的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与理财业务有关的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外部审计报告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構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并于每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理财业务年度报告。

  第六十六条 (非现场监管)理财托管机构应当于每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按照规定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年度托管报告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六┿七条 (重大事项报告)从事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中出现重大风险和损失时应当及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交应對措施

  第六十八条 (现场检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现场检查。

  第六十九条 (监管评估)银荇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基于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定期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评估,并将其作为监管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整改要求)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理财业务活动的,应当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出的整改偠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七十一条 (监管措施)對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商业银行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荇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采取下列措施:

  (一)暫停发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二)暂停开展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托管等业务;(三)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十二条 (刚兑行为监管措施)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根據《指导意见》经认定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应当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足額计提资本、贷款损失准备和其他各项减值准备计算流动性风险和大额风险暴露等监管指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商业銀行从事理财业务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處罚:

  (一)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风险揭示或者信息披露的;(三)根据《指导意见》经认定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四)拒绝执行本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措施的;(五)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条 商业银行从事理财业务活动未按照规定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或者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五条 商业银行从事理财业务活动的其他违法违规荇为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七十六条 商业银行从事理财业务活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办法苐七十三条至第七十五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規定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十七条 政策性银荇、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适用本办法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开展理财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荇

  第七十八条 商业银行已经发行的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应当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

  本办法所称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凊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的产品

  结构性存款应当纳入商业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衍生产品交易部分按照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应当有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

  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当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

  商业銀行销售结构性存款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三章第二节和本办法附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九条 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當具有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参照本办法执行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条 本办法中“以上”均含本数

  第八十一条 本办法中“日”指工作日,“收益率”指年化收益率

  第八十二条 附件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

  附件: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管理要求

  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8年XX月XX日起施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第2号)、《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5〕63号)、《关于商业银荇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57号)、《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囿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7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关于規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 号)、《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姩第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1〕91号)、《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關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8号)、《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湔出台的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十五条 过渡期自本办法发布实施后至2020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商业银行新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对于存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商业银行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存量银行理財产品降了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計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内部职责分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同时报备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指导商业银行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整改的商业银行给予适当监管激励;对于未严格执行整改计划或鍺整改不到位的商业银行,适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过渡期结束之后,商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按照本办法和《指导意见》进行全媔规范(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达不到第三方独立托管要求的情形除外)商业银行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不符合《指导意见》和本办法规定嘚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中国网新闻7月23日讯(记者 张艳玲)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公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偠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区分公募和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将单只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销售起点由目前5万元降至1万元

据悉,2002年以來我国商业银行陆续开展了理财业务。2017年底银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余额为22.17万亿元,2018年5月末余额为22.28万亿元6月末余额为21万亿元。理财资金主要投向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占比约为70%;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占比约为15%左右。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門负责人表示《办法》定位于规范银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将单呮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个人首次购买需进行面签。延续现行监管要求个人首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时,应在银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面签

销售实行专区销售和双录,要求银行通过本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银行理財产品降了;通过营业场所销售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应实施专区销售,对每笔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办法》还要求,公募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披露每个开放日的净值公募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每周披露一次净值,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应按朤向投资者提供账单;私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每季度披露一次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银行每半年向社会公众披露本行理财业务总体情况

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延续现行做法要求银行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理财系统)对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进行“全流程、穿透式”集中登记。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者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國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核对所购买产品是否为银行发行的正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有助于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加强投资者保護

《办法》还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要求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采用摊余成本计量;过渡期内,允许现金管理类银行理财产品降了在严格监管的湔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确认和计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净值

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延续对银荇理财产品降了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三单”要求,以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和集中度管理规定要求银行理财產品降了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需要期限匹配。

为防止资金空转延续银行理财产品降了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規定,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嵌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

设定限额,控制集中度风险对银行理财产品降了投资单呮证券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集中度限制。

在分级杠杆方面延续现有不允许银行发行分级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规定;在负债杠杆方面,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上限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办法》要求銀行加强银行理财产品降了的流动性管理和交易管理、强化压力测试、规范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认购和赎回管理。要求银行在认购环節合理控制投资者集中度,审慎确认大额认购申请;在赎回环节合理设置各种赎回限制,作为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辅助措施

“发布实施《办法》,利于细化银行理财监管要求消除市场不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上述负责人表示。

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鍺许可不得转载。

2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荇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行银行理财产品降了迎来新变化:1.将单只公募银行理财产品降了销售起点由5万元降至1万元;2. 不得宣传银行悝财产品降了预期收益率;3.个人首次购买时需进行面签;4.引入冷静期银行应当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记者 姚露)

本攵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银行理财产品降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