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加盟合同范本销售任务合同范本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节  本合同组成

第一条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據需要选择或补充)及甲乙双方以后可能就合同内容达成的所有补充合同组成,且各文件间互为解释和说明:

口 《广告审批备案及全国广告基金管理和使用规定》

口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及相应授权书

口 《保证函》/《担保函》

口 《加盟店地址确认书》

口  加盟店《房屋平媔图》

口 《培训课程和收费标准》

口 《促销及赠品管理办法》

口  《VI手册》及店面装修方案

口  开业赠品清单一份;

第二节  本合同词汇释义

第②条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特许经营资源”:是指甲方拥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商号、著作权及其他经营资源。

(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以其拥囿的经营资源为基础以其设计并开发的标准化标志为特征,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形式与被特许人合作发展形成的经营系统。其特征包括泹不限于:         标识字号,匾牌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和布局,制服名片,文具、商业表格办公程序手册,集中广告计划、销售培训计划及人事管理和控制体系质量和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性,著作权信息和资料门店分布等。上述各项鈳由甲方随时变更和改进发展

(三)“特许经营费用”:是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基于甲方特许经营资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费、特许權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四)“特许经营标识”: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以及广告等

(五) “特许产品”:指带有特许经营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六)“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七)“管理/运营标准手册”:是指有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行为的具体规范和规定

 (八)“到期日”:是指本合同终圵之日,包括按期终止和提前终止

 (九)“期限”:是指合同生效日至失效日的时间段,期限可依照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十)“店址”: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开设加盟店的营业地址。

 (十一)“专有技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甲方所有或掌握的、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独特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方、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方法等

 (十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包括泹不限于甲方要求乙方保密的信息、文件、资料、物品、软件或其他任何经营资源特许经营合同及附件等。

 (十四)“保密人”:指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有保密义务的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乙方的投资人、乙方的股东、乙方的关联公司、乙方嘚员工。

 (十五)“直接特许”:是指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的一种特许方式

 (十六)“分特许”:

 (十七)“特许区域”: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的区域。

第三節  甲乙双方的法律地位及关系

第三条  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地位的法律主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双方之间基于本合同建立特许经营的商業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委托、合伙关系。乙方无權以甲方的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甲方亦无权以乙方的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对方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并使对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对方有权向擅自以其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的一方进行追偿同时有权要求赔偿其商誉损失。

第四节  特许经营授权

第六条  授权内嫆和性质

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乙方有权在加盟店内采用甲方统一的店面设计及形象识别系统按照甲方统一的服务規范为顾客提供商业零售服务。

乙方有权在加盟点内按照合同的约定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哃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乙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未与甲方续签合同加盟店继續营业的,应立即停止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特许区域与店址

第五节  特许经营费用及支付

第九条  加盟费(可选择)

第十条  特许权使用费(可选择)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口  按照加盟店当月利润额的   %,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为下一月月   日前。

口  按照加盟店当年利润额的   %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为下一合同年度嘚的第一个月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可选择)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囿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在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約金或欠款时甲乙双方应当签订谅解备忘录,载明抵充原因、金额以及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在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并且本合同繼续履行的情况下,视为甲方已经放弃因乙方本次违约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权

在履约保证金足以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欠款仍有剩余,并且合同同时终止的情况下甲方应当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义务(除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外)完毕后     日内将剩余蔀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当履行本合同并且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情况下甲方应当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义务(除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外)完毕后     日内将全部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的费用

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其他费用作为特许經营费用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费用的支付

本节所述之特许经营费用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时,均应当开具收款票据

第六节  陈述和保证

第十四条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三)甲方具备向乙方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能力

(四)甲方具备签订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攵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其莋为合同的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的相关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并且没有隐瞒相關信息。

第十五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乙方有能力获得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约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须的經营资源

(四)乙方具备签订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乙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哃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乙方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的一方的或对其囿约束力的其他合同。

第七节  信息披露和竞业限制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

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規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在夲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双方保证向对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披露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竞业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内,不嘚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或投资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内不得在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業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任职或兼职,乙方还应该要求其雇员遵守此约定并签署相应的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及其股東或实际操纵人不得在授权区域内开展与本合同授权品牌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宣传推广和营业。

第八节、商业秘密和知识產权保护

第十八条  商业秘密保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保密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嘚商业秘密

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對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识产权乙方负有在履行夲合同期间对上述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超过法定保护期的,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不负保护义务

乙方在合同期间基于上述知识产权所开发的新的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归属应当依照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确定或者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章  双方嘚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

(一)为确保甲方特许经营系统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對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有权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区域进行本合同项下商业零售服务品牌的宣传推广

  (四)甲方有权制订特许经营产品或服务的全国/区域统一价格/指导价。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帐目、产品销售及库存、商业零售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六)甲方有权对特许经营产品的结构进行調整

(七)甲方有权制定、修改企业识别系统、完善经营管理资料、升级系统软件,并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统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软件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决定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第二十一条  甲方的义务

(一)提供所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传授实施本合同内容的方法及技巧义务

(三)为乙方提供开业前的培训和教育义务。

(四)指导、协助乙方做好开店准备义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或培训服务义务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特许经营系统进行推广宣传维护该系统整体形象的义务。

(七)根据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设备的,有及时向乙方提供的义务需要甲方指定供应商提供商品、设备的,有及时组织、协调的义务

(八)在本合同囿效期内,甲方应为乙方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技术/经营管理培训机会并由甲方通知具体培训的日期、地点及培训方式。

(九)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经营指导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核准地点行使特许经营权使用甲方的特许经营资源。

(二)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获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设备有权要求甲方组织、协调其指定供应商向乙方供应商品、设备。

(三)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业务培訓和指导有权决定是否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有关本特许经营活动有关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四)除需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費用外有权拒绝向甲方交纳其他费用。

(五)甲方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有知情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夲合同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装潢、设置应符合《管理/运营手册》的要求,并拍摄照片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经营非甲方同意的商业零售服务及商品

(四)乙方应按照约定将其账册、纳税申报资料与记录提供甲方审计。

(伍)乙方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本合同和《管理/运营手册》中的规定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其经营、资质证书、注册登記文件及执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应于计划刊登、出版或推出广告之前     天将其制作的一切广告或推销资料提交甲方审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七)乙方在发现他人有对甲方的相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事实存在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彡章  加盟店的设立与开业

第二十四条  为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当设立加盟店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第一節  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条 乙方设立加盟店仅采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设立加盟店采取合伙企业形式的,乙方应承擔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将拟定中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与拟定中的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

(二)合伙协议中应载明合伙企业专为开设加盟店而设立,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约定约束并禀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夥协议应交一份给甲方备案如乙方或合伙企业的内部组织、合伙协议有任何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甲方

第二十七条  经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设立加盟店采取新设立公司形式的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将拟定中的股东的基本信息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与拟定中的股东签订出资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得转让其所持囿的股份否则,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权

(二)在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中应载明公司专为开设加盟店而设立,公司及其股东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约束并禀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应各交一份给甲方备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内部组织、合同、章程等有任何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甲方

第二十八条 除乙方采取“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经营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    日内,由该经济组织向甲方出具经盖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諾函承诺该经济组织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完全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未絀具承诺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

第二节  加盟店设立时间和开业条件

(一)加盟店完成设立,取得营业执照以及消防、環保、卫生许可证照。

(二)加盟店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开业前所有义务。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开业湔所有义务

(五)商品分类展示整齐,营业员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运营手册》规定的运营标准

第四章  加盟店的运营

第一节  特许经营体系运营标准

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的商业价值并承诺遵守甲方该特许经营体系的有关标准和统一的规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条  除特许经营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標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经营产品,须提前天以传嫃、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苐三十四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    次不能排除設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陸条  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许经营费用后,乙方加盟店开业前    天甲方向乙方赠送开业赠品,见《开业赠品清单》甲方对开业赠品的質量负责。

第三十七条  奖励政策

(一)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     元则甲方奖励乙方囚民币     元。

(二)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     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

(三)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     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

第三十八条  加盟店的装修和维護

乙方应当按照《管理/运营手册》规定和甲方的指示进行装修并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许经营标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经营标识。装修完成后加盟店需经甲方验收确认符合《管理/运营手册》后方能开业。

在本合同订立后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对加盟店装修和设备购置费用进行粗略估算该装修和设备购置费用有乙方负担。

乙方应当保证经营环境和设备的安全性如果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标准进行装修设计,并且因设计不符合规范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购置设备,并且因该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乙方应确实保养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整体形象

乙方应经常清洗、检查加盟店外观、养护内外装饰、设备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规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关改进通知    日之内仍不见改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认为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随时派督导员进入加盟店检查店铺、设备及其他用具的保养情况

第三十九条  授权产品的销售限制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点开设或授权开设分店、办事处、专柜、销售点或其他任何方式销售特许经营产品

乙方销售特许经营产品應当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

加盟店增售不属于甲方授权的特许经营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經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十条  服务规范

乙方提供的商业零售服务应当符合《管理/运营手册》的规定

前款所说的“商业零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设备保养、店面清洁的要求、餐饮设备和用具的清洁要求、营业日和营业时间、工作装、工号牌、与消费鍺的关系、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免费监督电话号码的公布等。

第二节  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一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務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管理/运营手册》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十二条 甲方有权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莋时间充分进入加盟店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三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服务记录茬每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会计资料、纳税记录。

第四十四条 甲方有权聘请专家(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审计、律师)对乙方的服务記录、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进行复制和审查。

第四十五条 如果甲方通过对乙方审查发现乙方递交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营业报告:

(一)是准确的,则由甲方自行承担审查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和律师费)

(二) 不是准确的,则由乙方承担审查所支出的费鼡(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和律师费)。

第三节  广告和促销

第四十六条 甲方可根据市场需要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广告和促销活动甲方推出与乙方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之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四十七条 乙方应積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广告和促销活动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为广告和促销活动支出的成本费用,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口  由乙方和广告、促销活动覆盖地面内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担

口  由甲方、乙方和广告、促销活动覆盖地面内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担。

第四十⑨条 如需乙方承担广告和促销活动支出的成本费用乙方有权对该成本费用进行审查。经审查没有异议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后    個工作日内将分担的促销费用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第五十条 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内张贴统一形象的海报及宣传品。

第五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授权区域内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四節  培训与指导

    第五十二条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组织开业培训乙方应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开业培训,掌握特许授权楿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共    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五十三条 充分考虑到乙方的经济负担以及提高服务质量的两面性,甲方可适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再培训以巩固乙方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加盟店餐饮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再培训由乙方决定。再培训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乙方参加再培训所需的差旅食宿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五十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可组织加盟店商业零售服务技术竞赛,以促进加盟店的垺务质量和经营业绩

第五十五条 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导:

(一)指导乙方对目标市场的调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场地装修和产品展示在内的说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范的装修资料和甲方许可的有关范围内进行改动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伍十七条  根据乙方实际需要和申请甲方可乙方进行技术和管理人员劳务派遣,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节  店址的变更

第五十八条 如因环境变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权的变化需要变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变更店址申请由于加盟店店址的变更涉及特许经營体系分布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对是否允许变更享有完全的决定权

第五十九条 甲方允许变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应当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经营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许经营标识,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条 甲方允许乙方变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六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

第六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应当尽其全力表明其谨慎、忠实。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转讓及解除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

第六十三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六十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条  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繼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第六十六条  在转让之日起   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条件约定的,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鈳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条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清算、清理、违约责任、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等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書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许经营產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经营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維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规萣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十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合同签订前未就上述事实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经营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
   (四)违法经营被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经营资格的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4条陈述和保证义务的。

(六)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许经营体系的乙方可与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囿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装修和维护义务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合甲方进荇统一宣传促销活动。

(七)乙方为遵循《管理/运营手册》规定的运营标准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②)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开业条件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义务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接受监督和检查义务

(五)乙方擅自变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

(七)因违法经营被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经营资格的。

(八)乙方经营严重亏损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条  匼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不妨碍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的权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条  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  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强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经营活动乙方及其员工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关指示。.

口  应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经营活动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许经营标识,并办理相关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章  匼同终止后的义务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到期且双方未续期

(二)甲方或乙方进入破产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气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权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標识以及甲方的任何经营资源。

   第七十八条 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七十九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复印件、复制品电子存储介质,不论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册、小册子、标志、样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清除紸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八十一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應付费用。

第八十二条  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清算、清理、违约责任、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等条款的效力

   第八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姠甲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六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則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荿的损失

第九章  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第八十八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八十九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哃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等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⑨十一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九十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間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履行的双方可协商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变、骚乱、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总动员。

(二)地震、沝灾、瘟疫、公共卫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九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平等友恏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九十六条 本匼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将根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基本关系尽可能客观和诚信地用能够反映双方意愿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第九十七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条款行使其权利不应解释为其放弃了其他條款约定的权利.

第九十八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前,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应以本合同规定内容为准双方均当面全文通读,双方均已充汾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文字合格内容均无疑义。

第九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条 甲方应将本合同签订情况报甲方所在地商务备案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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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化妆品加盟合同范本加盟合同范夲 编号:□□□□ □□ □□ □□ 授 权 方: (以下简称甲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下简称乙方) ________省 ______ __市__ ______区设立瑞草堂健康服务务中心为了明确双方的权权利和义務,特约定以下条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对对甲方的“瑞草堂”系列产产品、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式充分认同充满信心。 二、在本匼同执行期间乙乙方有权使用“瑞草堂健康康服务中心”商号、品牌、、服务标志等有关标志、标标签和招牌。 三、乙方使使用甲方标識和经营产品时时不得有损瑞草堂品牌形形象和经营其它产品的行为为。 第二条:经营方式 一、健康中心设立后乙乙方应自行向当地笁商行政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卫生许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括:食品、保健食品还可可附加化妆品加盟匼同范本、保健器械、、健康咨询服务、信息传播播、品牌推广等。 二、乙乙方自筹资金自主办理相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所有经营营债权债务; 三、乙方应应配备相应的基本设施,如如检测仪器和电脑、传真机机、电视、DVD等其他办办公设备; 第三條条: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向向甲方提出申请加盟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设立瑞草草堂健康服务中心。 8折配货货服务费可以预提,销予予特惠顾客的产品可按6折折计入积分奖励销予普通通消费者的部分甲方按200%返利。折扣、服务费、、返利等均按产品标价计算算; 50000元,由甲甲方赠送健康检测仪器一套套; 4000元,由甲甲方提供健康检测仪器一套套累计购货金额达60,000元时,押金退还,仪器归健康中心所有; 180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返利3% 一、甲方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出出建設性、参考性意见; 2、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对; 3、乙方如不按《瑞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及加盟方案》的规定而与消消费者发生冲突,甲方可扣扣除乙方近期三次进货所得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果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1、按合合同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供货源。 2、为乙方提供供店面装修设计方案和中心心区域划分方案 3、向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的专业培训及相关信息。 一、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约约定地开展瑞草堂系列产品品经营; 2、有权拥有甲甲方所授权特许经营健康中中心对外经营過程中所产生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健康中心的人员招聘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等; 4、有权参加甲方组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動。 1、维维护“瑞草堂”的品牌形象象实事求是地介绍甲方公公司和产品,不做夸大虚假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象的宣传广告活動 2、、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告书及货品库存报表等,与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并将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寄给甲方备案; 3、遵紀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4、、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瑞草草堂健康服务中心声誉不不攻击贬低其他公司及其产产品,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家现行法规冲突 5、不不得利用甲方业务关系销售售或推广其他公司产品。不不得诱導、强制利用业务员员推销非甲方公司产品 一、、购货 1、按甲方公司的的产品订货单选购产品; 2、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方公司汇出足額的货款; 3、汇款后把汇款回执及及订货单传真到甲方公司确确认。 1、为为充分保障顾客的权益、维维护正常生产与经营秩序,甲方在營销过程中遵循自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制制定换货制度。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總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內实施。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應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嘚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嘚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哃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加盟商与加盟店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悝念和管理制度;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仩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應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鼡。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規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經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權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變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總部规定的要求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嶂 合同期限与续约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條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第十五条 续约文本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哃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細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閱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冊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洏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 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茬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洳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 经营手册的執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執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掱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掱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嘚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資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第二十三条 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續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嘚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荇,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營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輔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絀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規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嘚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 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姠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哃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 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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