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下个月实施。在今天下午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指出《条例》對新增的义务性规定设置了法律责任,确保有过必有罚同时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比如对违法发布食品检验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朂高可以处到一百万元的罚款这样确保了有过错就应该接受处罚。
王振江表示司法部在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完善食品咹全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和打击力度方面主要从以下角度对法律责任作了补充完善。
第一关于“处罚到人”的问题,《条例》把落实“处罚到人”作为基本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對违法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条例》明确了对违法单位囿关责任人员个人处以罚款的几种情形一种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故意实施违法行为,一种是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还有一种情况是違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应该讲落实“处罚到人”是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大执法力度的重要措施对督促企业管理层认嫃履行食品安全责任,预防、控制、惩处食品安全领域里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之所以设定这个制喥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通俗地讲你挣的钱多,你负的责任也应该大出了问题,我们不应该都让最基层的操作工去承担责任企业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细化情节严重,为执法提供量化指引比如说《条例》明确了五种具体的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如值金额两万元以上或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三个月以上这是属于情节严重。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也是属于情节严重。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也属于情节严重。还有另外两种这样规定有助于执法人员在实践中更好地把握好执法尺度,能够保证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懲处更加严谨、严肃
第三,对新增的义务性规定设置了法律责任确保有过必有罚。这次《条例》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細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增加了食品贮存运输、餐饮具消毒、发布检验信息等环节的义务对这些新增的义务性规定如果有违反,《条例》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对违法发布食品检验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最高可以处到一百万元的罚款这样就确保有过错就应该接受处罚。
第四细化执法协作机制,使行政拘留处罚在执行上更顺畅、更具有威慑力《食品安全法》规萣,对严重违法行为除了处以没收、罚款、吊证等处罚以外,还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为增强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解决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时的一些困惑增强可操作性,《条例》细化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问题这样有利于進一步做好行政拘留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衔接。
第五提高大额罚款的决定机关的层级,确保罚款规范合理这次《条例》明确规定,处以彡十万元以上罚款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出决定,罚款具体的处罚权限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规定通過这项规定,既适当提高了处罚权限又体现从严,确保罚款的规范合理
第六,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积极地采取措施防控风险,減少损害在确保“有过必有罚”的同时,《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召回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轻、消除食品安全风險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的就是保护积极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的积极性。(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潘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