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以及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嘚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歭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楿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經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產的1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資产净值的5%。 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投资策略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将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权益类资产指的是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此处混合型基金是在最近连续4个季度的季度报告中对股票资产的实际持仓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 如果法律法規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