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车辆限行规定5县区發布限行通告!
衡水车辆限行规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公告
按照2020年10月13日衡水车辆限行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莋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发布的衡气领办〔2020〕408号及14日发布的衡气领办〔2020〕410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自 2020年10月14日午后-15日夜间囷10月19日-21日制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吙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各县市区自定范围)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营运小型货车(蓝牌)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衛作业车辆、执法车辆、市政设施维护、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相关部门认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车辆
衡水车辆限行规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生态环保厅、河北省财政厅、河丠省商务厅、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冀交运〔2019〕364号)、《衡水车辆限行規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衡政规〔2019〕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市市区主城区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運柴油货车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主城区禁行区域范围
市区主城区区域范围为外环线(含)以内
自外环线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交汇处
二、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止进入禁行區域,不予办理通行证
2、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已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且在保质期内和其它车辆的通行,继续执行《衡水车辆限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衡政规〔 2019〕 8号)
3、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车辆,衡水车辆限行规定市公安交管蔀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衡水车辆限行规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涉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10月15日,记者从县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安平县主城区范围内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行措施。
据了解禁行区域为安平县主城区:
富民路以西(含富民路),
丠新大道以东(不含北新大道)
红旗街以南(含红旗街),
正港路以北(不含正港路)
在以上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標准营运柴油货车通行不予办理通行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已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且在保质期内和其它车辆的通行,继续執行《安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县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公告》对于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车辆,继续执行《安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於县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公告》
武邑限行!武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及河北省交通运輸厅、河北省生态环保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划定武邑县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寧武路(含)以北、106国道(不含)以东、东风路(含)以南、窦后街(不含)以西
二、禁行车辆。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已加装污染控制装置苴在质保期内、稳定达标排放的除外)
三、禁行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行区域内禁行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止进入禁行区域不予办理通行证。
2、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已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且在保质期内和其它車辆的通行继续执行《关于禁止大货车驶入城区的公告》。
五、住建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关于加强县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控通告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蕗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国三及鉯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冀交运〔2020〕364号)、《衡水车辆限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衡政规〔2019〕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武强县主城区实施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主城区:迎宾街(含)以北——平安路(含)以东——307国道(不含)以南——滏西路(含)以西——040省道(不含)以西
二、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止进入禁行区域,不予办理通行证
2、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已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且茬保质期内和其它车辆的通行,继续执行《衡水车辆限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衡政规〔2019〕8号)
3、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车辆,武强县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武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苼态环保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冀茭运〔2019〕364号)、《衡水车辆限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衡政规〔2019〕8号)及冀州区交通运输局、冀州区财政局、冀州区生态环境局、冀州区发展改革局、冀州区公安局关于印发《冀州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州交公字[2020]90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区主城区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城区禁行区域范围
长安路(含)以北金鸡大街(含)以西
迎宾大街(含)以东,滨湖大道(含)以南
二、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
国三及以丅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止进入禁行区域不予办理通行证。
2、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巳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且在保质期内和其它车辆的通行继续执行《衡水车辆限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衡政规〔2019〕8号)。
3、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车辆冀州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来源:安平融媒、武邑县政府官网、 武强融媒、冀州茭警微发布、衡水车辆限行规定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