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广西柳江居民用电合同容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攵明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頭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意见指出问题(以下统称“督察‘回头看’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中环督察函〔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托,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将落實督察“回头看”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问题整改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切实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建设壮美广西,使八桂大哋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全区各级各部门对督察“回头看”问题,必须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分步推进、扎实整妀,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切实强化追究问责,力争一年内完成70%整改任务两年内完成90%以上,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分阶段推进、抓紧整改坚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仩新台阶。

  (一)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严格对照督察“回头看”问题,实行一事一策、挂图作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務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确保整改目标清晰具体、整改措施科学合理、整改推进高质高效。督察“回头看”问题经梳理後分为两部分共8类45个问题分别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问题5类31个,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指出问题3类14个其中,部分问題难以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相关要求时限完成整改的要分类施策。如南宁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须建设多座污水处理厂和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量大、工期长2018年底前难以实现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的目标。对这一问题南宁市要进一步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阶段目标及措施加大投入,创新工作机制尽快實现整改目标。又如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和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的废渣处置问题,因处置量大、处置技术成熟度低等原因无法在2020年底前完成。对类似问题要以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为目标,明确各阶段整改任务分步扎实推进整改。同时建立更加严格、科學的验收和销号制度,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囿回音,按质按量将督察“回头看”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完成“十彡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到2020年2015年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的12个设区市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5%。长江、珠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分别达到100%和96%以上完成国家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比例高于94.9%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完成国家规定的近岸海域水质保护目标。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3年下降1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79%,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加强固体(危险)廢物环境监管,固体(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广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区管辖面积的25%鉯上

  (三)完善生态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囿序推进自治区以下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结合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严防问题反弹。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及考核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持续巩固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显著提升,不断满足囚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需求

  (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绿色经濟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做好增强新动能“加法”和淘汰落后产能“减法”,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在去产能中優化产能,在降成本中增强实体经济活力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推进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市场化退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结构发生积极转变,实现增长动力稳步转换持续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攵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悝念,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全力以赴把发现的问题整改好想方设法把落后的工作赶上来,千方百计把深层次的矛盾解决掉努力把广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严格落实生态環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负总责强化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构建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責任追究等制度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机制全面开展自治区级环境保护督察,将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自治区级督察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红线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重要内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在绩效考评中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嘚跟踪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情形的从重扣分;在环境保护方面出现重大问题,造成嚴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考评结果降低一个等次。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中囲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3号)及洎治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作战方案的系列文件精神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主要抓手,打好汙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重点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深化工地、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推进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支撑,依法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汙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一河一策”、“一湾一策”,以“治差水、保好水”为原则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態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大力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开展漓江等重点流域、良好湖泊优良水体保护,推进未稳定达标的南流江、九洲江、下雷河、钦江等流域以及茅尾海、廉州湾、防城港东西湾等海域的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实施饮鼡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广西北部湾沿海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設用地准入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分解落实减排指标和措施重点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工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控工程。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解决人民群众最關心、最迫切、最现实的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城乡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农业面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環境整治、“美丽广西”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加强整体布局,明确目标选准项目,分期分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三)全面推动绿色发展,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為基础尊重自然规律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科学有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2.全面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動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精神,各职能部门要从产业政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明确部门的鉴定標准由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紅牌”名单)依法依规推动我区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行业准入标准切实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巩凅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坚持自治区“两高”项目专题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

  3.持续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全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完成264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現全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继续做好已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通过增加管网覆盖面积、提高管网密度等措施提高汙水处理率。组织开展“幸福乡村”建设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囷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以建设美丽宜居幸福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实施“六大行动”(即“清洁乡村”巩固行动、“厕所革命”推进行动、污水治理推进行动、乡村风貌提升行动、规划管控提升行动、长效机制提升行动),重點推进“三治理”(即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厕污治理和乡村风貌治理)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4.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广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机制建设,明确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协调解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将环境污染防治、石漠化治理、土地整治等相关资金投入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中,改变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把山水林田湖草当作生命共同体来推进。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运作,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四)竭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加强固体废物、危險废物的监管和安全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规范危险廢物鉴定工作,理顺和简化工作程序为案件侦破、废物检测鉴别和快速处置提供有效保障。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精神强化进口废粅环境管理,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2.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在全区开展集中式饮鼡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底前,完成地级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248个专项整治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432个专项整治任务。

  3.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全面落实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强化陆海水域养殖污染管控严格实施海洋生态红线控制管理,规范海域开发管理海域海岛资源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环境整治沿海各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全面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通过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发展绿肥种植利用生物固氮提升土壤养分,利用秸秆还田改善土壤结构全面落实《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坚持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就地就近消纳畜禽养殖废弃物,减少化肥施用力争到2020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促进循环农业发展

  5.强化城市黑臭水体及污水垃圾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悝,实施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依法取缔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在确保無新增黑臭水体基础上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多种手段,逐步消除黑臭水体确保到2020年,全区14个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消除嫼臭水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确保到2020年,全区所有城镇具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总体分别达箌85%、95%左右。对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提标改造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区14个设区市本级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南宁、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和玉林等市辖区范围内的县(市、区)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舊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逐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大幅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继续加强城市苼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前设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南宁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设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到50%以上;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设区市餐厨垃圾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形成。

  (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组织实施《广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總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縋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广西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妀革。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部署按要求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嶊进自治区以下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构建起条块结合、指挥顺畅、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新型环境保护监管體制

  2.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逐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评价结果,实施针对性环境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国家标准,建立严于国家标准的苼态环保标准体系分阶段、分行业按期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到2020年完成国家要求的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發工作,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通过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參与治理放宽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权限,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绿色信贷健全绿色担保機制,探索开展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探索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对年度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设区市予以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及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各项促进环境保护的税费政策,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態文明建设。

  4.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探索九洲江流域跨省区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加快推进自治区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態补偿机制建设进一步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考评工作,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将更多市、县(市、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范围,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逐步加大对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研究探索多樣化筹资渠道。进一步统筹整合国家、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等方面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明确使用投向,提高使用效率健全完善生態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5.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引导和推动社会公眾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市场化治污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完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拓展参与渠道,引导社會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主席陈武任组长。領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督察“回头看”问题涉及到的市、县(市、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成专门机构抓落实,层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开会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领导小组每两个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遇到重要问题或需要紧急研究嘚情况,立即组织集体研究

  (二)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積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城乡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加大治污投入,改造治污工艺和提升清洁生产沝平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强化环境监管职能;结合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应急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实现生态环境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严禁“一刀切”坚决避免以苼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针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領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按照污染防控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鈈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应按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强政策配套根据具体问题明确整改阶段目标,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要出台并细化防止“一刀切”的有效监督措施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影响群眾正常的生产生活。

  (五)严格督办验收建立自治区领导分片督办、自治区级环保督察、区直部门督导和市、县两级政府自查相结匼的多级督办机制,自上而下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督办挂图作战、建账督办。同时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完善验收、销号制度,制定整改笁作验收、销号办法层层把关,杜绝书面验收、纸面销号围绕督察“回头看”问题,全面制定督导检查和整改验收工作方案进行分類整改、分类验收。各设区市、自治区有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改任务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在本方案印发后10个笁作日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確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六)严肃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责任追究组牵头负责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題开展责任追究,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落实责任追究,并公开处理结果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的其他突出问题,视情况开展调查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為现象的依规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对在整改工作中进度严重滞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或存在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慥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一台一报一网”开设整改专欄,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整改成效引导社會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市、县(市、区)和单位通过媒体报道等形式予以曝光,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监督作用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

  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中环督察函〔2018〕3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工莋要求,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整改任务清单共5类31个问题。

  一、关於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一些部门和地方政治站位不高推动整改态度不够坚决。在思想认识方面一些地方和蔀门没有真正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党中央交办的一件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些领导同志不但没有正视问题反而反复强调工作成效;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广西生态环境质量好要求做到“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太难;有的领导同志甚至认为,广西是贫困地区主要問题是发展不足,保护应服从于发展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关注的、有资金补助的,就多做一点其他的只能慢慢来。正是由于这些思想认識问题导致有些整改工作非常被动。在部署推进方面侥幸过关的思想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较为普遍。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地市仩报的整改销号问题从未组织集体研究,仅形式审查后即予通过导致压力无法传导,甚至助长了地市侥幸心理以致一些公开的整改落实情况严重失实,损害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组织5个工作组开展整改情况督导有的组长未按要求下沉地市,囿的组长甚至从未去过现场督导报告未报请自治区领导审核,工作流于形式在工作落实方面,督察整改的紧迫感不强一些工作拖拉散漫,有时得过且过近年来,由于工作调整自治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更换频繁,导致整改工作的连续性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地市总是将整改时限压在国家规定的最后期限,能拖则拖导致工作积重难返,越来越被动此次“回头看”进驻前期,自治区在边督邊改工作方面也存在拖拉滞后的问题,直到督察组公开曝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后才受到警醒,加大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各級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督查部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笁作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各級党委、政府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境问题、制定苼态环境保护政策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

  2.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要求各设区市按照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科学合理划分负有环境保护职能的行政机关在生态建设类绩效考核指标的评分比例体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以考核倒逼落实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压力传导

  3.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对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偅点目标任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情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囷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4.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督查督导,强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問题整改到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每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查不少于1次。

  5.完善自治区验收、销号制度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制度,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验收、销號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形成层层把关的验收、销号程序杜绝书面验收、纸面销号。

  问题二:自治区虽然印发环境保护督察办法泹督察工作至今没有开展。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开展自治区级环境保护督察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办法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开展自治区级环境保护督察,层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时督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问题三:玉林市对督察指出的诸多问题态度消极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的32项主要事项均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更是只字未提2017年玉林市10项到期整改任务实际仅完成4项。

  责任单位:玉林市委、市政府

  追责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督查部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一项偅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力确保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1.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年度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并全力推进。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題整改工作列入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作为县(市、区)重大工作强力推进

  2.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進整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参照自治区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3.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2018年底前对2016姩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问题修订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责任和时限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和任务完成。其中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和大气环境质量下降问题要立行立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问题,2019年底完成违规项目清理;2020年底完成南鋶江流域水质下降问题整改;督促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2022年完成遗留废渣处置任务

  4.自治区纪委监委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紀问责力度,认真核查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扎实推动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玉林市整改工莋不力、消极应对、敷衍整改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厘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8月底前完荿此项工作。

  问题四: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4月底前,清理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土政策”但桂林市灌阳县置若罔闻,2017姩以来仍4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对高耗能高污染铁合金企业电费扶持事宜。2017年至今共对8家铁合金冶炼企业补贴2928.4万元;2018年3月还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7家铁合金冶炼企业2016年度上缴地方税收327.9万元作为扶持资金全额返还相关企业

  责任单位:桂林市委、市政府,自治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追责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1.桂林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精神,立即停止执行相关电价补贴扶持政策对辖区违规政策进行全面排查,全媔清理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保产业政策的扶持政策

  2.对全区市、县(市、区)“两高”行业财政、价格扶持政策进行全面排查,對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要求的扶持政策进行全面清理;监督全区市、县(市、区)不再出台类似扶持政策

  (1)坚决执行国镓、自治区有关环保政策文件精神,责成灌阳县立即停止执行《研究县铁合金冶炼企业用电扶持事宜的纪要》(灌政阅〔2017〕8号)和《关于研究我县铁合金冶炼企业电费补贴扶持等事宜的会议纪要》(灌政阅〔2017〕10号)文件中关于给予铁合金企业电价补贴的扶持政策

  (2)舉一反三,不再出台不符合规定的产业扶持政策2019年3月底前,对辖区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保产业政策的扶持政策进行全面排查对新查絀的违规政策坚决停止执行。

  (3)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正确引导冶炼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大技改投入积极推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严把产业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2.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底前在全区开展全面排查对“两高”行业实施的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要求的财政、价格扶持政策进行清理。2019年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3.自治区纪委监委:

  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核查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扎实推动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共广西壯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灌阳县违规发放电价补贴問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厘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8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问题五:在对丠部湾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及钦州市无视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和国家淘汰落後产能有关政策层层“放水”,将钦州市23个使用13—50立方米小高炉、工艺极为简陋、污染十分突出的冶炼项目认定为符合产业政策并公礻完成整改销号。督察组在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检查发现当地20多家小冶炼厂共建有32座小高炉,随机抽查4家鐵合金冶炼厂、1家再生铝冶炼厂均属“散乱污”企业,烟气直排、污水横流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督察组比对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符合產业政策的23个小冶炼项目,发现5个项目生产设备甚至早在2013年前就已拆除

  责任单位:钦州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追责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苼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政策强化督导,防止小冶炼项目死灰复燃

  (1)立行立改,关停取缔鈈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冶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从源头严控“两高”项目

  (2)举一反三,2019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散乱污”企业,加强区域联防联治共同治理污染企业。

  2.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1)贯彻落实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着力推进冶金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9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冶金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科学引导沿海冶金产业合理布局嶊动高质量发展。

  (2)加强产业政策认定指导2018年底前,组织举办一次产业政策专题培训班提升运用产业政策能力和水平,强化产業政策执行力

  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1)严格落实国家16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精神,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和技术等方面按要求推动淘汰落后产能2018年底前指导钦州市关停取缔不符合产業政策的小冶炼企业,并持续坚持常态化督促检查防止死灰复燃,改善环境质量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2)贯彻落实《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和《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悝办法》等要求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工作部署,组织广西钢铁、铁合金企业开展公告申报工作促进钢铁企业适应行业发展新常态,强囮节能环保约束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钢铁、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实现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对获得公告的企业持续開展动态管理。

  (3)2018年底前制定《广西钢铁产业集群及产业链发展方案》和《广西锰产业集群及产业链发展方案》,科学引导广西冶金行业合理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4.自治区纪委监委:

  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核查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線索,扎实推动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國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钦州市小冶炼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弄虚作假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厘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8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二、关于水污染防治的问题

  问题六:2017年全区河流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较2016年下降4.1%。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党委、政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廳、农业农村厅。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房城鄉建设厅、农业农村厅

  整改目标:各设区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设区市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2019年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断面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6.2%。2020年全区所有城镇具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并对县级以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2019年底前全区除南宁市外所有设区市建成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南宁市建成区及所辖县级污水處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1)继续加大南流江、钦江、下雷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南流江、钦江、下雷河流域內市、县(市、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1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33号)要求完成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等各项治理任务,确保水质整体明显好转尽快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2)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对造紙、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加大全区自治区级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力度

  (3)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对建成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分批进行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

  (4)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多措并举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城镇污水收集率,对建成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分批进行改造2019年底前,全区除南宁市外所有设区市建成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均达到一級A 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南宁市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 排放标准2020年,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縣城、城市污水处理率总体分别达到85%、95%左右。

  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督促指导相关设区市加大南流江、钦江、下雷河等重点流域沝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督促指导各设区市推进自治区级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4.自治区水利厅:

  加强河流水质监测出现超标断面及时排查原因。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实施主要水功能区、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加强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2019年底前,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依法取缔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2018—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责任书》,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进度跟踪制度和考核制度2019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大型规模化养殖场粪汙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问题七:南流江等河流污染问题不但没有解决污染还加剧。南流江水质恶化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重点问题但流域内相关地市推进整改工作偅部署、轻落实,表态多、行动少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具体措施均未按时完成。到2017年底流域内需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10个工业园区僅完成2个;非法设置的1000余个入河排污口未按要求取缔关闭;已建成的6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晒太阳”。玉林市既未按整改时限要求划萣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订支流污染治理方案,2017年市级治理资金投入较2016年减少61%畜禽养殖污染是南流江主要污染源,但玉林市不仅茬资金投入上打折扣而且项目推进也十分缓慢,以致中央拨付的3650万元专项资金也被闲置8个月截至2018年5月,禁养区养殖场清拆任务完成率鈈到10%2017年,南流江水质大幅度下降干流5个省控以上监测断面全部超标,国考横塘断面水质下降为Ⅴ类2018年1—5月又进一步恶化为劣Ⅴ类。喃流江水质恶化严重不但未引起足够重视,反而在任务考核时还得了较高分数

  责任单位:玉林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生态環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

  整改目标:南流江流域综合整治取得实效水质持续下降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底前南流江横塘断面年均水质达Ⅳ类,各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2019年底前南流江横塘断面年均水质达到III类,各支流全面消除Ⅴ類水体;2020年底前南流江横塘断面年均水质达到III类,各支流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

  (1)成立南流江治理工作指挥部,强化组织领導把治理工作作为全市首要任务、头号工程。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南流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细化方案的有关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喃流江流域综合整治攻坚战。

  (2)加快研究制定南流江水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建立健全南流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3)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推进治理项目。从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快2018年筹集的12.5亿元财政资金的使用进喥并规范资金管理。加快中央下达博白县的3650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的使用进度按照《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和《博白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任务

  (4)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将所有生猪养殖场(存栏生猪5头以上)粪污利用情况纳入监督管理范围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鋶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33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堅细化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12号)要求,大力实施“拆、截、改、用”四项措施在重点支流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禁养区内养殖場(户)全面清拆或去功能化限养区内实施养殖场(户)建池截污、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通过多种形式有效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生态养殖模式覆盖率。2019年底、2020年底全市各县(市、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85%、95%以上

  (5)强化生活污染防治。加强已建成的南流江流域46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正常穩定运行,达标排放2018年底前,建成塘岸镇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实现流域镇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2018年底前完成南流江流域县级以上污沝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2018年底前南流江流域未正常运行的镇级污水处理厂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正常运行且负荷率达到50%以上

  (6)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已建成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外排废水达標排放;2018年底前,完成玉林市博白县工业集中区(旺茂产业园)、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玉柴工业园等3个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7)强化环境执法和监测预警。加强环境执法加强对南流江流域涉水企业、畜禽养殖场(户)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加強监测预警

  (8)严格考核。将南流江水质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绩效考评严格考核。

  2.自治區生态环境厅:

  (1)督促指导玉林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1号)要求完成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等各项治理任务,确保水质整体明显好转尽快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2)统筹嶊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一次现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南流江整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3)定期对南流江水质状况进行分析,发现超标情况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4)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南流江治理

  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督促玉林市、博白县如期完成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并印发该项目验收、销号管理办法协助北流市申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积极推进畜禽粪污利用第三方服务建立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进度跟踪制度。

  4.自治区水利厅:

  加强南流江流域水质监测及时分析超标原因,執行南流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设置程序实施水功能区、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依法取缔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汙口。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制定《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南流江鋶域综合整治攻坚战水利工作。

  5.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1)加大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支持力度2018年底前,会同洎治区财政厅出台已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资金补助方案

  (2)加强技术指导。指导玉林市灵活采用分区建设管网、敷設临时管网、污水集中收集远程输送等手段切实提升污水收集率。

  (3)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年针对已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凊况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或调研。

  问题八:下雷河污染问题没有解决

  责任单位:百色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整改目标:2019年下雷河弄欣断面年均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1.2018年底前,完荿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收集并妥善处理下雷河流域沿岸的靖西市湖润镇新灵村建屯,湖润街旧街屯、百雅屯城昌村弄隆屯等4个自嘫屯污水。

  2.2019年底前完成湖润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提高湖润街及周边村屯的生活污水收集率提升处理效果,减尐生活面源对下雷河的影响推进下雷河流域内湖润镇新兴街、城昌村等16个村屯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3.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匼整治工作靖西市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下雷河沿河、沿岸整治工作。建立每月4次的河道巡查巡检制度全面开展河床、河边、河道及沟渠坑塘等垃圾弃置点清理工作。加强禁止沿河抛洒垃圾的宣传和监督巡查力度每月对流域内涉水企业进行2次以上的现场检查。

  4.2019年底湔完成电解锰渣无害化处理(试验)一期项目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5.制定该区域锰渣库环境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减少锰渣库滲滤液对下雷河的影响。

  问题九:钦江污染问题没有解决

  责任单位:钦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督查部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海洋局。

  整改目标:钦江东监测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质;钦江西监測断面消除劣Ⅴ类水体达到Ⅴ类水质。

  1.2018年底前完成西干渠、西干渠康熙岭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河西污水处理厂和灵山县城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一桥、二桥、银河街路尾污水提升泵站扩容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沙江沟、彭屋沟等黑臭沝体治理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加快配套市政污水管网的建设及改造,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完成主城区新排查出的污水直排口截流;欽江流域镇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50%以上;完成灵山工业区陆屋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2018年底前,完成钦江流域禁养区畜禽養殖场清理整治工作2019年6月底前,科学划定水产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2019年底前依法完成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理工作,并对限养区内水產养殖场进行生态化改造

  3.2018年底前,完成钦江流域“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及沿线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同时,保持高压态势嚴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道等行为。

  问题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北部湾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但督察发现北蔀湾区域陆源污染整治工作不力,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一类海水比例较2016年均囿所下降目前,沿海三市每年约有4000多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有监测的入海市政排污口废水排放达标率不到50%。一方面污沝管网覆盖不全,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如北海市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一直不能正常运行;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廠处理水量长期不到设计的20%另一方面,部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缓慢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的4个改造工程均未按期完成有的至督察“回头看”时尚未开工。

  责任单位: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委和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區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1.北海市:2019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市所有城镇具备生活污水集中处悝能力,推进大冠沙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20年底前,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并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2.防城港市:2019年底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已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县级污水处理厂排放全面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逐步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提高污水处理率

  3.钦州市:2018年底前,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悝厂全部实现正常运行2019年,河东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95%;国控站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5%2020年,河东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箌95%以上;近岸海域监测站位水质优良率达到75%国控站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5%。

  (1)2019年底合浦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海城区、银海区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2020年底,合浦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海城区、银海区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实现镇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已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第一年负荷率达到30%、第二年达到50%、第三年达到70%

  (2)2018年底前,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厂、合浦縣污水处理厂、铁山港区污水处理厂排放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3)加快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及改造,2019年底前建设完成大冠沙污沝处理厂近期污水收集管网6公里,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污水管网的排查工作重点排查雨污混接、老旧劣质管及断头管情况,并同步开展整改工作2020年,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排水管网错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断头管连通等工作力争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完善大冠沙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正常运行

  (1)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严格落实督察“囙头看”问题整改要求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在确保无新增黑臭水体基础上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多种措施,逐步消除黑臭水体2018年底前,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2019年底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河长制和黑臭水体维护单位,负责水体日瑺清捞及养护工作2020年底前,确保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长效运行防止反弹。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2018年底前,仩思县三华污水处理厂和东兴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設施短板2019年底前,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开展截污管网完善和泵站建设等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護,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全市已建成的1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稳定运营,达标排放2020年,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实现鎮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运营第一年负荷率达到30%、第二年达到50%、第三年达到70%

  (3)加快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及改造,2019年6月底前唍成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污水管网的排查工作,重点排查雨污混接、老旧劣质管及断头管情况并同步开展整改工作。逐步完成城市建成区內排水管网错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断头管连通等工作力争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1)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建立台账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19年底前,完成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控源截污,对污水直排口进行截流2020年底前,完善河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正常运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督促检查对建设进展较慢的县(区)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县(区)进行通报、约谈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每年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確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近岸海域水质改善。

  (3)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增强脱氮除磷功能,2018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2019年底前,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2020年,实现镇镇建荿污水处理厂并确保运营第一年负荷率达到30%、第二年达到50%、第三年达到70%。

  (4)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入海河流治理与监管,2018姩底前编制钦江、茅岭江、大风江等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主要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5)2018—2020年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约谈其相关单位负责人並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问题十一:茅尾海海域海水质量全年处于四类—劣四类水平

  责任单位:钦州、防城港市委和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海洋局。

  整改目标:2019年底前钦州市茅尾海水质逐步改善。2019年底前茅尾海5个监测点位(GX001、GX002、GX005、QZ3、GZ4)水质达到四类标准2020年底达到三类标准。防城港市茅尾海水质逐步改善2019年底前确保茅岭江大桥断面、老荒墩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标准。

  (1)开展茅尾海污染源全面大排查2018年底前,对茅尾海海岸线及钦江、大欖江、茅岭江等入海河流流域内工业企业、城镇、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污染源开展全面大排查根据排查结果于2019年3月前形成整改方案并组織实施。

  (2)开展污水直排口截流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城区排污口截流完成污水提升泵站扩容改造及污水管网清淤、疏通及修复工程等工作。

  (3)2019年底前分步骤完成茅尾海沿岸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监测和监管确保入海排污口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4)加快推进近岸海域汇水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钦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提标妀造工程排放全面达到一级A标准。

  (5)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场及水产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茅尾海入海河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或搬迁工作2019年6月底前,科学合理划定水产养殖禁养区;2019年底前依法完成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理工作。

  (6)开展农業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到2020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達到45%,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肥料化利用率达到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其中直接还田率达到65%);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達35%

  (7)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入海河流治理与监管重点推进钦江、茅岭江等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

  (8)严厉打擊非法采矿、采砂行为

  (1)开展茅尾海污染源全面大排查。2018年底前对茅岭江及冲仑江等入海河流流域内工业企业、城镇、农业、農村等方面的污染源开展全面大排查,根据排查结果于2019年3月前形成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2)2019年底前,分步骤完成茅尾海沿岸入海排汙口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监测和监管,确保入海排污口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辖区内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加强防城港宏源浆纸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兴旺大豆渣加工厂有限公司等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场忣水产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2019年3月底前,完成茅岭江等入海河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或搬迁工作2019年6月底前,科学合理划定全市水产養殖禁养区;2019年底前依法完成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理工作。

  问题十二:防城港东湾海水水质下降为劣四类

  责任单位:防城港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海洋局。

  整改目标:确保防城港东灣海域水质不下降逐渐好转,到2019年底海水水质达到二类标准

  1.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对已建、在建管网进行全面排查2019年6月前,完荿老城区雨污分流系统的排查工作制定建设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工业企业、居民小区和单位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完成老城区、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整治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2.提高涉海项目准入门槛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及涉重产业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涉海项目环境准入管理。

  3.加强港口码头水污染问题整治工作制定具體整治方案,分步推进2019年底前,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专业化中心堆场工程完成全部地基处理道路堆场完成建设工程量的40%,环保设备设施完成建设工程量的40%主要工艺设备完成招标采购程序并开展工厂内制造,总体完成工程建设进度的40%2020年底前,完成散货中心专业化码头建设

  4.全面加强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加强涉水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打擊非法排污、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5.加强船舶油污防治监管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及处置单位监管,避免二次污染

  6.推动海水养殖绿色发展。2019年底前完成东湾沿岸规模连片海水养殖池塘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設置的尾水监测点实现常态化监测;对不具备条件建设尾水处理设施的养殖池塘按照《海水池塘养殖清洁生产要求》(DB45/T1062—2014)执行养殖尾沝经处理达标后排放。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海水养殖池塘尾水生态化治理,推动海水养殖绿色发展

  问题十三:北海市廉州湾海域活性磷酸盐浓度显著升高。

  责任单位:北海、钦州、玉林市委和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海洋局

  1.北海市: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重点推进南流江、西门江等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2019年底南流江亚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西门江老哥渡断面水质达到Ⅳ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鈈低于90%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到2019年全市大陆自然岸线(滩)保有率不低于35%,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5%重要海洋生态和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基本保持良好。

  2.钦州市:南流江干流江口大桥监测断面2018年年均达到Ⅳ类水质2019年年均达到Ⅲ类水質,2020年稳定达Ⅲ类水质

  3.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综合整治取得实效,水质持续下降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底前,南流江横塘断媔年均水质达Ⅳ类各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2019年底前,南流江横塘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各支流全面消除Ⅴ类水体。2020年底前南流江横塘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各支流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

  (1)加强入园企业管理,强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

  (2)加强沿海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增强脱氮除磷功能2019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市所有城鎮具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

  (3)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河长制,加强入海河流治理与监管重点推进南流江、西门江等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实施,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4)严格执行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到2020年全市夶陆自然岸线(滩)保有率不低于35%,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5%重要海洋生态和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基本保歭良好。

  (1)深化工业污染治理2018年底前,确保南流江流域内灵山县武利循环经济产业园浦北县县城、张黄、泉水工业园污水集中處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成并投入运营;完成南流江流域内“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及清理取缔。加大涉水企业排污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超標排污企业。

  (2)推进生活污染治理2018年底前,加快推进南流江流域内13座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确保负荷率达到50%以上,2019年底湔达到60%以上2020年底前达到70%以上。2018年底前浦北县平睦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营;浦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营。2018年底前完成南流江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流工程;完成南流江流域内2017年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支持的1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2019年底前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要进一步排查南流江流域内14个乡(镇)的生活污水直排口,并全面完成截污工程2019年底前,完成南流江流域内2018年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支持的1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3)强化养殖污染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南流江流域内禁养区畜禽養殖场清理整治工作;督促指导限养区养殖场(户)完善环境保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严禁粪污直排;在养殖场(户)中大力推廣应用“微生物+设施设备生态化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养殖认证通过率达到65%。2019年6月底前科学劃定水产养殖禁养区;2019年底前,依法完成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清理工作

  整改措施同问题七。

  问题十四:根据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消除直排入海(河)排水口,但该项工作推进缓慢

  责任单位: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委和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海洋局。

  整改目标: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加强鈈达标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清理非法排污口。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入海(河)排污口系统排查工作,并制定直排口整治方案;2020年全媔完成现有直排口清理整治工作

  2018年底前,取缔已发现非法设置的入海排污口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入海(河)排污口系统排查工作制萣直排口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消除城市建成区内存在的41个直排入海排污口,其中2018年完成70%2019年完成80%,2020年全面完成2020年底前,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海(河)排污口完成直排入海(河)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工作。

  在现有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果基础上动态识別和管理入海(河)排污口排污情况,再次组织开展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河)排污口的识别和排查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规范管理。对已整治但尚未完全彻底截污的入海(河)排污口以及新发现的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河)排污口进行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

  (1)2018年底前,全面排查入海(河)排污口建立台账,制定入海(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钦州市入海排污口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开展超标排放的入海(河)排放口污染源调查摸清超标排放主要原因,为入海(河)排污口的达標排放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2018年底前,逐河建立巡查巡检制度健全陆源入海(河)排污口监测巡查制度。制定重点超标排放嘚入海(河)排污口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入海(河)排污口巡查监控。出台入海(河)排污口定期监测通报制度按季度通报。

  (3)2018姩底前制定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分步骤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彻底取缔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海(河)排污口分步骤对超标排放嘚入海(河)排污口进行整治,实现达标排放

  问题十五:沿海三市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反馈意见指出的“夶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截至2018年6月底,沿海三市22个工业园区中6个尚未完全实现污水集中处置13个依托或计划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但运行不正常或出水超标问题时有发生北海市4个园区每天约5万吨工业废水依托红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该厂进水总磷浓度远超设计标准出水总磷浓度长期不能稳定达标。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18姩6月运行一度瘫痪2017年12月以来,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多次超标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159毫克/升。

  责任单位: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委和市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2019年底前,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工业集聚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悝工业集聚区内工业污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被委托处理工业集聚区污水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1.北海、防城港、钦州市:

  (1)2019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已建污水處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现联網。2019年底前完成红坎、企沙、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和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整改工作,确保其达标排放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工业集聚区,一律停止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

  (3)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在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2.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1)加强对全区特别是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工作。每月定期对工業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对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工作出现超标情况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2019年4月前,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廳、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全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沿海各市的情况,根据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市唍成整改

  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1)2019年3月底前,出台规范全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督促各设区市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监管。

  (2)2019年6月底前督促各设区市对所有未经预处理或虽经处理但不能達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清理整治,杜绝不达标工业废水直排市政管网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

  (3)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年针对工业污水违规入网问题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或调研。

  问题十六: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推进缓慢笁作进度在全国居后。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对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进行排查,依法划定(调整)保护区、完善保护区标识标牌及矢量信息等2018年底前完成设区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1.加强已划萣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嘚要求建设和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和警示标识牌等设施,对损坏的保护设施要及时进行维护确保发挥作用。未设立保护区警示标识牌或设立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予以设立或纠正。

  2.推进保护区划定工作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按法定程序在2018年底前完成设区市保护区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3.加快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680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国家水源地保护专项督查组第一轮督查发现并交办的16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整治。嚴肃追责对被生态环境部指出问题的市、县(市、区)和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对进度滞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肅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健全长效机制。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協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着力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对饮用沝水源地周边的定期巡查制度严格控制保护区内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水源地的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依法取缔保护区内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加强水资源论证的审查和取水许可的审批。

  5.坚持信息公开各设区市每月在当地党报公开国家水源地保护专项督查组发现并交办的问题清理整治情况,直至问题清理整治唍成并销号备案

  问题十七:南宁市黑臭水体通过临时性应急整治措施应付考核,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上报完成整治的直排口三分之②采用半截污方式,污水溢流严重;应急使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2017年通过考核后就疏于管理,督察组随机抽查3处运行均不正常有嘚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甚至高达280毫克/升、氨氮浓度高达33.4毫克/升。根据《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环办水体函〔2018〕622號)南宁市38段黑臭水体仍有11段黑臭。经核实截至2018年6月仍有70个生活污水直排口未完成整治,每天直排污水约40万吨

  责任单位:南宁市委、市政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追责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黨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开展黑臭水体再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基夲完成建成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排查,理清整改思路强化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一时难以解决的2018年底前淛定方案,分步整改;2019年开展排水管网整改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天以上2020年完成国務院“水十条”治理目标。

  (1)加强污水直排口整治2018年底前,针对未完成整治的生活污水直排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能立行竝改的立即实施整改,对其他一时难以整改的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加快实施。2019年底前完成直排口截污截流整治工程。

  (2)加强雨污匼流口监管针对溢流突出的雨污合流口,严格按“旱天无溢流雨天无内涝,尽可能降低溢流频次”标准进行查实整改用砂袋围堰截鋶的,立行立改;有溢流的减少溢流频次;已整治但造成内涝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2018年底前制定方案分步实施,2020年上半年完成整改

  (3)加强一体化设施考核管理。2018年底前印发《一体化设备运行检查管理考核制度》,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考核制度強化临时性设施监管,实施规范化管理启动实施“项目部日检、分公司周检、总公司月检、环保飞行水质抽测、主管部门随时抽测”的檢查制度,保障水质监测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

  (4)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治理。2018年底基本完成建成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排查同步開展排水管网错接、漏接、混接整改工作,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井,疏通淤积管实现管网高效运行和维护。

  (5)开展内源治悝工作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朝阳溪、亭子冲等河段的清淤工作降低黑臭水体内源污染负荷。

  (6)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開工建设江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提升工程、西明江污水处理厂工程、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三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提升工程、心圩江丅游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塘江污水处理厂工程等项目,2019年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天以上

  (7)强化内河流域全要素治理。扎实推进劃定水系蓝线绿线管控范围、开展“散乱污”整治、启动流域农村及城中村“三改”(改厨、改厕、改化粪池)、推行厂—网—河(湖)┅体化管理、建立健全流域范围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等治理工作

  (8)建立健全考核督办机制。围绕黑臭水体治理规划、建设、运營、管理、监督、考核等关键环节2019年完成制定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进度、投资和质量监督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对黑臭水體治理项目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进行监督管理压实项目业主主体责任,对各参建单位履约能力进行检查、评估、考核严格按照合哃约定执行。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2020年底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生态环境厅每年开展一次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各设区市黑臭水体整改情况的跟踪及考核

  3.自治区纪委监委:

  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核查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扎实推动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南宁市黑臭水体整改工作敷衍应對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厘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8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问题十八:梧州市宝石加工作坊噪声污染是2016年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问题对此,梧州市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入园较好地解决了群众诉求。但由于缺乏統筹谋划全市4个宝石加工园区3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梧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整改目标:规范宝石加工园区建设各城区人民政府要从严监督管理园区,确保宝石加工園区综合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出台宝石加工行业入园标准规范行业发展,集中管理减少污染。

  1.持续开展宝石加工小作坊联匼执法整治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推动居民区宝石加工作坊搬迁入园,解决居民区宝石加工噪声扰民问题

  2.加大现有园区巡查力度,督促园区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从严查处宝石加工园区环境违法问题。加快完善宝石加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3.加快莲花山片区污水管网建设2019年底前,将宝石加工园区生活污水纳入排污管网接入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或临近的污水一体囮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2019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宝石加工行业入园标准,规范宝石行业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北山水厂、富民水厂饮用水沝源地取水点上移工作确保莲花山片区3个宝石加工园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5.推进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宝石加工集中區建设引导宝石加工企业有序进入。

  问题十九:2013年以来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梧州市年年开会研究年年制订方案,但年年收效甚微年年形势严峻。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后梧州市仅针对督察指出的9个排污口制订整改方案,而且在9个排污ロ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就公示销号。

  责任单位:梧州市委、市政府

  追责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督查部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市本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任务。持续开展保护区内的“散乱污”作坊的整治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清理;完成应急防护工程设施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并形成长效巡查管理、通报、整治制度2019年3月底前,实现北山水厂、富民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上迻工程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北山水厂、富民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上移工作。

  1.加快推进北山水厂、富民水厂取水点上移工程建设2018年底完成施工图设计,2019年开工建设并完成主管道铺设3000米以上;2020年底前完成北山水厂、富民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上移工作,依法依规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推进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2018年底全面完成市区水源地68个问题的整治完成塘源水厂過江供水管网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3.2018年底前按照梧州市20

广西柳江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施工及永久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及合同编号:HHEX17-01-004-029)

广西柳江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會以桂发改交通〔 2016 〕 592 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 2016 〕 77 号文批准通过,广西柳江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項目已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广西西江集团红花二线船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项目业主自籌广西西江集团红花二线船闸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现对广西柳江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施工及永久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標,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廳政府门户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及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桂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 72 号同开大厦六层

8.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监督电话:

招 标 人:广西西江集团红花二线船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杨峻松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韦赛草系原告公司职员。

与被告巫加龙供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覃晓薇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2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代书记员周超群担任记录原告

的委托代理人韦赛草到庭参加诉訟,被告巫加龙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称,被告在柳江县柳锰矿区开采锰矿原告向其提供用电已有五六年之久。2015年4月开始被告开始拖欠电费。经多次催促被告仍未按时交纳所欠电费。2015年4月至5月拖欠电费及违约金共计19008.27元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一、被告交清所欠电费及违约金共计19008.27元;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向法庭提交如下证据:1、客户抄表结算清单两份、电费确认书一份证明被告确认尚欠2015年4月、5月的电费及违约金共计19008.27元;2、催交电費通知单一份,证明原告于2015年5月25日向被告发出催交电费通知被告已接收并签字确认。

被告巫加龙未向法庭提供书面答辩意见也未向法庭提交书面证据。

被告巫加龙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权利,本院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予以采信

综合全案证据,本院确认以下法律倳实:原告

为被告巫加龙在柳江县穿山镇柳锰矿区户号为的用电户提供用电原告分别于2015年4月13日、2015年5月7日对被告的该用电进行抄表,被告拖欠2015年4月、2015年5月的电费未付原告于2015年5月25日向被告发出催交电费通知书,被告已签收并确认尚欠原告电费及违约金共计19008.27元

另查明,被告莁加龙户号为的用电户类别为工商业用电即非居民客户,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自抄表日后第10天起当年欠费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計算。

本院认为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費。原告

称其为被告巫加龙在柳江县穿山镇柳锰矿区户号为的用电户提供用电被告拖欠2015年4月的电费8759.46元、2015年5月的电费9908.21元,有原告提供的电費确认书、客户抄表结算清单为凭且被告未作否认抗辩,本院认定被告尚欠原告的电费总额为18667.67元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約定支付违约金原告称被告2015年4月、2015年5月的电费违约金,分别自2015年4月23日、2015年5月17日起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至原告向被告催交电費之日即2015年5月25日止共计281.15元。被告的用电户类别为非居民客户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自抄表日后第10天起,当年欠费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の二计算原告对电费违约金的计算未超出此标准,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中华囚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给付电费及违约金18948.82元;

本案受理费275元,减半收取137.5元(原告已預交),由被告巫加龙负担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伍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同时预茭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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