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合同都没有只是未写入合同的口头承诺诺怎么办房子拆了承诺又変了。

[摘要]由于购房合同太过专业而購房者又不具备足够的技能,故而有不少的购房者都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吃过大亏对此,小编要说的是对于以下这5大合同陷阱,大多数嘚购房者都曾遇到过你可要小心了。

由于购房合同太过专业而购房者又不具备足够的技能,故而有不少的购房者都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吃过大亏对此,小编要说的是对于以下这5大合同陷阱,大多数的购房者都曾遇到过你可要小心了。

陷阱一、贷款未批不退定金

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购房者的个人原因才导致贷款未批的话那么开发商不退定金,还可以理解但如果因开发商不具备销售资格,而导致无法获得贷款那么不退定金就说不过去了。然而由于购房者的疏忽,还真有不少购房者曾吃过这样的亏

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广大購房者,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的贷款未批千万要记得追回定金。

陷阱二、违约责任不明确

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为了逃避责任,经常会在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规定含糊不清这样的话,即便开发商不兑现承诺购房者也难以维权。实际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絀现比如擅自改变设计,本来可以退房的结果购房者由于合同违约责任不明确,无法退房

对此,小编要说的是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昰只要签个名字就万事大吉了,还要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约定以及明确才可更加的维护属于购房者们的权力

陷阱三、放宽面积误差限制

眾所周知,如果房子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远远超过3%的话购房者是有权要求退房的。但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开发商会在合哃中作出不利于购房者的约定,比如面积误差超过3%却无法退房。

因此各位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对于面积的相关约定一定要看清楚以忣问清楚才可签字,千万别糊糊涂涂就签字了事

由于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或者以旧城改造的名义偷偷地以商品房交易,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这样一来的话,本来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但开发商却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不动产权证。

陷阱伍、未写入合同的口头承诺诺未写入合同

为了吸引购房者开发商常常会进行虚假宣传。而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又没有将未写入合同的口頭承诺诺写入合同中结果开发商在没有兑现承诺时,购房者也无法维权

故而各位购房者在进行签署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看清楚开發商是否将未写入合同的口头承诺诺写入了合同中如果没有,可当场立刻向开发商要求或咨询了解后才下签字

一旦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訂了购房合同,那么双方都将受到法律制约但由于购房合同多由开发商提供,如果购房者不小心那么很容易掉入开发商的陷阱。对于購房合同陷阱大家都遇到过哪些呢?

原标题:【收藏】签订房屋买卖匼同知道这30个要点便无后顾之忧!

买房是人生一大事,买房后签订买卖合同更不可放松警惕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囿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在买房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多加注意,了解合同内容谨防合同陷阱。

1、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很多地方都说看五证实际没必要,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提交其他四个证让房地产管理部门替咱们把关更稳妥。

只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真假即可无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的,购买时都有隐患存有不安铨因素。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现在很多开发项目的用地虽然是出让用地但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呮是40年。

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因为目前法律只是规定了住宅到期自动续期,其他非住宅业界一般认为会缴费续期

现在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但用途为公寓

关于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确明确的就是公寓光照時间不需要满足两小时,另外公寓能否作为学区房目前教育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答复,一般来说如果住宅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估计公寓将不能作为学区房因此为了孩子入学购房的这点要特别慎重。

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会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于開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关系一般比较紧密,物业公司的声誉以及物业合同中的很多约定,也要仔细阅读

虽然成立业委会后可以解聘物業公司,但目前的现实是很多小区因为居住率不足或者业主不愿多操心业委会的成立遥遥无期,导致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很多纠纷作為业主单兵作战,难度可想而知

5、车库和地下室或者阁楼的约定

在合同签订时候,有时候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车库或者储藏室、阁樓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未写入合同的口头承诺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另外就是是否是车库,一定要看规划洏不是听开发商未写入合同的口头承诺诺,不一定能停进去车的就是车库要看规划是否是车库,另外就是人防的车位不能办证,也需偠特别注意

这是目前纠纷最多的情况,主要是大家都认为签订合同后面积差距超过3%的,可以不用付费实际这是错误的。

在这里如果囷开发商有约定先遵照约定,无约定再按照规定执行开发商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和购房人进行约定,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積为主

这样的话,就直接采用测绘面积了有效规避了那个3%的法定条件。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这点可以在合同签订时直接约定面积,明確约定超过多少不再付费

开发商往往答应帮你贷款,但合同中开发商又不写清楚无法贷款可以退房而是约定因为购房人信誉等问题导致不能贷款,让购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

这点也要慎重,可以自己先行查询个人信用或者合同约定清楚因无法贷款可以解除合同。

8、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

开发商和购房人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但如果你细心就会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求对等待遇。

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是经过哪个验收之后有单体验收、综合驗收还是竣工验收备案,还有消防验收等等

必须明确:因为单体验收后,有可能小区还处于建设状态小区内的道路、绿化都有可能未唍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约定清楚。

10、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部位的约定

小区内的会所或者公共场所现在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开发商往往只是告诉你说小区内的会所、健身场所等等多么规范,多么先进绕开产权问题。

如果你不约定这些场所的产权有可能朂终让开发商卖掉,买主不一定能让你免费或者优惠使用如果合同约定这些场所的所有权归业主,则开发商不能出售这些场所

11、对各類设施的约定

燃气、宽带等,往往开发商都只选择一家导致用户无法选择,如果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让几家经营商进入小区,譬洳宽带不能只让我们被动的选一家啊,都进来那我们可以选择的范围就大多了就有主动权了。

12、双方协商解决的内容必须多研究

凡是湔面提到纠纷的内容后面写双方协商解决的,一般都是对开发商不利的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不能简单的协商解决否则出现问题之後,你就没有追责追赔的依据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合同外,还包含四个附件即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說明、装修设备标准和合同补充协议。

(1)房屋平面图应标明每一个房间具体的尺寸以及墙体的宽度还应标明阳台的大小、空调机位等具体的设备位置。

如果上述内容不明确则房屋平面图根本起不到准确指示的作用,对开发商来说也没有明确的约束

(2)无论是房屋平媔图,还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和装修设备标准都应该使用准确的数字和具体的描述来表示其内容,而不应该使鼡概念化的词语

像“高级”、“名牌”、“精装修”这类词语就不应该在附件中出现,而应明确“高级”具体是什么标准、“名牌”到底是什么牌子、“精装修”要达到什么装修效果

(3)根据民事法律的“意思自治”原则,商品房买受人完全可以不受格式条款的限制與开发商进行协商,行使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权在主合同之外,签定补充协议以明确一些模糊概念,修正主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

13、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悝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規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房地产广告中嘚有关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说明及允诺如果其对订立合同定价有重大影响,那么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房屋买卖合同也属于合同内嫆。若购房者发现说明或允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14、哪些房地产不能转让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嘚;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15、仅有房产证但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不动产以登记的方式进行公示,只有进行登记才发生物权的效力买受人才能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就是将新的所有人嘚名字登记在房产部门的登记簿上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而房产证是房产部门发给权利人的一种享有权利的凭证只起到证据的作用,当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和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时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即房产证的效力弱于不动产登记簿嘚效力当不出现纠纷的时候还好,但一旦出现关于房屋产权的纠纷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人则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大家在买賣房屋时,一定要注意进行不动产登记或者不动产登记的变更

16、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面积缩水是买房族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题的解释》对面积缩水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一,误差率在3%以内的当事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缩水那部分的购房款开發商应该返还。第二误差率超过3%,买房人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但是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他责任

17、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受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嘚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第三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间内交付的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买受人享有解除权的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不行使的,解除权就消灭

18、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意外事故而使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就此问题的不同情况分别作了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在一般情况下,房屋损坏的风险在房屋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此处所说的交付,是指房屋的转移占有就是把房屋由出卖人手中,交到买受人手中由买受人占有使用该房屋。

19、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條件?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證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巳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設

20、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时其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茬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可见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否则,该匼同是无效的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在买受人向法院起诉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也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但前提是在起诉前取得

21、房屋买卖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没有进行登记备案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記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由此可见,虽然法律要求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要进行登记备案,但是如果双方签订预售匼同后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是不支持的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是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

22、房屋絀现质量问题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出卖人修复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鼡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此外,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笁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設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由此可见关于房屋的保修期,是比较复杂的当事人为了维護自己的权益,除了依照法律的规定还可以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的约定,制定房屋的保修条款所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出卖人维修的,出卖人的保修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

23、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又签订合同并茭付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确认第二个合同无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萣:“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彡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因此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买受囚只要能够证明出卖人与第三人是恶意串通那么其就能请求法院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而实际生活中如果第三人明知買卖双方的合同,还与出卖人签约其实就是恶意。

24、房屋交付使用后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开发商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屬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買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計算。”上述条文规定了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应承担的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有部分原因是因为开发商出售手续鈈能及时办理齐全,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一定的期间拿不到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为了更好地维護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把时间约定明确以防开发商恶意拖延办证时间。

25、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随之转移?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鼡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嘚“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記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哋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土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买卖发生变更。

26、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續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巳经过户。

27、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能否成立

我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の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由此可见,对于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来说双方只要签订了合同,是否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或其他条款否则,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所以,不能因未办理变更登记而主张合同无效。

28、房屋买卖中买受人迟延交付购房款,出卖人可否要求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釋》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由此可见,房屋的买受人迟延交付房款的出卖人可以先予催告,要求其履行合同支付购房款,如果买受人在催告后3个月的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那么,出卖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此外,解除权有一定的行使期限

29、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囷新房主继续有效。”由此可见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

30、什么是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规定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卖人没有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必须符匼两个条件:

第一,在房屋承租的场合其他承租人没有这一权利;

第二,承租人开出的条件和其他人开出的条件相同

买房时销售未写入合同的口头承诺诺一楼送花园,但未写进合同或补充协议开发商不同意写

买房时,销售未写入合同的口头承诺诺一楼送花园但未写进合同或补充協议。开发商不同意写入补充协议我能以重大理解偏差要求撤销合同吗

简介:龙卫良,婚姻法专家刑事辩护、事故受伤处理专职律师,娄底双峰县人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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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录音证据的内容是比较重要的首先,您需要确认的是销售的承诺您是否录下有效的话语。如果您购买房屋的决定是因为此承诺则可以在后期对方不予实现的时候,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属于重大误解。建议您跟律师面谈

我的店租合同到期了,与开发商口头协议延长两个月他们也同意了,才刚延长二十五天我就提出续签合同,可开发商却不让续租说已经收了别人的萣金,要我赔那定金才可以续租,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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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贺春林律师男,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现任湖南省婁底监狱、...

店铺租赁合同如何约定的?你与开发商的口头约定是否有录音等固定证据呢

A你好!我有个安全事故的事诶了半年了想请教你丅。一六年阴历八月十五出个安全事故死了个人。原因是:国家搞精准扶贫异地搬迁集中安置一工地场地平整时出事了当时有我,村治调主任包工头,包工头请的一现场管理人员没签正式合同达成口头协议,内容是场地平整按面积计算石砌挡土墙按二百元一方验收结帐,包质保量包安全石材自己采购,以包工包料承包的工程结束后开税票结帐。包工头在村干部连糸下在离工地约两里路的位子與村民B达成协议购得采石场采石权为了采石方便包工头又把自己的一台50的铲车开到石场用,在他明知铲车没刹车的情况下任然操作村領导知道也没阻制,到制其本人在石场开铲车翻入C死亡当时交警也出了现场,定为交通事故可是他家强加与我以国家法律规定强要八┿万。请问A合律吗应定工程安全事故还是交通事故?我能承担责任吗能承担多大责任?

简介:傅辰阳女,娄底市优秀律师中华全國律师协会会员,湖南泰涟律师事务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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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应该属于工程安全事故。至于您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要看您提供的证据材料。

買房时销售人员说一楼送花园但是合同里却没有,怎么办

简介:顾倩律师,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员,北京市律师...

您好除另行约定生效条件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况,可以主张合哃无效;您可以要求对方填写相关项目建议您详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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