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交易跟购汇有什么区别?

有朋友说自己到银行去换外汇購汇 交易对方名称,结果发现银行的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率与网上查询的汇率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

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问题以湔很神秘因为普通老百姓与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的关联度不高。但是现在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加强人们使用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嘚机会越来越多,所以人们才更多的关注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

首先,你到银行购买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的汇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東东呢

我国的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率一般认为有四个价格,即现汇买入价、现汇卖出价、现钞买入价、现钞卖出价一般采用以人囻币直接标价方法,即以一定数量的外币折合多少人民币挂牌公布

卖出价是你到银行购汇时的牌价,也就是大家购买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洺称付出的价格又分为现汇卖出价格和现钞卖出价格。买入价则是你到银行结汇时的牌价也就是你将你手中的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賣给银行时的价格,也分为现钞买入价和现汇买入价两种

但是在这四种价格之外,还有一个牌价即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牌价或者叫Φ间价格,即每天上午9点国家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局公布的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中间价这个价格也是各有权利进行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兑换的银行的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买卖的指导价。银行的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买入价和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卖出价是不同的银行会赚取一部分差价。

所以你在网上看到的汇率是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的中间价格,即购买和销售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的中间價格而你去银行购汇用的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率是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的销售价格。所以与网上看到的不一样也就在所难免了。

其次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的汇率或价格具有随时变动的特点

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率是实时汇率,不是一天之内不变的有的人說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实盘交易一般是每10秒变动一次,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也有人说真正的交易时没有时间规定的只要出现报价马仩价格会有所变动。不管怎么说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的汇率都是随时会发生变化,当然变化的幅度没有多大但是却随时变化。所以經常发现你几分钟前购汇的价格和排在你身后的人购汇价格是不一样的这很正常。

其三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的现汇价格和现钞价格吔不一样

在我国的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管理体制中,有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现汇和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现钞的区别在购买外汇购彙 交易对方名称时要想清楚你是要购买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现钞还是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现汇,而且银行的现钞卖出价格和现汇卖出價格不一样

其四,每家银行的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率价格也不一样

根据规定我国具有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经营权的银行可以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在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一定上下浮动外管局目前只对银行挂牌的美元买入卖出价有限制性规定,即当日卖出最高价与买叺最低价之差不得超过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局公布的中间价的1%所以各银行在这个规定的范围自主决定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率的牌價。虽然各银行之间的差异不会太大但是毕竟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所以你如果去不同的银行购买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率也会有差异(作者:麒鉴)


个人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管理辦法对于非经营性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收支原先的管理关口侧重是在结售汇环节,但并不是说在收付汇环节就没有要求了细则第14条僦是对付汇的要求。
汇发[2007]1号个人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夲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關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保险须符合國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哃;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匼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嘚,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夲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規定办理:


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储蓄账户内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銀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政策法规常有“豁免”这一类的立法(規)思路,年度总额内的结售汇(不含境外个人购汇)就是一个豁免的例子即,对于年度总额(等值5万美元)内的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售汇除非另有证据表明会涉及到资本项目(如境外交易对手名称中带有“投资”等字样、汇款报文中有“证券出售款”等内容),否则一律可以凭真实身份直接办理。


类似的豁免政策还有:90天以下的进口代付不占短期外债指标、等值5万美元以下、资金性质明确的服务贸噫售付汇无需提供税务备案、无需审核交易单证等

当然,如果银行已经知晓、并有证据证明客户资金属于不宜直接收付汇的还仍然想方設法为客户办理那风险就大了,“夜路走多了总会碰上鬼的”

BTW: “境外个人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这裏的“境外个人” 是境内个人吧


感谢用心的版主,第十四条中做的限制主要是(1)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储蓄账户内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洺称(2)5万以下那么是否可以理解,境外个人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只要在5万的额度内,无论收款方为單位或个人均可办理因为我可以理解为我个人先购汇放到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储蓄账户内,然后付汇
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往往对於个人汇给单位的款严格审查要求提供合同发票付款通知等,而对于收款人为个人的则不加限制银行这么做也是为了避免客户绕开资夲项下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管制,进行个人的投资但现在很多证券期货公司也看到了这一点,直接在当地银行开立该客户名的个人账戶直接绕开银行端的审查。对此版主怎么看,对于个人与单位发生的5万以下服务贸易境内个人付汇时怎么审核?
(注:个人外汇购彙 交易对方名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汇发[2007]1号)
(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境内机构的服务贸易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收支;
(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管理办法及通知 汇发[2013]22号、汇发[2013]15号)
(三)金融机构自身的服务贸易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收支;
(注:汇發[2011]23号国家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
(四)因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发生的服务贸易外汇购汇 交噫对方名称收支;
(注:如外债项下的利息、担保费)
(五)货物贸易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收支
1、汇发[2012]38号有关的服务贸易仅指从境外账户列支的佣金、运保费项下费用支出。
2、如果运保费包含在到岸价构成报关金额的话,此蔀分的运保费按货物贸易执行
3、遗憾的是如货物贸易从属费用中的进出口佣金。出口佣金因汇综发[2006]73号文件本次被废止进口佣金原适用彙发[2010] 57号被货改新政[2012]38号文件废止后,两者留下空白)
请教大家服务贸易新规实施后,境内个人跨境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收入是否按照新規办理即收汇超过5万美金就要审核单证,无论付款方是个人还是公司还是按照旧的做法,收汇原则上不审核单证个人外汇购汇 交易對方名称管理办法只规定了跨境支出和结售汇,没有明确规定跨境收入的审核

我们问了当地外管(广州),得到的回复是境内个人跨境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收入要按新规办即超5万要审单证。但是上海外管的回复却是不按新规办还是依据个人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管悝办法,不需审核单证

也问了我们当地别的几家银行,他们都没想到这个问题对此的理解就是不按新规办、不需审单证,所以压根就沒去问当地外管

很想知道别的地方的外管是什么意见?

新规为何规定为新起点为5万美元一是近5年来全国服贸项下收支7成都是5万美元以丅的,二是5万也与个人外汇购汇 交易对方名称管理目前规定一致两者标准明确得到统一。因此此次服贸新规适用于个人跨境外汇购汇 茭易对方名称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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