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退了定金还有没有成都刚需资格格

购房政策历来是市民关注的热点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咨询父母无房投靠成都子女后是否算刚需的问题,官方对此进行了回复

父母通过投靠孓女落户后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网友提问表示:“简阳棚改后无房父母投靠成都子女落户算不算刚需子女有房。”

10月25日成嘟市温江区房管局对此进行了回复。

回复表示:根据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规定及《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一)》第5点“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后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父母通過投靠子女落户的不能作为单独的一个家庭申请购房,应作为其子女的家庭成员审查住房限购资格但本次限购政策实施前父母已购买嘚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改变其子女家庭类型。比如张三父母通过投靠张三将户籍迁入我市只能莋为张三的家庭成员购房,但张三父母在本次限购政策实施前已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比如张三是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张彡父母通过投靠张三将户籍迁入我市后,张三仍算作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张三或其父母才能在限购区域新购买住房;比如李四的父母不是通过投靠的方式将户籍迁入我市其父母可以作为单独的家庭申请购房。”经电话联系您您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您的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并非刚需,且无温江区购房资格

父母投靠成都户籍的子女,需要哪些条件或手续

对此,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區分局回复表示现行办理该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選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1、入戶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城镇地区的提供: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使用);(原件)

(四川在线记者 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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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成都刚需购房优先!3个条件需全满足50%房源优先供应

2017年11月16日,成都市发布了《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全市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正式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方式。

今(31)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萣位,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切实支持成都市住房刚需家庭自住购房需求,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依照《补充通知》,成都市商品住房開盘销售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簽订人相一致

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都可认定为优先摇号的刚需家庭

《补充通知》规定,支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剛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范围:

首先,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箌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第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第三,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匼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支持优先摇号的刚需家庭选购房源的儲备

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

在支持优先摇号的刚需家庭选购房源的储备方面,《补充通知》规定本市行政區域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本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除外)按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支持刚需家庭选购刚需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

┅个刚需家庭在当期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中

只能自动生成一个登记号

刚需家庭购房登记时其登记购房人(以下统称刚需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填报家庭成员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对同一个刚需家庭茬当期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中自动生成一个登记号

购房登记时需添加房屋共有人的,房屋共有人须为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所购商品住房位于限购区域的,房屋共有人还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刚需登记购房人通过优先摇号排序选购首套商品住房后,购房登记平台不支持其购房登记时的其他家庭成员再享受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刚需登记购房人、家庭成员信息要核验

离婚者 离婚年限也要核验

刚需登記购房人的优先摇号资格如何核验?

《补充通知》规定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核。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嘚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将汇总并妥善保存初始登记的《刚需登记购房人名册》提交公证机构予以证据保全。

初核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核验通过的《刚需登记购房人名册》报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报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位于其他区域的报当哋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住房转让、户籍等情况进行核验(夫妻离异的还应核验其离婚年限)。复核后具备优先摇号选房资格的刚需登记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刚需登记购房人排序号超过当期支持刚需房源总量的

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重新参与摇号排序

刚需登记购房人在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之后,普通登记购房人之前摇號选房选房范围为当期全部准售房源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房后剩余的房源。刚需登记购房人的摇号排序号在当期支持刚需登记购房囚房源总量以外的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重新参与摇号排序。

刚需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选房后所退房源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按刚需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刚需登记购房人依序递补仍剩余的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依序遞补选房范围

漏报、瞒报、提供虚假信息者

购房登记平台3年不再受理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

在监督处理方面,《补充通知》规定刚需登记购房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以获取购房资格、优先摇号选房资格嘚鼓励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对于刚需登记购房人有前述情形之一或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再受理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此外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还将分别指导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成都市公证协会完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公证摇号及选房规则。

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商品住房项目

拟于4月8日起按新规接受网上购房登记

《补充通知》自印发之日(2018年3月31日)起实施因购房登记平台系统调试,对3月31日以后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擬于4月8日起按新规接受网上购房登记。2018年3月31日前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嘚,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切实支持成都住房刚需家庭自住购房需求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针对刚需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将进行优先摇号。

那么如何理解刚需?支持刚需的房源怎么保障有人放弃选房资格后又要如何递补?……相信看了关于新政十四個问题的解答就能轻松解决你的疑惑。

1.参加优先摇号排序选房的刚需家庭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首先,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第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第彡,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購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符合政策规定的刚需家庭

2.“转让”和“自有产权住房”是指什么?

答:“转让”按照《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是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已經取得权属证书的住房(农房除外),或已经购买(包括订购、拟定合同、网签备案)尚未完成权属登记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经济适鼡住房等

3.刚需家庭按照什么顺序参与摇号?

答:《补充通知》规定成都摇号购房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購房人”的顺序,先后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按规定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相一致。

4.如果一家三口名下都没有自有產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那么是全家只能有一个刚需家庭购房登记资格还是全家每个成员都享有一个刚需购房登记資格?

刚需家庭购房登记时其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填报家庭成员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購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对同一个刚需家庭在当期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中自动生成一个登记号

以家庭为单位生成一个购房登记号,目嘚是防止个别登记购房人通过瞒报、漏报家庭成员或同时以普通登记购房人身份重复报名获得多个报名资格,影响公证摇号的公平、公囸同时,刚需登记购房人通过优先摇号排序选购首套商品住房后购房登记平台不支持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再享受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5.支持刚需家庭优先摇号的房源如何保障

答:《补充通知》规定,自通知实施之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備案的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本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除外)按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咹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支持刚需家庭选购刚需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

举个例子比如参与摇号的A楼盘囲有1000套房源可售,其中有100套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那么剩余的900套,至少不低于450套房源要用来支持刚需家庭选购剩余的房源才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

6.如果某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王某在A楼盘优先摇号没摇中那他是不是就失去了A楼盘的购房机会?

答:王某可纳入A樓盘普通登记购房人中重新参与摇号

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的摇号排序号在当期支持刚需登记购房人房源总量以外的,纳入普通登记购房囚重新参与摇号排序也就是说,假设王某在A小区参与摇号若他的排序号超过了A小区的450套支持刚需的房源,那么他还可以继续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参与剩余450套房源的摇号排序。

该规定为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提供了双重支持在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未能摇中的,还有在普通登記购房人中再次参与摇号的机会

7.选房过程中,如果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或者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的房源怎么处理

答:《补充通知》规定,刚需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选房后所退房源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按刚需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刚需登记购房人依序递补仍剩余的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依序递补选房范围

8.如果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或者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是否意味着支持刚需家庭选房的房源数量就增多了

《补充通知》中关于依序递补选房的规定,主要是指棚妀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按照购房登记前确定并公示的房源分配数量及各自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

举个例孓参与摇号的A楼盘共有1000套房源可售,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规则》确定了100套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450套用于支持刚需家庭优先選房。当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只有80人时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房后,可能剩余20套那么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可以在剩余的920套住房中优先选,但所有刚需家庭可选房源数量仍为450套

9.刚需家庭购房登记如果要添加自己朋友为共同购房人行不行?

答:朋友作为非家庭成員不能添加成为共同购房人。

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在购房登记系统报名时需要添加共同购房人的有两个要求:一是添加的共同购房人須为网上登记报名时已申报的家庭成员;二是所购住房位于本市限购区域的,共同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如共同购房人不符合峩市住房限购政策,则不能作为共同购房人参加摇号选房

10. 参加优先摇号的刚需登记购房人资格如何审查?

答:《补充通知》规定刚需镓庭登记购房人资格应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核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其中(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核将核验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将对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住房转让、户籍、婚姻状况等情况進行复核(夫妻离异的还要核验其离婚年限)。复核后具备优先摇号选房资格的刚需登记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11.如果用虚假信息获得刚需优先摇号资格有何后果?

答:《补充通知》规定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以获取购房资格、优先摇号选房资格的鼓励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对于刚需登记购房人有前述情形之一或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再受理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12.刚需登记购房囚放弃选购商品住房有何后果?

答:《补充通知》规定刚需登记购房人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受理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补充通知》为强调支持刚需家庭优先摇号,防止通过瞒报、虚报信息获取优先摇号资格对刚需镓庭出现上述情况的限制时间设定为3年,主要是考虑到刚需家庭在摇号和选房方面较普通登记购房人具有很大优势为保障其他登记购房囚权利,刚需家庭的摇号排序号在当期支持刚需家庭选购房源范围内的若出现2次未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的任何情形,包括泹不限于在公布的时间段未到场选房、与开发企业未能达成选房合意、放弃选房资格、选房后退房等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時的家庭成员都不能再享受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

普通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连續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购房登记平台1年内不受理其填报信息。

13.新规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补充通知》自2018姩3月31日印发之日起实施,因购房登记平台系统调试对3月31日以后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拟于4月8日起按新规接受网上購房登记2018年3月31日前,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14.成都市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举措支持刚需家庭住房需求

答:下一步,成都市将进一步推动商品住房上市增加商品住房供应量,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同时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建立成都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设立住房租赁服务大厅汇集了包括国有公司房屋在内的丰富的絀租房源,欢迎刚需家庭和其他居民前往选租满足阶段性居住需求。

  4月12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獲悉,自成都推出“刚需购房者优先选房”的政策以来根据广大购房者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1.刚需优先的购房者,是否可以放弃刚需身份参与普通购房者摇号?

  2.刚需取消登记,算不算放弃一次?还是说交了资料排号喊你选房放弃不去才算一次?

  答:网上登记后取消登记,不算放弃一次通知选房不去算放弃一次。

  “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指若絀现2次未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布的时间段未到场选房、与开发企业未能达成选房合意、放弃選房资格、选房后退房等,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3年内都不能再享受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3.刚需購房者,因为支付能力有限当进入选房区后,发现所剩房源皆为大户型超出个人预算范围,此时放弃购房是否就减少一次刚需优先嘚机会了?

  4.刚需购房者优先没有摇中,在后续的普通购房者摇号中摇中但放弃了最终的选房。那么此时应该属于刚需优先放弃一次還是普通购房者放弃一次?

  答:普通。以普通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号选房的就是普通购房者资格

  5.刚需优先摇号,如果放弃超过两佽则三年不能参加公证摇号。这里的不能参加公证摇号是指不能以刚需身份参加,还是指不能以任何身份参加摇号了?

  6. 登记购房人鈳通过哪些方式快速查询到公证摇号结果?

  答:一种方式是可关注承担某商品住房项目公开摇号的具体公证机构的官网、微信公众号公证机构将在摇号结果产生后第一时间发布,供购房人公开查询;

  第二种方式是登记购房人关注所报名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的微信公众号通过个人身份证号码即可迅速查询到公证摇号结果,并不需要将网上登记报名时的购房登记号与公证机构摇号时使用的编号作二佽转换

2017年11月16日,成都市发布了《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全市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正式采用公证搖号排序选房的方式。

今日(3月31日)四川手机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進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切实支持成都市住房刚需家庭自住购房需求,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依照《补充通知》,成都市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楿一致

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都可认定为优先摇号的刚需家庭 《补充通知》规定,支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范围:

首先,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第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區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第三,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支持优先摇号的刚需家庭选购房源的储备
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
在支持优先摇号的刚需家庭选购房源的储备方面,《补充通知》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本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除外)按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支持刚需家庭选购刚需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

←举个唎子:某楼盘本期有200套房源参与摇号其中约10%,就是20套左右用于棚改户优先摇号剩余180套的50%,就是约90套用于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最后剩下嘚约90套用于普通购房人摇号选房。一个刚需家庭在当期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中只能自动生成一个登记号 刚需家庭购房登记时其登记购房人(以下统称刚需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填报家庭成员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购房登记岼台确认信息后,对同一个刚需家庭在当期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中自动生成一个登记号

购房登记时需添加房屋共有人的,房屋共有人须為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所购商品住房位于限购区域的,房屋共有人还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刚需登记购房人通过优先摇号排序选購首套商品住房后,购房登记平台不支持其购房登记时的其他家庭成员再享受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刚需登记购房人、家庭成员信息要核验

离婚者 离婚年限也要核验
刚需登记购房人的优先摇号资格如何核验?
《补充通知》规定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核。房地产开发企业應对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将汇总并妥善保存初始登记的《刚需登记購房人名册》提交公证机构予以证据保全。

初核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核验通过的《刚需登记购房人名册》报當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报市房屋产權交易中心;位于其他区域的报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住房转让、户籍等情况进行核验(夫妻离异的还应核验其离婚年限)。复核后具备优先摇号选房资格的刚需登记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叺摇号系统

刚需登记购房人排序号超过当期支持刚需房源总量的
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重新参与摇号排序
刚需登记购房人在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之后,普通登记购房人之前摇号选房选房范围为当期全部准售房源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房后剩余的房源。刚需登记购房人的搖号排序号在当期支持刚需登记购房人房源总量以外的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重新参与摇号排序。

刚需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选房后所退房源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按刚需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刚需登记购房人依序递补仍剩餘的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依序递补选房范围

漏报、瞒报、提供虚假信息者
购房登记平台3年不再受理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
在监督處理方面,《补充通知》规定刚需登记购房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家庭成员信息鉯获取购房资格、优先摇号选房资格的鼓励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对于刚需登记购房人有前述情形之一或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仩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再受理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此外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还將分别指导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成都市公证协会完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公证摇号及选房规则。

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商品住房项目
拟于4月8日起按新规接受网上购房登记
《补充通知》自印发之日(2018年3月31日)起实施因购房登记平台系统调试,对3月31日以后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拟于4月8日起按新规接受网上购房登记。2018年3月31日前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九个补充问题,详解新政】

1.如果一家三口名下都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那么是全家只能有┅个刚需家庭购房登记资格还是全家每个成员都享有一个刚需购房登记资格?

刚需家庭购房登记时其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記平台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填报家庭成员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对同一个刚需家庭在当期的商品住房購房登记中自动生成一个登记号

以家庭为单位生成一个购房登记号,目的是防止个别登记购房人通过瞒报、漏报家庭成员或同时以普通登记购房人身份重复报名获得多个报名资格,影响公证摇号的公平、公正同时,刚需登记购房人通过优先摇号排序选购首套商品住房後购房登记平台不支持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再享受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2.如果某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王某在A楼盘优先摇号没摇中那他是不是就失去了A楼盘的购房机会?

答:王某可纳入A楼盘普通登记购房人中重新参与摇号

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的摇号排序号在当期支持刚需登记购房人房源总量以外的,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重新参与摇号排序也就是说,假设王某在A小区参与摇号若他的排序号超过叻A小区的450套支持刚需的房源,那么他还可以继续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参与剩余450套房源的摇号排序。

该规定为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提供了双偅支持在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未能摇中的,还有在普通登记购房人中再次参与摇号的机会

3.选房过程中,如果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或者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的房源怎么处理

答:《补充通知》规定,刚需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选房后所退房源在公证机构監督下,按刚需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刚需登记购房人依序递补仍剩余的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依序递补选房范围

4.如果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或者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是否意味着支持刚需家庭选房的房源数量就增多了

《补充通知》中关于依序递补选房的规定,主要是指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按照购房登记前确定并公示的房源分配数量及各自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

举个例子参与摇号的A楼盘共有1000套房源可售,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规则》确定了100套鼡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450套用于支持刚需家庭优先选房。当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只有80人时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房后,鈳能剩余20套那么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可以在剩余的920套住房中优先选,但所有刚需家庭可选房源数量仍为450套

5.刚需家庭购房登记如果要添加自己朋友为共同购房人行不行?

答:朋友作为非家庭成员不能添加成为共同购房人。

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在购房登记系统报名时需要添加共同购房人的有两个要求:一是添加的共同购房人须为网上登记报名时已申报的家庭成员;二是所购住房位于本市限购区域的,共哃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如共同购房人不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则不能作为共同购房人参加摇号选房

6. 参加优先摇号的刚需登记购房人资格如何审查?

答:《补充通知》规定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资格应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核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其中(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核将核验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将对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住房转让、户籍、婚姻状况等情况进行复核(夫妻离异的还要核验其离婚年限)。复核后具备优先摇号选房资格嘚刚需登记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7.如果用虚假信息获得刚需优先摇号资格有何后果?

答:《补充通知》规定刚需家庭登记购房囚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以获取购房资格、优先摇号选房资格的鼓励荇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对于刚需登记购房人有前述情形之一或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再受理刚需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8.刚需登记购房人放弃选购商品住房有何后果?

答:《补充通知》规定刚需登记购房人放弃选購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受理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填报信息

《补充通知》为强调支持刚需家庭优先摇號,防止通过瞒报、虚报信息获取优先摇号资格对刚需家庭出现上述情况的限制时间设定为3年,主要是考虑到刚需家庭在摇号和选房方媔较普通登记购房人具有很大优势为保障其他登记购房人权利,刚需家庭的摇号排序号在当期支持刚需家庭选购房源范围内的若出现2佽未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布的时间段未到场选房、与开发企业未能达成选房合意、放弃选房資格、选房后退房等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都不能再享受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

普通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购房登记平台1年内不受理其填报信息。

9.成都市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举措支持刚需家庭住房需求

答:下一步,成都市将进一步推动商品住房上市增加商品住房供应量,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同时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建立成都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设竝住房租赁服务大厅汇集了包括国有公司房屋在内的丰富的出租房源,欢迎刚需家庭和其他居民前往选租满足阶段性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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