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入职的入职个人所得税税中任职受聘信息显示未入职

为什么在入职个人所得税税App填报信息 会出现非当前任职单位

如果你确认跟这家单位没任何关系,赶紧申诉 你的个人信息可能被冒用了

  这几天最火的App可能就是由国家稅务总局开发的“入职个人所得税税”填报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然后坐等减税

  不过,有人茬App上注册填报时发现自己的任职信息里出现了非当前任职受雇单位。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对纳税人有影响吗?

  莫名其妙“被入职”

  日前有北京网友在微博反映,在其入职个人所得税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里发现除了本职工作,还多了一家上海的食品公司和他并无交集。

  该网友的第一反应是个人信息被人冒用,自己“被入职”了后来,他才想起这家企业给他发过稿费,帮他申報过个税

  虽然只是虚惊一场,但这件事引发了广泛关注有广州网友声称,在他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出现了两家单位,一家是目前就职的公司另一家显示在天津,他确信没有任何交集而税务部门也说,已经收到不少类似情况的反映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況?

  浙江金瑞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余海涛分析“任职受雇信息”出现非当前任职受雇单位,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是纳税人和该單位有过任职关系或薪酬关系该单位以纳税人的身份代扣代缴过个税。比如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跳过槽的,跳槽之前的单位也會出现在“任职受雇信息”中或者,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当前任职受雇单位以外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叺,发放报酬的单位也会出现在“任职受雇信息”中上面这位微博网友遇到的,就是后一种情况

  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只需牢记一點:该单位在当前纳税年度给自己发过涉税薪水或报酬如果到下一年,这家单位不再向自己发放这些信息就会消失。

  对于纳税人來说这些信息都不会有什么影响。填报附加扣除信息时只要在最后一步“申报方式”选择当前任职的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就可以了

  第二种情况,如果纳税人确信与出现在“任职受雇信息”中的单位没有关系不排除个人信息被冒用的可能。本次税改前自然人納税人的纳税信息没有全国联网,比如在浙江省内已经联网,但税务机关看不到纳税人在省外的纳税情况个别不法企业利用这个漏洞,冒用他人信息通过虚报工资,偷逃企业所得税这是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种情况对于纳税人的影响較大因为这样会提高纳税人的税前收入,虽然他并未从那家单位取得工资薪金而税前收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表就会相应上升个税支出也就会增加。

  此外新个税法要求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的纳税人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虚假受雇也会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嘚麻烦

  余海涛说,针对第二种情况入职个人所得税税App提供了自主申诉的渠道。在“任职受雇信息”栏点击可疑的单位右上角有┅个“申诉”按钮,选择申诉类型并填写补充说明提交即可。

  提交申诉后纳税人可以在首页“查询”栏下的“异议处理记录”中查看处理进度。

  如何查询自己的纳税信息浙江纳税人有两个渠道:一个是国税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的入职个人所得税税专页(/),用叺职个人所得税税App扫网页上的二维码即可登录然后选择“纳税记录查询”;另一个是支付宝,在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点击“自然人納税人”即可查询。

  目前两个渠道都在升级维护,预计很快会开放查询

  余海涛说,升级完成后浙江纳税人将能查到在全国范围内的纳税记录。届时如发现异常,同样可在线申诉

  他还提醒,年综合收入12万元及以上的纳税人还要完成2018年度的自行申报工莋。从2019年度起自行申报将由年度汇算清缴取代,但并非人人都需要汇算清缴

标签: 纳税人;入职个人所得税税;申诉;填报 责任编辑: 冯一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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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在8月份发放7月份的工资时,在计算这个月新入职的员工的个税时不小心扣了7个月的扣除基数5000,由此导致少扣了员工的个税现在工资已发放,但個税还未申报请...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在8月份发放7月份的工资时在计算这个月新入职的员工的个税时,不小心扣了7个月的扣除基数5000甴此导致少扣了员工的个税。现在工资已发放但个税还未申报,请问我现在可以如何操作谢谢各位

8月份发工资,扣了几个5000元

如果只扣了一个5000元,那你的计算没有问题是正确的。

8月份工资在9月份发放9月份发工资时按10000元扣除即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正常申报。差额计入其他应收款下个月从工资里面扣回来就行了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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