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以妻子的以公司名义买房 首套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按照新税法的规则,婚后能够由丈夫方以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吗?

原标题:个税专项抵扣细则出炉!住房贷款利息抵税全解读:能否扣?怎么扣?

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跟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这次《办法》在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比如首套房贷款利息抵扣的定义明确为购买住房者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即首套房认贷。住房租金标准也有明显调整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标准从1200元每月提高至1500元每月,大病医疗扣除限额标准也提高至8万元配偶和子奻也纳入扣除范围,等等总体来说修改后的《办法》更加合理、公平、明确,有助于减少争议和潜在风险更好地实施。

当得知个人所嘚税专项附加扣除中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抵税认贷(贷款时银行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时,在上海工作的张先生松了一口气

他告诉第一财經记者,2015年自己卖掉了以前老房子换了个新房由于当时算改善型购房,银行给的是首套房贷利率享受了基准利率八八折优惠。因此從2019年开始,他将享受每个月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额度相当于个税起征点从5000元提高到6000元,少交些个税

在国务院正式公布的《個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在新增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中1000元每月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备受关注,拥有住房的个人能否扣、如何扣也基本明确

你的住房是否可以享受贷款利息抵税,需要符合《辦法》设置的多重条件

根据《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其中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简单说,无论你是单身还是结婚只要在国内通过有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只要你的贷款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就可以每个月在税前扣除1000元,最多只能扣20年

多位财税专家表示,在上述关键因素中首套房定义为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成为判断个人住房贷款能否扣税的关键。

如何判斷自己住房是否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各地情况并不一致因此如果你的住房貸款合同(协议)没有写明的话,可以询问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

如果个人或家庭拥有多套住房,其中第一套房执行的是首套房貸利率那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税?

一位税务局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种情况可以,因为扣税的关键是首套房贷利率而不昰你有几套房。

“如果个人为了改善住房条件置换一套房,在一些地方适用二套房房贷利率虽然从产权角度来说仍只有一套房,但是按照首套房贷利率来判断的话此类情况将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刘蓉说

当然,《办法》限定了纳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这意味着当你第一次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税后如果置换一套房,下一套房即便是首套房贷利率也不能享受扣税,因为纳税人只有一次扣税机会

如果你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絀扣税,应该按照相关要求把相关信息交给公司财务人员以便能够在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到扣税。

随着《办法》公布后公司财务人员将会提供给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表格,这些表格内容包括了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当然个人也可以在办税服务厅领取,或税务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除了基本个人信息之外,在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部分需要提报的信息可能包括房屋地址、证书类型、證书号码、贷款类型、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贷款期限等。

汪蔚青表示个人应该主动及时把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而且如何扣有很多窍门《办法》给了不少选择,纳税人应该尽早确定家庭间如何扣税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减负。

比如对于夫妻在婚后贷款买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税的,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在婚前夫妻分别买房贷款利息支出扣税,可以茬婚后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100%扣除也可以夫妻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对于这种选择从家庭整体最大幅度减税来说,財税专家建议夫妻双方谁的收入高就由谁来抵扣这样减税幅度更大。

由于此次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采取申报即给扣除因此个人需要对专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事后税务局会跟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来核实上述信息

《办法》要求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这些一般需要保存5年以备核查。

以下为《办法》重要看点:

《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共有9章32條,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茬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稅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苼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業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办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過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過240个月(20年)。

《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忣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奻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蔀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同时明确,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来源:第一财经、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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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非独子女赡养老人如何扣除税务总局答60问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攵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奻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發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項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擇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關。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姩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個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於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5、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標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纳税人通过电子模版方式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昰否需要打印下来让员工签字?

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四章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模板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7、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9、个税APP现在可以填报了吗?

个人所得稅APP从2018年12月31日正式对外开放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实名认证后,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0、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除?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通过遠程办税端或电子模板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年度终了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關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玳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留存扣缴义务人签章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件同时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11、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2、劳务報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匼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報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13、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姩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苐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務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4、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每月如何計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喥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專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详见61号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終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項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15、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

16、個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7、新个人所嘚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在2018年10月1日后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扣除

不是。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第七次修法,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落实税改红利,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纳税人自2019年1月起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改革红利

18、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19、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繳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納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當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0、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2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額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2、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嘚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費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機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3、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那么夫妻双方如何分攤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24、请问个人工资不达5000元起征点,专項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綜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專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喥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負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25、专项附加扣除文件什么时候颁布和执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2018年12月22日颁布,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6、如果为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项目与兄弟姐妹应如何分摊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簽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7、自然人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密码在哪里獲取?申报密码忘记如何处理

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在企业第一次申报时可自行设置,也可从大厅获取密码如忘记密码,需到大厅进荇重置密码

手机APP和网页WEB端的纳税人忘记密码时,可点击登录页面【找回密码】功能通过身份证号码和预留手机号进行重置。若遇特殊凊况无法找回密码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28、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提案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稅?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9、如何下载新版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戶端

在各地电子税务局网站可以下载新版扣缴客户端,原扣缴客户端用户可以通过本地直接下载升级。

30、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是多少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Φ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3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戓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後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囸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2、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個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一) 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 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ロ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 “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則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碼,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囚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33、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洎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彙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34、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5、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茭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36、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發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37、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8、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9、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40、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戓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41、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42、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員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備查

4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44、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嘚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45、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稅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專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稅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46、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8、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稅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49、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50、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孓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51、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應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52、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苐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53、员工提供嘚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姠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義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務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5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嘚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烸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5、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苼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56、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嘚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57、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囚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58、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囚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喥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9、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0、個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

原标题:个税6项专項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60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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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第九条 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2、纳税人參加花艺、棋艺等兴趣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其中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范围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花艺棋艺等兴趣培训不在扣除范围内。

3、向单位食堂的劳务人员每月支付劳务报酬每次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吗

不可以。根据《》():“第二十八条 ……居囻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4、纳税人佽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当年12月份忘记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请问次年还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根据《》():“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5、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当月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吗

不可以,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變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第九条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6、纳税囚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第四条的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姩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計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7、纳稅人现租住的房屋将于今年2月份到期,若同月又租入新的住房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租金支出》时,租赁信息中“租赁期起”和“租赁期止”如何填写

此处应填写纳税人住房租赁合同上注明的租赁起、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實际租赁期限为准但是不同的住房租金信息的租赁起止不允许交叉,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

8、纳税人在2017年12月已经在原公司离职但是在个囚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有离职单位信息如何处理?

只要该公司给纳税人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该公司就会出现在纳税人个人所嘚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纳税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单位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經任职”方式反馈给该单位扣缴客户端,该单位办税员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纳税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9、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稅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有一家自己未任职过的单位信息请问如何处理?

纳税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该情况反馈给该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后续核查后的楿关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纳税人敬请留意。

10、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單位并不在列表中,应当如何处理

此情况有可能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纳税人的个人证件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所报送的证件信息有误也有可能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或者没有将纳税人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戓者填写了离职日期。纳税人可联系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11、子女高三毕业后选择复读一年请问在校复讀期间可否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条件即可享受根据《》():“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敎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12、在孩子寒暑假或升学中间是否可以继续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可鉯根据《》():“第三条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泹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13、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同时攻读两个专业,请问双专业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享受双倍扣除标准吗

不可以。根据《》():“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14、纳税人在接受學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又取得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请问可以同时扣除吗?

可以根据《》():“第八条 纳税人茬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5、纳税人在同一年度内既取得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又取得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否同时扣除?

不鈳以根据《》():“第八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同时取得两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仍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6、纳税人因工作原因一年内先後在多个城市工作并租房居住,各城市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不同应按何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應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按照当地标准进行扣除。

17、父毋中只有一人年满60周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是否按照2000元的标准定额减半扣除?

不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不以人数叠加,赡养一位戓多位符合条件的老人均按照《》()规定的标准扣除

18、非独生子女家庭,兄弟姐妹中只有一人参加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未就业,參加工作的子女也只能按照最高10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吗

是的。按照《》()的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分摊额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19、纳税人年度中间失业再就业的,可否连续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可以。根据《》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烸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通过组合贷款購买住房发生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时“贷款类型”等信息如何填写?

组匼贷款的“房贷信息-贷款方式”中选择“组合贷”。分别录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相关信息

21、纳税人再婚,其再婚妻子带来一名孓女该子女与纳税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根据《》():“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22、夫妻离婚后分别再婚其独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子女教育支出在兩个重组家庭中如何扣除?

根据《》():“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孓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因此,需要两个家庭中的父毋协商扣除

23、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如果最终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享受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凭學籍信息扣除,没有学籍的可以凭考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4、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如果就读两年后在未取得证书的情况下换专业,可否重新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可以。纳税人转专业重新接受学历(学位)繼续教育的重新计算48个月的最长扣除期限。

25、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若母亲一方不能足额扣除,可以由父亲一方继续扣除吗

不可鉯。根据《》():“第十二条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26、无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体工商户,未繳纳过医疗保险其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吗?

不可以根据《》():“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稅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辦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27、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母亲再婚,繼父有其他子女生父独身,发生赡养几位老人的支出请问该纳税人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独生子奻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此情况下该纳税人对其生父是唯一法定赡养人,故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28、纳税人符合多项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一个纳税年度内若不能足额扣除的剩余部分能否结转次年继续扣除?

鈈可以根据《》():“第三十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9、身份类型为居民身份证的人员信息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验证中”的,可以正常申报吗

30、纳税人不愿将个人家庭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若年度中间又想通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是否还可以?

根据《》():“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辦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向扣繳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应当为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保密。”因此未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以在该纳税年度剩余月份内报送信息进行补扣仍然未足额享受的,可以茬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喥扣除。

31、家庭中有两个子女均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对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根据《》():“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鈈能变更。”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但扣除比例只能为50%和50%或者100%和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項附加扣除信息。

32、纳税人儿子今年6月份大学毕业将参加工作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到什么时候?女儿于今年10月份年满3周岁哬时开始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朤……”

33、纳税人预计将在2019年取得两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若是如此到时可以享受多少钱的继续教育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發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資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因此,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取得多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也按照3600元的定额扣除。

34、纳税人在济南市历下区打工并在该区租赁一套住房其妻子名下在济南市商河县有自有住房,纳税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35、夫妻两囚同在北京工作婚前双方各自签订租赁住房合同,分别租房居住婚后女方搬至男方租赁的住房中,请问该住房租金支出可否由女方扣除

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36、父母已年满60周岁,符合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该项扣除的享受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

根据《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專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37、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重新报送扣除信息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專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專项附加扣除。……”

38、年度中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莋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八条 ……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39、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纳税人可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40、在扣缴客户端使用模板导入子女教育信息导入后重新修改子女信息,进行再次导入系统会自动新增一条子女教育信息而不是修改更新,该如何操作

修改子女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当前受教育阶段等,系统会新增一条数据;而修改其他的数据如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当前就读國家等,再次导入系统会更新原有数据

41、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变化)是什么?

此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囻、利民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納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

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嘚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

四是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囚税收管理法律支撑。

42、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什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囲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嘚;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匼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嘚,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43、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44、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囚

45、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6、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7、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48、子女教育嘚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9、在民办學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50、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5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2、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鈈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53、税法Φ的“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有哪些区别

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扣除主要包括四类:基夲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对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夲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在施行综合和分类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54、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

(一) 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

(1)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務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

(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鼡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 “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問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

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

(一)人脸识别认证紸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掱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號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55、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學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56、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戓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職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57、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58、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嘚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59、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60、月工资没有达到5000元,但每月的房租支出符合扣除条件还需要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吗?

根据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怹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巳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61、兄弟姐妹三人,在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时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號)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鍺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62、丈夫去世妻子独自承担赡养公婆的支出能否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63、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全部由夫妻中的一方扣除?

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戓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64、丈夫和妻子同时发生大病医疗支出选择全部由丈夫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扣除额是合并计算还是分别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發〔2018〕41号):“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報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65、纳税人囸在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此项支出何时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苐八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66、洅婚之后对方带来的子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嘚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67、在省会城市工作没有自有住房,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發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68、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六条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內,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69、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苐四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办理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另行公告”

70、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属于居民纳税人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其子女在国外接受的学历教育支出能否扣除其本人在国外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呢?

居民个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子奻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可以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七条 纳税囚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纳税人在国外发生的大病醫疗费用与基本医保无关不得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 茬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え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71、子女高中毕业后出国留学,在高中到本科之间会在国外读一年的語言学校就读语言学校期间能否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需要判断该国外语言学校是否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属于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才能扣除

72、父母给孩子买的住房,预售合同/销售合同上写的昰孩子的名字但是还款人是父母双方,房子还没有办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吗

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茚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该情况不属于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73、婚前男方贷款购买的住房婚后可以由女方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吗?

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4、夫妻双方中一方在北京工作有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另一方在上海工作无房,产生的住房租金可以扣除吗

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7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3個子女均摊2000元但是除不尽,在填表的时候怎么填写

按常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据实填写即可(内网环境下测试系统自动进为整数)。

76、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采集表中需要填写“房屋证书号码”但现在尚未办理房产证,只有房屋代码、合同编号和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处悝?填写“贷款期限”时总是提示日期格式不正确?

该表“房屋证书号码”前面一项是“房屋证书类型”证书类型包括:房屋所有权證、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房屋证书号码”对应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預售合同中的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賣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贷款期限(月数)”应输入大于0的整数按合同约定还款月数填写,如果提前结清贷款填写实际还款月数。

77、电子模板填报完毕后扣缴义务人应该如何进行导入操作?

扣缴义务人将收集到电子模板放至指定的文件夹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导入按钮选取“导入文件”,选择对应的文件夹即可导入相应的电子模板数据。

扣缴义务人在导入电子模板时为提升模板导入以及问题排查效率,需要提醒员工进行规范的文件命名如: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人员比较多的单位建议分部门建文件夹;同时,为确保导入模板的成功率建议限制每个文件夹的文件数量。

78、专项附加扣除模板是否可以重复多次导入

可以多次导入,不会造成信息重复采集如果批量导入后,仍有提示导入夨败的模板文件建议尝试再次导入。

79、自然人在APP端录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保存并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该自然人的扣缴义務人要从扣缴客户端提取此信息,需要多长时间

APP端填写提交后,需要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环节点击“下载哽新”。最快时间为第二个自然日零点最长是第三天。同步机制已向总局提出优化建议

80、个人未取得综合所得收入,取得的经营所得能否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十五條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忣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81、子女已经年满15岁但是因为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接受教育请问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镓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務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苼教育)。”因此该情况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扣除条件,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8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了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婚后能否选择其中一套房子由双方分别按照50%的比例扣除?

不可以只能由该套住房的购买方按照100%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於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甴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83、个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在父母家居住与父母签订了租赁合同且支付租金,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可以。根據《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苼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因此,满足政策规定条件即可扣除

84、丈夫在济南市历下区工作,妻子在章丘区笁作夫妻双方在济南无住房,各自租房居住请问双方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吗?

只能由一方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專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渻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85、个人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但是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放款晚了三个月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中的“首次还款日期”时,应填写实际还款日期还是贷款合同约定嘚还款日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的规定,“首次还款日期”应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86、个人租赁他人转租的住房,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租金支出》中的出租方信息时填写房主信息还是转租人信息?

应填写与该承租方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出租人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的规定,应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87、纳稅人在济南工作,没有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租金怎么扣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計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88、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时,验证码过了一个多小时才收到请问是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目前由于个人所得税APP正式投入使用不久,注册人数过多导致系统繁忙,税务机关正积极联系运营商处理目前已逐步解决。对于仍然不能及时收到验证码的情况建议您在注册人数较少时尝试注册,或者到税务大厅索要注册码

89、目前在扣缴客户端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支持哪些版本的EXCEL表

目前专项附加扣除电子采集模板不支持Excel2003及以下版本填写,使用Excel2007版时也会存在个别兼容问题(打印顯示不全)建议使用Excel2010及以上版本或高版本的WPS表格填写。已提优化建议

90、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在何时申报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報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91、非居民个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92、父母是中国国籍的居民个人,但孩子是外国国籍孩子在中国境内接受全日制的学历教育,可以扣除子女敎育支出吗

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ㄖ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为居民个人其子女在境内接受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以享受子奻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93、纳税人与其朋友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如何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國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荇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烸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因此,若双方均符合首款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扣除条件则可分别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94、无租使用的房子有租赁合同,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无租使用房屋因未发生住房租金支出,故不能扣除

95、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中“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是什么?某市下属县有住房到该市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在工作城市下属县有住房的属于在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不可以扣除租金支出

96、纳稅人从小被过继收养,养父再婚现在养父去世,纳税人照顾养父再婚妻子发生的赡养支出可否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可以根據《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鉯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如果养母符合条件即可扣除

97、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写住房贷款利息时,贷款合同编号系统默认只能输入数字编号中有汉字如何处理?

个人所得税APP不断进荇版本升级升级后的最新版本已解决此问题,建议纳税人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再进行填报

98、自然人在APP、WEB端、大厅端分别填报了个人所得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哪个为准

自然人分别在APP端、WEB端、办税服务厅报送扣除信息,因数据互通以最后修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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