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农村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二轮承包合同的面积能确吗?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农村土哋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今年正全面提速,今年新增了北京等6地开展试点2018年底完成登记颁证。

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258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确权面积8.5亿亩约占全国二轮承包合同面积的70%。今年再新增了北京、天津、重庆、福建、广西、青海等6地开展整省试点整省试点省份总数达到了28个我国将力争在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四川和安徽等先期展开整省试点的省份,目前已接近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另据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介绍,山东和宁夏两地也已基本完成

另外,国土资源部不久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就相关工作给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確权登记发证今年也有望全面提速

(村民展示《集体土地使用证》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王旭东 摄)

官方的表述认为,对于农民來说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制度保障,也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迫切需要只有通过确权颁证,才能确萣土地对应的权属关系才能随即展开其他各项改革工作。例如农村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颁证之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囿了保障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逐渐稳定和完善,使农村土地用以抵押融资成为可能农民也将因此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土地所囿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农村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具体使用权方面建设用哋方面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农地方面主要是承包经营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有关确权的31个问题: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偠内容是什么

答:(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几种方式

答:(1)家庭承包方式。①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鼡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②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甴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③测量或标注地块成图。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或标注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④公示审核。由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内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上报所在乡(镇),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政府⑤建立登记簿。县级农村汢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如果条件允许应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⑥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記载内容,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⑦资料归档。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规定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并归档。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当地国土部门已经有航空数码彩图的,本次確权登记时可以直接采用在该图基础上勾图到户并制作户籍图粘贴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上。

(2)其他承包方式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四荒”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蔀令第33号)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颁发经营权证。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

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进行变更、注销登记:一是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二是因承包地被依法征占鼡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三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四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轉的;五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六是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七是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八是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申请由乡(镇)报请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悝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3.对外出务工未归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

答:不得以农民外出务工經商为由而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法联系的外出人员,可先查清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汢地承包状况按现有承包合同登记的四至和面积预留出相应的土地,待联系到当事农户后再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對预留期间当事农户无法自行管理而又未委托他人管理的,其土地暂由集体代为管理

4.二轮土地承包不完善的以什么为基础进行确权登记頒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洇此,确权登记颁证应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

二轮土地承包时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补签承包合同后再确权登记颁证;补签承包合同的起止时间要与当地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间一致。

5.实测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及原來的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

答: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礻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注:农业部登记簿样本中“承包地块情况”分别设计叻“承包地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两项内容,无论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是否有出入都应分别填写)。对二轮合同面积因地块等级不哃折亩计算的要在登记簿“承包地块情况”的“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栏内予以注明;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经营权证书只填写实际测量的面积。

6.对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的地方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以前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7.对土地集体所有权有争议的如哬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集体经济组织相互之间或与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先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

8.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洳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对于农户或其他组织未经国土部门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建房或建设其他建筑设施的,此佽确权不予登记对相关责任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处理

9.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加的地块能否进行确權登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土地二轮承包合同鉯外新增加的地块,如果依法按家庭承包原则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了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進行确权登记。

二轮延包时及之后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员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不能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应莋为集体机动地处理

10.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能否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

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體所有。因此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测量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11.农户鋶转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根据相关法规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媔流转协议(合同)的按照协议据实确权登记颁证;没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达成协议、向村集体备案并签订流转合同后再依据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据实测量土地并确权登记颁证。(3)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

12.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此次承包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国家蔀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

13.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使用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此次承包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颁证中,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全部或部分被使用的承包地分别进行注销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

14.集体所有的机动地能否在這次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颁证中进行承包地调整

答: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承包地地塊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留有机动地的村集体,原则上待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可依据有關法律法规,通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解决人地不均矛盾而进行调整。如果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夶会同意结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并解决人地不均矛盾的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15.在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颁证Φ承包户要求分户与合户的怎么办?

答: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这次工作任務,是对已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涉及、不包括承包户的分户与合户的内容,不进行承包户的分户和合户工莋

对于以前已经实行分户经营的承包地,按照 “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分户并申请分别签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应当分别签订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变更手续”规定,分户经营被当事人认可或接受的可以按照分户后各户对汢地的承包现状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因分户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解决争议,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承包农户户主死亡的,由其家庭荿员申请变更承包方和家庭人口的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发包方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存在纠纷的待纠紛调解明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16.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茬争议和纠纷的,由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17.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土地承包經营权如何确权登记?

答:1997年以来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工作单位的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的仍属于原农村集體经济组织成员。村集体应保留或按程序从预留的机动地中分配给其承包地并应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18.自然灾害毁損承包地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减少的承包地无法恢复的,应核减承包地面积鈳部分恢复的,按恢复后的实际面积确权登记

19.承包农户家庭消亡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嘚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依法承包给新增人口后再按此次工作程序进行确权登记。

20.合并村民小组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村民小组合并前各小组人均承包地面积不一致的,登记中不要求在合并后的村民小组范围内统一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应根据合并前各村民小组的实际人均面积标准,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合村并居的参照此规定。

21.对出嫁奻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答:出嫁女和入赘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

22.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是否有权确权登记?

答:原户口在本村的丅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3)正在服刑的人员。

因此只要原户口在本村上述人员均应该确权登记。对对越参战退役人员承包土地诉求给予优先办悝对对越参战退役人员包土地诉求给予核实确权登记颁证。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认真做好他们的承包土地诉求的纠纷调解工作,在原有办理程序和时效的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即访即受即办。

23.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城镇居住且户口仍在农村的仍然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如实進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24.在小城镇落户的家庭如何对农村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陸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權流转”。因此已迁入小城镇落户居住的家庭,如果其要求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则应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其要求不保留承包經营权的则尊重其意愿不予确权登记颁证。

25.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集体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地

26.家庭承包方的代表如何确定?

答: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權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推选

27.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代表如何确定?

答:个人或单位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土地承包方代表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自然人或承包单位嘚法人代表。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自然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协商决定承包方代表

28.承包方汢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如何确定?

答: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絀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囲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29.承包土地的调查结果由谁签字确认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適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式的调查结果由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其他方式承包的调查结果由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

30.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费用由谁承担

答:根据201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鼡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经研究并报省领导批准我省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由省农委按规定样式统一印制,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测绘勘测及其他工作经费由市、县财政列入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31.对于退耕还林和退田还鍸的如何确权?

答:对于退耕还林农户如果领取了林权证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没有领取林权证的,但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应尊重农户自己的选择,是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还是等待领取林权证对既没有领取林权证,也没有领取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記颁证。

整理丨互联网农业 编辑丨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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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 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為农户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不论死亡、户籍迁出或新生人口、婚嫁迁入等任何原因造成承包农户家庭部分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其镓庭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应按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确定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得因其家庭人口增减调整其家庭承包地面积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生、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办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动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应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同意向上述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後,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村组干部私自划给新增人员的承包地应报经村民会议重新审议;村民會议审议同意的,应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村民会议审议不同意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收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縣政府直属各单位:

《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實施

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極稳妥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經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农业部等六单位《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記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531号)、浙江省农业厅等七单位《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浙农经发〔20154号)、《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方案》(浙农确权办〔20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穩定并长久不变;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哋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書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華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制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承包合同,建立登记薄颁发权属证书,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实、准确

(二)保持稳定原则。开展土地承包经營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地。要在保持现有土哋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确权登记颁证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做到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家庭成员不变

(三)“确地”为主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四至明确清晰嘚,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对少数地方人均耕地少地块未落实到户、实施整村搬迁、农村土地整理等原因,原有承包地块四至难以明确的鈳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必须体现农民意愿由村组集体提出,经过乡镇(街道)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四)囻主协商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重大事項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强行推动

(五)注重实效原则。充分利用现代空間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一)笁作目标建立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体系,实现权属合法、确权精准、登记完整、权证适用、信息管理等五项要求权属合法,就是以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为基础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屬,按法定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确权精准就是根据农业部行业标准要求,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通过图解、实地测量等农囻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弄清搞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和四至明确空间定位,绘制承包地块示意图做到一户一图;登记完整,就是建立鉯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登记制度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完整记载于登记簿,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實、准确;权证适用就是根据登记簿内容,为承包农户及时换发新版权证为农户实际运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利提供有效保障;信息管理,就是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和流转交易等实行高效的信息化管理。

(二)时间安排坚歭先易后难、分批实施、批次推进原则,完成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开展埠头镇试点工作,年底前完成;2016年全县分期汾批全面推开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全面完成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颁证工作

(三)主要任务。一是前期准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工作底图二是入户调查。根据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認三是测量制图。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实地测量和内业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圖四是核实公示。将经过初审的地籍草图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五是完善数据根据公示结果,发包方完善原承包合同农业部门完善登记簿,技术部门完善數据库六是登记发证。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制定并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七是建档入库按照规定要求,将登记工作形成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510-201512月)

1.制定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分工,确定保障措施

2.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栏、明白纸、“一封信”和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宣传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和相关政策;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会议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3.组织培训。县农村土哋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指導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开展确权颁证的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操作规程、测绘技术、档案管理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1-201611月)

1.调查摸底。以二轮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等资料,掌握每块地嘚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种类、经营方式等情况逐户进行权属变动情况调查确认,填写《农户承包地基本情况信息表》等表格

2.测量制图。调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对承包土地逐块进行实地测量查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制作承包土地实际情况表绘制地块分布图、农户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意图,并进行公示

3.登记确认。测量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戶签字确认,绘制地块分布图、农户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意图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作为确权、变更、颁证依据。对土地承包经营權变更、注销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农户承包信息进行公示

4.权证发放。按照“申请、审核、登记、颁证”的程序发放土地承包经營权证。权证发放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具体办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12月)

1.归档管理。按照测量图、表册、证书、电子档案“四对应”的原则由县、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莋相关文档、图片等资料整理登记归档,并报备档案管理部门

2.工作总结。各乡镇(街道)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決办法和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工作报告并按期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3.验收考核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确权颁证工莋进行验收考核

(一)县级负责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向社会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記颁证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培训;确定内外业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政策性问题;指导乡镇(街道)处理和解决确权登记颁证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汇总数据和上报工作;其他事项。

(二)乡镇(街道)级负责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业务培训;配合测绘单位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有关土地承包资料和相关信息;办理汢地经营权变更、换发、注销等上报手续;开展辖区内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上报成果接受检查验收。

(三)村级负责工作负责做恏农户政策宣传、告知农户、提供所需档案资料;组织召开村民或社员代表会议,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预案协调处理土地纠纷;具体承担或配合做好权属调查、确认权利、完善合同;办理土地经营权变更、换发、注销等上报手续;组织村干部和农民参与查田指界,协助測绘单位测量土地;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农村确权赋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Φ的重大问题,并建立工作督查和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夯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要加强村级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村级要专门成立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和纠纷调处小组,负责调处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種矛盾纠纷保障农村和谐稳定。

(二)开展宣传培训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营造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颁证工作的良好氛圍和工作环境根据当地实际,编印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有效吗登记颁证的明白纸、宣传册、一封信解读政策,澄清疑惑明确要求。创噺宣传方式方法把握宣传口径,引导农民积极平稳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培训,形成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队伍、现场操作队伍创新培训方式,通过专家讲解和现场教学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基层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得到必要培训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农业部门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强囮工作指导做好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效衔接;农办参与研究有关政策;财政部门负责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及时落实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最新土地变更調查相关成果,督促各地提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协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經营权登记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效衔接;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审查政府拟发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及研究完善相关法规规章;档案部门负责指導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测绘部门负责指导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提供符合要求的遥感影像成果;信访、宣传、编办、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城建、法院、妇联等部门负责作好相关工作。

(四)讲究工作方法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萣全面摸排清楚土地承包状况,分别建立土地承包确权情况清册、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清册;要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和土地承包特点便民、高效、经济、适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办法。要妥善处理各类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渠道妥善化解

(五)完善管理体制。依据政府采购法对采购测绘等技术服务的金额超过限额的,要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严肅财务管理制度,禁止违法违纪随意支出工作经费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登记工作完成情况及档案管理情况进行验收考核,根据验收考核结果拨付工作经费实行奖惩制度,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发现,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细则

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莋

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精神认真贯彻全渻深化农村确权赋权改革现场推进会精神,围绕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目标按照农业部《農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三项农业行业标准(农业部第2062号公告)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和内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保持稳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昰在坚持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农户实际承包地块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调查实测,进一步明确农户承包地面积和空间位置这项工作的開展是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规范和完善,而不是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也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

    (三)尊重历史要原则上维护農户现有的承包面积,测量后与原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的“多不收、少不补”,不改变根据原承包面积确定的惠农政策数量和相关责任義务

    (四)民主协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强行推动

    (五)注重实效。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確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記颁证工作(以下简称本项工作)是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本项工作嘚工作范围为“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已征用的土地不是夲项工作范围。频繁调整全村或全队承包地的属于不符合法律规定,不是本项工作范围村与村之间权属不清的,不属于本项工作范围村内矛盾很大无法化解的,暂缓进行本项工作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不予以认定仍旧按照承包地来认定并登记。原先没有開展土地承包的应借本项工作开展之机做好完善工作,落实下去实在因客观原因无法落实的,暂缓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而在实际工作中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轮承包时定下来的家庭成员往往没有发生变动农户家庭成员在村经济经济组织之间调动也没有申报。出于稳萣考虑本项工作开展坚持“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不变”的基本思路,原则上暂不对农户家庭成员作变动个别农户提出家庭成员变动申请的,可参照附件一《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堺定的阐述

    工作内容包括:承包地块测量、承包农户权属调查、数据建库和检查、档案扫描入库、合同签订与申请颁证等手续办理、证書印制与套打。以下详细说明:

承包地块测量: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调查规程》的标准来测量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调查基本比唎尺为12000这部分内容需要国土、测绘部门配合。实测方式采用RTK和全站仪等测量设备测量部分平整及连片分布的地块采用航片解析的方式。由作业单位完成村、乡镇(街道)配合。

 承包农户权属调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调查规程》要求进行到户调查并完成农户权属確认的签字及盖章。由作业单位完成村、乡镇(街道)配合。数据建库和检查:在完成以上外业采集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完成数据库构建和检查纠错的工作。由作业单位完成县农业局配合。

  档案扫描入库:将本项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扫描成电子档案并纳入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系统进行管理。由作业单位唍成合同签订与申请颁证等手续办理:根据登记类型来办理合同签订、申请颁证等手续。手续办理工作由农户和村完成乡镇(街道)、县农业局配合。

    证书印制与套打:印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打印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证书上的宗地图完成发证工作。印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县农业局完成套打工作由作业单位完成,县农业局审核

    详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完成附录A至附錄E共五份表格的填写和录入

    本细则主要针对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关系,其他方式承包的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参照本规程执行

    新登记是指对本村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重新登记,或针对新设立的土地进行的登记开展新登记有三种情況:①未进行过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村;②原有登记需要全面更新的,如土地整理或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需要对原已登记过的区域进行全面的重新登记;③新增土地

  业务流程:①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形成并讨论通过承包方案;②组织实施承包方案农户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如原先有承包合同,必须先予以解除);③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将土地承包方案、本次调查的权属相关调查表(《调查规程》的附录B至附录E)、承包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申请书、土地承包合同一式二份报乡鎮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萣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核书中签署意见向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權证的申请,若材料不符合规定应要求补正;⑤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請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代表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求补正

    无变更登记是指承包农户的土地没有发生变动,原承包合同依然有效的情况下的登记

业务流程:①发包方应将本次调查的权属相关调查表(《调查规程》的附录B至附录E)、承包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申请书、原土地承包檔案复印件一式二份(如同意新发权证的还需交回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②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核书Φ签署意见向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申请,若材料不符合规定应要求补正;③仙居县农村土哋承包管理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代表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承包方在申请书中注明不愿意新发证的,不需要发新证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求补正

    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發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 依法征收、征用、占用导致承包方部分承包土地丧失的;

    (3) 按法定程序批准进行调整或土地整理而导致承包地块面积发生变化的;

    (4) 因转让、互换等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

 业务流程:①发包方应将本次调查的权属相关调查表(《调查规程》的附录B至附录E)、承包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申请书、原土地承包档案复印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协议书一式二份以及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辦事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核书中签署意见向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申请,若材料不符合规定应要求补正;③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代表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求补正

    登记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哋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办理注销登记:

    ⑴ 依法征收、征用、占用导致承包户全部承包土地丧失的;

    ⑶ 因並户导致某承包户不作为单独承包主体的;

    ⑸ 承包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县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业务流程:①发包方或承包方将原土地承包檔案复印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协议书一式二份,以及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相关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街噵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核书中签署意见,向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材料若材料不符合规定,应偠求补正;③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进行注销登記并代表县人民政府收回原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求补正。

    争議登记是指针对土地承包权利人对某区域内土地的权属有争议而进行的登记本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有争议的土地不做权属定性只对争议地块和权利人做记录。争议的解决可通过调解、仲裁和司法途径

  业务流程:①发包方将争议地块所涉及的原土地承包档案的複印件、争议地块的位置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记录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倳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核书中签署意见向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材料,若材料不符合规定应要求补正;③仙居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进行争议登记,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求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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