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互动】有低保需要交城镇居民医保的费用吗能否自己缴纳生育险?快看权威解释
10月19日竹溪政府网收到网民诉求:我母亲有低保,城镇居民医保还需要自己繳费吗低保的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异地住院报销对报销比例有没有影响
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回复: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囻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现就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個人缴费部门由民政、扶贫等部门资助个人不需缴费。
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構1000元年度封顶线为10万元,精准扶贫医疗保障对象为12万元参保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分别报销85%、75%、65%精准扶贫对象在此基础上分别再提高5%。“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在惠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享受低保的重残人員住院不设起付线。
三、参保居民按规定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在统筹区外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在个人自付10%后,其余部分按照本地三級医疗机构报销规定支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在统筹区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0月16日网友咨询:本人生育保險以前缴了好几年,前年辞职后停缴至现在请问可以接着再缴吗?缴几个月后能使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缴纳吗?
县医疗保險管理局生育股回复:
你所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根据“十堰市城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第②条:生育前在保,且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缴纳生育保险费根据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生育保險费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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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巧玉 审核:李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