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曹阳五村改旧公示四村桂巷路动迁已分过房,现户口在公租房内动迁要安置吗


如题公租房,承租人是母亲戶口本上有四人,母亲和儿子一家三口都没有他处房屋。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疾安置房若写母亲名字,日后恐有产权纠纷(還有其他三个子女)目前的政策是只能拿一套房,房子写儿子名字可以吗?应该怎么跟动迁组提出来什么时候由谁提出,完全没有經验请大神们指导。

本帖子于 11:03:27 被空山新编辑过



动迁组不管你这个破事 你能拿一套安置房 到时上产证你们可以自己安排


可以产权确认书仩所有人签字同意就好


动迁组到时会让你们户口4个人签署文件,确定安置房屋产权写在谁名下此时让母亲本人亲笔签字,那就相当于她放弃了产权份额当然必须是她本人神智清楚的情况。为保险起见建议让母亲还要写一份字据,比如明确放弃安置房屋产权甚至放弃拆迁补偿款,或者将拆迁补偿款归谁所有这样将来才不涉及到继承。


谢谢张律师继续请教下,动迁的补偿所得(钱或房)四个人应该怎么分母亲作为承租人占1/4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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