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临川临川港范村组今年是否被政府征用土地沿岸堤绿化今年会不会动工是否要征用附近土地

  一.姚公茂出谋划策,刘秉忠建え立国
  二.史天泽出将入相,郝伯常出使宋国
  三.张弘范一统江南,蒲寿庚弃宋降元
  四.许仲平推行儒学,元太子励精图治
  五.李道复運筹帷幄,赵孟复迎聘出山
  六.黄公望弃官从道,元丞相推行变法
  七.拂郎国进献天马,杨维桢赋词作诗
  八.萨都拉纵情山水,吴仲圭潜心畫梅
  九.元文宗奎章建阁,柯九思赏鉴书画
  十.元丞相锄奸更化,治黄河天下大乱
  十一.李察罕起兵勘乱,王保保力助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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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快到了月饼就是当年杀鞑子起义时候的产物,大家多吃点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对于忽必烈时期,明朝初期明人 评价还是很高的
   明初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上称:
   “元朝自世祖混一之后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轻刑薄赋兵革罕用,生者有养死者有葬,行旅万里宿泊如家,诚所谓盛也矣 “
   “元世祖定天下之刑,笞杖徒流绞五等笞杖罪既定,曰天饶他一下地饶他一下,我饶他一下自是合笞五十,止笞四十七……天下死囚审谳已定,亦不加刑皆老死于囹圄。……故七八十年中老稚不曾闻斩戮。及见一死人头则相惊骇。可谓胜残去杀黎元在海涵春育中矣。”这几乎接近于废除了死刑

  明朝李开先《西野春游词序》中也说:“元不戍边,赋税轻而衣食足衣食足而歌咏作。”因为不需要庞大的军队戍边军费开支就减少,囚民的赋税负担也就相应轻了
  另外元朝孔齐《至正直记》有一条记载宋遗民梁栋因作诗被仇家诬告,说他“讪谤朝廷有思宋之心”,最后礼部判决说:“诗人吟咏情性不可诬以谤讪,倘使是谤讪亦非堂堂天朝所不能容者。”可见元朝统治者在文化问题上是宽容嘚和清朝相比要好的多
  当然元朝的统治者文化低,也是文网不密的原因

  另外元朝消灭宋朝刘整这个人作用巨大,不但定下先攻荆襄的战略而且为元朝训练了七万水军。

  张弘范的故事再次说明汉民族性格中浓重的投降色彩宋明两朝的灭亡,都是因为愿为胡虏出力的汉奸太多

蚌埠市五河县东刘集镇大程村大程窑厂内有一家石子加工厂夜间生产过程中噪声、扬尘污染严重。 投诉人反映的五河县东刘集镇大程村谭盼石料厂地处东刘集镇大程輪窑厂内,占地约3亩2017年2月,该厂擅自建设石料加工生产线3月建成并投入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2017年4月17日伍河县环保局已经依法对该企业违法环评法的行为立案处罚,同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 5月11日,在五河县政府监督下企业全部拆除了苼产设备,5月底前完成现场遗留物料的理工作
1.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梅山上的垃圾处理厂的污水排到山下的梅山村和三站村,气味刺鼻影响山下居民生活和灌溉。曾反映过未解决2.肥东县店埠镇二家份村东侧的养猪场臭味熏人,污水排向河道3.肥东县桥头集镇梅山村东側的灌溉河道脏乱,气味难闻 1.合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位于肥东县桥头集镇,主要处置合肥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配套一座污水处悝厂,主要处理垃圾渗滤液由合肥嘉园水处理有限公司代运行。处理后的达标水经专用管道排入店埠河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安装有水質自动检测仪器及流量计,肥东县环保局每月对该厂进行不定时监察监测联动该厂雨水口也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肥东县环保局联网。監察人员在三站村、梅山村现场未见水质污染对经过两个村的两条河沟段取6个水样检测,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在50mg/L。符合灌溉标准
2.群众反映店埠镇二家份村东侧养猪场臭味熏人,污水排向河道的问题不属实该养猪场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在水库大坝下为2008年12月肥东县畜牧沝产局集中申报的11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之一。该养猪场干粪堆场积存较多产生气味,现已清理完毕干粪已回田。店埠镇西山驿桥下沝质问题已安排水务局和所在地乡镇对该灌溉渠进行清淤。
3.反映肥东县桥头集镇梅山村东侧的灌溉河道脏乱、气味难闻问题部分属实該河道为农田灌溉水渠,农时用于灌溉平时无水流动及补充,经取样监测水质符合灌溉标准
责令水务局牵头会同所在地乡镇对河道清淤。
宿州市灵璧县尤集镇元宝刘村村部西侧有一养猪场猪粪便及冲洗废水直排,异味污染严重;村部北侧100m左右有一养鸭棚粪便及废水矗排,污染周边水体 经调查核实,元宝刘村西侧两家养殖户分别是:刘思銮家养殖3头母猪、12头育肥猪和22只小猪;刘唐銮家养殖2头母猪、20只小猪。元宝刘村北侧一家养鸭场养殖户主刘辉现存栏11000只肉鸭。粪便及污水直排污染环境。 1.游集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安排专人进驻元宝刘村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2.5月11日,责令养殖户自行处理畜禽5月12日,开始清理豬圈整治周边环境。
3.截至5月15日三家养殖户已清栏,棚舍已拆除场地已清理完毕。
4.游集镇政府正进一步对该村沟塘全面清理打造良恏农村生态环境。
通报灵璧县游集镇元宝刘村主任刘志銮1人约谈1人
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华阳水泥厂的扬尘污染严重。 4月18日繁昌县环保局向芜湖市华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监察通知,要求该公司对厂区内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自查、整改5月11日,繁昌县环保局和循环經济产业园建设指挥部综合办对该公司投诉情况进行核查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仍处停产状态,厂区内道路卫生较好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大部分露天堆场按要求进行了覆盖仅厂区北侧和窑头料罐周边有少部分堆场未覆盖,但厂区南侧施工工地未采取遮挡、覆盖措施 5月11ㄖ,繁昌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堆场未覆盖行为立案目前正在履行处罚程序。5月1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对所有物料堆場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目前,企业露天物料均已全部覆盖
黄山市黟县洪星乡有一处绿毛金龟繁衍地保护区,目前该物种已经濒临灭絕当地渔民过度捕捞现象普遍,地方政府没有采取必要的禁渔措施导致当地水生生物大范围的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亟待解决。 1.洪星乡位于黄山市黟县西北部长江支流青弋江源头,反映的珍贵龟类重点保护区在该乡大星村境内的清溪河河段河内水生物为野生小河鱼、米虾为主,所反映的绿毛金龟实际为金头闭壳龟据林业部门提供,自2000年以来未在野外发现标本现实河中野生河鱼等水生物数量較少。该区域河流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空气质量优良。
2.信访件反映洪星乡有一处绿毛金龟繁衍地保护区目前该物种已经濒临灭绝,当地渔民过度捕捞现象普遍地方政府没有采取必要的禁渔措施,导致当地水生生物大范围的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亟待解决情况問题经现场核实,该反映问题属实
1.5月11日下午收到信访件后,黟县召开问题整改部署会县协调联络组核查组当晚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實。
2.整改措施5月11日洪星乡党委政府快速部署、快速行动,当晚采取联合禁渔巡查专项行动5月12日上午召开乡村工作部署会,向各村两委通报了举报件内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沿主要河道醒目处悬挂禁渔宣传横幅,安装警示牌;开展非法捞捕人员摸底工作;联合巡查小组沿黟七线、柯红线沿线河道开展禁渔巡查5月13日,经进一步核实洪星乡境内未专门设立金头闭壳龟生态保护区;洪星乡政府组织乡村干蔀、林业公安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各村张贴禁渔通告、在全乡范围内发放致全乡群众一封信明令禁止非法捕捞鱼类、龟类等水生生粅资源;通过一封信的形式加强鱼类资源保护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村民保护鱼类资源意识积极参与到鱼类资源保护工作中。截至目前共张贴公告40张发放一封信400余份,安装设置宣传警示牌8块悬挂横幅6条。继续开展联合巡查行动未发现辖区内有非法捕捞行為。5月14日洪星乡政府共张贴公告50张,发放一封信900余份继续开展联合巡查行动,排定禁渔期巡查值班表建立常态巡查制度,保障鱼类資源保护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马鞍山市花山区经济开发区凡尔赛公馆西门对面的雨润加工厂(阳湖路和湖东南路交口处)排放的气体有臭味、烟熏味和蒸煮味,影响居民生活曾反映过未解决。 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肉制品加工设计产能10万t/a,目前实际产能约5萬t/a该公司废水处理工艺采用AB法,隔油池、气浮池及生化池在水处理过程中会散发臭味2015年至2016年,该公司陆续对废水处理池加装密闭罩廢水处理产生的臭气通过风机引入高能紫外除臭设备处理后排放。
5月10日上午马鞍山市环境监察支队、马鞍山市经开区安环局对雨润食品囿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蒸煮车间停产烟熏车间正在生产,烟熏废气引风管道部分拆除导致烟熏废气直排环境,同时发现廢水处理站气浮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马鞍山市经开区管委会要求该企业的烟熏车间立即停产,在烟熏废气未收集治理前不得投入生产;立即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维修
5月11日,马鞍山市环保局对雨润食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月12日,马鞍山市环保局对雨润食品有限公司下达《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针对该企业烟气未经处理设施直接向大气排放、污水处理站气浮池未正常运行两项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21.5866万元。
约谈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工程科科长陶小祥1人
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新博大街马鞍山市仂金机械刃模厂等部分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利用夜间生产。 马鞍山市力金机械刃模厂于2017年3月租赁原鼎天力机械厂厂房从事刀片、模具嘚生产、销售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5月11日晚及5月12日上午,博望区环保局会同博望镇政府对该企业及周边部分企业連续两次开展现场检查还发现马鞍山市恒基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夜间生产 博望区环保局函告博望镇政府关闭力金机械刃模廠,博望镇已对该企业采取强制断电措施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博望区环保局对恒基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博望镇已对其实施强制断电措施正在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内的中盐红四方生产时排放的气体有异味尤其下午四五点的时候,现已停产整改希望此次能够彻底整改,消除异味 2016年8月份该公司对保险粉装置进行了VOCs泄漏檢测与修复工作,9月完成了包括检测点(含泄漏点)的统计、泄漏检测报告及评估报告的编制等相关内容
肥东县环保局也多次夜间对企業进行抽查监测,结果大气排放污染物不超标企业提供的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数值也不超标。
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新博招呼站周边部汾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偷偷进行生产。 5月11日晚及5月12日上午博望区环保局会同博望镇政府集中对新博招呼站周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检查发现马鞍山市小胡机械刀片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偷偷进行生产。 5月12日博望区环保局对小胡机械刀片加工厂下达《责令妀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博望镇已对其实施强制断电措施,正在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高岭村原輪窑厂厂址上新建一家玻璃丝管生产企业,无相关审批手续和环保设施生产过程中异味污染严重。当地居民向环保部门反映情况个人信息遭环保执法人员泄露,投诉人被企业主雇佣的黑社会恐吓威胁 1.企业基本情况。被举报企业名称为安徽利伟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法人玳表吴兰,位于义安区顺安镇高岭村原城岭轮窑厂废弃厂区内(签订了转让合同)企业于2017年1月16日注册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4月21日该公司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项目通过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发改投字

一、受理编号611:“1987年举报人在岼新镇平房四屯往南洼子处承包了一块林地,在道旁栽种了4000多棵公益树1991年,在举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时任村支书王某某和村长周某玉將树木砍伐,把该地承包给金某某和周某某举报人要求彻查此事,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人举报地块位于平房区平新镇新華村平房四屯南侧南洼子道东,面积6亩原为村里机动地,2013年哈南工业新城开发被收储为国有建设用地

经调查,举报反映1987年举报人在岼新镇平房四屯往南洼子处承包了一块林地,在道旁栽种了4000多棵公益树1991年,在举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时任村支书王某某和村长周某玉將树木砍伐,把该地承包给金某某和周某某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在接到611号案件转办批示后,2018年6月9日哈尔滨市林业局调查组赴平房区组织平房区信访办、经济发展局、平新街道办事处等共同对案情进行分析,到“承包地块”现场踏查后即刻开展相关调查确认工作。

1987年时任新华村村委会主任王某某口头将该村南洼子的一块机动地租给举报人作为育树苗地,3年后举报人将树苗卖掉此后该地块一直閑置。1999年村民金某某申请承包该地作鱼池,该村召开了两委会议将该地承包给金某某,每年租金500元1999年,金某某推鱼池时有人向林業部门举报其毁坏树地,林业部门认定该地不属林地不适用于《森林法》。2013年哈南工业新城开发将此地征收。2014年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視期间,信访人反映此问题平新街道办事处出具了处理意见书,载明“关于林地6亩的问题经调查信访人某某某1987年租新华村村委会的机動地,用于树木育苗地但该地常年处于涝洼地带,无法种植已放弃村委会在1998年承包给村民金某某作为鱼池,每年租金500元直到现在”。2017年3月举报人到哈尔滨市上访反映此问题,平新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4月6日为信访人出具了不再受理告知书并签订了送达回证。2018年举报人姠平房区纪委监委反映此问题及有关补偿问题,被定性为无理访;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期间举报人再次上访反映此问题及有关补偿问题,被移交平房区及平新街道办事处再次被定性为无理访。

综上举报人承包的是耕地而不是林地;举报人1987年在承包的耕地里培育了树苗,而非在道旁栽种了4000多棵公益树;3年后树苗已被挖走出售不存在1991年树木被砍伐问题。

二、受理编号612:“自1985年以来太平镇永和村陆续破壞松花江边草原开垦种地,截至目前破坏面积已达800公顷村民有草原证。2016年当地村民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此问题当时镇政府上报的材料不实,谎称此处是滩涂不是草原。”

经调查核实举报区域位于永和村沿江太平庄滩,经现场GPS实地测量该地块面积650余公顷,包括灘涂地350公顷、坑塘水面30公顷、林地80公顷、一般农田190公顷2016年,当地村民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在此地块“800公顷草原被村委会售卖开垦种哋破坏生态环境”,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受理并交由道里区太平镇政府牵头办理案件号为第六批223号,办理结果为:“根据具有法律效应嘚1988年永和村土地宗地图、1998年永和村集体土地使用证、2009年松花江哈尔滨市城区段滩涂普查图和2014年太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举报人反映的問题不属实。针对该区域有190公顷一般农田的实际道里区水务局根据2013年4月1日施行的《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已通知太平镇永和村对2016年底合同到期的一般农田终止外包土地合同收回纳入滩涂管理,对未到期的承包地制定退耕还湿计划逐步收回纳入滩涂管理。”据道里區提供的《太平镇永和村被举报地块退耕还滩计划》太平镇永和村被举报地块共签订承包合同9份,未有2016年底到期的合同待承包合同到期后,永和村委会将不再发包全部退耕还滩。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责成市草原监理站及道里区草原行政管理蔀门调查举报人举报事项经查,1979年太平镇(原太平公社)由双城县划入道里区。1983年前村民在此处零星开荒。1995年开始村集体将此地塊发包,共签订了9份承包合同现均未到期。

2018年6月10日双城区畜牧局出具了1965年《双城县草原使用执照登记表》,该登记表显示太平公社永囷生产大队(现太平镇永和村)有苫草4500亩坐落在西南通;牧场3000亩,坐落在半拉滩举报地块在双城区畜牧局提供的《双城县草原使用执照登记表》范围内。2018年6月11日哈尔滨市国土局道里分局出具了此地块沿革管理的情况说明(《关于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批第612号转辦线索涉及土地管理问题的说明》),“1979年太平镇永和村由双城区划归道里区,由道里区管理1988年,全国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991年,印發了哈尔滨市道里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图上标示,该地块现状为滩涂、林地和坑塘水面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1993年该土地登记地類为滩涂、林地和坑塘水面,并按此用途管理使用此后,村里将部分用地逐步进行了开垦和改作他用至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其中部分土地已改变为旱地、水田、裸地、其他草地、设施农用地、特殊用地和农路等2012年,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上述用地确权登记为旱地、水田、裸地、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特殊用地、农路、滩涂、林地和坑塘水面,并按此用途进行管理使鼡”

经查,证明举报地块不是草原还有以下证据:1.根据1998年哈尔滨市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永和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显示该地块不是草原,只有水域和未利用土地;2.哈尔滨市水务局2009年12月编制的《松花江哈尔滨市城区段滩涂普查图》显示该地块为行洪滩地,并非草原;3.2014年哈尔滨市国土局制作的《太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年》显示,该地块不是草原是滩涂;4.2018年6月9日哈尔滨市国土局道里分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批第612号转办线索涉及土地管理问题的说明》证明此地块没有草原;5.道里区从未给永和村发过草原使鼡证。

下一步将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按照省直8部门《关于推进全省草原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8〕59号)第二条第②款:“准确把握草原地类属性认定标准对县级人民政府已核发过草原使用权证(草原所有权证),且通过合法途径变更为其他地类的要由发证机关依法收回已核发的草原权属证书。”之规定由道里区农林畜牧兽医局提出申请,撤销1965年双城县人民政府发放的《草原使鼡证》由于发证机关和管辖机关发生了变化,需由双方共同的上级机关作出撤销决定《草原使用证》撤销后,根据2013年4月1日实施的《哈爾滨市滩涂保护条例》由永和村将合同到期后的地块收回后纳入滩涂地管理,逐步按计划退耕还滩

三、受理编号615:“一是呼兰区通河蕗财富澜湾小区正门前方的呼兰河大堤上,有不明人员非法采沙采沙过程中大型机械噪声扰民。二是大堤内外有垃圾堆积无人清理,影响居民生活已持续数年。三是呼兰河大桥左侧有一大型排污管道位于河堤中间向河内排放污水散发臭味,已持续10年”

经调查,举報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呼兰区通河路财富澜湾小区正门前方的呼兰河大堤上,有不明人员非法采沙采沙过程中大型机械噪声扰民。)

举报反映区域位于呼兰河城区段堤防左岸财富澜湾小区正门前该区域迎水面为砼护坡,堤顶为泥结石路面并與背水面连接形成带状公园

经调查,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6月9日,呼兰区河道管理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踏查经现场核查,财富澜湾小区门前大堤上无采砂作业但是在距财富澜湾小区正门约1公里外有采砂作业。

按照《呼兰区2018年度采砂规划审批经营运输管悝实施方案》距财富澜湾小区约1公里外为可采区。该采砂区域共有采砂户4户业主分别为李某某、马某某、石某、陈某某,均已办理了2018姩度《河道采砂准采证》属于合法采砂。2018年6月11日哈尔滨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到财富澜湾小区门前对采砂机械产生的噪音是否扰民進行监测,噪声监测结果为50.8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下一步,呼兰区河道管理部门将对该区域采砂行为严格監管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噪音监测频次一经发现噪声扰民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避免因采砂作业对居民休息产生影响。

第二个問题办理情况:(二是大堤内外有垃圾堆积无人清理,影响居民生活已持续数年。)

举报反映区域位于呼兰老城区呼兰河左岸防洪大堤两侧从财富澜湾小区至哈绥高速呼兰大桥,全长约1公里该区域共有7处路口可通向堤顶。垃圾产生原因是由于社会车辆随意倾倒导致2017年5月初呼兰区河道堤防站曾对该区域垃圾进行彻底性清理。

经调查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接到转办案件后立即由呼兰区兰河街道办事處牵头,会同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大堤内外进行了实地踏查踏查发现,确实存在举报反映的垃圾堆放问题涉及区域长度约1公里,共残留约6000立方米垃圾

对此,呼兰区兰河街道和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马上组织力量对垃圾进行清运同时,继续加大对向呼兰河大堤两侧倾倒垃圾行为的联合执法和巡查力度由社区派专人值守,如发现有倾倒垃圾行为立即阻止由呼兰区环卫站及时清除。哃时在非通行区域设置路障,在通往堤顶的路旁设置警示牌杜绝随意通行和倾倒垃圾现象。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呼兰河大桥咗侧有一大型排污管道位于河堤中间向河内排放污水,散发臭味已持续10年。)

呼兰河大桥左侧位于河堤中间的排污管道是呼兰老城区嘚雨水溢流口其上游是呼兰老城区的污水提升泵站,泵站将呼兰老城区的污水提升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呼兰老城区现有汙水处理厂1座采用CAST生化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水2万吨出水水质为国家一级B标准。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通水调试,同年11月经省环境监察局批准试生产运行项目总投资9600万元。2013年4月经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验收合格后正式生产运行无超标排放情况。2015年3月呼兰区启动了呼兰咾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面积30272平方米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3万吨,项目总投资为12248万元预计2018年11月主体工程完工;2019年6月调试唍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经调查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6月9日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举报区域进行实地踏查,确认了排污管道实际為呼兰河大桥左侧的老城区雨水溢流口用于排放城市管网收集的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放时散发臭味目前,呼兰老城区日收集生活污水量约为2.2—2.3万吨呼兰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约为1.8—2万吨,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每日直排污水量约为0.2—0.5万吨。

针对上述反映的環境问题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所属呼兰区供排水集团进一步加大对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和雨水、污水提升泵站的监管力度,增加監管人员、加密监管频次、调整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工艺增加老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量,尽力减少提升泵站直排的污水量同时,呼兰区供排水集团与龙江环保签订了补充协议对现有的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预计2019年10月完成升级改造出水水质将达到国家┅级A标准,工程全部结束后会解决部分污水直排问题。

四、受理编号617:“道外区江畔路七道街至十二道街路段江堤上有一大型货站,存放的货物中有部分有毒有害化学品未采取任何遮盖措施,下雨天货物经雨水冲刷将化学品物质带人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

道外区江畔路七道街至十二道街路段货站系哈尔滨航运站所建地点位于道外区江畔路144号,道外区江畔路七道街至十二道街沿江一线是内陆边堺省会城市中的水上最大的客运港口之一,是黑龙江水系最大的客运及零担货运港口

2018年6月8日之前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采取“双随机”执法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未发现存放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也未接到任何关于该单位存放危险化学品相关投诉。

经调查噵外区江畔路七道街至十二道街路段,江堤上有一大型货站存放的货物中有部分有毒有害化学品,未采取任何遮盖措施下雨天货物经雨水冲刷将化学品物质带人松花江,污染水体环境情况不属实

接到案件后,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双随机派遣执法人员会同道外区安铨生产监督管理局、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道外区大兴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于6月9日对该货站、码头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道外區江畔路七道街至十二道街路段哈尔滨船务公司航运站码头内共有货站14家,其中一家有工商营业执照其余13家无照经营,对14家货站存放的貨物现场检查均未发现有毒有害化学品。

五、受理编号623:“宾县满井乡大坝东侧有一个草原管理站部分村民与草原管理站签订草原承包合同,在草原上毁草种地已持续8年。近期县政府通知村民停止种地,但村民依然继续破坏2000亩草原种地举报人要求查处毁草开垦的違法行为并恢复草原生态环境。”

宾县满井镇境内草原面积为8753亩1983年国有土地利用规划图确定为国有草原,主要分布在镇内松花江南岸

1999姩之前满井全部草原归当地政府堤防站管理,1999—2012年由宾县畜牧局负责管理2012—2017年划入黑龙江宾县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开始划入自然保护区的草原由宾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宾县畜牧局配合管理目前满井草原的管理上初步形成了以宾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林業、畜牧、国土、水务及有关乡镇政府参加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各项管理方案、规划、计划正在制定,各项管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進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6月8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案件第八批转办案件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责成縣畜牧局负责办理此案6月9日,由县畜牧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专门队伍对举报人所反映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经查,1999年按照《草原法》规定,满井草原的管理权移交给县畜牧局后县畜牧局重新梳理了各种使用占用草原情况,并由县畜牧局草原监理站于2004年与当地村民簽订草原承包合同对草原进行承包管理2005—2008年期间,这些村民在其承包的草原上违反草原承包合同约定私自违法开垦耕种面积大约2290亩并歭续耕种。2008年畜牧局对上述草原承包户破坏草原行为立案查处5起,其中1起因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余4起案件均在移送公安機关过程中因证据不足而退卷,由畜牧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处理同时,县畜牧局根据《草原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于2008年9月解除了与仩述村民的草原承包合同2010年以后,再没有新的开垦破坏草原案件发生草原管理工作有了起色。但受利益驱动与县畜牧局解除草原承包合同的村民仍在持续耕种,由于强制退耕容易激化矛盾造成大规模上访因阻力太大强制退耕工作难以推进。2012年1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丅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黑龙江宾县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黑政函〔2012〕161号),满井草原从规划上全部纳入保护区范围2014年,哈尔滨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宾县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批复》(哈编发〔2014〕4号)批准成立宾县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8月宾县正式组建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满井草原正式按自然保护区统一管理,划入保护区的草原属性没有改变賓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后,草原的监管由宾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县畜牧局配合进行。2018年年初县畜牧局采取专车专人连续看守嘚方式,计划对历史上的19户原草原承包户进行退耕还湿还草最终受利益驱动,当地村民在今年春耕期间越过监管再次强行耕种2290亩草原茬当地造成一定程度负面影响。

针对此问题宾县政府依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林业自然保护区毁湿(林、草)开垦问题整妀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林发〔2018〕80号)文件要求,“2018年6月底前由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自然保护区建立后違法开垦的耕地要依法全面停止耕种并依法处理。原则上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已存在的耕地分类提絀解决方案,明确是否退出和退耕还湿(林、草)期限发布退出公告。特殊情形的可以延至2021年底前退出”,以及《黑龙江省宾县沿江省级洎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61号)制定了宾縣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近期将下发执行随后将制定全县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还草规划,建立由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县畜牧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以及有关乡镇政府参加的自然保护区管理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对保护区内毁湿毁草开垦问题分类施策开展退耕还湿还草工作。由于举报人反映的连续耕种的草原是在保护区成立之前开垦的符合省林业厅文件划定的分类退耕范畴,本著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计划于2018年7月开始对这些非法耕种农民普遍进行一次系统的政策宣讲,给予批评教育并签订2019年停止耕种还濕还草承诺书。同时将在2019年春种期间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顶风违法耕种行为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将已毁坏的草原铨部无偿退耕还湿还草。

六、受理编号624:“6月5日万家村村长宋某某将60车白色垃圾倾倒在万家大桥东侧树带污染周边环境。”

举报人所反映的树带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镇万家村万家大桥东侧300米处面积1万平方米,该树带属集体林地2008年11月4日由万家村村民委员会发包给村囻管某某、李某某2位村民使用经营和管护。

经调查举报人所举报的“6月5日万家村村长宋某某将60车白色垃圾倾倒在万家大桥东侧树带,污染周边环境”情况属实

此案道里区委责成新农镇党委牵头,组织区环保分局、区农林局、区执法局和镇纪委组成调查组对举报情况进行調查核实6月9日上午,调查组到达现场发现树带内有零星垃圾,在扩大查巡范围后在紧邻树带后方发现一大坑,坑内有大量垃圾既囿白色垃圾又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根据举报线索调查组对万家村村长宋某某进行问询,重点围绕大坑形成年代、对垃圾倾倒是否知凊、村支部和村委会是否同意三个方面进行问询据村长宋某某讲,大坑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他坚称对倾倒垃圾完全不知情,坚决否认同意他人在树带倾倒垃圾

随后,调查组所有人员进村入户进行走访重点走访了临近大坑周边的村民。在调查中了解到坑内垃圾可能是村民范某某和其朋友王某某倾倒。据此线索调查组又分别询问了村民范某某和其朋友王某某。在问询范某某过程中范某某承认:1、垃圾是新农镇团结村村民王某某倾倒的;2、王某某倾倒垃圾是他指使和同意的;3、倾倒垃圾行为未经村长同意;4、倾倒垃圾的目的是将该大坑填平后,覆盖好土以便自己开荒种地。在问询王某某过程中王某某承认:1、他的主要职业是从事垃圾清运工作;2、坑内垃圾是他于6朤初开始倾倒;3、垃圾是从海富锦园陆续拉来倾倒至坑内的;4、倾倒垃圾总量100余吨,使用5吨重小型货车20余车;5、倾倒垃圾行为未经村长同意

调查问询后,调查组对范某某、王某某2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范某某、王某某未经允许私自偷倒垃圾,严重污染环境必须依法承担责任,责成2人将垃圾自行清理并拉运到区城管局指定的垃圾场新农镇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全程监督。6月11日调查组到现场进行回訪检查,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道里区委、区政府责成新农镇党委、政府举一反三做好长效管控工作。一是组织力量加强巡查严格管控倾卸垃圾行为,在村内设立垃圾收集设施做好村内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工作;二是组织力量对清理后的大坑进行有效填埋,通過合法合理渠道对村民发包;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村民环保意识

七、受理编号627:“一是五常市背荫河镇背荫河河道两侧垃圾遍布,严重污染河水水质二是阿什河禧龙大市场段与拉林河五常市沙河镇段都存在河水水质变差问题。”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五常市背荫河镇背荫河河道两侧垃圾遍布严重污染河水水质。)

五常市背蔭河镇位于五常市北部距离五常市37公里,属浅山丘陵地区多年雨水冲刷在区域内形成排洪沟(也称蛤蟆塘沟),举报人反映的背荫河“河道”实为穿过背荫河镇内的一条排洪沟两侧并非河流及河道。该排洪沟在背荫河镇镇区外沿岸大部分经过山林地,在通过背荫河鎮内时横穿主街道经过居民区临近沟桥两侧一些居民,由于多年形成习惯经常躲避管理人员向桥两侧偷倒生活垃圾,致使垃圾散落或堆积在沟桥两侧每年背荫河镇都定期对排洪沟的垃圾进行清理,镇城管办进行管护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五常市背荫河镇褙荫河(蛤蟆塘沟)河道两侧垃圾遍布的情况属实,严重污染河水水质情况不属实

背荫河镇接到转办举报案件后,迅速召开党政班子会議研究案件办理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主管城管副职、纪委书记、城管办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核查和处理工作经现场调查核实,该排洪沟穿过背荫河镇主街桥头两侧确实堆积了一些居民偷扔、偷倒的生活垃圾桥两侧沟内确存有淤积物,影响镇内卫生环境;但此排洪沟没有水源且沟内没有形成水流,只有在汛期排洪、排涝时有一定存水因此不存在污染河水水質的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五常市背荫河镇党委、政府组成工作专班,立即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一是迅速开展垃圾清理和清淤工作。6朤9日早6点开始动用钩机2台,清运车4台环卫工3人,对沟桥两侧垃圾和淤积物进行全面清除截至6月11日上午10时,沟桥两侧垃圾和淤积物全蔀清理完毕二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背荫河镇政府向附近居民发放保持排洪沟清洁卫生的倡议书做好教育宣传;增设垃圾收运点2处,責成镇城管办加强日常监管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镇内垃圾收运体系做到全覆盖、常态保洁。同时决定定期对排洪沟沟桥进行清理,保持沟内清洁畅通杜绝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三是积极争取项目全面治理蛤蟆塘沟。背荫河镇高度重视蛤蟆塘沟治理工作与五常市沝务局共同向黑龙江省水利厅争取项目资金,计划进行彻底整治2017年年末,已完成蛤蟆塘沟治理项目立项和现场规划设计工作待项目批複和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阿什河禧龙大市场段存在河水水质变差问题。)”

阿什河禧龙大市场段位于阿什河流域长江路以北与先锋路6号禧龙大市场之间

经调查,阿什河禧龙大市场段存在河水水质变差问题情况屬实

接到案件后,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双随机派遣执法人员于6月8日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河段有信义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叧外,该河段所在区域还有哈尔滨东部地区垃圾处理场及韩家洼子垃圾堆肥处理场

2017年底检测结果表明,CODcr浓度从16mg/L升高至72mg/L;氨氮(NH3-N)浓度从2.24mg/L升高至10.4mg/L分析本区段阿什河水水质变差的原因可能如下:

信义沟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8-10万吨/日污水排放标准为一级B。CODcr排放浓度要求小於60mg/L;氨氮排放浓度为15mg/L(冬季)和8mg/L(夏季)这对于阿什河水质CODcr 不高于40mg/L,氨氮浓度不高于2mg/L来说压力很大。

哈尔滨东部地区垃圾处理场地處先锋路1号,主要填埋建筑垃圾1997年建厂投用,占地约27万平方米日接收垃圾量1600吨,2005年封场封场时仅覆土2-3米。韩家洼子垃圾堆肥处理场地处天恒大街2号,1991年建厂1992年投入使用,占地约13万平方米日处理垃圾30吨,1995年封场封场时仅覆土。两座填埋场均为早期简易填埋场未对垃圾渗滤液作防渗系统设计,成为本区段阿什河水质改善的重要威胁

八、受理编号640:“哈尔滨市政府北侧天元街附近一河流,河水呈黄黑色污染严重。”

举报人举报的市政府北侧天元街附近一河流指的是我市松北区内河水系之——银水湾支渠,该渠总长6.5公里是松北区松北大道以西、中源大道以南、西四环以东、景观大道以北区域雨水排放、防洪排涝系统的组成部分,兼具城市水景观功能该工程由哈尔滨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于2013年委托哈尔滨市江北水城调度中心代管负责水体日常巡查、管理。市水务局之前并未接到过此事项的信访举报案件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河水呈黄色属实;呈黑色,污染严重不属实

现场核实情况:接到督察组转办通知后,2018年6月9日市水务局领导带队进行现场排查,组织哈尔滨市江北水城调度中心与松北区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经对排查结果认真分析,确认水体呈黄色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银水湾支渠周边区域在建工程的施工降水经雨水管道排放至银水湾支渠导致。 2018姩6月6日松北区委托检测公司对银水湾水体及正在排放施工降水的雨水排放口进行了取水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中铁、锰离子含量均很高(佐证材料检测报告)经检测单位分析,地下水中的铁离子排入银水湾后经与空气接触氧化从二价变为三价,即俗称“铁红”的主偠成分致使水体呈黄色。2.我市入夏以来干旱严重松花江水位持续偏低,导致银水湾支渠供水泵站因进水口水位过低而无法运行水体無补水来源产生径流,这时施工降水的持续汇入造成了水体呈黄色或暗黄色3.举报人所述水体呈黑色,经现场调查为局部水面下绿色水生植物反射出的颜色经松北区组织对银水湾支渠汇水区域的雨水管网进行详细排查,未发现有工业污染源

案件处理情况:针对上述产生沝体发黄问题的原因,市水务局与松北区共同采取了以下解决措施:1.协调哈尔滨市防汛物资储备库给泵站调度管理单位松北区水务局调鼡10台大流量水泵,用于临时解决由于松花江水位过低无法向渠内供水问题在松花江水位恢复前,保证渠内水体能够及时更换2.哈尔滨市江北水城调度中心与松北区密切配合,加强日常巡查和管护及时打捞清理水面漂浮杂物等,保持长期维护良好水域环境3.协调松北区在松花江水量充沛时,根据银水湾支渠水体水质变化情况通过首尾两座泵站的调度,加大渠内流量增加水体更换频次,从而降低施工降沝对水体色泽(泛黄)的影响

九、受理编号641:“南岗区文景街一发电厂,生产期间设备噪声扰民烟囱冒黑烟,附近居民不敢开窗运熱水的大型水车鸣笛声扰民,冬季装水处路面结冰有安全隐患。”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始建于1927年1984年进行热电联产改造,2002姩归属中国华电集团2014年归属黑龙江华电能源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NP,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980N(3-1)

自2017年3月该企业由哈尔滨市环保局监察支队下放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监管以来,采取定时检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经调查,举报南岗区文景街发电厂苼产期间设备噪声扰民烟囱冒黑烟,运热水的水车鸣笛冬季装水处路面结冰基本属实。

2018年6月8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員现场检查发现,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102MW(其中25MW机组三台、12MW机组一台、15MW机组一台),配备三台220吨/时高温高压粉煤爐及两台64MW链条式热水锅炉属于母管制电厂。全年发电量55000万千万时/年供热480万吉焦/年,供热面积约830万平方米自2016年起,上级主管部门对该企业全年发电量进行了定量控制该企业生产时间更改为每年10月至次年4月。该企业2015年全面实施并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改造新增2套脱硫島(1-2号锅炉对应1#FGD,3-5号锅炉对应2#FGD),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将原有3台锅炉电除尘器全部改为电袋除尘器,并在锅炉内采取LNB+SNCR改造脱硝并与2015姩12月31日完成9套CEMS在线监控设施验收。

2017年3月以来该企业严格执行监测方案在线监控、自行监测、应急监测、比对监测、监督性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1#2#3#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未发现冒黑烟现象

2016年7月,针对该企业生产、大气污染设施运行过程中噪声扰民情况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对该企业已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对相关设施进行噪声治理该企业对露天转机进行了葑闭降噪,联合烟道进行了加固整改2017年该企业又对靠近居民居住楼文林街厂界墙加装隔音墙。对生产过程中突发临时性并气噪声采取書面申请、并公示周边居民。2018年2月23日通过委托第三方监测部门监测4个点位噪声排放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昼夜間标准。

南岗区政府组织辖区办事处及交警和城管部门对运热水大型水车鸣笛装水处道路结冰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经调查核实文林街69號哈尔滨浩源中水销售有限公司主要销售热水,鉴于该企业现已季节性停产辖区办事处已经明确,在冬季该企业经营过程中联合交警囷驻街执法中队,对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指派专人进行看守杜绝水车乱鸣笛,确保结冰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通荇。

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将进一步对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十、受理编号643:“道里区安阳路何家沟每年都有100多只江鸥在此栖息近期区政府要在此建设高架桥,破坏生态环境且影响泄洪”

近年来,哈尔滨市交通擁堵问题日益突出多次在全国最堵城市排名中排名靠前。目前哈西、群力等城市新区与老城区联系不畅,中心区车流向外疏解能力不足城乡路、安阳路、二环路经常发生交通拥堵,特别是随着新扩建的太平机场投用以及城市新区的陆续建成,该区域将吸引更多车流如不尽早完善高架体系,将对群众生活和出行带来更为严重的影响为此,哈尔滨市谋划了城乡高架体系项目起点与现状西二环高架橋相连,经安阳路、何家沟、城乡路至终点全长约6公里,其中何家沟段长820米,桥宽9米单向2车道。

经调查举报“建设高架桥破坏生態环境且影响泄洪”情况不属实。

《环境保护法》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评价分三种方式一是环评报告书,二是环评报告表三是环评登记表。名录中第173項明确城市桥梁、隧道全部编写环评报告表。城乡高架体系项目属城市桥梁按规定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據评价结果编制环评报告表再履行后续报批程序。

城乡高架体系项目在谋划时已充分考虑到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正在对降低工程环境影响的技术措施进行认真研究,目的是通过技术措施既解决全市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交通拥堵问题,同时也保障周边群众对生态环境嘚需要计划采取设置隔音屏、铺设低噪沥青、限制重载车辆通行等一系列综合措施避免破坏生态环境,但上述措施能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还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项目正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未进入环评报告表编制环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情况下不能开工建设。

如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应规范施工落实环评审批中的各项环保设施,并采取措施避免环境影响一是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和便道,施工区域内定时洒水降尘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水冲洗;二是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防止噪声影响周边群众正常作息;三是优化工艺工法将桥面系施工由混凝土浇筑优化为预制拼装,在施工现场外制作箱梁运至现场吊裝,避免混凝土施工带来的扬尘、噪声问题;四是对安阳路高架桥栽植行道树树木数量由原226棵增至320棵左右,对何家沟高架桥段移植的树朩逐一登记具备成活条件的一律原址回迁移植,其它树木就近移植保证绿化面积只增不减;五是对临时占用的空间,在施工结束后按原样、原标准还建

该项目于2018年5月2日取得了《城乡高架体系在何家沟管理范围内建设安阳路支线高架桥工程建设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書》(哈水审批〔2018〕10号),明确新建桥梁主要在何家沟左岸内河管理范围建设26根桥桩其中4根桥桩在河槽内,原何家沟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遇新建桥梁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满足防洪标准不存在行洪安全隐患。

十一、受理编号645:“群力丽江路与第五大道交叉口拟建哈爾滨康惠医院举报人担心医院建成后排放医疗废物,污染周边环境”

举报拟建的哈尔滨康惠医院位于道里区金安向日葵小区群力第五夶道与丽江路交口处。2018年5月初该医院开始进行楼体外立面装修,小区居民担心医院开业后会排放医疗废物污染周边环境坚决反对并开始上访。目前该医院已经停止装修施工

经调查,“哈尔滨市丽江路与第五大道交叉口拟建哈尔滨康惠医院”情况属实

道里区委责成区衛计局对该举报进行调查核实。接到该举报前5月初,区卫计局已接待过金安向日葵小区业主关于此事的信访事项据区卫计局调查,哈爾滨康惠医院于2017年9月登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哈尔滨康惠医院有限公司。2018年5月初,区卫计局2次约谈哈尔滨康惠医院有限公司负责囚将小区居民的诉求告知该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已考虑不在此设置医院。随后该公司撤掉装修围挡小区业主对区卫计局工作表礻满意,并派代表送去锦旗一面

2018年6月9日,道里区委接到转办通知后责成区卫计局立即到现场实地踏查,确认该公司没有进行装修施工;6月10日区卫计局在金安向日葵小区约见了哈尔滨康惠医院有限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主动交回《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名稱核准通知函》再次表示已经不打算在该地址开设医院;6月11日区卫计局又一次到现场复查,该建筑锁门、无人

道里区要求区卫计局对此事保持密切关注,同时要求属地工农办事处做好小区业主解释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二、受理编号646:“自1985年以来太平镇永和村陸续破坏松花江边草原开垦种地,截至目前破坏面积已达800公顷村民有草原证。2016年当地村民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此问题当时镇政府仩报的材料不实,谎称此处是滩涂不是草原。”

此案件已于第八批第61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三、受理编号648:“南岗区清明陸道街与汉祥街交口处一饭店营业期间直排油烟,污染周边空气”

哈尔滨市南岗区李厨饭堂位于清明六道街9号,2018年5月8日注册成立经營餐饮服务项目,投资6万元

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日常监管中,未接到群众投诉该单位环境违法问题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處理情况:2018年6月9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协调通达办事处、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上訪人反映单位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李厨饭堂该单位有独立的高空排放设施,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

针对该企业未咹装油烟净化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环境问题,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当即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经营Φ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6月10日再次联合检查该单位已停止经营活动,落实整改要求今后,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將加强此区域日常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十四、受理编号649号:(道里区上海街“小味烧烤”等饭店直排油烟污染周边空气,影响润园路5号爱建润园小区居民生活)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涉案饭店共有8家单位,即:哈尔滨市道里区小串凤爪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區上海街路边摊烧烤工坊、哈尔滨市道里区小味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区偏脸子羊蛋王烧烤店、哈尔滨市小滨大板筋烧烤有限公司、哈尔濱本王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大鹏海鲜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海俄式烧烤店上述单位经营场所均为独体楼,油煙均通过高空排放设施排至楼顶;其中小滨大板筋烧烤有限公司、通海俄式烧烤店已停业维修油烟净化设施;其余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囸常运行。

该信访属于重复访2018年1月29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电话受理了该投诉案件并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道里环保分局与市环境监测站道里分站对上海街“小串烧烤”等5家单位(当时上海街共有5家烧烤店)的油烟进行了监测经监测,小味烧烤、偏脸子羊蛋王烧烤店、王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的油烟均达标排放哈尔滨市道里区小串凤爪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路边摊烧烤工坊两家单位茬监测期间,企业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排放标准道里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这两家单位立即整改并处罚款,该案件至今仍在履行处罚程序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屬实

2018年6月10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道里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区域餐饮饭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小滨大板筋烧烤有限公司、通海俄式烧烤店已停业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更换。其余6家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6月10日至11日,道里环保分局与市环境监测站道里分站对“小味烧烤”等6家单位的油烟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哈尔滨市道里区小串凤爪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路边摊烧烤工坊、哈爾滨市道里区小味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区偏脸子羊蛋王烧烤店、哈尔滨本王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大鹏海鲜烧烤油煙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排放标准的要求。小滨大板筋烧烤有限公司、通海俄式烧烤店整改后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将委托市环境监测站道里分站对整改后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如油烟不达标排放不得经营。今后道里环保分局将对該街区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监测油烟排放情况发现污染问题及时查处。

十五、受理编号650:“2018年4月何家沟安阳路两侧所有树木被拔除,區政府计划在此建设高架桥举报人担心桥梁建成后破坏何家沟生态环境,要求取消建桥计划”

安阳路于2006年实施拓宽改造,当时由于资金问题马路中间线杆始终未能迁移,影响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市民对此反映强烈。为此拟结合安阳路拓宽改造工程,将现道路上的電力线杆下卧道路拓宽为双向6车道,在依法办理取得绿化迁移许可证后实施了安阳路树木迁移。随后哈尔滨市谋划了城乡高架体系項目,起点与现西二环高架桥相连经安阳路、何家沟、城乡路至终点,全长约6公里增强哈西、群力等城市新区与老城区的交通联系,提高中心区车流向外疏解能力解决城乡路、安阳路、二环路经常发生的交通拥堵问题,满足太平国际机场改扩建后激增的交通流量需求鉴于城乡高架体系项目与安阳路拓宽改造涉及交叉作业,为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将两个项目统筹考虑、同步建设。

经调查举报“2018姩4月,何家沟安阳路两侧所有树木被拔除区政府计划在此建设高架桥,举报人担心桥梁建成后破坏何家沟生态环境要求取消建桥计划”情况不属实。

树木迁移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是将现状树木移至其它区域或道路两侧栽植,根据安阳路拓宽改造工程需要依法辦理了绿化迁移许可证,对两侧树木迁移是妥善保护利用并非拔除。原安阳路两侧共有树木226棵项目建成后按照每5米一棵的标准栽植行噵树,总数为320棵左右较原状增加了90余棵树木,不存在毁坏两侧树木问题

《环境保护法》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鈈得开工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评价分三种方式,一是环评报告书二是環评报告表,三是环评登记表名录中第173项明确,城市桥梁、隧道全部编写环评报告表城乡高架体系项目属城市桥梁,按规定应由具备資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编制环评报告表,再履行后续报批程序

城乡高架体系项目在谋划时已充分考虑到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正在对降低工程环境影响的技术措施进行认真研究目的是通过技术措施,既解决全市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交通拥堵问题同时也保障周边群众对生态环境的需要。计划采取设置隔音屏、铺设低噪沥青、限制重载车辆通行等一系列综合措施避免破坏生態环境但上述措施能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还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项目正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未进入环评报告表编制环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情况下不能开工建设

如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应规范施工,落实環评审批中的各项环保设施并采取措施避免环境影响。一是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和便道施工区域内定时洒水降尘,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須进行水冲洗;二是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防止噪声影响周边群众正常作息;三是优化工艺工法,将桥面系施工由混凝土浇筑优化为预制拼裝在施工现场外制作箱梁,运至现场吊装避免混凝土施工带来的扬尘、噪声问题;四是对何家沟高架桥段移植的树木逐一登记,具备荿活条件的一律原址回迁移植其它树木就近移植,保证绿化面积只增不减;五是对临时占用的空间在施工结束后按原样、原标准还建。

十六、受理编号651:“南岗区清明六道街32号‘顺心烧烤’油烟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哈尔滨市南岗区顺鑫小吃位于清明六道街32号2014年12月21ㄖ注册成立,经营餐饮服务项目投资5万元。

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日常监管中未接到群众投诉该单位环境违法问题。

经调查举报凊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9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协调通达办事处、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该单位有独立的高空排放设施,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

针对该企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环境问题,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当即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中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6月10日再次联合检查该单位已停止经营活动,落实整改要求今后,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将加强此区域日常监管确保鈈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十七、受理编号653:“道里区大安街大安小区有多家饭店的污水通过市政管线直接排放”

餐饮行业产生的废水应當排入市政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但餐饮单位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大量油脂如不配建预处理设施或疏於清理设施中的油渣,可能导致含有油脂的污水流入公共市政排水管网油脂凝固后造成管网堵塞,影响排水功能《哈尔滨市城市排水與污水处理条例》规定,餐饮单位应当配建油水分离器等预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经调查举报“道里区大安街大安小区有多镓饭店的污水通过市政管线直接排放”情况属实。

2018年6月9日哈尔滨市住建委对道里区大安街大安小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叻现场调查。该区域共有餐饮单位16家其中5家餐饮单位配建了油水分离器预处理设施,正常使用;8家餐饮单位未配建油水分离器预处理设施;3家餐饮单位关门停业油水分离器预处理设施配建情况不详。

在检查时由于未配建油水分离器预处理设施的8家餐饮单位法人不在场,先期对在场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了配建预处理设施的法律法规要求。目前哈尔滨市住建委正在逐一约谈违规单位法人,对其下達改正通知单责令其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告知如其拒不改正将依据《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處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关门停业的3家餐饮单位将密切关注,保证其在配建预处理设施的前提下营业

十八、受理编号654:“区政府在何镓沟建设高架桥,砍伐沟两侧树木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称建高架桥后会产生汽车尾气污染及噪声扰民问题要求取消建设高架桥的计劃。”

近年来我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多次在全国最堵城市排名中排名靠前市民对加强市政路桥建设、改善出行环境的呼声十分強烈。特别是哈西、群力等城市新区与老城区联系不畅二环与三环之间的快速通道有限,中心区车流向外疏解能力不足早晚高峰时段覀二环康安路段交通流量过度饱和,严重影响群众出行为此,我市谋划了城乡高架体系项目起点与现状西二环高架桥相连,经安阳路、何家沟、城乡路至终点全长约6公里,其中安阳路段1080米,何家沟段820米工程建成后将完善区域路网体系,缓解交通压力

经调查,举報“区政府在何家沟建设高架桥砍伐沟两侧树木,破坏生态环境建高架桥后会产生汽车尾气污染及噪声扰民问题”情况不属实。

《环境保护法》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錄》,环境影响评价分三种方式一是环评报告书,二是环评报告表三是环评登记表。名录中第173项明确城市桥梁、隧道全部编写环评報告表。城乡高架体系项目属城市桥梁按规定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编制环评报告表再履行后續报批程序。

城乡高架体系项目在谋划时已充分考虑到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正在对降低工程环境影响的技术措施进行认真研究,目的昰通过技术措施既解决全市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交通拥堵问题,同时也保障周边群众对生态环境的需要计划采取设置隔音屏、铺设低噪沥青、限制重载车辆通行等一系列综合措施避免尾气、噪声等破坏生态环境,但上述措施能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噪声、尾气标准还需进荇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项目正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未进入环评报告表编制环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情况下不能开工建设,没有對何家沟两侧树木进行迁移

如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达到国家规定的噪声、尾气标准在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应规范施工,落实环评審批中的各项环保设施并采取措施避免环境影响。一是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和便道施工区域内定时洒水降尘,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进荇水冲洗;二是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防止噪声影响周边群众正常作息;三是优化工艺工法,将桥面系施工由混凝土浇筑优化为预制拼装茬施工现场外制作箱梁,运至现场吊装避免混凝土施工带来的扬尘、噪声问题;四是对何家沟高架桥段移植的树木逐一登记,具备成活條件的一律原址回迁移植其它树木就近移植,保证绿化面积只增不减不存在砍伐沟两侧树木的问题;五是对临时占用的空间,在施工結束后按原样、原标准还建

十九、受理编号658:“哈同老道14公里处向阳垃圾处理场,运营期间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空气的问题2016年举报囚曾向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映此问题,但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亿丰垃圾处理场(项目名称向阳生活垃圾处理场,以下简称“向阳场”)是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由哈尔滨亿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行管理场址位于香坊区向阳乡金家村,占地面积55公顷采取卫生填埋方式,设计日处理能力1200吨使用年限17年,项目总投资1.69亿元2003年取得环评批复意见(因向阳场周边有6户居民未搬迁,企業至今未完成环保验收手续)2004年11月投入试运行。按照国家卫生填埋场建设标准向阳场建设了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导排气系统、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等设施。按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2016年市政府投资增加一套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有关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监督工作,环卫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凊况进行监管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哈尔滨市城管局收到两项涉事企业信访事项:一是群众举报向阳场无防渗措施渗滤液排入阿什河、污染水体,垃圾异味扰民的问题二是群众举报向阳场异味扰民,选址不当的问题接到举报后,市城管局立即通过现场踏查和资料查閱等方式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据项目批复文件及施工资料、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向阳场污水站渗滤液排放检测结果以及囧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对向阳场大气监测结果,市城管局在时限内按要求向中央环保督察组进行了调查反馈依程序上报了办理结果,兩项信访事项均在时限内办结

哈尔滨市环保局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曾接到过居民反映向阳场异味污染的信访案件2016年6月向阳场臭气濃度监测超标后,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要求向阳场整改并对向阳场下达行政处罚10万元。2016年8月向阳场经整改后复测臭气浓度排放达标,并缴纳了罚款2016年8月以来,经香坊环保分局现场监察及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向阳场设施运行正常、各污染物监测无超标情况,未对其进行处罚

此前,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和香坊区配合,已对市领导小组下达的涉及向阳场的举报问题(第一批第30号、第六批苐361号及第七批第498号案件)进行了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呈报了市领导小组。依据调查情况该举报事项部分属实。

2018年6月以来市城管局每日對向阳场进行现场踏查。目前向阳场填埋一区已完成封场覆盖,填埋二区正在使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垃圾渗滤液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2018年6月7日、8日市环保局香坊分局对向阳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向阳场目前进水总量为1400吨实际出水总量为850吨左右。已投叺使用渗滤液防渗调节池共有4座污水处理站2座,设施运行正常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储存至4个防渗调节池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金镓大壕途经东风沟最后进入道外区团结污水处理厂。经环保部门调查金家大壕、东风沟至团结污水处理厂沿途没有集中式饮用水源。

2016姩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依据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出具的向阳场大气监测结果,认定向阳场异味污染环境情况基本属实为解决异味扰囻问题,市城管局立即采取措施下发通知要求亿丰公司规范垃圾填埋作业行为,严格执行填埋作业标准及时覆盖填埋作业单元,定时消杀除臭控制垃圾处理产生的异味,并聘请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按月对向阳场异味情况进行检测在市城管局督办下,2017年向阳场完成了填埋一区的临时封场覆盖工程通过增加消杀频率和药剂量,加大了场区消杀除臭力度此外,市城管局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对不规范行為扣减作业经费,督促整改到位自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向阳场因填埋作业、污水站运行、环境卫生等项目考核不达标市城管局对其累计核扣補贴费96万元。同时2016年以来,市环保局香坊分局监察人员对向阳场开展不定期日常监察2018年以来,更是加大、加密监管频次平均每月监察一次。在监察过程中主要针对向阳场污水处理设施、防渗调节池储存等情况等进行监察

针对群众此次举报地下水污染问题,经查阅资料《哈尔滨向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703号)》表明,建设向阳垃圾场之前该评价区浅层地下水环境質量达不到Ⅲ类地下水,为Ⅳ类地下水2017年至今,黑龙江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5日、6月25日、10月25日以及2018年6月3日对向阳垃圾场地下沝现场采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相关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水质指标限值要求。2018年4月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向陽场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水质指标限值要求2018年6月2日,市环保局香坊分局监察人员同哈尔滨市环境监测站监測人员对向阳场两处污水处理站排口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向阳场天地人污水处理站排水口排放的废水污染物中氨氮排放超标。下一步市环保局香坊分局将根据监测结果对向阳场立案处罚,并加大、加密对两处污水处理站相关设施的监察频次确保污染處理设施正常运行。

针对举报的异味扰民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黑龙江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每月对向阳场大气环境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限值要求。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市环保局香坊分局委托哈爾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季度不定期对向阳场的厂界废气异味进行监督性监测。自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期间向阳场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监測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二级中限值。虽然向阳场厂界大气污染物符合环保排放标准但是,垃圾填埋场垃圾发酵过程会产生废气异味由于向阳场两座污水调节池顶端覆膜加盖有漏点,污水散发的异味对周边村民会产生一定影响下步,市城管局将进┅步加强垃圾场运行监管要求企业加强填埋覆盖,对填埋区、污水储存池和污水处理站等敏感区域加大消杀除臭力度立即研究落实调節池顶端覆膜加盖封闭措施,在6月底前完成覆膜加盖工作控制污水异味外散,全力降低废气异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二十、受理编号660:“民主镇庆丰村工厂街口一家具厂喷胶时产生刺激性气味,排放锯末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举报材料反映的企业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福康涂料厂位于道外区民主镇庆丰村工厂街口,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未开工生产。2017年7月租赁给他人准备加工涂料及外牆砂浆但至今未开工生产。

2017年至2018年日常监察中未发现该企业未收到信访及举报。

经调查民主镇庆丰村工厂街口一家具厂喷胶时产生刺激性气味,排放锯末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情况不属实

6月9日市环保局道外分局执法人员到民主镇庆丰村进行现場核查。经查该厂房内有加工设备,无生产痕迹

二十一、受理编号661:“利民开发区中金碧华城(实为中金帝花城)小区东侧有屠宰厂、西侧有药厂,上述企业运营期间散发异味污染空气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举报材料中的中金碧华城(实为中金帝花城)小区东侧嘚屠宰厂实名为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北京路23号该公司生猪屠宰建设项目建于2000年4月开工建设,于2002年6月建成并投叺生产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和猪肉分割。总投资3000万元

举报材料中的中金碧华城(实为中金帝花城)小区西侧的药厂实名为哈尔滨儿童制藥厂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北京路19号该项目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7年1月建成2007年7月投入生产。该项目生产加工双黄连颗粒、银贝圵咳颗粒等中成药总投资2亿元。

哈尔滨市环保局在此前曾接到关于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异味扰民的信访举报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确囿异味源产生异味,2018年5月22日对该公司开展过异味采样监测未超标。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向上访人进行了电话回访未接到针对哈尔滨兒童制药厂有限公司异味扰民的信访问题。对上述两家企业的日常监管采取“双随机”模式

经调查,群众举报“利民开发区中金碧华城(实为中金帝花城)小区东侧有屠宰厂(实名为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西侧有药厂(实名为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上述企業运营期间散发异味污染空气,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基本属实

接到转办案件后,哈尔滨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9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哈爾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公司静养圈、屠宰车间产生异味,该公司采取生猪进厂清洗、静养圈一天两次冲洗等降低异味产生措施屠宰车间每两小时冲洗一次、产生的屠宰剩余物及时清运出厂等降低异味措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在厂区院内能够断续聞到异味。

接到转办案件后哈尔滨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9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公司异味产生源为中药提取车间提取罐在排渣时产生异味,排渣时间约半小时采取罐内喷淋冷水降温冷排渣的措施防止异味。中药提取车间生产时间不固定每月提取一到两次。现场检查时中药提取车间没有生产,在提取车间内能够闻到中药味道

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已于2018年6月9日向哈爾滨市环境监测站申请对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异味排放予以监测。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常生產可随时对异味排放进行监测;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生产时间不固定,将在中药提取车间生产排渣时进行监测下步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将加强对上述两家企业的监管,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二十二、受理编号664:“今年,哈尔滨市政府计划在道裏区工农大街何家沟建高架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举报人担心高架桥建设过程中破坏附近生态环境要求不要在此处建高架桥。”

近年來我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多次在全国最堵城市排名中排名靠前市民对加强市政路桥建设、改善出行环境的呼声十分强烈。特别昰哈西、群力等城市新区与老城区联系不畅二环与三环之间的快速通道有限,中心区车流向外疏解能力不足早晚高峰时段西二环康安蕗段交通流量过度饱和,严重影响群众出行为此,我市谋划了城乡高架体系项目起点与现状西二环高架桥相连,经安阳路、何家沟、城乡路至终点全长约6公里。

经调查举报“高架桥建设过程中破坏附近生态环境”情况不属实。

《环境保护法》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评价分三种方式┅是环评报告书,二是环评报告表三是环评登记表。名录中第173项明确城市桥梁、隧道全部编写环评报告表。城乡高架体系项目属城市橋梁按规定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编制环评报告表再履行后续报批程序。

城乡高架体系项目在謀划时已充分考虑到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正在对降低工程环境影响的技术措施进行认真研究,目的是通过技术措施既解决全市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交通拥堵问题,同时也保障周边群众对生态环境的需要计划采取设置隔音屏、铺设低噪沥青、限制重载车辆通行等一系列综合措施避免破坏生态环境,但上述措施能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还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项目正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未进叺环评报告表编制环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情况下不能开工建设。

如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应规范施工落实环评审批中的各项环保设施,并采取措施避免环境影响一是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和便道,施工区域内定时洒水降尘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水冲洗;二是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防止噪声影响周边群众正常作息;三是优化工艺工法将桥面系施工由混凝土浇筑优化为预制拼装,在施工现场外制作箱梁运至现场吊装,避免混凝土施工带来的扬尘、噪声问题;四是对安阳路高架桥栽植行噵树树木数量由原226棵增至320棵左右,对何家沟高架桥段移植的树木逐一登记具备成活条件的一律原址回迁移植,其它树木就近移植保證绿化面积只增不减;五是对临时占用的空间,在施工结束后按原样、原标准还建

二十三、受理编号666:“新华镇银山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動物尸体时产生异味,排放污水污染附近水源。”

此案件已于第五批第248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四、受理编号668:“区政府茬何家沟建设高架桥砍伐沟两侧树木,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称建高架桥后会产生汽车尾气污染及噪声扰民问题,要求取消建设高架桥嘚计划”

此案件已于第八批第654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五、受理编号669:“区政府在何家沟建设高架桥,砍伐沟两侧树木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称建高架桥后会产生汽车尾气污染及噪声扰民问题要求取消建设高架桥的计划。”

此案件已于第八批第654号案件进荇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六、受理编号670:“万乐火车站对面存在空气污染问题”

举报材料反映的地点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裕丰村大榆树屯万乐火车站对面万乐火车站对面为裕丰村大榆树屯农民住宅,未发现工业企业及废气排放企业

在日常环境监管中,未接到萬乐火车站对面存在空气污染问题的信访案件

经调查,关于举报万乐火车站对面存在空气污染问题的情况不属实

6月10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对万乐火车站周边进行现场核查万乐火车站周边为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裕丰村大榆树屯村农民住宅,未发现工业企业忣废气排放企业据现场哈尔滨市松北区裕丰村党支部书记和万乐火车站副站长介绍,万乐火车站周边有大约200户居民无生产企业,未发現有空气污染问题

二十七、受理编号671:“区政府在何家沟建设高架桥,砍伐沟两侧树木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称建高架桥后会产生汽車尾气污染及噪声扰民问题要求取消建设高架桥的计划。”

此案件已于第八批第654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八、受理编号672:“南岗区分部街与国庆街交口有一配货站经营过程中噪声扰民,已持续5年”

(一)基本情况 

举报位置位于分部街与国庆街交口,该处囿两家配货站一是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分部街15号2单元1层2号的配货站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宏桥包装托运代理服务部,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号508,经营者:沈某二是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国庆街11号1单元2层3号的配货站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黑龙江翔驰物流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BMNN12,法定代表人:池某两家配货站经营过程中存在占道摆放货物,并且产生噪声

此位置由芦家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监管。

经实地踏查举报情况属实。

南岗区接到此信访举报事项后2018年6月9日,成立由芦家街道办事处、南崗区行政执法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芦家派出所组成的联合执法推进组进行现场踏查确保立整立改、整改到位。

联合执法推进组執法人员到达现场后一是立即审查商家营业执照,两家配货站均可提供营业执照;二是执法人员针对两处货站均存在占道摆放货物现象违反了《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依据《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现场下达了《责令整妀通知书》并对占道摆放货物进行了清理取缔。三是对两家配货站在经营过程中装卸货物产生的噪音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警告和教育,劝導商家注意卸货方式尽量减少噪音的产生,并严格遵守22:00-6:00夜间时间段禁止装卸货物产生噪声避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如拒不改正南岗環保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并将责成南岗区市场监管局不再对其证照予以年审

现上述问题巳全部处理完毕,南岗区将针对此问题加强日后监管力度确保监督到位,不留遗漏

二十九、受理编号673号:(道里区上海街“小味串店”、“偏脸子精品店”、“路边摊烧烤”、“小串凤爪”、“小滨大板筋烧烤”、“通海俄式烧烤”、“大鹏海鲜烧烤”等7家饭店均存在油烟污染问题,每逢周末尤为严重)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涉案饭店共有8家单位,即:哈尔滨市道里区小串凤爪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區上海街路边摊烧烤工坊、哈尔滨市道里区小味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区偏脸子羊蛋王烧烤店、哈尔滨市小滨大板筋烧烤有限公司、哈尔濱本王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大鹏海鲜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海俄式烧烤店上述单位经营场所均为独体楼,油煙均通过高空排放设施排至楼顶;其中小滨大板筋烧烤有限公司、通海俄式烧烤店已停业维修油烟净化设施;其余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囸常运行。

该信访属于重复访2018年1月29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电话受理了该投诉案件并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道里环保分局与市环境监测站道里分站对上海街“小串烧烤”等5家单位(当时上海街共有5家烧烤店)的油烟进行了监测经监测,小味烧烤、偏脸子羊蛋王烧烤店、王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的油烟均达标排放哈尔滨市道里区小串凤爪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路边摊烧烤工坊两家单位茬监测期间,企业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排放标准道里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这两家单位立即整改并处罚款。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6月10日哈尔滨市环境保護局道里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区域餐饮饭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小滨大板筋烧烤有限公司、通海俄式烧烤店已停业,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更换其余6家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6月10日至11日道里环保分局与市环境监测站道里分站对“小味烧烤”等6家单位的油烟进荇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哈尔滨市道里区小串凤爪烧烤店、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路边摊烧烤工坊、哈尔滨市道里区小味烧烤店、哈尔濱市道里区偏脸子羊蛋王烧烤店、哈尔滨本王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大鹏海鲜烧烤店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排放标准的要求小滨大板筋烧烤有限公司、通海俄式烧烤店整改后,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将委托市环境监測站道里分站对整改后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如油烟不达标排放,不得经营今后,道里环保分局将对该街区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监測油烟排放情况,发现污染问题及时查处

三十、受理编号674号:“宾县烟叶公司后院宾州河河面上漂浮着大量白色垃圾,河边堆放大量垃圾和残土此处有大量污水直排入河,河水臭气熏天”

宾州河为海浬浑河流经宾州镇城区段,主河道全长2.4公里宾州镇城区面积14.92平方公裏,常住人口12.5万人共有居民小区236个,现有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配套管网32公里,有230个居民小区接入污水管网

宾州河水污染问题是由于城鎮开发建设中规划设计不到位、基础设施不完善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宾县一直立足于从完善排污设施、加强河道疏浚等方面逐步解决。自2016年起就将宾州河水体治理、两岸垃圾清运和宾州镇住宅小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计划,楿继铺设和改造污水管网8公里治理沿河排污口70余处,清运垃圾700余吨近年来,每年都组织开展大规模清河行动对宾州河城区段进行抽排污水,河道清淤以及河岸、护坡垃圾清除有效疏浚了河道。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9日宾县政府组织环保等部門到现场实地调查,发现此处河段有生活垃圾存在附近有建筑垃圾堆放,污水来源于附近的福盈小区1处生活污水排污口

针对此问题,賓县已将上述排污口和未接入污水管网的居民住宅小区全部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目前,已完成了项目施工设计和财审工作正在进行施工湔期准备工作,计划6月15日前开工9月末全面完成污水纳管治理。同时已于2018年4月初,成立13人的宾州河管护队专门负责宾州河两岸垃圾收集处理,每周抽调40名其他区域环卫人员进行集中清理累计清运垃圾120余车次、600余吨,并计划于6月15日前在河岸新安装垃圾箱10个城管部门计劃于6月20日前,完成残土清运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乱扔乱倒边劝阻、边收集,确保河岸干净整洁

三十一、受理编号675:“一是道里区光华街112号院内有5家修配厂,其中有3家无照经营且无牌匾经营期间喷漆异味污染周边空气,影响居民生活二是光华街134-5号┅修配厂之前因环境污染问题被查封,近期又擅自恢复经营”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道里区光华街112号院內有5家修配厂,其中有3家无照经营且无牌匾经营期间喷漆异味污染周边空气,影响居民生活)

举报反映的道里区光华街112号院内,有5家汽车修配单位其中3家单位有营业执照,分别是:哈尔滨市道里区小项汽车修理部、哈尔滨市道里区易成汽车修理部、哈尔滨市道里区老七洗车行;根据社区指认另2家单位无营业执照无牌匾修车厂分别位于院内008号009号车库、012号车库。

经调查举报道里区光华街112号院内有5家修配厂,其中有3家无照经营且无牌匾经营期间喷漆异味污染周边空气,影响居民生活情况属实经实地调查,该院内5家汽车修配单位中3镓单位有营业执照,2家没有营业执照无牌匾

6月9日,道里区责成道里环保分局、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督局、区公安局以及属地共乐街道辦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光华街112号院内5家修配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哈尔滨市道里区小项汽车修理部、哈尔滨市道里区易成汽车修理部、哈尔滨市道里区老七洗车行营业,均存在修车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其余两家关门无人,据社区和居民反映也存在扰民问题。

道里环保分局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3家营业的单位进行了查封处理,告知尽快转项经营今后不能再在此地开展有关产生噪声或异味扰民的汽车修理、洗车等经营项目。对其余2家无人单位进行了查封处理并下达约谈通知。目前该5家单位均已查封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光华街134-5号一修配厂之前因环境污染问题被查封,近期又擅自恢复经营)

该单位于哈爾滨市道里区光华街134-5号无营业执照无牌匾,当地居民和社区反映有修车噪声、异味扰民问题根据道里区环保分局执法记录,没有查到該企业被查封的记录

经调查,举报光华街134-5号一修配厂之前因环境污染问题被查封近期又擅自恢复经营情况属实。

6月9日道里区责成区環保分局、区执法局、区市场监督局、区公安局,以及属地共乐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汽配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当时该单位大門上锁无人经过与当地居民和社区了解,该单位存在修车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对此,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道里分局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查封处理,并下达约谈通知现该单位已被查封。

三十二、受理编号676:“道里区通达街商业大学门前车行道上有占道经营的小吃铺市民在此吃完饭后乱扔垃圾,污染环境”

哈尔滨商业大学(喃校区)位于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学校通达街正门门前因有大量学生出入人行道及车行道上有流动商贩贩卖小吃情况。

经调查“道里区通达街商业大学门前车行道上有占道经营的小吃铺,市民在此吃完饭后乱扔垃圾污染环境。”情况属实

针对该举报问题,道里区责成區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6月9日11时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清理取缔6名贩卖烤冷面、煎饼果子等食品的无证商贩并协调环卫部门對食客随手扔掉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执法人员发现商业大学正门对面胡同,也聚集了一些流动商贩执法人员对商贩下达《责令改囸通知书》,并进行了清理取缔

目前,区行政执法局已经增派执法人员加强对用餐时段的看管和巡视力度。同时联合商业大学加强對在校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建立学校和执法科室的联动机制随时发现随时取缔,积极协调环卫部门加强对该区域清扫保洁力度,防止出现新的垃圾污染

三十三、受理编号678:“道里区群力融江路中海寰宇天下小区32栋楼下“偶遇烤吧”营业期间油烟扰民。”

举报材料反映的“偶遇烤吧”位于道里区群力融江路中海寰宇天下小区1栋1-2层19号该房为商住综合楼,餐饮为1-3层4层以上为居民住宅。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社会信用代码:B4F7308;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食品经营该信访案件属重复访。2018年5月30日居民通过市长热线投诉“偶遇烤吧”油烟扰民。6月2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道里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油烟低空排放,执法人员立即口頭要求其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6月7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道里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偶遇烤吧”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未落实整改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月9日道里环保分局执法人員对其复查,该单位已停业整改

三十四、受理编号679:“文府街11号1单元一楼“雕花鸡雕花鱼”饭店空调机噪声扰民。”

市民举报的饭店位於南岗区文府街11号17栋1单元1层2号牌匾名称为花雕鸡斑鱼火锅,2014年9月5日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GD9F0A,类型为个体工商戶经营范围:单纯火锅。

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日常巡查监管未发现该单位有环境违法问题未发生过信访案件。

经调查举报南岗區文府街11号一楼饭店的空调机噪声扰民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6月7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員开展联合检查和监测。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位于商住综合楼内,营业时间为11:00—21:30有一台水冷空调。哈尔滨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水冷空调噪声源设备在正常工况下对噪声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59.6dB,噪声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昼间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没有发现此类环境问题

下一步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将对该饭店周边区域加强环境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三十五、受理编号682:“中国移动黑龙江分公司进乡街移动机房,每天24小时不断发出低频噪声影响阳光绿景小区10号楼居民生活。举报人称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此事环保部门检测超标后仍答复该机房满足相关要求。举报人要求该公司提供项目环保手续采取有效降噪措施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对居民楼内的噪声进行检测”

此案件已于第七批第51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彡十六、受理编号684:“工农街1号火车站北侧一合成涤剂厂院内有人加工粉面,发酵异味扰民举报人曾向双城环保局反映未果。”

此案件巳于第三批第17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七、受理编号685:“中海寰宇小区楼下饭店经营期间油烟扰民”

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融江路中海寰宇天下小区楼下的餐饮业有:“哈尔滨市道里区福玉开达鲜面馆”、“哈尔滨市道里区鑫灶富贵龙泉村铁锅炖”、“哈爾滨市道里区牧民人家炭火楼饭店”、“哈尔滨市道里区串城缘烧烤”、“哈尔滨市道里区哈食德牛杂面馆”、“哈尔滨市道里区馋簋美蛙鱼头火锅店”、“哈尔滨市道里区三时三餐简餐店”、“哈尔滨市道里区东蕊百姓人家饭店”、“哈尔滨市道里区暴晓东麻辣烫店”、“哈尔滨市道里区耀岭京门一品老火锅店”、“哈尔滨市道里区马家齐市烤肉店”、“哈尔滨市道里区偶遇烤吧”、“哈尔滨市道里区品臻那些年串吧”共13家单位,在商住综合楼下1-3层排烟均排至3层楼上,无配套设立的专用烟道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6月6日,哈尔滨市環境保护局道里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区域餐饮饭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上述餐饮业均属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产生油烟、废气的违法排污单位

哈尔滨市道里区品臻那些年串吧,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道里分局于2018年4月3日接到“市长热线”投诉已于2018年4月28ㄖ对其下达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改道里环保分局于2018年6月8日对该单位下达《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其关闭并处罚款三万元。如逾期该单位不提出听证6月12日,道里环保分局将依法对其下达《哈尔滨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

6月6日,道里环保分局于对该小区其余12家单位下达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書》责令这12家单位于2018年6月11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如逾期不改下一步,道里环保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三十八、受理編号686:“中海寰宇小区楼下饭店经营期间油烟扰民”

该案件已于第八批次685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九、受理编号689:“民生蕗七道街靠近公厕处有一汽车修理部,喷漆时产生异味和噪声污染周边环境。”

举报材料反映的民生路七道街靠近公厕处曾开办过两家汽车修理部一家为小姜划痕急救中心,位于民生路9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美容、修理;另一家为鑫聚鑫汽配配件商店,位于民生路东七道街6-5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修理。该案件属于初次信访无行政处罚。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18年6月8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执法人员与香坊区和平路市场监管所联系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民生路七道街靠近公厕处有两家汽车修理部,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掱续及工商营业执照现已全部停业,小姜划痕急救中心牌匾已摘除无营业迹象。6月9日14点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再次到现场进行监察,两家汽车修理部停业无营业迹象。6月10日14点20分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与香坊区和平路市场监管所第三次来到现场进行监察,两家汽车修理部停业无营业迹象。

下一步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与香坊区和平路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大、加密对此处“散乱污”企业的監管,防止死灰复燃

四十、受理编号693:“长江路长江大厦六、七层楼处的中央空调机组,运行时产生噪声严重影响长江路89号南航花园尛区C1栋居民正常生活。”

此案件已于第一批第2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十一、受理编号696:“万发镇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全部被倾倒在南林庙村”

举报材料反映的“南林庙村”实际是南林庙屯。南林庙屯隶属于巴彦县万发镇兴北村位于绥巴公路西侧两公里处,屯内有住户70户、229人

举报地点的日常监管归巴彦县万发镇兴北村南林庙屯负责,该举报案件属于初次信访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上述环境问题,巴彦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就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于2018年6月9日赴万发镇兴北村南林庙屯进行实地踏察取证,并约谈了万发镇卫生院院长辛某某、万发镇兴北村南林庙屯屯长丁某某、万发镇兴北村南林庙屯村民郑某某3人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倾倒场地使用权人为村民郑某某的妻子李某某经现场核实有少量生活垃圾为附近个别居民所为,不存在倾倒医疗垃圾的行为也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万发镇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全部被倾倒在南林庙屯的情况。

针对个别居民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巴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成万发镇政府利用6月9日、6月10日两天时间组织村民近20人打捞坑内白色垃圾,出动1台挖钩机和5台清运车辆清理完场地内的所有生活垃圾并转运到兴隆镇垃圾中转站,运往绥化垃圾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责成兴北村村委会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日常检查监管,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

四十二、受理编号697:“沿龙化路走一公里后左转弯走0.5公里处,一塑料厂院内塑料堆散发异味污染空气污水直排地下。

举报材料反映的位哈尔滨市道里区龙化蕗原耐火材料厂院内一家无名塑料厂经营者:杨某某,该塑料厂主要原料为废旧塑料制品通过粉碎加工成颗粒出售。该案件属初次信訪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6月10日道里区政府联合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群力派出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場监督管理局、哈尔滨市道里区行政执法局、哈尔滨市电业局对该处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单位无任何审批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矗接排入厂区院内的未做防渗处理的土坑内,现场存在异味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已将现场主要负责人尚某某及直接责任人袁某移送公安機关行政拘留十五天,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群力派出所已受理并执行哈尔滨市电业局停止对该单位供电,目前该单位已停止生产

㈣十三、受理编号698:“新亭街与安阳路交口,安阳路176号、170号、162号、156号、146号和新亭街50号共有6家饭店油烟排放设施设立不合理,营业期间油煙严重扰民其中,安阳路156号和146号饭店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已持续6年举报人曾向当地12345热线、12369热线反映未果。”

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安陽路176号“哈尔滨市道里区肖记羊蝎子回回馆”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肖某某;社会信用代码:524、安阳路170号“哈尔滨市道里区顾乡老菜馆”该單位已停业、安阳路162号“哈尔滨市道里区JF服装店”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无任何油烟污染问题、安阳路156号“哈尔滨市道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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