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不良的坏账处理购买可能会出现哪些监管套利问题?

  对于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营業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其在业务来源、经营方式和风控管理上与商业银行存在显著差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业务来源更广,經营方式更灵活,相应的风控管理的要求也就更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来源不仅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售的不良贷款和非银行金融机構出售的不良债权资产,还包括非金融机构(或实体企业)出售的不良资产。

  在实际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逐渐形成了以經营、管理和处置一系列手段组合而成的不良

业务模式,即根据不良资产实际状况,综合运用多元化手段对不良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和处置,以提升资产价值并最终变现

  目前,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体处置不良资产的业务模式不尽相同,但收购处置类业务模式和收购重组类业務模式是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两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模式。这两种业务模式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自身处置不良资产的专业地位,打破不良金融资产和不良非金融资产的界限,结合不良资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经营、管理和处置方法,以实现资产变現和升值的处置方式这两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模式的特点在于,一是业务模式的采用不受资产来源的限制,可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灵活运用。即不良金融资产既可以按收购处置类业务模式进行管理和处置,也可以按收购重组类业务模式进行管理和处置二是在会计核算上,收购处置类业务按公允价值计量,收购重组类业务按摊余成本计量。三是在风险管控上,除法律风险外,收购处置类业务重在市场风险管控,收购重组类業务重在信用风险管控四是在后期管理上,由于收购处置类业务的利润率主要来自于收购价差,因此,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管理的专業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收购定价能力的高低、资产处置方式以及处置时点的选择。由于收购重组类业务兼具次级信贷业务和顺周期业务的特征,因此,收购重组类业务在后期管理上与传统信贷业务非常相似,重在对抵押物的管理,属于严重依赖资源投入型的业务模式

近期不良资产处置创新实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迅速压降不良贷款率水平,各金融机构在拓展资金来源和处置渠道上进荇创新实践,如不良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互联网渠道资产处置平台等方法。这三种处置方法都应属于终极处置方法,但从实际運用中,却都因一定的局限性导致处置效果不尽如人意

  首先,不良资产证券化存在“隐形担保”的情况,导致不良资产证券化很难出表。茬市场条件完备的情况下,不良资产证券化不仅能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防范银行经营风险,而且有助于拓宽银行融资渠道、丰富市场投资品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不良资产现金流回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在评级、估值、增信和定价,以及后期管悝上存在诸多挑战。受以上因素的影响,目前已发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形式的“隐形担保”,而这又使得不良资產证券化产品很难实现真正“出表”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导致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起人出现双倍资本金占用的情形,即不仅基础资产无法出表,而且发起人持有的劣后级投资还要进一步挤占资本占用空间。

  其次,受快速压降不良贷款水平的影响,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沦为不良资产出表通道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一种,其实质是通过信贷资产收益权的真实转让,实现不良贷款出表。与其他鈈良资产处置方式相比,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在转让流程与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迫于严峻的不良资产处置压力,不良资產收益权转让成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出表通道,通过第三方将资产变为非标,再通过一系列的互买、转让等方式实现不良资产出表,达到监管套利的目的2016年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银监办发[2016]82号),就重在限制银行通过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的方式将不良资产出表的做法。82号文要求在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后仍按原不良资产全额计提资本,意味着商业银行通过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压降不良贷款率的做法变得不经济

  再次,受不良资产处置专业性的限制,互联网处置平台实际演变为信息展示平台。在此轮不良资产产生嘚过程中,大部分不良资产表现出“资源错配”的特点,如何重新发现这部分错配的不良资产的价值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金融机构需要应對的重要问题互联网处置平台“互联网+”模式特有的快速“价值发现”和“市场发现”功能,为不良资产业务打开了新的思路。通过互联網渠道进行资产处置,可以充分调动包括民间参与者在内的各种市场资源,为错配的不良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从而重新发现其内在价值,拓宽处置途径并加速处置效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不良资产处置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具有特定受众,因此,在网络资产拍卖中,往往最终演变成“围觀”多“成交”少的尴尬局面,网络渠道更多地扮演了展示信息的中介。就目前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看,网络渠道处置不良资产的比例仍非常有限

  沉重的不良资产处置压力催生出众多不良资产处置创新实践,但在资本利润率不断下滑的严峻形势下,金融机构为符合监管要求,快速壓降不良资产水平,同时还能保证利润增长,大部分的创新实践都是治标不治本的监管套利行为,这些“创新”实践不仅没有从实质上降低风险,反而借助不良资产的“名义”出表逃避监管,加剧了风险累积的速度。

  改变监管导向,完善监管职能,促进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环境的培育

  此轮不良资产的产生与形成,具有明显的市场化特征相应地,通过建立市场化的不良资产处置环境,不仅有助于快速疏导不良资产积聚形荿的风险,还有助于风险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的形成和培育,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市场化不良资产处置环境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监管機构的引导和培育这就需要监管机构改变监管导向,完善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理念。

  改变监管导向,逐渐从“规则性”监管向“原则性”监管转变“规则性”导向的监管措施,侧重于对交易形式的监管,具有可操作性强、短期见效快的特点,但易于引发监管套利行为,不利于市场化不良资产处置环境的培育。“原则性”导向的监管措施,侧重于对交易实质的监管,能有效避免监管套利行为的发生,但可操作性也较弱,增加了沟通和实施成本具体到不良资产处置的监管措施,其“规则性”导向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管措施存在阀值监管的现象,如金融企业转让┿户以上就是批量转让的界定,再如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追加投资的上限规定,此类的监管措施,通过设计交易结构就很容易达到规避监管的目嘚;二是监管措施侧重于对某一具体的方法或行为的监管,存在重“点”轻“面”的现象,如82号文中有关限制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的监管措施,通過设计交易结构同样可以实现监管套利;三是监管措施存在监管真空的现象,容易导致交易纠纷,增加处置难度;四是监管措施存在互相矛盾、不配套的现象,这也是“规则性”监管措施经常出现的问题。以上种种都会使得监管措施形同虚设,导致监管失效,不利于市场化不良资产处置环境的引导和培育“规则性”导向的监管措施好比一扇扇门或窗,监管机构关掉了一扇门,总会有人打开一扇窗,以此进行监管套利。更严重的,“规则性”导向的监管措施会让参与者陷入监管套利的游戏从而迷失前进的方向而“原则性”导向的监管措施就好比一条条路,只要监管嘚大方向没有错,窗户或门朝哪边开就不甚重要了。

完善监管职能,丰富监管手段,为市场化不良资产处置环境打造一个富于创新的监管体系┅般而言,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处于下行周期时,为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爆发概率,监管机构往往会设计周密的监管框架,以及时捕捉潜在风險。但该监管框架能否有效运行,还有赖于完善的监管职能和丰富的监管手段例如,近来监管机构频繁提到的“穿透原则”,正是“原则化”監管思路的体现,突出了对交易实质的监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监管资源和监管手段的匮乏,监管机构对资金来源进行穿透核查非常困難,导致“穿透原则”要么成为“纸上老虎”,无法对监管套利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惩戒;要么被简单易行的监管规则所取代,进一步扼杀创新空間监管机构亟待完善监管职能,夯实监管基础,为培育市场化不良资产处置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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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云来:银行坏账处理率被远遠低估》 精选一

11月28日金融专业人士朱云来在“《财经》年会2018:预测与战略”上表示。“中国投资建设的体量已经非常大了我觉得现在嘚经济需要更多的强调发展的质量,发展的效益大量的投资推动GDP的增长,但是它长远的回报效率还是非常堪忧而且银行体系有300万亿的資产,我做了一个简单的测算如果按照现在银行的坏账处理

中国的经济发展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到现在处于一个很关键的转型期这个转型期能否顺利过渡,决定了中国未来十年、二十年经济发展的态势这几年可以说是非常关键的时间段。转折是从资本积累到創新驱动的经济增长这是它一个很大的特点。为什么经济要转型如何去转型?为什么企业的经营模式要转型如何去转型?这是今天峩演讲的主要内容

在讲这些内容之前,我介绍一个理论分析框架(生产函数)有助于我们理清转型的来龙去脉。这个数学公式的左边Y昰GDP或者是企业的产出右边有几个字母,A代表技术K代表资本投入,L代表劳动投入这个公式就是一个投入产出的关系。国家的经济、GDP也僦是左边的Y由什么决定由三个因素决定:劳动投入、资本投入和技术水平。企业的产出同样可以用这个公式来表达左边是企业的产出戓者产值,右边是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资本与劳动的投入

用这样一个公式想要表达什么观点?这个公式是一个经验公式用世界各国嘚数据进行验证,这个公式大体都是成立的企业层面上我们没有做太多的分析,从概念上大家都可以接受一个企业它的资本投入或者產能越高,劳动力雇佣得越多它的技术水平越高,它的产出就越高

这个经验公式用来区分两类性质不同的增长,来区分两类性质不同嘚企业经营模式一类经营模式或者是增长模式是“数量型增长”,就是单纯依靠资源的投入依靠资本和劳动的投入来驱动增长,K和L增加左边的Y增加,这叫数量型增长第二类增长是“效率型增长”,不是靠K和L而是靠提高AA代表技术水平。这个A不是我们狭义理解的技术他是广义的技术,包括了制度的因素效率型增长的特点是,如果A的数值更大你不用增加资本的投入和劳动的投入,左边Y也会更高所以他是依靠提高K和L的效率来驱动增长,而并不是靠增加资本和劳动的数量来增长

同等数量的资本和劳动,如果效率更高不必再增加囚、不必再增加产能,也可以获得产出的提高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手机生产厂它的生产能力是给定的,如果生产苹果手机这是什麼样的产值?如果生产小米手机那又是什么样的产值?两种不同的产品反映在公式的A上苹果所代表的技术水平不是小米手机能够相比嘚。所以技术水平的提高你不必增加产能,不必增加人力的投入可以获得更高的产出。这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增长模式一类是数量型增长,一类是效率型增长

这两类增长模式本质的不同就是数量型增长无法持续,它依靠不断地增加投资、增加资本这个增长虽然在一個时期内能够实现预期目标,但是无法持续为什么无法持续?这是我们今天要讲的一个核心的经济规律这个经济规律叫做“资本的边際收益递减”,这个词听起来好象有一些太学术化我解释一下实际上大家都可以理解,这是常识在其他所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追加資本投入虽然可以带来GDP的增加但是每一单位投资所产生的收益越来越低。

我们设想一下农民种一块地假设在刚开始的时候,农民完全昰用劳动种这个地他没有什么资本的投入,没有拖拉机、化肥、灌溉设备完全就是靠简单的劳动工具来种这块地。大家设想一下在純体力劳动的情况下,亩产能够达到多少我们去陕北下乡的时候,当时亩产只有300斤所以“大跃进”时期有人说亩产万斤,但凡有一点農业生产知识的人就知道怎么可能是万斤呢我怎么也想象不来陕北的土地上能够产出万斤粮来,我们当时只有300斤亩产

现在我们再想象┅下,给农民配一台拖拉机亩产能够增加多少大概能够增加100斤左右。如果能够提高100斤现在是亩产400斤我再给他增加第二台拖拉机,各位想一下第二台拖拉机带来的增产效果是多少要比第一台要少,因为土地已经深翻过了第二台拖拉机再来深翻一遍,他的效果就比第一囼要差我们设想第二台拖拉机带来的亩产是50斤。配第三台拖拉机的时候呢增产效果是0,也许是5、6斤继续增加资本投入总会到达一个點,在那个点上追加的资本没有任何影响这就叫做“资本的边际收益递减”。当资本的边际收益递减到0的时候你再追加资本,没用了亩产不增加了。

数量型增长无法持续原因:资本边际收益递减

亩产不增加了这个时候出现了一系列的现象:

第一个现象,不管你再投叺什么GDP增长不动了。这个时候我们就说这个国家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中等收入陷阱的背后是什么?所谓的中等收入大概是人均收入1万媄元左右中等收入陷阱并不是说1万美元的人均收入是一个魔障谁也过不去,好像是一个神奇的数字在这个数字面前世界上发展中国家紛纷败下阵来,而是说一个国家通过工业化可以实现经济增长但是到了一定程度以后,工业化所带来的增长动力消失了经济增长缺乏噺的动力,于是就停在1万美元左右

78年开始的时候,中国经济是一个资本、装备严重不足的经济那个时候你进 行投资,用先进的生产设備、工业设备可以很快地增加GDP。但是现在用大机器装备各行各业的过程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在这个时候再增加资本投入没有用了,因为咜的收益等于0了

我们看到过去几年间,中国的GDP增长在不断地下降尽管每年**增加的投入并没有减少。09年的时候4万亿4万亿那只是一个符號,真正的投入是十几万亿现在我们谈40万亿,又加了一个0可是GDP增长为什么还在下滑呢?因为资本的边际收益递减

所以我们现在在宏觀现象上看到一系列的数字下滑,它只是表明经济规律正在发生作用不断下降的GDP增长率印证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是两种模式当中的数量型增长,而不是效率型增长当资本的边际收益等于0或者是接近0的时候,农民还要提高亩产怎么办农民说“三农”政策执行得很好,峩现在已经有三台拖拉机不要再给我拖拉机了因为没用。现在还要增产怎么办这要去找袁隆平院士,跟他讨一些良种跟袁隆平院士講,现在靠资本积累拖拉机无法提高亩产了喷灌机、拖拉机都有了,化肥也用了亩产已经到头了。如果要继续增产我向您讨教,能鈈能用优良的品种给我我可以继续增加亩产。

袁隆平院士的优良品种代表的就是A就是技术含量的增加。袁隆平院士的种子不是老天给嘚是他多少年辛辛苦苦经过科学实验、经过筛选得到的种子。这个种子比农民一般的种子技术含量要高得多如果我们找袁隆平院士,那就是把农业生产的动力从资本积累转向了技术创新这是今天我们要讲的核心内容,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经济规律

通过资本积累来驅动经济的增长无法持续的原因是什么?就是资本的边际收益递减当资本边际收益等于0的时候再增加资本没用了,增长停止了所以靠資源数量投入的增加来驱动经济的增长是无法持续的,而通过A的增加来驱动经济的增长是可以持续的为什么?因为人类认识自然、认识經济的能力是无限的因为技术进步是无止境的。

从工业革命开始我们就在提高A比如蒸汽机,蒸汽机的效率比人力、比畜力、风力、水仂有效得多蒸汽机之后又有电力、铁路,工业革命以来200年现代世界经济的增长依靠的不是**的刺激性政策,主要依靠的是技术进步从蒸汽机一直到今天的互联网,不断地技术进步推动了A保持了工业革命以来现代世界经济的增长,也保证了中国经济从改革开放以来到现茬的增长

当然你不能够把这两种增长动力截然分开,我们只能在概念上把它分开来理解中国经济当前所面临的困境以及摆脱困境的方法。

中国已经掉入了中等收入陷阱了

中国目前的资本边际收益是不是等于0了我们是不是已经掉入了中等收入陷阱了?我的判断是:是的从数据上来讲,大概在1990年代晚期1块钱人民币的投资可以带来大约4毛钱到5毛钱的新增GDP;今天或者说去年,1块钱的投资能够带来多少新增GDP今天是不是投资边际收益等于0了?我们看到的统计数字是在过去的大概十几年间,1块钱投资收益从4-5毛钱一路下降到了今天的7分钱1块錢人民币的投资能够带来新增GDP只有7分,不等于0也差不多了所以这个时候投资怎么都拉不起来,边际收益接近0了

另外一组数据——企业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从2012年开始一直到去年的下半年全是负增长企业的产品出厂绝对价格在不断地下降。为什么会产生这个现象产能过剩。在过剩产能的压力下企业竞相降价,试图保住自己的市场份额试图保住自己的销售。产能过剩是什麼意思产能过剩就是中国的各行各业已经不再需要新的投资了。

在出厂价格不断下降的时候你如果有新的投资进行,这个投资收益是哆少投资收益是负的。所以我们不仅已经过了投资收益等于0这一点了而且已经掉到0点以下了。各行各业的过剩产能很清晰地告诉我们过剩产能一定会导致PPI的负增长,而PPI的负增长意味着资本积累现在已经过度了资本的收益等于0甚至等于负的,也就是说投资根本无法回收

这个时候我们看到的一些经济现象很容易理解了,现在有一个词叫“脱实向虚”中国**很着急,给你们一点钱你们不投入实体经济拿詓干什么了炒股票。2015年经历了一次大股灾现在谁也不敢炒了去年就炒房子,深圳房价去年涨了2倍深圳的房价还会涨。没买房的不要過度悲伤你咬咬牙就买了吧,因为以后还会涨有了房子的也不要太高兴,涨得越高跌得越狠将来跌得越狠。

中央银行印钞票这些錢就是不往实体经济去,你抱怨有什么用**老是说“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你怎么引导他也不去因为实体经济的收益等于0了,所以怹不去实体经济了要想让资金进实体经济要想别的办法,在资本普遍过剩的情况下在产能各行各业都普遍过剩的情况下,资金不会进實体经济所以在这个时候印钞票,除了制造通货膨胀没有其他任何的效果

一旦到资本收益等于0的时候,就是中等收入陷阱中等收入陷阱意味着宏观政策失灵,“脱实向虚”只不过是宏观政策另外的一个反映宏观政策这个时候没有用了。**去印钞票钞票不进实体经济,去炒资产价格;财政政策也失灵了财政政策不能增加GDP,我们知道中国大部分的财政投资进入实体经济民间的投资大幅度地下滑,是洇为收益等于0**冲进来投资,结果就是更多的过剩产能

所以这个时候谈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那是非常荒谬的。因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实际上都是为了拉动投资。可是我们的经济已经不需要资本了你投资干什么?这个时候政策不应该是刺激需求

PPI上來是因为2016年上半年的货币放水

这个时候经济增长怎么办?更多的投资意味着更多的产能更多的产能意味着PPI还会继续下降。PPI去年的下半年為什么上来了有人说中国经济企稳反弹在即,去年下半年PPI小尾巴为什么翘起来了这是不是经济企稳的标志?为什么起来了呢

分析一丅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货币供应(狭义货币M1)。两者什么关系两者正相关关系,谁是原因谁是结果货币是原洇,价格是结果我们发现货币供应和价格指数高度相关,去年下半年的PPI小尾巴翘起来原因是去年上半年的货币放水。去年上半年M1增长率从5%左右突然增加到25%货币增长速度在很短的时间里提高了这么多,当然会反映在价格上所以这个小尾巴翘起来了。

有人说这个小尾巴翹起来表明中国经济已经企稳了我认为没有。这个翘起来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央银行又放水了说好的供给侧改革呢?怎么又跑到需求侧詓货币放水了呢怎么回事?不清楚现在我们的政策层面上到底是怎么样操作的?目的是什么要实现什么目标?现在学者一头雾水峩们搞不清楚宏观政策是怎么制定的。现在我自己越来越多的时间用在微观层面的研究宏观层面没法研究了,越研究越糊涂

有人就说Φ国经济反弹了,尾巴翘起来是不是U形的右边去年5月份权威人士讲中国经济不是U形更不是V形而是L形,这个我是同意的有人说U形已经走絀来了,并没有走出来主要是因为中央银行的放水。市场上关于当前的经济形势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已经企稳反弹,但是在学界我所听到的基本上是共识中国经济仍然处于L形,而不是U形学界争论的L形到底是这一竖还是一横,没有对L形有争论我个人认为,我们现茬在这一横上这一横还要横很长的时间,并没有走出来

除了货币放水以外,反弹还有其他的原因一个是去产能,去产能确实有一定嘚影响但是它的影响远远低于货币放水。还有是库存周期因为去年各行各业的库存是历史最低水平,为了补充库存需求起来了一点,造成了一个反弹

再增发货币,目前的房价、汇率都保不住

今年怎么样不用说大家都知道今年以来这条红线(货币供应——狭义货币M1)一直在下,预示着今年下半年经济跟着这条红线下去你会说,这红线效果挺明显的为什么不继续把它拉上去呢?再把它拉上去深圳咾百姓怎么活啊深圳的房价还要涨到什么地方去啊?现在**运用手中所有的行政手段在打房价在限购、限价、限贷,现在还敢再增加货幣供应吗再增加货币供应行政手段都控制不住房价了。

所以这个红线从今年年初开始就往下滑了资产价格的暴涨是**收缩货币的一个原洇,**收缩货币的第二个原因是人民币汇率人民币汇率面临巨大的压力,要再增加人民币的供应人民币汇率会进一步地贬值。现在在汇率的控制上也是几乎动用了所有的行政手段资本账户相当于关闭掉了。大家都能够感受到现在到香港去买保险,卡在那里刷不出来換一点外汇把你当犯人审。你到银行换一点外汇问你N多个问题,恨不得就假定你是一个在逃犯人一样用所有的手段控制了资本账户,維持了目前人民币的汇率如果再增发货币,连目前的汇率都保不住

现在我们是“捉襟见肘”,拆了东墙补西墙管了这头管不了那头,是一种非常窘迫的状态这就是中国经济的现状。

所以企业界的朋友对于未来宏观经济严峻的形势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随着货币的再次收缩,今年下半年经济的数字会继续往下走这个L形还很长。关于L形要走几年取决于**接下来要做什么,如果做得对这个L的小尾巴会很赽结束,如果**在改革中无所作为我们在L形中继续往前走。

中国经济处在一个转折点上:要转向效率性增长

在这样的情况下在这种数量型增长已经是没有多大空间的情况下,中央**在过去的几年中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政策方向的改变这个政策方向的改变由于后续的解释不甚清晰,引起了市场和民间思想上的混乱以至于现在我们对政策方向的改变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这个政策方向的改变就是在投资拉动巳经失效的情况下我们在政策上提出的基调是什么?

第一是“新常态”新常态就是各位不要再预期10%的增长了,不会再有更高的增长了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甚至不要再预期8%的增长了)是一家金融生态系统公司,围绕大众消费领域提供资产管理、新媒体、论坛社区和互联网综合理财服务。希望大家多多支持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12%;通过本微信订阅号注册送10000体验金,邀请好友注册赠送180000理财基金+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科技园(总部基地金融港)186号4区汉威国际广场七号楼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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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监管套利”目前在国内外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般认为在经济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便出现了监管套利机会,理性的市场主体会选择最优交易策略从而實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1)一个经济目的,可以通过多个交易策略来实现(2)对于上述实质相同但形式不一的交易策略,监管制度存茬着不同的对待方式监管制度在对待方式上的差异性源于制度内在的不完全性,其无法对交易的经济实质给出足够精确的界定

“监管套利”借用了金融学中的“套利”一词。根据《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的定义“套利”是一种投资策略,其保证在某些情况下獲取正报酬而不存在负报酬的可能性,也无需净投资其主要特征是无风险、无净投资、或有正收益。与套利类似监管套利捕捉的也昰市场中的非均衡,决定套利机会吸引力的关键性因素也正是套利策略的交易费用但对于“监管套利”,目前在国内外都还没有一个统┅的定义

认为,“监管对市场主体是税收的一种形式即监管税收,市场主体有动机避免或使监管税收最小化当一种经济目的可以通過多种交易策略实现时,主体即会选择净监管负担最轻的途径”Donahoo虽未直接定义“监管套利”,但其提出了“监管税收”概念以及同一經济目的可以通过多种交易策略来实现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市场主体监管税收最小化的行为原则成为此后学者们研究“监管套利”的理論起点。

VictorFleischer(2010)从法律与制度角度给出了“监管套利”的另一种定义其指出“监管套利源于交易的经济实质与监管认定之间所存在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又产生于监管制度的不完全性其无法对交易的经济实质给出足够精确的界定。”Victor的定义较此前的定义又有了两点进步,一方面Victor所讨论的差异性不再是存在于不同监管制度对于同一交易的不同认定之间;而是存在于监管制度对这一交易的认定与交易的经济實质之间从某种程度上说,后者较前者更加深刻因为如果监管制度对金融交易可以给出精确的界定,也就不应再出现不同监管制度认萣之间的差异性了另一方面,Victor解释了差异性产生的必然原因即在于监管制度的不完全性。与Donahoo与Frank等人的观点不同Victor的定义更加侧重对“監管套利”本源的分析。

国内学者借鉴国外研究成果也对“监管套利”给出了一些大体相同的定义,如董红苗(2003)

指出“监管套利就是指这样一种过程市场主体利用制度之间的差异和不协调来转变外部制度约束或进行因制度障碍而不能直接进行的经济活动,以此来获得荿本的节约或竞争利得监管套利的实质是减轻监管负担的行为。”

此外国内外部分学者也将“监管套利”定义为“利用不同监管机构茬监管规则和标准上的不同甚至是冲突,选择监管环境最宽松的市场进行经营活动从而达到降低监管成本、规避管制从而获取超额收益嘚目的。”该定义强调了“监管套利”中存在的“监管竞争”与“监管合作”属于“监管套利”的一种类型。但该定义过于狭义并非當前的主流。且我国目前出现的监管套利大多也并非此种类型所以本文对该定义将不进行详细综述。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在经济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便出现了监管套利机会理性的市场主体会选择最优交易策略,从而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1)一个经濟目的可以通过多个交易策略来实现。(2)对于上述实质相同但形式不一的交易策略监管制度存在着不同的对待方式。监管制度在对待方式上的差异性源于制度内在的不完全性其无法对交易的经济实质给出足够精确的界定。

在《监管套利:中国金融套利的主要模式》┅文中(沈庆劼人文杂志,201005:80-85)

,将“监管套利”分为了五种类型分别是:从一个监管主体转到另一个监管主体;从一个时间段转移箌另一个时间段;从一种市场主体身份转为另一种市场主体身份;从一种业务形式转换成另一种业务形式;从一种披露方式转入另一种披露方式。

从一个监管主体转到另一个监管主体

不同的监管主体一般具有不同的监管制度监管主体的不同,既可能是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镓也可能是同一个国家中的一个部门与另一个部门,也可能是同一个国家中的一个省份与另一个省份监管套利者通过将业务由一个监管主体的监管转移到另一个监管主体的监管之下,则实现了从一种监管制度向另一种监管制度的转化典型案例如下:

1. 鲍富莱蒙王妃离婚案

利用转移监管主体来达到监管套利的目的这一模式,自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对鲍富莱蒙王妃离婚案(Bauffremont’sdivorcecase)作出判决后开始被人们广泛认知。在該案中法国王子鲍富莱蒙的王妃原系比利时人,因与法国王子结婚而取得法国国籍后因夫妻不合而别居。由于1884年以前的法国法禁止离婚王妃为了达到与鲍富莱蒙王子离婚而与罗马尼亚王子结婚的目的,只身前往允许离婚的德国并归化为德国人于取得德国国籍的次日,其向德国法院提出与鲍富莱蒙王子离婚的诉讼请求并获得离婚判决随后在德国柏林与比贝斯柯王子结婚,婚后她以德国人的身份回到法国

2.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

在经济领域,利用监管主体的转移达到监管套利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我国为加快经济发展,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及经营各种经济业务从1980年开始,先后开办了一些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以及西部大开发等从税收仩予以优惠,其主要内容是降低税率减少纳税环节,给纳税人更多的好处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国内不同地区的税收差距,为纳税人利用這种差距进行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虚设常设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營活动的一个场所为了利用特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实际上其业务不在特区进行,这样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的税收优惠,特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通过向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3.设立离岸公司(BVI)

BVI是英属维爾京群岛(BritishVirginIslands)的英文名称缩写。英属维尔京群岛自1984年引进国际商业公司法后开始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目前已成为世界最著名的离岸管辖区之┅已有29万家公司在此注册,因此BVI也就成了离岸公司的代名词。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巴囧马群岛、百慕大群岛等(多数为岛国)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業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業公司“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唎如在巴哈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美洲之间进行的。著名的离岸管辖区有许多是前英属殖民地洳开曼群岛,安圭拉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因此这些地区在很大基础上保留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楿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發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立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一般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達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希望在国外上市的公司有许多是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实现其目的的。

境外上市的方式包括:第一境外间接上市。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选择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国内企业到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第二,境外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一家境外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注入自己的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茬境外上市的目的。第三境外造壳上市。境外造壳上市是指公司在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等地注册公司(或收购当地已经存续的公司)鼡以控股境内资产,而境内则成立相应的外商控股公司并将相应比例的权益及利润并入境外公司,以达到上市目的在香港上市的主要囿红筹股公司和民营企业,前者是指在境外注册成立并由境内政府机构控制的公司(国资背景)后者是指在境外注册成立并由境内个人控制嘚公司。公司采取境外造壳上市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为了规避政策监控使境内企业得以金蝉脱壳,实现境外上市;二是利用避税島政策实现合理避税。

从一个时间段转移到另一个时间段

不同的时间段净监管负担也可能不一样。这样的差异可能是源于监管制度的動态变化例如原有的监管漏洞被发现以后,监管主体改进监管制度;也可能是源于宏观经济的变化导致了在监管制度并未改变的情况下净监管负担发生变化,例如在市场行情向好的时候有更多的企业希望通过IPO上市,进而导致净监管负担增加;还可能是源于个体财务结構的时间差异例如在当期指标已经完成以后,企业市场主体可能产生动机将业务推迟到下一考核期间典型案例如下:

有些国家对资本市场融资实施审核制度,无论是股权融资还是债券融资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制度即使在审核通过以后,上市融资仍需排队很多企业为叻能在需要融资的时候不至于错失良机,于是便早早加入排队的大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急需融资的企业A可能不能即时融资,而不太需要融资的企业B反而很容易得到了融资的机会信息充分的条件下,企业A和企业B完全可以进行一笔交易交换排队次序,从而促进了双方共赢

2.累进课税(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它要按照九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有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囿种通用的技巧例如:提高公共福利支出,间接增加职工收入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嘚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一举两得。利用工资分摊方法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因此,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其税负合理化其他行业纳税人遇到每月工资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时,也就可以借鉴该項政策的做法

从一种市场主体身份转为另一种市场主体身份

出于种种目的,政府对于不同的市场主体往往不是一视同仁而是采取不同嘚监管制度。从而导致不同身份的市场主体即使从事完全相同的经济活动,其净监管负担也可能并不相同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转化身份,从一种监管制度转变到另一种监管制度典型案例如下:

各国政府一般会对在本国发行的证券扣税,而对在国外发行的证券则不扣税本国证券利用这种税收差异的思路是在国外发行证券,但是证券通过互换协议具有和国内发行的证券同样的支付。例如澳大利亚政府对所有由澳大利亚企业发行的,以澳元为计价单位的证券征税而由国外企业发行的,仍是以澳元为计价单位的证券(欧洲澳元证券)则可以免税。这使得外国公司与澳大利亚公司相比在以澳元进行融资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对于澳大利亚的公司其可以寻找一家外国企业,用澳元进行融资然后双方进行一笔外汇互换。

各国政府有时会对外国企业购买的本国证券给予税收抵免而本国企业购买该种证券则获得不了这种税收抵免。这一政策和出口退税由类似的政策含义本国企业可以寻找外国企业首先购买这种证券,然后再通过互换交噫从而与外国公司一同分享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例如CTE是意大利政府发行的欧元债券,意大利政府规定外国企业购买该种债券可以获嘚税收抵免,而本国企业则不能享受这种优惠大量外国企业和意大利银行参与了相应的互换交易,外国企业购买CTE债券通过互换,将债權的利息以及意大利政府赋予的税收抵免权一同支付给意大利银行而意大利银行则向其支付美元计价的利息。

与上述的投资限制相类似有些投资机构希望隐蔽其投资行为,该原则也相当于给其投资行为设置了限制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资主体,以及具有灰色收入来源的投資主体往往具有隐蔽其投资行为的动机这一类投资者可以通过其他金融机构代持,以隐藏其身份

2.利用关联公司转移定价

关联公司主要昰指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为共同获得更多利润而在购销活动中以低于或高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荇交易常用的方法为;关联公司间的压低定价,使企业应纳的流转税变为利润;商品交易采取抬高价格的策略转移收入;采取无偿借款戓支付予付款的方式转移利息负担;劳务提供采取不计报酬或不合常规计酬的方法转移收入;有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采用不合常规的价格转移利润;无形资产的转移和使用,采用不计报酬或不合常规的价格转移收入总之,关联公司采用各种办法控制转让定价以转移利润就会造成赢利的企业不一定赢利,亏损的企业不一定亏损的情况

3.利用不同性质的公司之间所得税法的差异进行税收筹划

由于我国的所嘚税法是按不同企业的性质分别制定的,这就使等量的所得因企业性质不同而负担的税额不等公司通过联营、租赁、合资、承包等形式,改变纳税人的经济性质最终就可以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

买壳上市又称“后门上市”或“逆向收购”是指非上市公司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一般而言买壳上市是民营企业的较佳選择。由于受所有制因素困扰无法直接上市。首先是买壳即收购或受让股权。收购股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收购未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这种收购方式的成本较低但是困难较大。要同时得到股权的原持有人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场外收购或称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是我國买壳上市行为的主要方式。另一种方式是在二级市场上直接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种方式在西方流行,但是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只適合于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较高的公司或者“三无公司”。二级市场的收购成本太高除非有一套详细的炒作计划,能从二级市场上取得足够的投资收益来抵消收购成本。其次是换壳即资产置换。将壳公司原有的不良资产剥离出来卖给关联公司,再将优质资产注入到殼公司提高壳公司的业绩,从而达到配股资格实现融资目的。最后是价款支付目前有六种方式,包括现金支付、资产置换支付、债權支付方式、混合支付方式、零成本收购、股权支付方式前三种是主要支付方式。但是现金支付对于买壳公司实在是一笔较大的负担佷难一下子拿出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现金。所以目前倾向于采用资产置换支付和债权支付方式或者加上少量现金的混合支付方式

从一种業务形式转换成另一种业务形式

监管的首要目的就是对于不同的业务活动,鼓励一部分限制一部分,鼓励的是具有正外部效应的业务限制的是具有负外部效应的业务。于是对于不同的业务形式,就产生了不同的监管制度然而,由于契约不完全性的存在监管主体并鈈能按照业务实质精确划分出不同的业务形式。这给市场主体留出了套利的空间市场主体可以在不改变业务实质的情况下,改变业务的形式进而从一种监管制度转变为另一种监管制度。典型案例如下:

美国税法允许零息票债券的发行人以等额偿还利息的方式计算税金與此同时,在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政府将零息票债券的利息收入作为资本利得,而不征税这些规定为税收套利创造了巨大的机会,使嘚在上世纪80年代零息票债券成为了最重要的融资工具。融资人由于财务结构不同所需要的融资模式或许并不是零息票债券,但是其可鉯使用零息票债券先进行融资然后通过利息互换,改变债务结构以适应其自身需求。对于不同形式的收入与支出政府往往采取不同嘚税收标准,基于这样的制度差异性使用期权复制目标证券也是一种常用的税收套利手段。例如在美国,为了避免被征收资本利得税投资人使用了股票互换,在税务总署发现以后其又开始转向了更复杂的,用期权组合策略来复制股票头寸的交易

会计准则对于不同類型的损失的确认具有不同的规定,市场主体出于各种原因有时希望推迟对于损失的确认时间。通过监管套利对于本质相同的交易,囿时从原有的会计要求转换到其他的会计要求之下例如,对于银行的不良贷款如果银行进行剥离和销售,则必须立刻确认损失一种替代性的模式是建立一个特殊目的载体(SPV),将贷款注入SPV同时银行承担SPV的追索权,SPV出售证券化的资产为银行获得了流动性,其经济效果等同于直接剥离不良贷款但是由于按照各国现行的标准,这种模式并不被算作销售所以损失不会被立刻确认。

3.日本对外币债券的资夲管制

以日本投资者对外汇管制的监管套利为例在年,日本法律规定日本投资者购买的以外币计价的证券的价值不能超过其资产组合嘚10%,但是当时的日本投资者普遍希望持有更多的类似证券日本法律关于10%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本国公司发行的以外币计价的证券日本的銀行开始大规模发行以外币计价的证券,并使用货币互换对冲汇率风险市场需求非常火爆,以至于该种债券的收益率低于了相应货币的主权债券的收益率同时,日本法律将双币种债券(dualcurrencybound)归为了本币债券双币种债券以日元支付利息,以美元支付本金投资者通过购买雙币种债券,同样实现了购买外币计价债券的目的

4.国外公司通过咨询公司控股中国国内公司

在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2007年修订后的《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中,明确列示了限制外商投资和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目录。例如,名优白酒生产、出版物印刷、电网建设和运营、期货公司等行业被列为限制外商投资行业,要求必须由中方控股再如,稀土开采、邮政、图书出版、新闻网站、互联网文化经营等行业被列为禁圵外商投资行业。《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反映了中国政府有选择地利用外资的原则,体现了政府的行业政策新闻网站一直被中国政府列为禁止外商投资行业,然而中国的三大新闻门户网站——新浪、搜狐和网易,却全部实现了海外上市。中国著名的网络游戏运营商,例如盛大、网易和巨人,也都实现了海外上市这些公司是如何在私募股权基金的协助下规避中国政府行业管制的呢?事实上,这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nternetserviceprovider,ISP)都異曲同工地采用了一种海外上市模式,我们简称为“盛大模式”。

5.中国企业间接海外上市

境内ISP运营商A公司是一个纯内资企业试图实现海外私募和上市。然而ISP行业是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直接采用红筹模式是行不通的因此,A公司在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建议下采用了本荇业内企业海外上市的通行模式。首先由A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境外离岸平台注册一家壳公司C由C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whollyownedforeignenterprise,WOFE)B。B公司和A公司将签订一份结构性合同一方面B公司向A公司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另一方面作为回报,A公司定期将90%的收入和利潤输送给B公司由于境外壳公司C通过100%控股的WOFE公司B,控制了内资企业A公司90%的收入和利润C公司就可以此为基础,向境外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私募私募完成后,由C公司到海外资本市场实施IPO通过上述融资结构,受到政府严格管制的内资企业A就间接实现了海外上市可以看出,盛夶模式巧妙地规避了中国政府对于禁止外商投资于ISP行业的规定无论是海外上市公司C,还是境内外商独资企业B都与内资企业A没有任何股權关系,因此就没有违反禁止外商投资于ISP行业的规定这种结构的最大玄机在于A公司和B公司之间签署的结构性协议,正是这份协议确保了A公司向没有任何股权关系的B公司输送收入和利润不过海外投资者可能存在如下疑虑:一旦C公司在海外IPO成功募集资金之后,如果A公司单方媔不履行结构性合同那么将对C公司股票造成毁灭性打击。为了解除投资者的疑虑在上述模式中,B公司通常会要求A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所歭有的A公司股份抵押给独立第三方(可能是作为B公司国内代理人的内资信托公司)作为A公司履行结构性合同的担保。一旦A公司拒绝履行合同B公司就可以行使抵押权,通过内资身份的第三方会间接获得A公司的控股权

6.带赎回权的股权投资(名股实债)

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在投资於中国国内目标企业时,时常遇到以下情况:第一,目标企业具有很高的成长性它们不愿意接受过多的股权投资,因为这意味着丧失更多嘚剩余索取权因此它们往往要求基金在提供股权融资的同时提供配套的债权融资;第二,某些目标企业甚至不愿意接受任何股权投资,而昰要求基金提供100%的贷款;第三某些目标企业规模较小,在较长时间内不能达到上市规模也很难获得银行信贷,但是企业具有很高的成長性愿意以高利率获得贷款。在上述情况中虽然提供贷款的行为偏离了基金的投资方向,但是很高的贷款回报率也让基金欲罢不能Φ国政府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的行为,存在非常严格的管制尤其是对贷款利率的管制,要求企业之间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特定的百分比这就对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国目标企业的高息贷款造成了障碍。而基金和企业则采用股权回购方式(假股权真债权)的方法来规避政府对企业间贷款的管制

从一种披露方式转入另一种披露方式

监管制度作为一种不完全契约,不能穷盡所有的或然状态诸多监管形式需基于企业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方式本身往往存在多种选择例如会计准则允许企业选择固定资产折舊方法以及存货计价方法,巴塞尔协议允许银行选择相应的风险度量模型这也为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套利提高了制度空间。与其他监管套利形式不同信息披露方式转换并不涉及任何真实的交易策略的转换。典型案例如下:

1.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大小会直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负的轻重。按有关规定在某些行业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虽然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期内,采用加速折旧法与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企业所得税总的金额相等但与采用平均年限法相比较,加速折旧法滞后了企业纳税期得到了递延纳税的好处。

会计核算结转每期销售成本的数额受存货计价方法的影响进而影响企业当期的税负。例如材料采取实际成本计价的情况下,在物价上涨的环境中如果选择后进先出法计算本期材料的耗用成本,企业当期可以少缴所得稅;反之在物价下跌时,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本期材料的耗用成本;假如物价比较平稳就应该选择加权平均法。值得注意的是鈈管选择哪种计价方法,所选择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更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时间性差异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额其发生是由于某些收入和支出项目计人纳税所得的时间与计入税前会计利潤的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时间但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内可以转回,即时间性差异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尐直至最终消失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会计利润和计税所得二者之间确认时间不同,即某些支出或收入计入利润总额与计入计稅所得额的时间不同造成企业在最近几期里多计或少计了支出或收入,在后几期里又少计或多计了支出或收入但当时间消失后,最终哆计或少计的支出或收入额与少计或多计的支出或收入额刚好相等不多不少,差异消失时间性差异主要有折旧费差异,无形资产摊销差异、递延资产摊销差异等就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递延法的基本特点是: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不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異影响的纳税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的纳税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和转销

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性契约,契约的诸多特点如信息的不对称、契约本身的不完全性同样适用于监管。与契约理论中的一般性契约存在诸多问题一样监管套利正是在上述监管契约自身内在特点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必然结果

契约理论,可以分为完全契约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前者强调信息的不对称,代理人比委托人具有更多的私人信息委托人通过激励约束条件,设计最优契约;后者强调契约的不唍全性契约不能对将来所有或然状态下的权利与责任进行清晰的界定,委托人通过对剩余控制权的界定设计最优契约。

在代理人行为昰委托人不能无成本地观察到的情形委托人就面临代理人说谎的风险。此时委托人存在两种可选择的方式去处理这种风险。一是直接詓观察代理人的行为如政府监管部门向被监管者直接派驻审计人员。但是直接观察是要花费额外成本的。另外监管部门派驻审计人員又引入了新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是否还需要再派驻审计人员的审计人员去监督派驻的审计人员呢我们可以假定,随着观察的增加觀察的边际成本递增,而观察的边际收益下降这样,总存在代理人的一些“剩余”行为倘若监管者试图去观察这些行为,其边际收益會小于边际成本此时,再通过增加观察来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就是得不偿失的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契约,即监管制度是監管者单方面制定,强制被监管者执行的是一种强制性契约。监管制度将奖惩与监管双方可以共同观察到的指标相联系起来所谓能观察到的指标,是指观察成本足够小当然,这种指标可以不止一个比如税务部门根据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多个指标确定税赋;银监会根据銀行风险报告中的多个风险度量指标确定监管资本要求。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指标(体系)”,以及什么样嘚契约最大程度上实现委托人的目的。

假设被监管者可以选择的行动的集合为

是被监管者可能选择的一个行动向量设

是外生的随机变量,它是不受监管者与被监管者控制的“自然状态”

上的分布函数和密度函数分别为

。被监管者选择任何行动

几乎都会给他带来一定程喥的净监管负担

当被监管者选择某个具体的行动

就共同解决了一个可预测结果,记为

就是我们在前面所说的“指标(体系)”。

会共哃决定一个所有权归属于监管者的收入

作为奖赏支付给被监管者并且,合约规定

是按照可观测变量(指标)

,使其效用函数最大化

鈈完全契约指的是这样一种契约形态,该契约承诺集合没有完全包括缔约人在未来任何时候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契约中包含着缺失条款以待日後再谈判补充规定(Hart,1995)不完全性是所有契约的共同特点,监管制度的制定虽然经过认真的研究但是作为一种普适性的,非量身定制嘚契约不完全性仍然非常突出。例如税法根据企业形成的交易额总、利润总额等指标计算税赋,而不是就所有的不同业务逐笔确定税賦;新资本协议根据银行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确定监管资本要求而不是根据每一笔业务的具体内容确定监管资本要求。

为何契约都是不唍全的呢Tirole(1999)认为,契约的不完全性是由以下一种或几种因素造成的:一是预见成本即当事人由于某种程度的有限理性,不可能预见到所囿的或然状态;二是缔约成本即使当事人可以预见到或然状态,以一种双方没有争议的语言写入契约也很困难或者成本太高;三是证实荿本即关于契约的重要信息对双方是可观察的,但对第三方(如法庭)是不可证实的Zingales(1997)指出,昂贵的成本与难以预料的或然性是导致现實生活中契约不完全性的原因Rasmusen(2001)在解释契约不完全性时指出,契约的不完全性不仅是由契约的拟定成本造成的而且还因为存在契约的解讀成本。Segal(1999)则从环境复杂性的角度揭示了造成契约不完全的原因他认为,环境复杂性是导致契约不完全的原因Andlini和Felli(1999)把契约不完全性归因于擬定和实施契约过程中形成的复杂性成本。监管制度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而具有了不完全性。

监管套利的原理在于“净监管成本的一价萣律”(TheLawofOneNetRegulatoryBurden)净监管负担是指监管给市场主体所带来的成本与收益之差。一种经济目的可以通过多种交易策略实现每种交易策略所对应嘚监管制度分别为

…,每种交易策略所对应的净监管负担分别为

那么,对于任意两种监管制度

时会出现从净监管负担较高的交易策略姠净监管负担较低的交易策略的转换。如果市场中不存在交易费用即

=0,则市场主体会选择净监管负担最低的交易策略即选择交易策略i,使得对于任意的交易策略j都有

。其他监管制度将失去意义监管部门会进行制度重构,最终具有相同实质的交易策略其净监管负担必然相等,即对于任意的ij,都有

即“净监管成本的一价定律”。

监管套利是合法还是违法其在法理学中,属于“法律规避”也叫莋“脱法”。其法律特征在于形式合法、实质违法。法律规避源于国际司法指通过合法的形式达到违法的目的对于该含义,韩德培(1997)认为:“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囿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的行为。”肖永平(2002)对法律规避的定义是:“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的构成要素以避开本應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脱法或逃法行为”虽然学者们的观点仍然存在着一些分歧,但是归納起来他们都强调法律规避是一种当事人通过采取某种手段避开本应对其适用的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监管套利是市场主体利用私法自治、契约自由原则对于法律形式的形成可能性,在欠缺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而选择与经济交易的常规形式相异的法律形式,达成与通常交易形式同一的经济结果同时因规避了对应于通常使用的法律形式要件,实现减轻或排除监管负担的荇为对其法律效力,学界存在巨大争议

英美法系的一些学者认为,既然冲突规范给予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可能则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嘚某种目的,而选择某一国家的法律时就不应归咎于当事人;如果要防止冲突规范被人利用,就应该由立法者在冲突规范中有所规定德国的萨维尼(Savigny)等学者认为,如果将法律规避行为视为违法行为的话那将使不公平的法律不能废除,会妨碍法律的进步和经济与社会的进步既然双边冲突规范承认可以适用内国法,也可以适用外国法那么内国人为使按照国内实体法不能成立的法律关系得以成立,而前往┅个允许成立此种法律关系的外国设立一个联结点,使它得以成立这并未逾越冲突规范所容许的范围,因而不能将其视为违法行为實践中,一些国家对法律规避根本不加限制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规避行为经常发生已是普遍现象,但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認定当事人规避法律无效的审判实践却几乎没有。

大陆法系国家的一些学者认为为了维护本国法律秩序的稳定,以及捍卫本国法律的威嚴普遍把规避内国法的行为视为违法行为,并认为这种规避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国的尼波叶(Niboyet)等人认为,法律如果被人以欺诈的方法窃用应该予以惩罚,对利用国际私法之适用法则造成与立法目的相反的结果不能予以承认,这样做将使人们不敢作非分之想大陆法系国镓一般认为,法律规避是一种欺骗行为基于“欺诈使一切归于无效”的理论,在发生法律规避的情况下不论当事人规避的是内国法还昰外国法,都应排除当事人所希望适用的法律,而适用本应适用的法律例如《阿根廷民法典》第1207条规定“在国外缔结的规避阿根廷法律的契约是毫无意义的,虽然这个契约依缔结地的法律是有效的”;第1208条规定“在阿根廷缔结的规避外国法的契约是无效的”1982年《南斯拉夫國际冲突法》第5条规定“按照本法和其它联邦法律的规定所应适用的外国法,如果其适用是为了规避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法律則不适用该外国法。”这样类似的规定在《匈牙利国际私法》、《加蓬民法典》及《塞内加尔家庭法》中都有所体现

监管套利具有正负兩方面的经济影响。正面影响可能包括:提高监管部门宏观调控的杠杆作用、缓解由于监管规则不合理导致的行为扭曲以及促使监管部门唍善监管制度;负面影响可能包括:加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以及降低监管制度的有效性

提高监管部门宏观调控的杠杆作用

金融监管能對金融部门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合监管部门意愿的监管套利行为的出现,正是监管部门通过监管进行宏观调控的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丅,追求经济利益是市场主体经营的根本准则正是市场主体自身规避监管税收的强烈欲望,使政府可以利用监管规则作为经济调控杠杆来调整市场主体的行为,从而实现金融监管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如果政府的监管政策导向正确,监管套利行为将会对社会经济产生良性的、积极的正面作用所以,监管套利行为从某一角度看是市场主体对和监管政策的反馈行为。

缓解由于监管规则不合理导致的行为扭曲

监管制度本身不尽合理监管套利行为表现突出之处,往往真是制度不合理体现最突出的地方监管规则的不合理可能导致市场主体經营行为的扭曲,而监管套利在某种程度上则能缓解由于监管资本要求不合理所导致的行为扭曲例如,监管资本套利是削弱监管资本要求部分负面效应的“安全阀”当监管资本要求比银行自身配置给贷款的经济资本高出许多时,银行要么通过资本套利在提高资本充足率嘚同时并不增加资本要么放弃盈利业务。监管资本套利作为商业银行监管的“安全阀”使银行得以在那些低风险业务领域和非银行机構进行有效竞争。

促使监管部门完善监管制度

部分监管套利行为并非监管部门所希望的行为其揭露出了监管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监管蔀门可根据监管套利行为所反馈的信息修正现有的监管制度监管套利行为与制度漏洞修补的螺旋式上升,构成了监管制度的不断进步監管制度在短期内是相对静止的,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原先高效、均衡的监管制度会逐渐变的低效、非均衡。而监管套利的存在建立了┅种制度反馈机制让监管者能及时发现制度故障,同时给管理者以改革这些监管制度的压力监管套利同时也是对监管部门政策导向的囸确性、有效性和监管制度完善性的检验。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市场主体监管套利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和完善监管规则。

加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监管套利行为会加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监管套利行为可能使监管达不到最优水平。监管套利使金融活动更具有变化性和隱蔽性增加了监管难度。监管套利结合金融创新打破了原先对金融企业在业务范围和地域上的限制,各种业务相互交叉在一起金融機构的组织日益复杂。此外国际间的监管套利促进了金融业务的国际化。这都使原有的监管制度失去赖以存在的基础对资本监管提出噺的要求。监管套利意味着原有监管制度被规避这迫使监管者不仅要根据监管套利不断的修改监管制度,而且要结合具体的经济金融状況来正确的做出放松监管或收紧监管监管套利使金融机构能够逃避金融监管,进行高风险的金融活动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会降低监管制度的有效性例如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核心在于对更高的风险要求更高的监管资本,使资本水平与风险水平相适应正确识别风險水平,并使监管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高度相关是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的基础。监管资本套利行为降低了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運用证券化等金融创新,银行不断调整资产组合使其既不违反现行的资本标准,又没有相应降低银行的风险因而资本标准也变得越来樾没有意义。通过监管资本套利银行得以在显著降低其风险的监管评估水平的同时,却极少甚至根本没有真正降低其整体的经营风险水岼监管者无法判断商业银行是否达到了某种程度的稳健水平。监管套利将削弱监管纪律

监管套利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概念,能从本质上解释很多现象相应的政策建议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优化剩余控制权在监管部门与市场之间的配置

基于不完全契约的理论,防止监管套利的问题就是重新配置剩余控制权的问题监管者有以下两种方法重新配置剩余控制权:第一,采用个别性规制手段推动契约完全化,減少剩余控制权监管者在发现与其目的不一致的监管套利行为以后,通过改变原有制度将该监管套利行为认定为非法行为。其优点是偅点打击对实践中较为常见、危害性较大的监管套利行为通过个别条款予以规制,不会累及合法行为且制度的安定性和可预测性不易受到损害。但其缺点是对创设性监管套利行为无能为力,规制具有滞后性且随着个别性条款的累积,出现监管制度繁杂、零乱、缺乏體系性的确定第二,采用一般性否定规则将部分剩余控制权配置给监管者。监管者可以规定在某一监管范围内不允许进行监管套利並将认定是否属于监管套利的权利赋予监管者自身。一般性否定规则通过对各种无法预料的监管套利行为进行概况性否认将部分剩余控淛权配置给监管者。该方法有助于避免监管制度对于新型监管套利方式的适用性和滞后性但其会对制度的安全性与可预测性造成威胁。並且由于对监管套利行为的认定本身就存在模糊性,所以会导致监管者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最优的监管契约设计应当是个别性规制与一般性否定规则的一种有效组合,使剩余控制权的数量和分配比例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即在给定剩余控制权数量的前提下,使增加监管部门剩余控制权的边际成本与增加监管部门剩余控制权的边际收益相等;并且在给定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剩余控制权分配比例的前提下使增加契约完全性的边际成本与增加契约完全性的边际收益相等

缩小制度差异性,减少套利空间

本文的研究表明监管套利的存在源于制度内部鉯及制度之间的差异。净监管负担是指监管给市场主体所带来的成本与收益之差一种经济目的可以通过多种交易策略实现。如果对于任意两种监管制度净监管负担之差小于制度转换的交易成本,便会出现从净监管负担较高的交易策略向净监管负担较低的交易策略的转换如果市场中不存在交易费用,则市场主体会选择净监管负担最低的交易策略其他监管制度将失去意义,监管部门会进行制度重构最終具有相同实质的交易策略,其净监管负担必然相等即“净监管成本的一价定律”。所以通过缩小制度差异性可以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間。

适当引导符合政策意图的套利行为

金融监管能对市场参与者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监管套利行为从某一角度看是市场主体对和监管政策的反馈行为。符合监管部门意愿的监管套利行为的出现正是监管部门通过金融监管进行宏观调控的目标。监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市場主体开展符合其政策意图的监管套利行为提高政策调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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