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師十一团招工简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成立于1964年行政区划属阿拉尔市。全团土地规划面积62.2万亩耕地面积22.6万亩,农业机械化率达85%以上全团常住人口1.3万人,行政规划单位23个其中农业单位15个,现有在册职工2920人主要种植棉花、红枣、苹果、香梨等农作物,是一個以农业为主的综合性中型国营农场
近年来,随着高效特色种植业、林果业及招商引资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十三五”期间可实现新增就业2000人以上.为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现面向疆外招收青壮年劳动力到团场落户就业
(一)坚持平等协商、自愿申请、整户搬迁的原则;
(二)堅持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的原则;
(三)坚持自主就业和职工招录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落户后招工划地的原则;
(五)坚持统一安置居住的原则。
四、落户范围、条件及招工条件
非新疆籍的疆外大中专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农村劳动力及随迁人员父母、配偶、子女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申请落户、招工或到第一师十一团就业、创业、上学和长期居住生活
1.年龄条件。除职工有年龄条件限制非职工、随迁父母、配偶、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健康状况,到团需要进行健康体检)
3. 政治条件。熱爱新疆、热爱兵团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行为服从统一管理。
凡落户十一团符合下列招工条件的落户3人以上嘚家庭,一户招录一个职工;落户人数5人以上的家庭每户可放宽招录2 名职工。
1.年龄条件:男年满18周岁-45周岁,女年满18-35周岁(在原籍已参加过职工養老或城镇个体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可适当放宽招工年龄)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残疾、无精神疒史无吸毒史。
3.政治条件:热爱新疆热爱兵团,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行为,必须履行民兵义务自觉缴纳职工養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费,服从连队安排和统一管理
(三)新招职工就业岗位
新招录职工优先安排阿拉尔市经济开發区企业就业,企业承担“五险一金”团场再给予一定生活补助;愿意到团场就业的,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安排从事棉花、红枣、林果种植或设施农业。安置在农业一线的新招职工划分40亩身份地实行连队职工、身份地、民兵义务三位一体的实名制管理。
五、相关落戶优惠政策(具体按上级文件执行)
六、本简章解释权归十一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