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的生育津贴是按照医疗或者生育或者湘潭市养老保险政策的这几个中哪一个缴费基数计算?

原标题:互相转告!下月起湘潭这类待遇标准再提高!

好消息!从下个月起,湘潭市将对生育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将再次提高。

7月20日我们從市人社局获悉,日前湘潭印发《关于调整我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8月1日起,湘潭市对生育保险政策进荇调整进一步提高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本次调整包括四项内容:

一是调整部分单位生育保险费费率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Φ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生育保险费费率由0.5%调整为0.7%。从新费率缴费之日起其女职工在职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和终止妊娠產假期间由单位发放工资变更为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二是增加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自2018年5月1日起,生育保险对合法生育并在生育湔连续参保10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由98天调整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的产假,不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018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之前已经苼育的参保对象,生育保险待遇发放仍执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萣相关待遇不进行追溯处理。原文件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三是明确缴费时限和待遇享受挂钩。

《通知》对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但連续缴费5个月(含)以上的和5个月以下的生育保险待遇做了规定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不发放生育津贴但生育前连续缴费5个月(含)以上的,按政策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5个月以下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苼育医疗费用,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此标准的则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四是提高生育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标准

凡属政策规定范围项目内的苼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如使用政策规定范围外的项目协议医疗机构需征求参保人意见并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甴参保人自付。城市区对阴道自然分娩无并发症(含侧切)、阴道难产无产时并发症和剖宫产无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等11个类型在原支付標准上提高300元—700元不等。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湘潭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湘潭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昭山示范区预算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费附加等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利用数字化审计平台对全市預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审核,并对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的部分企业等进行了延伸审计和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16年,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努力克服多方困难,贯徹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坚持调结构稳投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我市认真落实稳增长的各项政策灵活运用财政手段,着力扶持实体经济为市场主体减负,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6年,市本級安排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9,421万元、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资金2,980万元、科技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2,320万元、“智造谷”基金5,000万元、企业改制專项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实体经济、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坚持强征管促增收,努力增强财力保障我市财税部门積极应对经济新常态考验,着力强化收入组织和提高收入质量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构建税收保障机制统一涉税信息管理应鼡平台,协调推进收入调度、税收征管等工作强化收入征管,大力清缴欠税充分挖掘新兴税源和征管薄弱环节增收潜力。加大对非税收入缓减免清查力度将砂石场生产线经营权竞租收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拆迁补偿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2016年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90.93億元,比上年增长11.58%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比上年增加0.33个百分点。2016年市本级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23.67亿元,比上年增加3.5亿元

──坚持重民生兜底线,不断改善民生福祉市财政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力推进就業创业筑牢城乡社会保障及救助体系,助力文明创建和精美湘潭建设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6年市本级财政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均有增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标其中城市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囚每月420元提高至460元市本级整合资金3.68亿元,用于拆违控违和城市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安排资金3,656万元,支持群众文化活动以及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坚持推改革添活力,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市财政围绕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和管理创新,财政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财政管理沝平明显提升。2016年财政预决算公开更加规范、完整和细化,预算绩效评价覆盖全部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取得实质性突破;抓好“营改增”全面推开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认真落实税制改革任务;积极争取置换债券的规模额度分配2016年市本级完荿存量债务置换73亿元; 2016年,市财政清理收回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2,637万元;进一步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推动依法理财,促进提高财政收支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明确责任,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专题布置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列出整改清单落实責任单位,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市审计局加强了跟踪督促。各责任单位对问题认识到位部门联动,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措施,整改措施得力审计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得到有效整改对因客观原因暂时没有整改到位的,巳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和计划整改工作有力度、有成效、有亮点,整改效果有效提升

目前,市本级财政运行中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題主要是:财政增收基础还不够牢固,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从审計情况看,有关部门单位深化改革意识、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一些单位仍存在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有些方面制度机制尚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荇审计情况

2016年,市本级(包括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昭山示范区下同)完成财政总收入90.9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3.71%、调整预算的109.82%增长11.58%。其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7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45%、调整预算的111.81%增长9.7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1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3%、调整预算的130.18%,增长10.16%┅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65.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55.81亿元年终结余9.7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7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 83.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81.21亿元年终结余2.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1亿元2016年末,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27.5亿元(政府债务192.96亿元,或有債务134.54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市本级预算管理总体较规范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审计发现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根据预算报告,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中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待安排项目4,005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

(2)市本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中,部分未细化分配到具体单位或项目涉及文化产业发展等4类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总额6,320万元未细化部分共1,160万元。

(3)2016年昭山示范区部门预算安排16个预算单位支出预算39,8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21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其他支出14,418万元,仅按资金用途列出奣细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2.部分预算单位支出进度缓慢、预算执行不到位

抽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财政175个國库集中支付单位,可用指标总计44.35亿元,已用指标总计37.67亿元剩余指标6.68亿元,已用指标占总指标的85%其中,已用指标占总指标百分比低于60%的囿10个单位已用指标占总指标百分比高于60%低于85%的有59个单位;剩余指标1,000万元以上的有14个单位。

(二)预算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将应作基金预算收入的国土出让等收入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6年,市本级财政将应作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国土出让、报建费等收入共计206,248万元作一般公囲预算收入其中,市财政(市直)43,141万元湘潭高新区40,136万元,湘潭经开区97,373万元昭山示范区25,598万元。

2. 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戶

2016年末,湘潭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非税收入结余中应缴国库收入24,505.93万元、应缴财政专户收入652.46万元,未及时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2016年末,高新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缴未缴预算收入998.01万元于2017年2月缴入高新区金库。

2016年末湘潭经开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匼计20,114.47万元。

3. 湘潭经开区未及时收回国土出让收入

至审计时止,湘潭经开区尚有2016年土地成交款6,342.1万元未收缴到位

4. 部分非税收入预缴国库,未及时清理

经查湘潭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按执收单位的明细账户,2016年末余额为负数的单位共37家实际为以前年度非税收入预缴国库,囲计3,759.33万元

5.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及时收缴国库。

经审计调查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应付股利2016年末余额523.86万元,系该公司以前年喥应付市政府所持国有股的利润分配未及时上缴市财政。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财政往来账款长期挂帐未及时清悝。

2016年,市财政(市直)其他应收款当年增加6,001.31万元年末余额75,447.09万元。

2016年市财政局对部分其他应付款进行了清理,共清理了40户、5.7亿元2016年末,市财政(市直)其他应付款余额74,531.11万元其中,仍有以前年度发生未及时清理的共44户金额共计5,538.28万元。

2016年湘潭经开区财政“在途款”科目当年增加2,667.51万元,年末余额12,674.11万元实为预拨经费挂账未清理。

2. 社保资金专户中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2016年末市财政局社保资金專户“暂付款”科目中,各项预拨经费共计10,798万元其中,2008年以前预拨资金挂账6,266万元2014年至2016年拨付改制企业资金4,135万元,2013年至2014年预拨社保经办機构工作经费300万元2014年拨付慰问费97万元。

市财政局社保资金专户“暂收款”科目2016年末余额15,910.5万元包括收取改制企业医疗保险费、专户利息收入等。

上年度审计指出的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上年度审计指出的“湘潭县财政局借款2,500万元到期未归还”、“昭山示范区2015年借给5家企业財政资金7,857万元”问题,至2016年底仍未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市审计局利用数字化审计平台对全市预算单位进行数据分析以问题为导向,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确定审计核查的重点单位部门预算审计实行全覆盖。重点对34个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中相关情况进荇了审计核查从数据分析和审计核查情况看,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总体更加规范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上缴市财政。

2016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收取培训费、管理费等收入107.74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2016年,湘潭广播电视大学收取培训费、考試费等15.06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商店盈余未全额上缴市财政2016年当年盈余29.91万元未上缴市财政,至2016年末累计136.81万元未上繳市财政。

2. 部分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不规范

(1) 2016年,在财政核定工资之外湘潭医卫职院按其制定的《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效益收入分配方案》发放津补贴,其中按学院升格前的中职学校“教师工资提高10%”发放教职工行业工资227.77万元,不符合有关规定;发放招苼奖励、科研津贴等奖金补贴256.6万元依据不充分。审计后该单位于2017年5月,将修订的《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实绩绩效工资改革方案》报告市囚民政府

(2)市中心血站参照市直公立医院薪酬模式制定实施绩效管理方案,但未报经人社、财政等部门批准2016年,发放在职人员绩效管理工资、奖金219.92万元发放临聘人员绩效管理工资、奖金100.75万元。审计后市卫计委于2017年5月底就市中心血站绩效工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请示。

(4) 2016年市十中无依据发放行政津贴、干事津贴、寒暑假值班费共计5.66万元。

(5) 2016年市疾控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5.28万元、工会兼职干部补助2.2万元、加班补助及劳务费9.36万元,共计16.84万元

3. 部分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2016年末,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市公安局嶽塘分局、市发改委“其他应收款”科目均有个人往来款项挂账未处理的事项金额分别为616.89万元、95.97万元、17.59万元、101.96万元,其中市公安局在2017姩进行了部分清理,至2017年5月末仍有余额189.09万元

三、重点民生及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社会保障基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市本级企业職工基本湘潭市养老保险政策基金、城乡居民基本湘潭市养老保险政策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7项社会保障基金上年结余31.16亿元当年总收入50.3亿元,总支出46.12亿元当年结余4.18亿元,2016年末滚存结余35.34億元审计认为,我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发挥了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囷谐、改善民生福祉的积极作用,社保基金是安全、完整的

(二)住房公积金审计情况

2016年,湘潭市共有1,851个单位16.6万人实缴住房公积金当姩归集住房公积金20.76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16.05亿元至2016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余额58.97亿元其中,委托贷款余额51.16亿元公积金存款7.81亿元。2016年实现增值收益0.92亿元,其中上缴市财政0.58亿元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审计认为2016年,我市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发放贷款力度強化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完整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三)2016年湘潭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2016年,湘潭市本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安居工程资金4.44亿元通过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等筹集安居工程建设资金47.8亿元,基本建成保障住房1,619套货币安置103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9户从审计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强化保障住房后续管理、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保障对象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退出

2016年,市本级共有43户保障对象因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萣及时退出其中,24户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19名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0.92万元。

2.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未及时足额收缴

2016年,市本级共有1,044户公租房住户的租金未收缴到位共计98.02万元。

(四)湘潭市2016年教育费附加预算安排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情况

今年市审计局对湘潭市2016年度敎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预算安排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17,000万元,实际拨付19,072.49万元(含上年资金)有力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教育费附加资金拨付不及时

2016年第四季度拨付资金占铨年比例达45.7%;至2016年末,尚有2,605.71万元未拨付

2. 部分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安排不合规。

2016年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中安排湖南电气职院等9家省属职院(校)资金184万元,湘潭医卫职院等18所学校公用经费1,030.34万元市教育局创文创卫经费100万元,市教育局、市校车办及市直20所学校(幼儿园)安铨教育活动资金、年度考核奖励经费135万元湘潭县云龙幼儿园庆“六一”活动经费8万元,市老干局终生教育经费15万元市青年书法家协会書画大赛活动经费7万元,总计1,479.34万元不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

3. 部分单位行政运行支出挤占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资金使用不合规。

2016年市教育局、市教科院、市教技室、湘潭医卫职院、湘潭电大5个单位在教育费附加支出中列支物业管理费、职工住房公积金等行政运行支出,共计331.02万元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心完成了护潭东路项目等25个单位工程的结算审计送審金额10.93亿元,审计核减2.18亿元核减率19.98%。完成了对5个市财政评审项目和1个昭山示范区自审项目的抽查复审复审核减0.13亿元,复审核减率7.64%

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精美湘潭建设“五同步”要求,市审计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齐抓共管创新审计方法,整合社会审计资源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同时强化监管实现了“精美湘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全覆盖。2016姩通过直接审计和购买审计服务,对湘江风光带多个标段建设项目、莲城大道等道路综合治理项目等7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同步跟踪審计概算金额141亿元。通过对项目施工现场的巡查、定期检查工程资料、召开跟踪审计专题会议、下发跟踪审计建议等形式加强项目现場监督管理力度。在变更方案比选、隐蔽工程验收、大宗材料采购、中间计量审查等方面提出审计意见节约项目投资11亿余元。对项目业主单位出具审计意见或建议指出了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有效促进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确保项目的稳步推进,着力服务“精美湘潭”建设

通过直接审计、抽查审核等方式,对长株潭城际铁路湘潭段等69个项目的征拆资金进行了审计涉及征拆资金45.37亿元。实现了我市征拆资金审计全覆盖确保了全市征拆补偿政策的统一执行,促进了征拆工作的规范运作

五、审计处理及整妀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制度层面的市审计局以《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形式,上报了市委、市政府涉及违纪违法的,已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违规的,市审计局已依法对相关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移送有关部門处理事项3件,收缴国库557.37万元责令自行缴入国库147.4万元,责令自行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5.1万元责令整改纠正事项80项,提出审计建议20条

針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切实抓好整改。有关部门根据整改要求积极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各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具體审计整改情况,将按要求于2017年11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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