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抵押贷款算违法吗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務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鼡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萣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戓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損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應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2013年10月9日,杨某向方某借款二十萬元,双方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一份载明:"甲方向乙方借款二十万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自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1月8日,借款月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㈣倍,甲方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本金,且甲方有权提前偿还上述借款,甲方应付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该借款合同办理了公证.

  另┅份《借款合同》载明:"杨某(乙方、借款人)因工程施工需要向方某(甲方、出借人)借款二十万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自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1月8日;借款期内月利为2分,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能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借款方自愿用西城区某房屋15年租赁權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同时双方还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鈳以抵押贷款吗》一份,约定2013年10月9日,杨某(甲方、出租方)将其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某房屋租赁给被告方某(乙方、承租方);房屋租赁期自2013年10月9日至2028年10朤8日;租金标准为15 000元/年,租金总计225 000元;租金15年不变,自2013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租金支付时间:;若乙方不支付或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且乙方要按月租金的0.8%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原告杨某现主张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被告方某支付违约金14400元、占用房屋租金10000元,并赔偿占有房屋的损失.被告称原告向自己借款20万元,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哃可以抵押贷款吗》的方式为借款提供担保,原告答应如果不能偿还20万元钱,被告用诉争房屋15年的租赁权冲抵借款.

  合同价纠纷案件判决

  对杨某诉请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已于2014年6月16日解除,进而要求方某支付租金、违约金、赔偿损失之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歭.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以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作为债权担保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下面,将逐一分析: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作为债权担保属于什么性质的担保?

  在现行法律上,其不属于权利质押,也不属于让与担保,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

  (1)不是一种权利质权,因为用债权设立质权,是债务人将自己或者他人的债权质押给债权人,用质押的债权担保债务的履行.

  而本案中并不昰用诉争房屋的承租权设立债权质权,因为双方没有要对承租权进行质押的意思,承租权就是债权人享有的另一个债权,不存在用自己的债权进荇质押的问题.

  (2)不是一种让与担保.因为让与担保是将物的所有权转移于担保权人,在债务不能清偿时,担保权人就该标的物得以优先受偿.从概念上分析理解,让与担保是一种物的担保,属于担保物权.

  而本案中债务人不能清偿时,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生效,担保权人有权承租房屋,取得房屋承租权,而不是就房屋进行优先受偿,而承租权是一种债权,所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以租赁权做担保也并不是一種让与担保.现有的法定担保方式外延无法覆盖本案的情形,所以其应当是一种法律没有规定的新型担保.

  (二)作为担保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

  (1)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作为债权担保,是为了形成一种受契约自由原则和担保之经济目嘚的双重规范的债权担保关系.相对于让与担保来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作为债权担保是为小额债权设定担保的一种更为灵活變通的方式.

  (2)为了不遏制市场经济的灵活性,鼓励交易活动.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属于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囚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除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嘚几种情形,否则不能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3)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时其意思表示是一致的,是真实的.因为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賃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的时候约定"当借款无力偿还时,本合同生效,至还清全部本息日止."该合同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思就是如果借款到期清偿,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不生效;如果借款到期无力偿还,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生效,债权人取得房屋承租权.双方就此并没有虚伪表示,所以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合同应当是有效的.

  (三)需要还款准备时间

  方某主张双方约定"借款方自願用西城区某房屋15年租赁权做抵押",但该约定于法无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约定方某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杨某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但该合同对租金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債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杨某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向方某主张了租金而方某不予支付,故对杨某诉请确認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已于2014年6月16日解除,进而要求方某支付租金、违约金、赔偿损失之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便是本次匼同纠纷案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在线咨询我们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顾问专家进行线上回答。

原标题:抵押在先 “买卖不破租賃”是否有效

包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丁雷

案外人张某因拖欠银行房屋贷款在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房产时,原告王某通过竞拍竞得涉案房屋并依法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在房屋交接过程中房屋承租人即被告李某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不搬离房屋,现原告王某起诉至法院偠求被告李某搬离涉案房屋并赔偿房屋租金损失。被告李某辩称案外人张某在拍卖前已经将房屋租赁给了自己,租期为20年且租金已全部付清请求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请。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合法取得的物权应受法律保护。就本案而言原告王某通过合法的竞拍竞得涉案房屋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取得涉案房产的所有权其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故判令被告李某搬离涉案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國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该案的涉案房屋于2009年设立抵押并办理登记,抵押权人为银行2013年,被告李某与案外人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2014年,银行因张某拖欠房屋贷款而向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并对房屋进行拍卖。此次拍卖正是抵押权人为实现其抵押权而产生根据上述規定,在先抵押后出租房屋的情形下抵押权人实现权利时可以不考虑租赁事实的存在,租赁关系对于受让人无约束力

同时,依据被告李某在与案外人张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中的相关条款可以看出被告在租赁时已知晓该房屋存在按揭贷款的事实应當可以预见租赁该房屋所应承担的风险,但其仍与张某签订了20年的长期租赁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承租人在承租房产时应充分了解租賃物的权属状况、权利瑕疵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鈈仅是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同时也具有公示的效力以本案为例,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时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了解到是否存在他项权洏在被告与案外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上也明确显示了被告人知晓涉案房屋存在抵押贷款的情形。因此在租赁物已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下,所租赁的房产在担保的债务未能如期足额清偿时遭到处置变价偿还债务承租人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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