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启动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且未办理校园地助學贷款
因合作银行不同而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非国家开发银行(如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等)生源地助学贷款两大类,具体合作银行需学生咨询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分为首次申请和续贷申请两种情况。
/UserLogin.html)完成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學生操作指南》(附件一),请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否则系统将自动关闭;
(2)6月1 日- 6月4日学院在线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院操作指南》(附件二);
(3)6月5日学生资助中心在线审核;
(4)6月6日- 6月7日学生登录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平台打印所需的申请材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综合鉴定表》和《收费证明》一式一份),并交到学院统一盖章;
(5)6月8日- 6月9ㄖ学院收集学生申请材料在《综合鉴定表》学院审核意见栏加盖学院行政章,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申请材料统一交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學校公章后返还学生
备注:研究生信息未进入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平台,如有研究生需要相关资料请直接下载研究生贷款资料包(附件三)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并按照上述时间节点交学院审核盖章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按年申办”。
2.贷款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本科生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当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高于8000元时按8000元计当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低于8000元時按实际金额计;研究生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3. 因不同经办银行要求有异请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第一时间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資助中心,并按照其具体要求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如需学校协助办理的流程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
4. 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并督促相关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避免学生因疏忽而错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