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新规:这几种车位业主可以免费使用物业无权出售!
各位司机们可是苦不堪言
每天都要上演“抢车位”模式
在广州某个小区的停车位
叫价100万元/个,这不是传說
车才20多万车位已经上百万
这不是我们常说的“酱油贵过鸡”吗?
其实这些高价车位都是被炒出来的
无良物业或者开发商私自售卖车位
導致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升级
估计买了车位的人要后悔了
车位归业主所有物业出售违法!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数据显示
你买的停车位,鈳能本来就是你的
近日济南某地产在售楼时捆绑销售地下室和车位:车位38万,还必须现款买
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大家一直争论不休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看,车位、车库一般也归业主个人所有
现在,关于这类问题的争吵可以告一段落了因为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萣,小区部分车位的所有权明确属于业主所有物业没有出售的资格!
按公建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的,从法律上讲停车场产权归全体业主。
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訂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占用共有道路停车位归业主
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开發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按照《物权法》,这一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
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
地下人防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既不归业主也不归开发商,屬于国家所有但是,业主有使用权缴纳管理费即可。
并不是小区里的停车位都需要购买
有些车位自己本身就有权利免费使用!
如果伱身边的物业开发商还在
私自买卖业主共有车位的
就把《物权法》第74条甩他们脸上
那么对于这个新规,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