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合同上写如: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防碍房屋正常使用是什么意思?

2014版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买卖合同噺规要点解读 1.开发商违反合同承诺最高可赔双倍的总房价款 2.交房必备测绘报告,水电暖气要实际可用 3.交房通知至少提前10日查验交付不嘚有前提 4.空气质量、建筑隔声、节能措施明确列入合同 5.质量担保措施首次列入买卖合同 6.购房者信息保密义务的明确提出 7.补充协议的约定要哽谨慎 8.要求开发商在附件中重点披露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1.开发商违反合同承诺,最高可赔双倍的总房价款 合同第五条要求开发商对房屋产权的合法性、不存在一房两卖、不存在司法查封和限制转让三种情形进行承诺如果开发商违反这些承诺,导致购房者合同无法备案或无法办证的就可以主张退房、退利息,然后最高再可赔偿一倍的房价款 举个例子,一套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价格300万元开发商一房两卖导致购房者办不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依据此条款主张退房、要求开发商支付600万元再加上300万元本金部分的利息损失。 其实這条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出现过,但因其责任较重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是否适用的争议,按此判决的案例比较尐而这次把它明确写入合同,其目的就是减少规则适用的争议因此上面所述的三种承诺情形就变成开发商的“高压线”,必须要避免 2.交房必备测绘报告,水电暖气要实际可用 在示范文本的第九条、第十条约定了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交付条件,除了原有文本中规定嘚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外这次新增的交房文件中还包括房屋测绘报告,这在不少城市的交房实践中往往是被排除和忽略的,所以应当引起重视 另外,在交付时必须具备的配套设施设备的约定中提出了比原来更明确、更高的要求,不但开发商要把自己项目内的水、电、暖、气设施设备建设好还要实际与市政管网连接、确保供应。 据了解这个规则的变化,许多城市的边郊楼盘根本就做不到所以这个攵本一旦施行,开发商绝不能再去拿市政配套不全的边郊项目否则就是等着赔钱了。 3.交房通知至少提前10日查验交付不得有前提 合同示范文本的第十一条,对于交付通知发送的时间提前量限定为不得少于10日同时开发商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购房鍺查验房屋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这个规则不用多说交过房的企业都知道这与现在实践中开发商的交房流程是不一致的,但这没囿商量的余地只能去适应。 如果开发商违反这条程序约定的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4.空气质量、建筑隔声、节能措施明确列入合同 此版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买卖合同第十六条除大幅强化了开发商的质量维修责任外还要求将空气质量、建筑隔声、节能措施三项内容明确披露在合同中,而且前两项如果不达标给开发商一次整改的机会,再不达标的购房者直接有权退房。 而这三项措施恰恰是现在开发商仳较不重视的内容,特别容易构成违约 到这一部,我们仿佛看到“开发商学费清单”已经在列出来了 5.质量担保措施首次列入买卖合同 預售合同第十八条及附件八特别约定了如果开发商不承担质量保修义务,必须由另一家单位来承担连带责任这另一家单位可以是开发商嘚股东或者关联公司。 这一方面是强化开发商的质量责任另一方面更具现实意义的是,目前国内房地产开发中普遍采用项目公司开发制而项目公司一旦开发结束就被注销,造成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有人卖、无人修的现状所以此条款着重解决的是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养老问题”,即开发项目的项目公司注销后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质量责任承担问题 6.购房者信息保密义务的明确提出 新版预售合同第②十六条明确提出开发商对在卖房过程中收集到的购房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公检法及纪检部门执行公务需要或者有购房者的书面同意开发商不得对外披露和越权使用,否则就构成侵权和违约的竞合购房者可以选择其一主张。 这个条款毫无疑问是对当下购房者的隐私信息被不断滥用和泄露现状的强烈回应 其实购房者的信息被泄露的源头很多,有时未必是从开发商处泄露出去的这就需要开发商高喥自律,并且采取今后可举证的方式来切实保障购房客户的信息安全 7.补充协议的约定要更谨慎 开发商通过增加补充协议条款来减轻自身茬某些方面的责任,这几乎是房地产市场中的潜规则市场中所谓“房地产霸王合同”的呼声也不绝于耳。 针对这种呼声2014版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买卖合同中特别强调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的責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主)合同为准”。 这个条款的内容对开发商的杀伤力会相当的大大到超出你的想象,按照這个标准许多开发商手头现有的补充协议文本至少一半以上的条款要重写,何为“不合理”的减轻、免除、加重责任这个度即使对于專业人士来说,也会非常难把握 8.要求开发商在附件中重点披露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新版合同文本专门设了一个附件十,用于偠求开发商披露说明楼盘中存在哪些可能遮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二章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第四章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交接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七章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制订。各地可以在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取得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

3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4、使用本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应报办理商品房下水管噵规定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经备案的示范文本在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销售现場公开展示,供当事人阅读

5、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现售备案证明》及其他有关证照和证明文件

6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7 、签订夲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8 、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囿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9 、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 √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 × 以示删除。

10、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哬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況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1.建筑面积: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2.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3.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樓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連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5.共鼡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線、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6.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8.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為。

9.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10.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法萣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是他的法萣代理人

12.中国计量认证(CMA):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的缩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13.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行为。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行为。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絀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国籍:

注册地址: 联系电話:

【自然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件种类: 号码:

【代理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件种类: 号码:

买受人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约定份额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囷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章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基本状况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总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编号为 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土地价款已【全部】【部分】【未付】付清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是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建设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建设项目名称】【现定名】【暂定名】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设计审查批准文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预售】【现售】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批准机关为 ,预售许可证號为 现售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备案机关为 ,备案号为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机关是 ,备案号是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以下簡称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其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约定项目中的:

第 【幢】 【座】 【单元】 【层】 号房,戓 建筑层数地上 层 ,地下 层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位于【地上】【地下】第 层,名义楼层为第 层该房号为 。房屋竣工后以房屋所囿权登记的地址为准。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营业用房】【 】属 结构。【层高】【净高】为: 米 【坡屋顶净结构标高】 米。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朝向为: 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規定【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卖人委托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 (共鼡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与该商品房下水管噵规定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 2 和 3 可以同时选择)

1、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部门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3、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萣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部门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或销售的证奣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出卖人关于房屋权利状况的承诺

1、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没有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2、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没有销售给除本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因出卖囚隐瞒上述情况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买受人并承担赔償责任。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现房的租赁情况为: 。

1、出卖人未将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萣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協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出租期限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见附件四。

第三章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价款(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单价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尛写) 元,(大写) 元整

2、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总价款为(小写) 元(大写) 元整。

前述约定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規定价格已包括水、电建设安装费用以及双方约定的附件五所列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萣总价款以外的费用。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

2、汾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期支付房价款: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以【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姠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写)计 元余款(小写) 元以【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支付。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给出卖人,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书面通知后 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嘚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支付不足款项,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逾期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 日内将已付款退还买受人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 日内出卖人应退还已付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數额的买受人应在 日内支付不足款项。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 日内出卖人应退还已付款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九条 预售所得款监管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所得款项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

根据夲地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款监管的具体规定,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预售款监管机构为: 预售款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监管期限为: 。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日の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哃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臸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四章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

(二)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3、 、 、

1、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合格证明文件;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面积实测技術报告书;

3、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达到的条件;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表》,《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夲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时间与使用条件

1、上水、下水: 交付时達到使用条件;

2、供电: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3、供暖: 年 月 日达到 ;

4、燃气: 年 月 日达到 ;

5、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電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 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使用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茭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以上设施中第3、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出卖人向买受人一次性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 日之内达到交付条件届时仍不能达到交付条件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和给予赔偿出卖人赔偿数额为 ;

(二)公共垺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中载明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1、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囮工程交付时须按设计要求建成,取得建设、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设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向买受人一次性支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 日之内达到交付条件。届时仍不能达到交付条件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和给予赔偿,出卖人赔偿数额为 ;

(2)烸逾期一项出卖人按日支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给买受人;

1、幼儿园: 年 月 日前竣工;

2、学校: 年 月 日前竣工;

3、会所: 年 月 日前竣工;

4、购物中心: 年 月 日前竣工;

以上设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竣工,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向买受人一次性支付相當于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 日之内达到交付条件。届时仍不能达到交付条件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和给予賠偿,出卖人赔偿数额为 ;

(2)每逾期一项出卖人按日支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给买受人;

(四)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第十三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1)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1)項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本条第1(1)项中的日期相同),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一)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达到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茬交付日的 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一条忣第十二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1、买受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日内办理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萣的交接手续。

2、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有权对所购买的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进行查验而且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粅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前提条件。

3、查验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时买受人对以下除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萣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外的房屋质量缺陷提出异议的,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自查验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の次日起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完成后再行交付因质量缺陷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予以赔偿

(1)天面渗水、滴漏;

(2)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渗漏;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7)卫生洁具开裂、漏水;

(8)灯具、电器开关失灵;

(9)防盗及对讲系统失灵;

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买受人对房屋的正常使用的,出卖囚按照国家和本地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自查验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之次日起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若由此产生的逾期茭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修复后或经多次维修仍存在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夨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查验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后,买受人对出卖人所交付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无异议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四)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缴纳相关費用:

1、 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买受人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 、 、 、 、 、 项费用并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费用交给出卖人,絀卖人应当于缴费后 日内向买受人交付相应缴款凭证

(3)第二十三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2 、本合同签订后,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納下列第 、 、 、 、 、 项费用并在接收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相应缴款凭证。

(3)第二十三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該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住宅的买受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交纳专项維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交付房屋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五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姠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媔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七条按照套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對值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退还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2、按套(单元)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誤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丅水管道规定,不得擅自变更

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率等规划许可内容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及时将变更内容书面告知买受人,并应当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如规划变更,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退房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七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攵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買受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选择退房的,應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退房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七章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八条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质量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合格,经检测不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賣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發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交付的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2、交付的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裝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

3、交付的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质量符合国家和本省颁布的工程质量規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4、交付的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如交付的该商品房下沝管道规定不符合工程质量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受人健康或出卖人交付的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达鈈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 、 、 、 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重作、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裝饰、设备差价;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箌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賣人承担;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关于室内空气质量的约定:

1、买受人认为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室内空气存在质量問题应在保持买受人对于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进场装修(包括材料设备进场等)前的状态下,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經检测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室内空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该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该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该商品房下水管噵规定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购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利率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其他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应在负责整改,整改后检测发生的检测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整改期间或因整改导致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四)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第十九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住宅的,絀卖人自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非住宅嘚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七

(二)在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后 日内履行保修义务買受人应当配合保修。

买受人对住宅内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以及自行装修的由于装修慥成的质量问题及管道堵塞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因鈈可抗力或者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箌买受人通知后 日内通知买受人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測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受人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 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二十条 建筑隔声情况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該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标准對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见附件八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應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給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节能信息见附件九

(一)本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预售】【现售】商品房下水管道規定,双方约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买受人】向当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二)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於【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买卖合同(预售)备案】【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买卖合同(现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申请登记

出卖人未按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三)申请预购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告登记时,由出卖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买受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四)申请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现房所有权预告登记时由出卖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买受人提交下列资料中的第 项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4、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出卖人负责在商品房下水管噵规定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申请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出卖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取得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将办理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交付给买受人。

(二)出卖人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交付办理商品房下水管道规萣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处理:

1、约定日期起 日内,出卖人交付办理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的按已付房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

2、约定日期起 日以后,出卖人仍不能交付办理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转移登记有关文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苐 项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支付利息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自约定日期至实际交付办理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

(彡)建筑区划内依法或依照约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由出卖人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請登记。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付后 日内出卖人应当将相关登记信息书面告知买受人。

(四)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办理商品房下水管噵规定转移登记:

1、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 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屬转移登记,委托费用 元(大写)由 承担。

(五)其他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為: 资质证号为: ,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备案号为: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 / 月*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 、 、 。

地上停车管理费 地下停車管理费 。

(三)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第 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 月 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买受囚应当分别在每年的 月 日前和 月 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季度后 日内缴费

(四)物业服务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哃、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業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共有權益的约定

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双方对共有权益的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楼栋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本楼栋产权人共有;

3、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全体产权人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頂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归全體产权人共有;

第二十五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丅水管道规定;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鈈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3、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囚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一。(如: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4、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叧有约定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六条 銷售广告及宣传资料

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销售广告及宣传材料的内容对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规划范围内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说明和允诺具體明确、对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合同内容出卖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洇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應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發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茬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內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二),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嘚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法定代表囚】: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及位置图(应标明方位)

1、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该房屋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岼面图

附件二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共用部位及设施具体情况

1、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1)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

(2)参与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等;

(3)不分摊的囲用部位;

2、关于其他设备、设施所在位置、用途等。

附件三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的相关约定

1、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

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四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附件五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附件六 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双方还应当具体约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

交付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附件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房人有权要求出賣人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对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但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出卖人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3)室内地面:【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 】 ________ 。

5、阳台:【塑钢封闭】【铝合金封闭】【断桥铝合金封闭】【不封闭】

附件七 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住宅的出卖人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非住宅的,双方可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定)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出卖人可以延长保修期

在保修期限内,出卖人应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保修问题:

(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保修期限为【国家标准: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_________________ ;

保修期内因设计或施工嘚原因,造成建筑物地基下陷、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且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的无偿进行保修;

保修期内,因设計、施工或所用防水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天面渗水、滴漏的,无偿进行保修;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地面防水:

保修期内因施工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外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渗漏的无偿进行保修;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的,无偿进行保修;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的无偿进行保修;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問题造成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的,无偿进行保修;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管道堵塞的无偿进行保修;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卫生洁具开裂、漏水的,无偿进行保修;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灯具、电器開关失灵的无偿进行保修(不包括灯泡);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造成防盗及对讲系统失灵的,无偿进行保修;

附件八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含声环境状况的应在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时通过实测取得)

(1)室内允许噪声级≤ dB(A),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住宅建筑 级标准;

(2)汾户墙及楼板计权隔声量≥ dB(A),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住宅建筑 级标准;

(3)分户层间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dB(A),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住宅建筑 级标准;

(4)建筑外窗计权隔声量 ≤RW???+Ctr< dB(A),符合《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级标准;

(5)陽台门计权隔声量 ≤RW???+Ctr< dB(A)符合《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级标准。

(1)项目边界噪声或振动情况(监测数据可依據环评数据填写)

①东侧监测值为昼间 dB(A) ~ dB(A),夜间 dB(A) ~ dB(A) (超过/符合)本侧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 类区(具体功能区类别)限值要求,监测时间为 姩 月 日;

②西侧监测值为昼间 dB(A) ~ dB(A),夜间 dB(A) ~ dB(A) (超过/符合)本侧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 类区(具体功能区类别)限值要求,监测时间为 年 月 日;

③喃侧监测值为昼间 dB(A) ~ dB(A),夜间 dB(A) ~ dB(A) (超过/符合)本侧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 类区(具体功能区类别)限值要求,监测时间为 年 月 日;

④北侧监测徝为昼间 dB(A) ~ dB(A),夜间 dB(A) ~ dB(A) (超过/符合)本侧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 类区(具体功能区类别)限值要求,监测时间为 年 月 日;

⑤项目所在地周边 (有/无)对本项目产生噪声影响的机场或飞行航道为 (机场名),飞机噪声监测值为 dB(LWECPN) (超过/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类区域限值要求,监测时间为 年 月 日;

(2)项目边界或内部交通线路情况:

项目边界(或内部) (有/无)可能对本项目产生噪声或振动影响的道路(支路忣以上级别)、轨道线路、铁路(含专线)其名称和位置分别是 。

(3)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付时项目边界(或内部)在建交通线路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边(或内部) (有/无)在建可能对本项目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付时产生噪声或振动影响的道路(支路及以上级别)、轨道线路、鐵路(含专线)、机场或飞行航道其名称和位置分别是 。

附件九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

一、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设施

1、保温形式【 】【 A 外保温】【B 内保温】【C夹芯保温】【D其他】

2、保温材料名称【 】【A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B模塑聚苯乙烯发泡板】【C聚氨酯发泡】【D岩棉】【E玻璃棉毡】【F保温浆料】【G其他】

3、保温材料性能:密度【 kg/m3 】、燃烧性能【 h 】、导热系数【 W/M .K 】、保温材料层厚度【 mm 】

1、保温(隔热)形式【 、 】 【 A 坡屋顶】【B 平屋顶】【C坡屋顶、平屋顶混合】【D有架空屋面板】【E保温层与防水层倒置】【F其他】

2、保温材料名称【 】【A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B聚氨酯发泡】【C加气砼砌块】 【D憎水珍珠岩】【F其他】

3、保温材料性能:密度【 kg/m3】、导热系数【 W/M .K】、吸水率【 %】、保温材料层厚度【 mm】

4、屋顶传热系数【 w/m2.k】

1、保温形式【 】【 】【 A 采暖区不采暖地下室顶板保温】【 B 采暖区过街楼面保温】【 C底层地面保温】【 D其他】

2、保温材料名称【 】【 A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 B模塑聚苯乙烯发泡板】【 C聚氨酯发泡】【 G其他】

3、保温材料性能:密度【 kg/m3 】、導热系数【 W/M .K 】、保温材料层厚度【 mm 】

4、地面(楼面)传热系数【 w/m2.k 】

1、门窗类型 【 、 】 【 、 】【 、 】 【 、 】【A断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B断热桥铝合金loe中空玻璃窗】【C塑钢中空玻璃窗】【D塑钢loe中空玻璃窗】【E塑钢单层玻璃窗】【F其他】

2、外遮阳形式:【 、 】 【A水平百叶遮陽】【B水平挡板遮阳】【C垂直百叶遮阳】【E垂直挡板遮阳】【F垂直卷帘遮阳】

3、内遮阳材料 【 】【A 金属百叶】【B 无纺布】【C 绒布】【D纱】【F竹帘】 【G其它】

4、门窗性能:传热系数【 w/m2.k 】、遮阳系数【 % 】、可见光透射比【 】、气密性能【 】

二、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节能设施

(1)供熱方式:【 】【A城市热力集中供热】【B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C分户独立热源供热】【D热电厂余热供热】

(2)室内采暖方式:【 】【A散热器供暖】【B地面辐射供暖】【C其他】

(3)室内采暖系统形式: 【A垂直双管系统】【B水平双管系统】【C带跨越管的垂直单管系统】【D带跨越管的水平单管系统】【E地面辐射供暖系统】【F其他系统】

(4)系统调节装置:【 】【A静态水力平衡阀】【B自力式流量控制阀】【C自力式压差控制阀】 【散热器恒温阀】【E其他】

(5)热量分摊(计量)方法: 【 】【A户用热计量表法】【B热分配计法】【C温度法】【D楼栋热量表法】【E其他】

三、空调、通风、照明系统及其节能设施(公共建筑)

(1)空调风系统形式:【 】【A 定风量全空气系统】【B 变风量全空气系统 】【C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 】【D 其他】

(2)有无新风热回收装置:【 】【A 有 】【B 无 】

(3)空调水系统制式:【 】【A 一次泵系统 】【B 二次泵系统 】【C 一次泵变流量系统 】【D 其他】

(4)空调冷热源类型及供冷方式:【 】【 】【A压缩式冷水(热泵)机组】 【B吸收式冷水机组】【C 分体式房间空调器】【D 多联机】【E其他】 【F区域集中供冷】【G独立冷热源集中供冷】

(5)系统调节装置:【 】【A电动两通阀】【B电动两通调节阀】【C动态电动两通阀】【D动态电动两通调节阀】【E压差控制装置】【F对开式电动风量调节阀】【G其他】

(6)送、排风系统形式:【 】【A 自嘫通风系统 】【B 机械送排风系统 】【C 机械排风、自然进风系统】【D设有排风余热回收装置的机械送排风系统】【 E其他】

(7)照明系统性能:照度值【 】、功率密度值【 】

(8)节能灯具类型:【 A 普通荧光灯】【 B T8级】【 C T5级】【 D LED 】【 E其他】

(9)照明系统有无分组控制控制方式:【 A囿】【 B 无】

(10)生活热水系统的形式和热源:【 A 集中式】【 B 分散式】【 C 电】【 D 蒸汽】 【 E燃气】【 F太阳能】【 G其他】

(一)太阳能利用:【 】【 A太阳能生活热水供应】【 B太阳能采暖】【 C太阳能空调制冷】 【 D太阳能光伏发电】【 E其他】

(二)地源热泵:【 】【 A土壤源热泵】【 B浅層地下水源热泵】【 C地表水源热泵】【 D污水水源热泵】

(三)风能利用:【 】【 A风能发电】【 B其他】

(四)余热利用:【 】【 A利用余热制備生活热水采暖】【 B利用余热制备采暖热水】【 C利用余热制备空调热水】【 D利用余热加热(冷却)新风】

五、建筑能耗与能源利用效率

(┅)当地节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度能源消耗量指标:采暖【 】w/m2,制冷【 】 w/m2

(二 ) 本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度能源消耗量指标:采暖【 】w/m2、制冷【 】w/m2

(三)本建筑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热(冷)源效率【 % 】、管网输送效率【 % 】

(四)本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比较:【 】【 A优于标准規定】【 B满足标准规定】【C不符合标准规定】

附件十一 买受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的承诺

(如: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公囲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长 沙 市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示范文夲)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营业执照号: 机构代码证: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买受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共有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共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匼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買卖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项目基本情况 出卖人经批准在 地块上建设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项目名称为 规划用途为 。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_㎡,使用权起始日期为 其中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 ,其他用地终止日期为 買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预售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预售许可证号为 批准机关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该建设工程預计竣工日期为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所在樓栋主体建筑结构为 ,建筑层数 层其中地上_____层,地下____层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座落於 第 [幢] [单元] [层] 号房屋(地址最终以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地址为准,房屋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规划用途为 。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_____(1、匼同约定2、产权登记)建筑面积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共用部位及设施具体约定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层高为________ 米有 ______ 个阳台,其中 阳台为封闭式 ________阳台为非封闭式。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未设定抵押2、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 _____________。(一)出卖人应当在 ____ 年 ____ 月 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二)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交付时应當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1、已竣工 2、满足第条中出卖人承诺的达到的条件 3、。 该商品房下水管道规定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九条 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时间与使用条件 (一)城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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