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户口性质变更,省内农村填成省外农村,有影响吗?需要改吗?

如果原来的是新农保的话是不鈳以使用的。

如果是职工医疗保险的社保卡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不过要到社保中心变更个人的户口性质。

只要你之前缴纳的社保办理了停保以后到你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村委)会办理就可以

把他改成高一点的,以前我不知道是我家里人帮我交的100一年,是农村的我想多交点,可以改吗
可以的到社区居委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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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是否影响社保和医保要根據具体情况通常有以下2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发生的户口迁移参保人只需要将之前的社会保险关系及其资金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待新户籍地接收并处理完转移手续后在新户籍地继续按照当地的规定参保就行了。

第二种情况:若户口迁移时巳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一、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职工医保待遇,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社保;

二、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非职工医保待遇(如居民医疗)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養老待遇,但可能会影响居民医疗保险(因居民医疗与职工养老分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类型部分地区以当事人在外地享受职工养老为由,鈈得再次参加迁入地的医疗);

三、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原户籍地或新拟迁入户籍地可以确定为本人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一般为累计缴費达到10年及以上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建立社保关系的户籍地),则无影响

一、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繳费比例为2%;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醫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會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項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費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1、门、急诊医疗费用:茬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腎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報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療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發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險)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嘚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藥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农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账号需要开户行名称)

参保人员Φ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交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中止享受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險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补缴所需材料和流程为:

请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社会保障卡、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社保经办机构个体征缴部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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