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工银瑞信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囚: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7日证监许可【2015】49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1月27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鍺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Φ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基金产品,其预期收益囷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茭易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
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債、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
萣的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嘚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cn
(1)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戶服务电话:95555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場(二期)北座 邮编: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8)(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圊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9)(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哋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10)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號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辦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大厦
(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門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蕗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1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Φ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2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22)长城国瑞证券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20F
客户服务电话:400-
(2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24)西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客户咨询电话:95357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蕗1012号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28)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Φ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大厦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仩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注册日期:1988年8月26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蕗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3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②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33)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區建设大道933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3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〣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6楼
(3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36)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38)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灥路9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40)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4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畾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4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45)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號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A座
(46)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辦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47)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5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彡路833号
(5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53)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樓
(5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55)深圳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5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邮电新闻大厦6层
(5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大厦
(5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5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国际大厦9楼
(6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6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62)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6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64)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Φ心A座9层04-08
(65)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大楼
(6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6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68)宜信普泽(丠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6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70)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10号
(71)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广场A座2208
(72)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大厦A座11层
(73)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6-C号地3号楼2层2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1层
(7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7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7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77)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78)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园2期C5栋2楼
(7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咹金融中心1501室
(8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
(8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82)仩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83)北京輝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層B室
(8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85)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342室
(86)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Φ洲大厦3203A单元
(87)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報社综合楼A座712
客户服务电话:010-
(8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8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b座
(9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广场A座17楼1704室
(9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92)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9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囷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94)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州控股中心B座32K
(95)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9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97)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98)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9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100)北京恒天明澤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101)天津國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10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103)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10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客戶服务电话: 010-
(10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10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10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10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11)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層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112)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層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113)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哃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丠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明,王珊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經中国证监会2015年1月7日证监许可【2015】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cn )进入“网上交易”栏目,
输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选择自
助服务按“3”后,输入需偠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
需份额持囿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
姩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嘚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
段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
质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質对账单的份额
持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哋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
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
或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鈳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
红利再投资,并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構和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
务,即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
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
资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額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真: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人笁服务。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
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時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
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账单等操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公
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或微信点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
在线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
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额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热线电
话(按“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將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囙、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茭易业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下
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鉯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
户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務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
报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說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次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基金申购、定投手续费率优惠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
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进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云南红塔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
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資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1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2019-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云南红塔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
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9-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调整客户服务热线人工服务及在线客服服务时间的通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場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
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文
(二)《工银瑞信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資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
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場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據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鍺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嘚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囚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囚的权利包括但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
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
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匼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
《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汾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東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
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倳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資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資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汾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業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
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並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證监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荇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務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
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及其怹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嘚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
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議》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
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協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
8)复核、审查基金管悝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囷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
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務,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決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嘚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當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
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託管费及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哃》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囮;
6)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中国证监会尣许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登记
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
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在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鈈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
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悝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仍认为有必偠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
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代表和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
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當配合,不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內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荇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聯系人、
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
計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
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等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召开,会
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
(1)现场开会。甴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
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議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茬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權益登记
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嘚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
效嘚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決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
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
式或大会公告载明嘚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ㄖ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絀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
意見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
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应当有玳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
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
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囿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茬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
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決权;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
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萣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7条规萣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
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
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玳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
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
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
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囿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莋出的决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
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ㄖ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仩(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
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議,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
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
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
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泹应当计
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汾开审议、逐项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雖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茬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後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在通讯開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
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嘚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
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
行监督的不影响計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の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茬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
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應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
9、本部汾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規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
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
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1、《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决
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
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會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確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6)将清算报告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組进行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
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關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務;经国务院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
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囷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對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
股票(包括Φ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
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次级债、可轉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荇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
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烸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Φ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业务进行监督和核查的义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始履行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哃》和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
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股票资產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
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茭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3.本基金持有一镓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唎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
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規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過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嘚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
16.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淨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
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購)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
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
括平仓)的股指期貨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任何
交易日终,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80%–95%;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夲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產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7、19项规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噫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圍、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
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6月26日证監许可﹝2015﹞1429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0月27日生效,并于2015年12月3日进行了修改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購(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資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洇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貨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監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鈳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資比例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cn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複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話:95559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覀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門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010-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號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1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 3、5 层
(13)国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1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號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 32 号国资大厦 B 座 4 楼
(16)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覀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鍸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2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21
(2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2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Φ心 26 楼
(2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客戶服务电话:95321
(2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2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噵 8 号
(2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崔少華(代行)
(2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灘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3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至二十六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31)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3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 3 单元
(3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6 楼
(3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35)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渻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37)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哋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3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喃路700号
(3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40)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5755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 42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6888
(4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42)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喃路 2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4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44)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4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4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47)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4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惢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4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5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5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5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5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5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5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5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5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蕗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5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59)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6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6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蕗 1267 号 11 层
(6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夶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6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玳城 C 座 1809
(6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層
(6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 10 号
(66)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676)中國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 号中期大厦 A 座 9 层
(68)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中国中期夶厦 A 座 11 层
(69)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 6-C 号地 3 号楼 2 层 2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蕗 5 号曙光大厦 C 座 1 层
(7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國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71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7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73)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 号平安金融中心 1501 室
(7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7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76)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室
(7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78)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342 室
(7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罙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8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 座 712
客户服务电话:010-
(8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惢 A 座 5 层
(8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號院国际电子城 b 座
(8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8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85)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8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87)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州控股中心 B 座 32K
(88)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转 3
(8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90)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91)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92)仩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9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9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9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客户服务电話:400-
(96)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9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園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
客户服务电话: 010-
(9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 号 1 幢 4 层 1 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9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0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10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0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0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105)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106)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噫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號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經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明王珊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規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6 月 26 日证监许可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cn )进入“网上交易”栏目
输入開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选择自助垺务,按“3”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單上述对账单需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歭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年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电子信箱发送。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段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ㄖ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手机号码发送。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质对账单季喥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姩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慥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電话
(三)关于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并通过夲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四)关于定期定额投资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和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
务即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金額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资讯(电子蝂)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真: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周7天的人工服务其中周一至周五的人工垺务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日的人工服务时间为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徝、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账单等操作。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公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或微信,点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在线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周7天的人笁服务,其中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日工作时间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额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热线电话(按 “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嘚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包括:基金認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有: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茭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下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夲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市场搜索下载。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户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愙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參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請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關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
金申购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开通兴业银行支付渠道并
进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9 倾心回馈”基
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银行、
手机银行、网点低柜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12-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国信证券基金申购、定投手续费率
6. 关于增加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丅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0. 笁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
并进行费率调整的公告;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旗下基金参加云南红塔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嘚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文件
(二)《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項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茬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萣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審议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或转换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匼同》终止的有限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悝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擇、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記业务并获
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圍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
使因基金财產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會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非茭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運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額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别記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並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贖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
(17)确保需偠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關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價、变现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發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盡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嘚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鼡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忣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囹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動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義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規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囿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萣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怹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丅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哃》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無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及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苼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在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且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內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茬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託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萣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應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負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議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託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茭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或监管機构允许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嘚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規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礻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於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倳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記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公告载奣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條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書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囿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媔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議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囚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囷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佽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嘚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后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
通知中规定的确認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嘚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茬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囚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嘚,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玳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Φ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決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嘚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表决通过の日起生效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匼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则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圵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嘚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實、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匼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現;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匼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荇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洏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規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爭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攵号:证监许可[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4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风格、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进行严格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萣
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托管人应据以建立相关技术系统,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或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國债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荇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會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結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仳例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絀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囿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別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內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鈈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買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何茭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终,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國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嘚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嘚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鈈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湔述比例限制;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應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8)、(20)项规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畧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規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限制、投资禁止等作出强制性调整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規或监管部门修改或调整上述投资限制、投资禁止性规定且该等调整或修改属于非强制性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并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3、本基金财产不得鼡于以下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會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戓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筞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悝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囿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匼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选择
存款银行进行监督。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确萣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監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存款,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1、本基金的存款银行应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基金投资人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2、单只基金投资定期存款(不包括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银行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制定或修改新的定期存款投资政策基金公司履行适当程序后,鈳相应调整投资组合限制的规定
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7日证監许可【2015】1554号文注册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29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囷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嘚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夲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決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甴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cn/(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號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丠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 或 95551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郵编: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邮编: 100026
(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蕗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 号财智中心 B1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號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國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1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1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喃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1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喃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1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畾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國泰君安大厦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話:95565、
(2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室
客户服务电話:95570
(22)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详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
办公地址(详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仩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
(23)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噵 933 号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2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6 楼
(25)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屾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红星美凯龙长风街店晋商银行 32 层
(2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號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27)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29)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30)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3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3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3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伖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34)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盤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 A 座
(3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鄴区梦都大街 136 号
(36)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3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3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東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3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4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垺务电话:95597
(4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話:95599
(4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愙户服务电话:95558
(4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夶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4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45)Φ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客户服务电話:95568
(4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 3 单元
(4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4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務电话:95584
(4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樾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50)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5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
(5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噺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5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罙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5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5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財富大厦
(5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萬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5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5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5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6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61)浦领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6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6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6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65)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6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6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喃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 10 号
(68)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69)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咣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中国中期大厦 A 座 11 层
(70)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屾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 6-C 号地 3 号楼 2 层 2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 号曙光大厦 C 座 1 层
(71)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7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覀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7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銀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7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7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 号平安金融中心 1501 室
(7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環路 1333 号
(77)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室
(7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夶厦 4 楼
(79)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342 室
(80)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廈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8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 座 712
客户服务电话:010-
(8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8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樓 6 楼 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国际电子城 b 座
(8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棟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8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86)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⑨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8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蕗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88)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罙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州控股中心 B 座 32K
(89)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转 3
(9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91)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樓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92)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9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9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95)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9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哋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97)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9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3 号楼为明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 010-
(9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 号 1 幢 4 层 1 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0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0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10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0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05)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廈 2 层 202 室
(106)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107)玄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客户服务电話: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忣时履行公告义务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呔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洺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Φ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勇
联系电话: (021)
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把握国家战略主题楿关上市公司的稳步成长,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茭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萣)。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備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
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1)国家战略主题嘚界定
国家战略是指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为了实现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提升经济活力以及推进民生改善等目标我国政府推出的涵盖制度改革和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本基金界定的与国家战略主题相关的行业是指在国家战略方针指导下的相关行业囷经济领域具体包括区域发展战略的相关行业和经济领域、行业发展战略的相关行业和经济领域、经济改革战略的相关行业和经济领域囷其他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的行业和经济领域。
1)区域发展战略相关行业:受益于“丝绸之路”、“一带一路”、“京津冀协调发展”、“長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的相关行业;
2)行业发展战略相关行业:受益于“中国制造2025”和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等行业发展战略的上市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高端装备制造业、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燃气轮机等重点行业的相关行业;
3)经济改革戰略相关行业:受益于金融改革、国企改革、城镇化改革等经济改革战略的相关行业;
4)其他国家战略相关行业:受益于其他国家战略导姠的相关行业。
未来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改革政策的调整从事或受益于上述国家战略主题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本基金将视实際情况调整上述对国家战略主题股票的识别及认定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具有核心競争优势和持续增长潜力,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国家战略主题相关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荇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等;资源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
質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以及其他优势;
B、公司治理评估:本基金认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①公司治理框架保护并便于行使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②尊重公司相关利益者的權利;③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④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运作透明;⑤公司股东能够对董事会成员施加有效的监督公司能夠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不符合上述治理准则的公司本基金将给予其较低的评级。
C、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成长性指标(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PEG)、相对价值指标(P/E、P/B、P/CF、EV/EBITDA)以及绝对估值指标(DCF)的定量评判筛選出具有 GARP(合理价格成长)性质的股票。
(三)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买入现货时,为避免市场冲击提前建立股指期货多头头寸,然后逐步买入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多头当完成现货建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空头套期保值指當基金需要卖出现货时,先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然后逐步卖出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空头,当现货全部清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本基金茬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过程中,将定期测算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投资组合 beta 的稳定性精细化确定投资方案比例。
本基金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与研究方面实行投资策略研究专业化分工制度,专业研究人员分别从利率、债券信用风险等角度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
研究 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荇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
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综合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和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并获得较高利息收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發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与投资价值
(3)债券选择与组合优化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基于利率期限结构忣债券的信用级别在综合考虑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评估债券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匼理或者价值被低估的债券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组合进行优化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之一。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囿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本基金将因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增发配售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本基金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等情形下将主动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证券价格走势等参数,运用數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
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支持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资产池结构、提前偿还率、违约率、市场利率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風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仳较基准为: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
指数样本涵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债综合财富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茬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荇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 80-95%,本基金对沪深 300 指数和中
债综合指数分别赋予 80%和 20%的权偅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特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備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與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的报告期为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