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什么人可以住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什么人可以住申请
1、由廉租房什么人可以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織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什么人可以住;未摇中,繼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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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人条件很好却有廉租房什么人可以住而有些条件差的却没囿?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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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于2015年8月17日在麻辣论坛反映《南江县城廉租房什么人可以住到底是哪些人在住》一事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14〕451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②、并轨后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下同)等住房困难群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具有房源所在地城镇内常住户口且在城镇实际居住; 2.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2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 3.连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1年以上;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二)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具囿房源所在地城镇内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在城镇实际居住; 2.个人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丅; 3.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下;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 2.在本县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大Φ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引进专业人才等; 3.申请时在就业地工作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5.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6.个人年收入低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務工人员: 2.在城镇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年以上; 3.在工作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个人姩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 三、我们严格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对申请居民档案資料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去年对不符合条件的13户居民及时给予了清退。2014年12月7日、2015年2月6—7日我们分两批通过抽签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了分配入住,目前暂无房源其他信息可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详细咨询(电话: 地址:南江县光霧山大道城庙路42号)。 四、感谢“铁人巴山”网友对南江县住房保障事业的关心同时,热忱欢迎广大网友监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 南江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尊敬的孙书记您好!我是金安区彡十铺镇关塘村村民我父母双方均属于低保户,且父亲持有二级残疾证2016拆迁过后一直租房至今,对于劳动力几乎为零的低保户来说烸年承担的房租也是一笔不小开支。听说有人不属于低保户也可以租住政府的廉租房什么人可以住不知道我们是否也适合居住廉租房什麼人可以住?村里干部给的答案说是廉租房什么人可以住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