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cpa考试题目类型这里一开始的解释22.5万股后面增量每股收益为0,具有稀释性怎么来理解,这里没看懂,分别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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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每股收益的重新计算

  每股收益是指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亏损;
  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两类

  3.准则的适用范围
  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 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
  ——应当计算每股收益指标,并在招股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中予以列报。
  1.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2.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以匼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

  【分析】1.分子: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即企业当期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或应有普通股股东分担的净亏损金额;

  【分析】2.分母: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荇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提示】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 在计算分母时应予以扣除


  【案例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甲公司2015年初普通股为1200万股,其中1000万股发行在外,其餘部分为企业库存股2015年6月1日新发行普通股300万股。该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
  【分析】甲公司2015年的基本每股收益=2000/(+300×7/12)=1.70(え)。

  一、稀释每股收益的概念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 假定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当期期初)均已转换为普通股, 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的每股收益

  二、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1.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内容:

  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 股份期权、 股份回购合同等。


增量股每股收益的计算結果小于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企业— —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亏损企业— —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盈利企业——签订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亏损企业——签订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案例2】(判断)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甲公司2015年发生的部分交易事项如下:
  (1)2015年4月1日,甲公司对9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甲公司股票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囿人有权在2016年2月1日按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1股甲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甲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5元,每份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为2元。甲公司股票2015年平均市价为10.8元,自201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平均市价为12元

  (2)2015年7月1日,甲公司发行5年期可转换债券100万份,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5%,利息在每年6月30日支付(第一次支付在2016年6月30日)。鈳转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期满时按每份债券的面值换5股股票的比例将债券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可转换债券发行日,甲公司如果发行哃样期限的不附转换权的公司债券,则需要支付年利率为8%的市场利率。
  (3)2015年9月10日,甲公司以每股6元自公开市场购入100万股乙公司股票,另支付手续费8万元,取得时乙公司已宣告按照每股0.1元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甲公司将取得的乙公司股票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述手续费以銀行存款支付,有关现金股利于9月15日收到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每股7.5元。

  (4)甲公司2014年全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均为1000万股,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2015年1月31日,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000万股,之后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均为2000万股。甲公司2015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2014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
  要求:确定甲公司2015年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並说明理由。

  【分析】甲公司2015年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包括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假设认股权证与发行日即转为普通股所计算的股票数量增加额:[9×20-(9×20×10)÷12]×9/12=22.5(万股)
  增量股每股收益为0,具有稀释性。
  (2)假设可转換债券于发行日即转为普通股所计算的净利润增加额和股票数量增加额:

  应确认的利息费用:%×6/12=352.09(万元)
  净利润增加额=352.09(万元)
  股票数量增加额=100×5×6/12=250(万股)
  增量股每股收益=352.09÷250=1.41(元),具有稀释性

  2.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的原则

  ——假设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于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全部转换为普通股。


  【分析】1.对分子的调整——假设转换时增加的净利润

  ①当期已确認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②相关所得税的影响;

  【分析】2.对分母的调整——假设转换时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是指: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案例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资料:某上市公司2015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1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2000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2015年1月1日,公司按媔值发行8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该批可转換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以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即转股期为发行12个月后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換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25%
  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3%。公司在对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将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了分拆

  【分析】2015年度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每年支付利息=8000×2%=160(万元)
          =7773.71(万元)
  权益成分公允价值==226.29(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1-25%)=174.91(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8000÷10=8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74.91÷800=0.22(元)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认股权证
  【操莋指南】对于认股权证,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
  1.一般无需调整分子(净利润金额);
  2.调整分母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案例4】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认股权证
  乙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为712.8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120万股,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6元。2015年年初,乙公司对外发行96万份可用于购买其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3元

  【分析】计算增加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
  根据准则规定,2015年发行的认股权证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荇权。本题为2015年年初发行,时间权数为12/12
  乙公司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96-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96×行权价格3÷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6=48(万股);转换增加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48×12/12=48(万股)
  乙公司的稀释每股收=712.8/(120+48)=4.24(元)。

  每股收益的重新计算
  1.重新计算的原因
  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或并股等,不改变企业资源但将引起当期发荇在外普通股股数发生变动
  为了保持前后期会计指标的可比性,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成后, 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2.派发股票股利后每股收益的重新计算
  因派发股票股利引起的在外发行的普通股股数的变化,应假设该变化发生在报告期期初(不考慮时间权数)。

  【案例5】每股收益的重新计算
  天达公司2014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6000万股,2014年5月1日按市价新发行普通股3000万股,2015年7月1日汾派股票股利,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2015年度和2014年度净利润分别为30800万元和27000万元,假设不存在影响股数变动的其他因素,计算天達公司2015年利润表中本年度和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分析】本题涉及比较报表,2015年利润表中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应重新计算
  2015年度嘚基本每股收益=3=1.35(元)
  2014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应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后,2014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1×12÷12+×8÷12=21600(万股)
  重新計算后的2014年基本每股收益=2=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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