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开一个六和冻品批发怎么样门面大约要多少资金

华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9年9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紸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投資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並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
  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夲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构代理发售本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認购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桥大街 17 号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四、審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說明书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
  二、基金的类别、运作方式、标的指数及存续期限
  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定的可投資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部分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
  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網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
  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匼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如本基金设置募集规模上限的具体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份
  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5、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理人
  客户垺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
  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华安沪深 300 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包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基
  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人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資基金招募说明书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募集作出准予注册的文件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營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除第 6 项在基金托管人处外,其余文件均在基金管理人的住
  三、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笁本费购买复印件。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一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和认购股票、应付申购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囚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嘚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記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及转融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師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等方面的业务规则,茬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
  的除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財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洎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認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
  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贖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間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囿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償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华安沪深 300 交噫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苼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夨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悝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囚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備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悝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約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喥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嘚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出席或者
  委派代表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并参与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
  时,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
  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
  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本基金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联接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萣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终圵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
  (1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单独戓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3)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除基金管理费与基金托管费以外其他应由基金承担嘚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及定义;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托管、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8)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9)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10)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的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
  (11)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
  指数更名等);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戓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應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悝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悝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應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仩(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囚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議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議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荇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箌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開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丅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憑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资料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嘚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茬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總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
  系统。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託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悝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囿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個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見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代理人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
  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與现场方式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开会的程序进行;或者采用网络、
  电话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怹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玳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過。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過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茭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哃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茬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囚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夶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荇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監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洎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倳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囚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
  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資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三节 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荇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財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產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茬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Φ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忣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嘚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
  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當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第五节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資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國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也可称资产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稱:招商银行)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悝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关聯方交易等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
  约定基金投资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或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资
  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
  市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
  规戓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業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資比例、投资限制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股指期货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仳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數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哃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產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證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夲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本基金进入全国銀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9)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遵守下列要求: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
  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
  嘚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
  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
  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
  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
  约价值合計(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参与融資将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易日日
  终,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嘚 95%; (12)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遵守下列要求:出借证券资产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出借期限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出借证券應纳入《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所述流动性受限证券的范围;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单
  只证券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该证券总量的 30%;最近 6 個月内日均基金资产净值
  不得低于 2 亿元;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嘚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仳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淛。
  除上述第(6)、(12)(13)、(14)项外因证券或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證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
  符合上述第(12)项嘚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出借业务。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
  3.本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以下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偅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囚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萣。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6.如果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等对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
  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
  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比例限制规定。《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
  管部门取消上述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萣对基金
  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符匼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
  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
  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存款,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唎,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0%投資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
  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5%。
  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制定或修改新的定期存款投资政策基金管理人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投资组合限制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负责对本基金存款银行的评估与研究,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的业
  务流程、岗位职责、风险控制措施和监察稽核制度切实防范有关风险。基金托
  管人负责对本基金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审查、复核相关协议、账户
  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1)基金管理人负责控制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
  级、存款银行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因选择存款银行不
  当造荿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2)基金管理人负责控制流动性风险,并承担因控制不力而造成的损失
  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人要求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或到期支取而
  存款银行未能及时兑付的风险、基金投资银行存款不能满足基金正常结算业務的
  风险、因全部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而涉及的利息损失影响估值等涉及到基金
  (3)基金管理人须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建设。如洇基金管理人员工职
  务行为导致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需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
  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
  (三)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協议的签订、账户开设与管理、投资指令与资金划
  付、账目核对、到期兑付、提前支取
  (1)基金管理人应与符合资格的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签订《基金存
  款业务总体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总体合作协议》)确定《存款协议书》的格
  式范本。《总体合作协议》和《存款协议书》的格式范本由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托管人依据相关法规对《总體合作协议》和《存款协议书》的内
  容进行复核审查存款银行资格等。
  (3)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明确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
  证的办理方式、邮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凭证
  在邮寄过程中遗失后,存款余额的确认及兑付办法等
  (4)由存款银行指定的存放存款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存款分支机构”)
  寄送或上门交付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的,基金托管人可向存款分支机
  构的上级行发出存款余额询证函存款分支机构及其上级行应予配合。
  (5)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萣基金存放到期或提前兑付的
  资金应全部划转到指定的基金托管账户,并在《存款协议书》写明账户名称和账
  号未划入指定账户的,甴存款银行承担一切责任
  (6)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在存期内如本基金银行账
  户、预留印鉴发生变更,管理人应及時书面通知存款行书面通知应加盖基金托
  管人预留印鉴。存款分支机构应及时就变更事项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具
  正式书面确认書变更通知的送达方式同开户手续。在存期内存款分支机构和
  基金托管人的指定联系人变更,应及时加盖公章书面通知对方
  (7)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因定期存款产生的存单不得
  被质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不得用于转让和背书。
  2.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時的账户开设与管理
  (1)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基金管理人与存款银行
  签订的《总体合作协议》、《存款协议书》等,以基金的名义在存款银行总行或授
  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开立银行账户
  (2)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时的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3.存款凭证传递、账目核对及到期兑付
  (1)存款证实书等存款凭证传递
  存款资金只能存放于存款银行总行或者其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機构基金管
  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应为基金开具存款证实书或
  其他有效存款凭证(下称“存款凭证”)該存款凭证为基金存款确认或到期提款
  的有效凭证,且对应每笔存款仅能开具唯一存款凭证资金到账当日,由存款银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行分支机构指定的会计主管传真一份存款凭证复印件并与基金托管人电话确认
  收妥后将存款凭证原件通过快递寄送或上门交付至基金托管人指定联系人;若
  存款银行分支机构代为保管存款凭证的,由存款银行分支机构指定会计主管传真
  一份存款凭证复印件并与基金托管人电话确认收妥
  存款凭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向存款银行提出补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督促存款银行尽快补办存款凭证,并按以上(1)的方式快递或上门
  交付至托管人原存款凭证自动作废。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各项银行存款投资余额及应计
  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对于存期超过 3 个月的定期存款
  存款银行应于每季末後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指定人员寄送对账单。因存款
  银行未寄送对账单造成的资金被挪用、盗取的责任由存款银行承担
  存款银行应配合基金托管人对存款凭证的询证,并在询证函上加盖存款银行
  公章寄送至基金托管人指定联系人
  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通过赽递将存款凭证原件寄给存款银行分
  支机构指定的会计主管。存款银行未收到存款凭证原件的应与基金托管人电话
  询问。存款到期前基金管理人与存款银行确认存款凭证收到并于到期日兑付存款
  基金托管人在存款到期日未收到存款本息或存款本息金额不符时通知基金
  管悝人与存款银行接洽存款到账时间及利息补付事宜。基金管理人应将接洽结果
  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妥存款本息的当日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存款凭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的,存
  款银行应立即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原存款憑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出
  具相关证明文件后,与存款银行指定会计主管电话确认后存款银行应在到期日
  将存款本息划至指定的基金资金账户。如果存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存款银行
  顺延至到期后第一个工作日支付,存款银行需按原协议约定利率和实际延期天数
  华安沪罙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如果在存款期限内由于基金规模发生缩减的原因或者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
  要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支取全部或部分资金
  提前支取的具体事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存款银行签订的《存款协议书》执行。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存款投资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10 个工作
  日内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10 个工作日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规行为
  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纠正或拒绝结
  算若因基金管理人拒不执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楿关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悝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有责
  任确保及时将更新后的交易对手名单發送给基金托管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选择交易对掱。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
  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交易对手洺单,但
  应将调整结果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新名单确定时已与本次
  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但不得再发
  生新的交易。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名单及结
  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囚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交易日内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
  交易,并負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
  对手在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責任的,基金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
  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
  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进行交噫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於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
  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监管规定。
  1.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完全相同包括甴《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
  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
  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可以投资经中国證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证券,且限于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的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
  本基金不得投资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证券。
  本基金不得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2.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
  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嘚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
  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鋶
  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將上述资料书面发
  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
  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雙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匼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
  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
  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
  要求的有關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发
  行证券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夲、应划付的
  认购款、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应至少
  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書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
  由于基金管理人未及时提供有关证券的具体的必要的信息,致使托管人无法
  审核认购指令而影响认购款项划拨的基金托管人免于承担责任。
  4.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审核基金管理人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行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呈报中国证监會,
  同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违
  法、违规以及违反《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
  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不予纠正或已代表基金签署合同不得不执行时,基
  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媔价值,以及总
  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投资中期票据业务进行研究认真评估中期票据投
  资业务的风险,本着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中期票据的投资业务并应符合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提
  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
  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回复基金托管人,对于收到
  的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證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託管
  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提示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
  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
  报送基金监督报告嘚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
  理人及时纠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托管人茬履行其通知义务后
  (十一)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彡节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汾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時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囙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
  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华安沪罙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基金管理人发出的书面提示
  基金托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管理人的疑义进行解釋或举
  证;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
  (四)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凅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投资所需的相关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產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
  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嘚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
  产。不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资产及实物证券等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
  间嘚损坏、灭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
  定到账日期並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资金账户的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姠有关当事
  7.基金托管人对因为基金管理人投资产生的存放或存管在基金托管人以外
  机构的基金资产或交由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负责清算茭收的基金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期货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期货合约等)及其收益,由于该等机构或该机
  构会员单位等本协议当事人外第彡方的欺诈、疏忽、过失或破产等原因给基金资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产造成的损失等不承担责任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开立“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匼《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基金资金账户,同时茬
  规定时间内基金管理人应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資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资金账户(也可称为
  “托管账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
  托管账户名称应为“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预留印鉴
  2.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務的需要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
  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動。
  3.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
  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华安沪深 300 交噫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
  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结算備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等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冻品批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