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2010年因精神疾病离家出走 我們当地社保局在我奶奶失踪后几个月就没有发放养老金了
直到2016年我们向法院宣告死亡证明。
现在我们向社保局申请要求补发我奶奶失踪箌法院开出死亡证明之间这几年的养老金 但是当地社保局说不予补发还给了我们一个关于这个的函
请问下律师这个文件和法律有冲突吗。
国家规定失踪人口到底去了哪里四年才可以宣布死亡就是这四年不确定失踪人员是否死亡
这四年的养老金为什么不能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