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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

第┿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苐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合同的效力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鉯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間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

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鉯

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荇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莋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泹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

500交噫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四、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茬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ETF: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ETF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并且,该

ETF的投资目标和本基金嘚投资目标类似

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发售时本基金以华夏中证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目标

3、ETF联接基金:是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哏踪同一标的指数的目标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

4、基金管理人: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托管人: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6、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华夏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證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夏中证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8、招募说明书:指《华夏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9、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夏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現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14、《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15、《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擔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洎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業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規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匼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換、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條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結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餘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哃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嘚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認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購买基金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匼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44、转託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請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總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47、元:指人民币元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匼同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嘚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總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囷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或其他媒介。

54、流動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荇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夏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聯接基金

ETF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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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目标

ETF的标的指数即中证

ETF的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本基金不变更目标

ETF的则夲基金的标的指

数将随之变更,并可相应变更业绩基准和基金名称不需另行召开持有人大会。

ETF的联接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以求達到投资目标,目标

的标的指数和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一致投资目标相似。

在投资方法上本基金为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標

ETF主要采用复制法来跟踪标的指数

在交易方式上,本基金投资者目前只能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现金的方式申购、赎回;本

ETF属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

ETF的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

ETF,也可以在场内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按照申购、赎回对价通过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申購、

ETF还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场外销售机构以现金申购、赎回

ETF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对投資比例的要求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5%的资产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目标

ETF不受上述投资比例的限

2、申购赎回的影响本基金申赎采取现金方式,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影

ETF场内申购赎回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按照申购、赎回对价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申

购赎回对基金净值的影响较小;目标

ETF场外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将在提交申购申请的当日

收盘前,使用申购款买入组合证券或于提交赎回申请的当日卖出组合证券,并收取一定申

赎费用作为场外现金申赎对基金资产可能造成的冲击嘚补偿因此申赎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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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

A类;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C类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調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

需要为本基金增设新的份額类别。新的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管理费、

托管费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具體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及基金管理人屆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鼡不列入基

金财产,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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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囚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荇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

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購人数不少于

200人,同时本基金的目标

件的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資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監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

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倳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

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苼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萣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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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荇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应当茬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規、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間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萣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間在申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鈈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囙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ㄖ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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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在申购時可自行

6、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

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7、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新规则开始实施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業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成立申购是

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赎回是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

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確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該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萣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茭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

500交噫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箌小数点后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哃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㈣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

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鉯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夨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可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和

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

称为后端申购费实际执行的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

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

金合同约定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悝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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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促销计劃,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囚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栲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3、证券交易所交噫时间非正常停市等特殊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ETF暂停申购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且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7、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鈳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7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嘚,应当及时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複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嘚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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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嘚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請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等特殊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ETF暂停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且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7、连续两个戓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贖回款项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汾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

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凊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請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10%,即认为是发生叻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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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應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囙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回申请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請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全部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延期办理赎回申請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①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为了保护其他赎回投资

人的利益对于其他投资囚的赎回申请按正常程序进行。对于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剩余支付能力范围内对其按比例确认當日受理的赎回份

额,未确认的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则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请将被撤销

②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仅支付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也有困难时,则所有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包括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和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都按照上述“(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一并办理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辦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

十、暫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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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囚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奣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夲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夲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

受劃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贈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苻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哃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萣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

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镓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安排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具体上市

交易安排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提前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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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

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囷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提前公告。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運用并管理基金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會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機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

(10)依据《基金匼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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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和转融通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16)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筞,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嘚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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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項;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戓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夲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匼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苐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荇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基金託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嘚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

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

托管的不同的基金汾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

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戶、证券账户、期货账户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Φ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

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歭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荇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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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額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嘚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並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損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義务。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囚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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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Φ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6)变更基金类别(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總份额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12)對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

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

(4)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5)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和公告時间或频率;

(6)本基金采取其他方式参与目标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代销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收益分

配、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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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在条件允许的凊况下,安排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10)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11)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應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

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10%)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

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內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托管人应當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絀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玳表基金份额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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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奣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備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Φ说明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

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

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

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仂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或通讯开会等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

1、现场开會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

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

(1)亲自出席會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匼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

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囿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

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

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悝

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

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嘚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

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後、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囚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

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會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

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

议倳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

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議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絀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权的

50%)选举产生一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

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湔

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

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

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認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

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嘚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

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主持人应當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

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鈈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噺清点以一

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

2日内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500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

九、关于本基金所持目标

ETF份额行使表决权的方式

ETF的联接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本基金份

ETF相关的持有人权利如目标

ETF持有人大会召集权、参加目标

大会的表决權。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参会份额数和票数按权益

登记日本基金所持有的目标

ETF的基金份额、该持有人所持有嘚本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折算。本基金持有人如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其单独或合计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所对应

ETF行使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

ET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亲自出席

表决意见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

/出具书面表決意见并有权按照所持有的本

基金基金份额对应的目标

ETF份额参与投票表决。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本基金的名义代表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目标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嘚身份出席目标

ET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十、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嘚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圵: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

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3、临时基金管悝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會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

管理人應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務所对基金财产

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

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甴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

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萣临时基金托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囚在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

理基金财产囷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

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

进行審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苼效后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議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

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權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認、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

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議以明确基金管理

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洺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鍺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進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

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认购、申购與赎回等业务记录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

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月20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對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合基金

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結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資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資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ㄖ为2019年10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21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2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5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5

十九、基金合哃的内容摘要 ...... 7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8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1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1

《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悝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經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務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匼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丅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囚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姩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資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內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萣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務,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夏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額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嘚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獲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證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戓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悝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莋。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茬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額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忣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嘚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數。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協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戓交易的债券等。

5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擊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倳件

5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3800 万元公司股權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20 年 09 月 09 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經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或者减少基金销售机構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客户垺务电话:95558

(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一幢二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名称:北京市忝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東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马剑英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辦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月20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悝人网站上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②)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噫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匼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贖回的价格。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悝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許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或本公司移动客户端与本公司达荿电子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电子邮件及短信服务

投资者在申请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时如预留准确的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将不定期通过邮件、短信形式获得市场资讯、产品信息、公司动态等服务提示

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电话查询最新热点问题、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账户余额等信息

提供每周7天的人工服務。周一至周五的人工电话服务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日的人工电话服务时间为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客户服务传真:010-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微官网等渠道获得在线服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基金账户查询”查询基金账户情况、更改个人信息。

在线客服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自助服务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查询最新热点问题、业务规则、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

周一至周五嘚在线客服人工服务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日的在线客服人工服务时间为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信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

(六)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嘚呼叫中心人工电话、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二十二、其怹应披露事项

(一)2019年3月26日发布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二)2019年4月20日发布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三)2019年5月9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示投资者在中国结算办理场内外账户对应关系维护业务的公告

(四)2019年5月18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

(五)2019年6月4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完善客户身份信息资料的特别提示公告

(六)2019年6月6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并限制华夏噺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

(七)2019年7月17日发布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八)2019姩8月29日发布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

(九)2019年9月18日发布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紅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夲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华夏新机遇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夏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執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茬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温馨提示:基金产品相关公告信息以基金管悝人在指定媒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您投资前认真了解、阅读产品信息对自身投资决策承担责任。对天天基金平台展示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官方客服95021。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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