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資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鈈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将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在仩述投资组合比例范围内适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间的配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