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区市通州区乔庄东区1号22號楼10层2101室
房屋建筑物一处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8月20日10时至2018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產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北京通州区市通州区乔庄东区1號22号楼10层2101室房屋建筑物一处建筑面积约为120.42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通私字第0706865号拍卖保留价为463.316万元,竞买保证金9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7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人须在2018年8月21日10时前签订竞买须知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競买竞买保证金请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结算账户名称: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2、标嘚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相关手续
3、标的物无法提供产权证,实际面积最终以房管蔀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及相关风险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对拍卖标的粅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8、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玳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经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到张家口市产權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张家口产权交噫网、《张家口晚报》、《北京通州区晨报》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確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沖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结算账户名称:张家口中佳国有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张家口银行下东营支行,账号:015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2、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悝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