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40年后产权归谁不能落户的规定在哪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 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 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而续期费用如何计算,目前的商住楼40年后产权归谁使用年限规定中并无关於此项的规定一般来说,住宅房产权是70年办公楼是50年,商业是40年但是,现在的房子都不会使用70年的按现在的政策,商住楼40年后产權归谁产权到期后缴很少一部分土地续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年限和之前一样。 如商住楼40年后产权归谁产权到期提供以下两种情况以供参考:如果政府要收回土地,需要拆房子那么会和房主谈房子赔偿问题。 如果政府愿意把土地继续给房主使用那么可以再和政府签汢地使用的合同,交些土地使用费给政府现在,拆迁补偿也变得越来越规范和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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