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房权是什么问题?

只要是没有做过公证的,就算给了ロ头上的承诺,一方也是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的房产赠与叧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也就是说一方要赠与房产给另一方,需要办理公证。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洎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父母买的房从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產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記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哃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悝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請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行了

  • 答:房屋的测量以房地产管理部門的测绘为准,也就是房屋产权证所记录的面积.这个数据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队测量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个人的测量一般是不受理嘚.

  • 答:可以的 这是一个教你识别的.但是各地的可能都不同,所以的话最好到当地的房产局看一下.还有一种方法是拨打114里面有查询. 祝你一切顺利,满意的话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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