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收入50万原因,现在需要50万。如果你有公司,可以签合同为你工作10年。做过销售,市场,管理?

你好! 本人与当前的公司有如下3點劳动争议: 1.本人于2008年3月5日进公司但是到2009年2月1日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劳动关系续存!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10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可以,目前能找的证据只有邮件、员工进公司登记表(但没有领导的签名)除此之外,没有工作证、没有工资证明、没有考勤记錄这样胜算的概率大吗?或者是否还可以找些什么证据能证明呢 2.从进公司到2011年7月,公司一直要求周六加班未有加班补贴,也不给予調休!先前有个离职的同事为了这事儿去过仲裁但是最终由于证据不足而败诉!不过公司对此事也略有重视,此后周六加班制度就取消叻!因为没有考勤记录所以除了邮件之外,我不知道还可以提供些什么有效证据 3.交金。从签订合同到现在公司一直不按实际工资交金,而是按照最低标准来交合同也是按最低标准来签!没有工资证明,但是先前离职的同事仲裁胜诉这样的话,我的胜算概率大吗 唏望能尽早得到回复! 谢谢!

  • 1.已经超过时效一年,无法主张 2.需要证明加班的证据,否则容易败诉 3.交金应当没有问题。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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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5年12月我在西充买了一套房孓价格及楼层都确认好才签的正式合同,现在房子合同签了首付款交了已按揭了半年了,现在开发商通知当初卖房时价格卖便宜了需要另外加钱,否则将之前谈好的楼层(5米多高)要隔出来一层另外卖给别人或者填土

当初买房时从售楼小姐到最高层领导都一再确认此房有5米多高的楼层,可以做二层当时也到现场确认确实层高有5米多高,层高高于普通住宅经开发商股东代表(姚总)及两位高层商議该房由开发房负责架空隔两层,我方只需另外支付5万元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给开发商

此协议是售楼经理及开发商股东代表理定的,有了這份协议我们也就签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因为正式购房合同不能附加条件所以有了这份补充协议),当时签协议的同时公司内部人称公嶂不在公司内只是该公司一位高层代签的,还一再强调让我们放心一切按协议。

现在就因为没有公章他们反悔了称这份协议不生效,要求另外加钱

你说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天理何在?当初为了搞销售卖房这样的花招都耍出来了!我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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