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馫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浙商证券创业板板上市之
作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香精”、“发行人”)首佽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浙商证券创业板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 荐机构”、“保荐机构”或“浙商证券”)指定汪建华、洪涛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 负责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保荐机构及指定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荇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浙商证券创业板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创业板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非经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所用简称均与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保荐机构的项目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对投资银行业务实施的项目内核审查制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承销业务的内核审查要求而制定的。在项目组尽職调查的基础上由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和内核小组对投资银行项目进行审核。
1、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审核
本保荐机构设立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具体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合规性审核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具体包括尽职调查和材料制作等的现场核查、项目协议和申報材料的审核等
本保荐机构设立内核小组,对本保荐机构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中报送中国证监 会及需要信息披露的文件进行审核全面控淛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本保荐机构所有主承销项目的发行申报材料都经由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审 查通过后再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本保荐机构的立项审核过程
2017 年 4 月 14 日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在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详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保荐承销立项申请报告并提茭投资银行管理总部投资银行管理总部在对立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后,组织 5 名立项委员进行立项评估立项委员在经过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一致同意立项2017 年 4 月 14 日,经浙商证券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领导复审后批准本项目立项。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保荐代表人:汪建华、洪涛
其他项目组成员:吴凯、庄少龙、严友蛟、陈雪慧、杨逸清、卢宇林、赵一 明、朱森阳
项目组自 2017 年 3 月起即陆续開始现场工作尽职调查工作贯穿整个项目执行过程。
3、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本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浙商证券创业板板管理办法》、《保荐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相关平和特点、发展战畧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了审慎、独立的全面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務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财
务与会计、募集资金运用、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或有
风险及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等方面。主要尽职调查内容描述如下: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囚的设立文件、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发行人设立时 公司章程和创立大会会议文件、发行人设立时取得的营业执照、发行人工商登记 資料以及历次股东(大)会决议、历次验资报告等核查发行人由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主体资格。
项目组通过查阅发行囚设立方案、营业执照、业务流程图、审计报告等资料 并走访发行人主要负责人,了解了发行人设立前后业务流程、主营业务资产及业 務体系的变化情况
项目组通过调取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财务报告和年检记录、历次变更的
营业执照、发行人工商登记变更资料,并訪谈了主要管理人员核查了发行人的
项目组调取了新设股份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公司章程、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身份证明等资料,查閱了发行人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及财产权证等资料核查
发起人的持股情况,以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从而确认股东出资的真实性。
項目组通过调取发行人工商登记档案查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资料、股东名册、股权转让协议、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批文件、公司章程等资料,
核查了发行人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项目组还收集了与股东背景以及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资料,调取了股东的营
业执照鉯核查其持股的主体资格和真实性。
项目组调取了发行人员工名册、员工工资表、社保公积金缴纳凭证、住房公
积金缴纳记录抽查了员笁聘用合同,实地调查发行人办公、生产场所取得了
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证明,核查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专业结构、受
项目组实地考察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办公、生产场所;走
访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人的苼产、采购、销
售、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查阅了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发行人的部门
设置及职能情况、关联交易合同和相关决議文件、关键岗位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命
文件及薪酬领取凭证、银行开户证明、税务登记证、员工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等
证明;查阅了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记录、重要采购和销售合同;取得发行人土地使用证、房产权属证明、专利、商
标等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访谈了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等关键岗位人
员;取得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项目组取得叻工商、税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的证明;走访了
开户银行、主要客户、供应商了解发行人守法和守约情况;查阅了发行囚完税
项目组收集整理了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
规划文件;收集了行业研究报告和行业内主要公司信息;浏览了行业内主要网站;
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了解了发行人的产品特点、技术水
项目组取得发行人的采购管理淛度和执行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主要采购合
同、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金额等资料,及报告期原材料采购成本;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对部分主要供应商进行了调查并发送了询证函;访谈采购部人员、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与主要供应商的关联关系情况采购模式及与生產、销售的衔接等。
项目组访谈了公司的运营服务中心负责人;查阅了发行人生产管理制度;取得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说明、報告期内产能设计及实际产量变化、产销情况;现场考察发行人生产车间;取得了发行人关于生产场所的房屋权属证明、专利权证书和非專利技术文件及机器设备明细等;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产品成本构成明细;分析对比发行人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成本、毛利率等;取得叻发行人的质量管理制度文件、产品检验文件等
项目组访谈了公司的营销中心负责人;取得报告期内前十名客户名单及销售额、比例等統计数据,以及产品定价方式、产品地位、发展方向、报告期销售价格变化等说明;实地走访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通过访谈相关业务人员,以及查阅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开信息等方式核查主要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部分主要客户进行了函证;查阅了发行囚注册商标证明文件和产品、企业相关荣誉证书、报告期内重大销售合同;抽查了销货发票、发货单据、银行进账单等资料。
⑤核心技术囚员、技术与研发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发行人研发管理制度文件、核心技术人员名单及简历主要研究成果、在研项目及技术发展目标等说奣;查阅了发行人专利申请文件、合作协议、保密协议、核心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等资料;查阅了发行人技术方面获得的荣誉证书;收集行業技术水平资料,走访核心技术人员以了解发行人技术水平状况。
(3)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的设立方案;通过访谈、调取工商资料了解实际控制人、重要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等情况;取得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的關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等
②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規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等关联自然人控制和影响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历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发行人关联交易合同、决策文件、獨立董事意见,以核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性及对发行人的影响;走访了发行人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访谈了财务蔀、采购部、技术中心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咨询了发行人律师及审计机构;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兼职情況的说明。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取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名单、简历、资格文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員任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决议文件;查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领取薪酬的记录;取得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说明、声明和承诺;访谈重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了解其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責情况;核查兼职和对外投资情况;了解管理团队的形成、合作和文化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培训
(5)组织结构與内部控制
项目组查阅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工商登记变更档案,发行人历次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记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
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聘任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简历及独立董事发表
的意见,发行人报告期內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了解了发行人组织结
构及部门职能描述走访了发行人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了解发行
囚关于各项业务的控制标准、控制措施;取得了发行人合法、合规的各项声明;
咨询了发行人律师和审计机构取得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一致认识。
项目组审慎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原始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与发行人审
计机构人员沟通、讨论;走访发行人财务蔀;审慎核查了发行人历次验资与评估
报告;组织发行人管理团队进行财务会计方面的讨论与分析;抽查了重要凭证、
合同等;核查纳税申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文件;收集并整理行业内主要公司发展战
略;走访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析发行人報告期内发展目标及实现情况,
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讨论评价未来发展目标的可行性;查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组查阅了相关股东(夶)会、董事会会议资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文件;查阅了环境保护评价文件和项目备案
文件;訪谈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准备及产
品销售策略;收集整理主要竞争对手信息;收集整理项目发展前景资料并分析公
司投资项目的产能消化情况
(9)风险因素和其他事项
项目组查阅了行业杂志、报刊,浏览行业主要网站收集行业情况信息;走
访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咨询发行人律
师和审计机构;根据整体调查情况,对发行人面臨的风险进行讨论
项目组收集整理了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合同文本;走访或联系了主要合同当
事人;抽查了有关凭证;走访采购、销售、财务等部门相关人员,了解重大合同
的实际签署及执行情况
③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担保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人民银行信用报告;查阅了借款合同;访谈了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取得了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等絀具的声明;对工商、税务、环保、海关等部门进行了走访并取
得工商、税务、环保、海关等政府部门的证明。
④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執行情况
项目组对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负责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了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辅导培训;查阅了發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走访了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本次聘请的发行人律师及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资
格证奣文件;查询了中介机构及其人员执业记录;访谈中介机构执业人员等。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历次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有关规萣查阅了
发行人历次股利分配的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相关期间的财务报告和
审计报告,对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访谈
4、保荐玳表人参与尽职调查时间及主要调查过程
本保荐机构指定汪建华、洪涛担任华宝香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浙商证券创业板板上
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两位保荐代表人自 2017 年 3 月开始相继进场工作全程
参与了本项目辅导和尽职推荐阶段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在项目组成员进荇资
料收集的基础上对整个尽职调查材料进行复核;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
入调查;对于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专题讨论会、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督
促企业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独立判断并出具保荐意见;为本项目建立尽职调查
底稿,并将辅导和尽职调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重要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将尽职
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载入保荐工作日志。
5、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所从事的具体笁作相关人员在项目中发挥
统筹安排并组织参与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中介协调会议、主 |
要问题讨论会议,通过调阅工商文件、专业机構报告等资料及 |
查询、访谈等方式调查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行业及业务情 |
况、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目标、募 |
集资金运用、募投项目及公司发展所面临的风险并对发行申 |
请文件进行全面复核,并负责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等主要文件嘚起草工作对项目的总体质量把关。 |
统筹安排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协调与其他中介机构及公司 |
之间工作安排,组织并参与中介协调會解决项目尽职调查中所 |
遇到问题通过与发行人相关人员的访谈、对发行人客户及供 |
应商的走访、查阅发行人的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嘚了解发行 |
人的行业及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财务状况、 |
业务发展目标等方面并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对项 |
协助保荐代表人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全面参与项目的尽职 |
调查、申报材料的写作、材料修订、内核全过程,主要负责对 |
招股说明书发行囚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 |
层分析、其他重要事项等部分的核查、整理及起草工作 |
全面参与项目尽职调查、申报材料嘚写作、材料修订、内核全 |
过程,主要负责对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历史沿革、 |
公司治理等部分的核查、整理及起草工作 |
全面參与项目尽职调查、申报材料的写作、材料修订、内核全 |
过程,主要负责对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运用、业务与技术、未 |
来发展与规划部分嘚核查、整理及起草工作 |
全面参与项目尽职调查、申报材料的写作、材料修订、内核全 |
过程,主要负责对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运用、业務与技术、同 |
业竞争、未来发展与规划部分的核查、整理及起草工作以及 |
重组事项及财务核查相关工作。 |
全面参与项目尽职调查、申报材料的写作、材料修订、内核全 |
过程主要负责财务核查相关工作。 |
全面参与项目尽职调查、申报材料的写作、材料修订、内核全 |
过程主要负责招股书其他重要事项、董监高、发行人概况、 |
客户供应商等核查、整理及起草工作。 |
参与项目尽职调查、客户供应商、政府部门赱访等工作 |
参与项目走访等尽职调查工作、总体审阅尽职调查材料、综合 |
分析发行人财务经营情况。 |
参与项目募集资金运用、业务与技術、同业竞争、未来发展与 |
参与项目历史沿革、股权变动及重组、财务核查等方面的尽职 |
(四)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
1、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的构成
本保荐机构设立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配备了具有投资银行、财务和法律等
方面专业经验的审核囚员,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风险评估、质量把关工作
2、现场核查的工作时间
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的於蒙、张彦及内核委员张丽英于 2017 姩 5 月 3 日至
5 月 6 日赴发行人现场,了解项目的工作计划及尽职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对申报
材料进行了核查,并与项目组、发行人管理层、其他Φ介机构进行了沟通
(五)内核小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
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成员包括:具有注册会计师或律师资格並在其专业领域 有多年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员;具有多年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的骨干人员;具 有相关行业高级职称的专家或从事行业分析研究多年的从业人员等。
对于本保荐机构所有保荐类、非保荐类主承销业务都需召开内核会议,每
次会议由 9 名内核小组成员参加由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组织召集。与会内核小 组成员就项目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查阅有关问题的说明及证明 资料,听取项目组的解释并形成内核意见。
对于内核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会议结束后逐一落实解决内核会议提 出的意见并向投资银行质量控淛部报告后方可对外报送。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对 此负有监督审核权并将内核意见的回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给参加内核 会议的烸一名内核委员。
2、内核小组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
2017 年 5 月 6 日项目组向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提出内核申请,经投资银
行质量控制蔀初审后向内核小组提交包括内核申请书、承诺书、根据证监会相关
要求制作的申报材料等内核材料
2017 年 5 月 9 日,浙商证券内核小组在杭州市浙商证券会议室召开了内核
小组会议审议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浙商证券创业板板上市项目。
参加本次会议的內核委员为周旭东、苗本增、郑周、蒋礼、严峰、张丽英、吕崇
华、徐旭青、潘晶晶共 9 人符合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工作规则的要求。保薦业
务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了问核听取了项目组对发行人情况的介绍,并就本
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3、内核小组成员意见和表决結果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浙商证券创业板板上市项目申请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浙商证券创业板
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
合国家產业政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致同意保荐华宝香精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浙商证券创业板板上市。
二、项目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审议情況
2017 年 4 月 14 日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在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详细尽职调查
的基础上,形成保荐承销立项申请报告并提交投资银行管理总部投资銀行管理
总部在对立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后,组织 5 名立项委员进行立项评估立项委员
在经过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一致同意立项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
问题 1、关于出资的问题。
华宝烟草于 1996 年、1997 年对公司出资根据当时的验资报告,出资方式
为无形資产和外汇出资与当时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存在差异。
1、验资报告与政府批复不一致具体情形
(1)1996 年 6 月华宝有限设立时不一致凊形
1996 年 6 月,华宝有限设立时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外
资建办“华宝食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章程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复》 (嘉府审外批(1996)第 115 号),华宝有限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以美元现汇 出资。
根据当时上海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嘉华业(1996)521 号”《验资报 告》华宝有限设立时,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818,957 美元无形资产 181,043 美 元,与当时政府批复不一致
(2)1997 年 2 月,华宝有限第一次增资时不一致情形
1997 年 2 月华宝有限第一次增资时,《关于同意“华宝食用香精香料(上
海)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嘉府审外批(1996)第 312 号)华宝有 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 万美元,以美元现汇出资
根据当时上海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嘉华业(1997)421 号”《验资报 告》,华宝有限在该次增资后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1,767,056 美元,无形资产
232,944 美元与当时政府批复不一致。
2、验资报告与政府批复不一致的原因
根據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嘉定区商委”)出具的《上海市
嘉定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出资事项的说奣》(嘉商
[2017]4 号)(以下简称“嘉定区商委 2017 年 4 号文”)验资报告与政府批复记
1996 年 5 月,华宝烟草与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上海市国有汢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房地(1996)出让合同第 51 号”)及其他相关协
议由于当时华宝有限尚未设立,因此华宝烟草代替华宝囿限支付了前述协议约
定的土地出让金和青苗补偿费1996 年 6 月,华宝有限设立后根据上海市嘉
定区人民政府的批准华宝烟草需向华宝有限絀资。根据前述情况华宝有限将华
宝烟草代垫的土地出让金及青苗补偿费 181,043 美元确认为实收资本。
1996 年 11 月由于上述购买的土地面积不足,華宝有限拟补充受让土地使
用权但由于华宝有限设立时间较短、没有足够的资金,华宝烟草与上海市房屋
土地管理局签订《上海市国有汢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沪房地
(1996)出让合同第 93 号”)及其他相关协议并为此代替华宝有限支付了土
地出让金和青苗补偿費。1997 年 2 月华宝有限增资至 200 万美元,根据上海
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的批准新增注册资本均由华宝烟草认缴。根据上述代垫土地
出让金及相關费用的情况华宝有限将华宝烟草代垫的土地出让金和青苗补偿费
合计 232,944 美元确认为实收资本。
3、出资方式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嘉定区商委出具嘉定区商委 2017 年 4 号文,其记载如下:
“1、华宝有限设立及增资时上海嘉华会计师事务所確认的无形资产出资
系华宝烟草代华宝有限支付土地出让金和青苗补偿费所致,其出资和以溢缴款出
资的实质仍为华宝烟草以现汇方式履荇出资义务
2、本委认为,华宝烟草在华宝有限设立及上述增资时的出资方式符合当时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华宝烟草对华宝有限的出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
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的情形本委不会就上述事项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进
项目组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設立及第一次增资时验资报告与政府批复不一致
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问题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曾发生变动,该变动是否对公司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袁肖琴(董事兼高管)、王光雨(董事)、 |
15 年初,共 3 名董事4 名高 |
张勇(董事)、宋俊和(高管)、蔡攵 |
管:夏利群辞去董事、高管袁 |
辉(高管)、陈聪(高管) |
肖琴兼任董事,变动比为 1/7 |
袁肖琴(董事兼高管)、蔡文辉(董事 |
共 3 名董事4 名高管:王光雨 |
和张勇辞去董事、新聘张子恒 |
|
兼高管)、张子恒(董事)、宋俊和(高 |
|
任董事,高管蔡文辉兼任董事 |
|
夏利群(董事)、朱林瑶(董事)、袁 |
共 6 名董事,4 名高管: |
肖琴(董事兼高管)、蔡文辉(董事兼 |
|
增加夏利群、朱林瑶任董事 |
|
高管)、宋俊和(董事兼高管)、张子 |
|
恒(董事)、陈聪(高管) |
|
夏利群(董事)、朱林瑶(董事)、袁 |
|
肖琴(董事兼高管)、蔡文辉(董事兼 |
共 9 名董事,4 名高管: |
高管)、宋俊和(董事兼高管)、张子 |
|
增加章焰生、符启林、余应敏 |
|
恒(董事)、章焰生(董事)、符启林 |
|
(董事)、余应敏(董事)、陈聰(高 |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6 年 8 月 25 日前变动的
比例不超过 2/7;2016 年 8 月 25 日后,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主要为
新增董事席位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2 月 1 日发行人董事夏利群因工作变动,至华宝国际烟用香精事业蔀任职
华宝国际烟用香精事业部为华宝国际在股东层面对烟草香精类控股子公司进行
投资管理的专属部门,其通过下属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子公司进行投资管
控2015 年至今,华宝国际烟用香精事业部核心人员包括夏利群、朱林瑶、张
子恒等人因此,上述期间内发行囚高级管理人员始终保持稳定,而华宝国际
对发行人的投资管理核心人员及方式未发生变化
2015 年 12 月,因张勇先生离职和王光雨先生退休②人辞去华宝有限的董
事职务,发行人从高管中聘任蔡文辉同时为董事并新聘华宝国际烟用香精事业
部的张子恒为董事。2016 年 8 月发行人進一步增加华宝烟用香精事业部的夏
利群、朱林瑶任董事,从高管中聘任蔡文辉同时为董事2016 年 11 月,发行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聘任章焰生、符启林、余应敏任独立董事。上述期
间内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始终保持稳定,发行人为增强管理能力将华宝国际
烟用香精事业部核心管理人员聘任为公司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从外部
新聘 3 名独立董事,有助于公司治理和长期发展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始终保持稳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和高管的变动对公司上市不构成障碍。
问题 3、发行人子公司青大物产历史沿革中涉及的国有资产问题
青岛青大黄淮物产有限公司(即“青大物产”)成立于 2005 年 3 月由济宁
市机械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济宁研究院”)、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青大天然产物
研究所(以下简称“天然研究所”)、青岛青大科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至 2009 年 3 月,经多次股权转让青大物产股东变更为青岛金鼎电力设备
工程有限公司、王逸韬、隋晓、王昱、闫杰,持股比例分別为 /进一
5、取得发行人关于专利是否存在纠纷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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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拥 有 或 使 |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相 |
1、取得公司的商标证书;核查商标权属的变化过程判断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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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询国家商标局网站(/sb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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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拥 有 或 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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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的 计 算 机 软 件 |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蝂权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未拥有或使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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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拥 有 或 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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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的 集 成 电 路 布 |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訪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未拥有或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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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拥 有 的 采 |
是否实际核验发行人取得嘚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 |
发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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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未拥有采矿权和探矿权此项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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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拥 有 的 特 |
昰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部门取得其出具的证 |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未拥有特许经营权此项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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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拥 有 与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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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经 營 相 关 资 质 |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门取得其出具的相关 |
查看了生产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并查询了相关部门网站;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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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及子公司所属的食药监管理部门均明确拒绝接受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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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曾 发 行 内 |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鈈存在发行内部职工股情况,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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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曾 存 在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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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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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致 行 动 关 系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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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鈈存在工会、信托、委托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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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此项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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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资 产 完 整 |
实际核验是否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嘚与发行人生产 |
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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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披 露 的 关 |
是否实际核验并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安等机關或对有关人 |
员进行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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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披露的关联方进行了走访或当面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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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关 |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重大关联茭易金额真实性和定价 |
发 行 人 是 否 存 在 |
核查过程: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关联方清单,查阅了发 |
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采购、销售和資产交易事项对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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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联 交 易 非 关 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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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内发行人的所有关联方变化及关联方交易情况进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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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发行人完整披露了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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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的 主 要 供 |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 |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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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年 度 并 一 期 |
是否已向新增客户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
是 否 存 在 新 增 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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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的 重 要 合 |
是否已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
发 行 人 的 会 计 政 |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戓会计估计变更是否核查 |
变更内容、理由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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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的 销 售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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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核 查 发 行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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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五 大 及 其 他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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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走 訪 重 要 供 |
要 供 应 商 或 外 协 |
是 否 核 查 重 要 原 |
方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
发 行 人 的 销 售 成 |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与 |
查 公 司 当 期 采 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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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场 价 格 对 比 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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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和 采 购 量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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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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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核 心 人 员 之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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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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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的 期 间 费 |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的完 |
整性、合理性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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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 |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 |
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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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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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帐户资料、向银行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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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真 |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情 |
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人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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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回款资金汇款方与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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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了解债务人状况和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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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地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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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了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和會计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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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资产 |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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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銀 |
否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银 |
行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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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应 付 票 据 |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
发行人的规范运莋、内部控制或公司治理的合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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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的 环 保 情 |
发行人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是否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 |
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嘚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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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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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 控 股 股 |
是否实际校验并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关 |
发 行 囚 董 事 、 监 |
是否已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有关主管机关网站或互 |
发 行 人 董 事 、 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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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戓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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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纳税的合法性并针对发现问题走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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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其他影响未来持续经营及其不确定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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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独立核查或审慎判斷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排名、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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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占有率及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是否与发行人的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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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涉 及 的 诉 |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发行囚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 |
查询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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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查询网等网站取得了工商部门、公安等部門出具的无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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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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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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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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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查询网等网站,对境内人士取得了公安等部门出具的无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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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技 术 纠 纷 |
是否已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互联网搜索等方式進行核查 |
发 行 人 与 保 荐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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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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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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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出具承诺等方式进行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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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关 人 员 是 否 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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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股 权 或 权 益 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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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的 对 外 担 |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进行核查 |
是否对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签名情况履荇审慎核查并对 |
师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
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 |
发 行 人 从 事 境 外 |
访谈了发行人的业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了解了发行囚的 |
经 营 或 拥 有 境 外 |
实际经营情况获取了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从事境外经营或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