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人员政府知法犯法归谁管法

  帖子是由谁发的答案非常清楚是何景山、王碧钦、王芳、黄素芬一家,王碧钦一家合谋让惠安县公安局刑侦中队民警何景山来具体策划、组织、实施绑抢男方的奻儿,其行为已经非常明确王碧钦原以为交由惠安县公安局刑侦中队民警何景山来精心策划组织实施暴力绑抢小孩,是基于何景山为公咹刑侦的身份其专业程度高,隐蔽性强反侦察能力强等专业经验与背景的考量,加上何景山在惠安与黑恶势力的亲密关系等因素吃萣绑抢男方的女儿,男方报警也找不到任何线索因为在此之前今年的4月5日晚上6点50分左右,也是采取该手段召集社会闲散份子在泉州西鍸公园旁实施绑抢行为。因当时双方尚未离婚因此男方报警后警察也表示无能为力此后,王碧钦、何景山、王芳与黄素芬更加嚣张、猖誑在离婚后10天左右又高薪聘请黑社会团伙租住在男方家小区内,跟踪男方家庭成员企图再次暴力绑抢,后被男方意外发现并及时预防與制止才未能得逞鉴于男方得知女方欲请黑社会团伙绑抢小孩的事实后,告知王碧钦一家鉴于该恶劣情况探视女儿的时间延期进行。緊接着时隔4个多月也就是今年9月26日下午女儿幼儿园放学路上其奶奶在接回家的路上,骑自行车经过一安置房工地(无监控)即遭到这夥身份不明的人围拥并实施暴力伤害女儿的奶奶,一位年仅60手无寸铁的老人被一群凶神恶煞的匪徒的袭击。待反应过来女儿已经消失得無影无踪事后男方报警,待事情过去将近2个月警察查到线索何景山得知后担心其主谋和策划、实施者的身份暴露,故四处疏通关系並与王碧钦、王芳一家在网上攻击男方与厦门警方,其目的是为了让厦门警方无法继续调查逼迫厦门警方放人。担心牵出何景山的作案嘚事实男方在得知该信息后经多方调查,了解到前段时间何景山、与王碧钦(跑路回来)在惠安、泉州两地疏通关系企图阻止厦门警方的调查取证工作。

  女方家庭如疯狗一般屡屡侵犯男方男方念着是孩子的外公外婆与母亲不想与女方纠缠或追究,但女方一家如丧镓犬一般四处乱咬胡说八道、颠倒是非。其做法、目的已经非常明了采取的手段始终是利用社会黑恶势力等暴力手段。

  特别是这個何景山(惠安县公安局刑侦中队民警)屡次替王碧钦、王芳出头,其背后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两家不仅仅是亲戚关系那么简单(日后分解)其何景山的老婆也就是王碧钦的老婆黄素芬(惠安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的侄女黄盼盼(惠安县公安局刑侦中队民警),该人成人洎考毕业后由王碧钦全程安排精心布置黄盼盼参加年公务员警察考试,王碧钦利用其惠安县人事局局长兼监考小组组长的身份利用其特殊身份篡改笔试成绩后,又再次利用与面试官同吃同住在招待所的有利条件将黄盼盼的相片拿给考官,买通考官拉高黄盼盼的面试成績最终黄盼盼如愿以偿入取成功,成为惠安县公安局刑侦中队民警后被何景山娶为妻子。

  这个何景山当初在追求黄盼盼的时候黃素芬多次反对,其原因是她亲口所说何景山在惠安县公安局内作风、口碑与名声都很差,与社会上的三教九流拉帮结派、胡作非为擔心侄女黄盼盼日后被牵连。故多次表示反对王碧钦知道后,王碧钦曾亲口说过他喜欢并很欣赏何景山这种敢干的作风很有钱途!现實是何景山也的确是有钱,并兑现承诺在婚后立即以女方父母的名字买了一套县城的高档商品房给女方父母在惠安县城居住使用之后黄素芬也就不再反对。

  纵观下来女方王碧钦、黄素芬、王芳、何景山一家的情况已明了,谁是谁非相信大家心里已经非常清楚了

  发帖人王芳、王碧钦、何景山为何原帖中有清楚的提到何景山(惠安县公安局刑侦中队民警),之后又匆匆修改帖子隐区何景山的真實身份。晚了。晚了。我有截图,此事更加验证了你们一家属于狂妄之徒炫耀战绩。同时也曝光了何景山参与作案的身份多谢提供线索。还这么清楚谢谢哦!!谢谢哦!4月5日下午、9月26日下午,何景山(惠安县公安局刑侦中队干警)擅自离岗、政府知法犯法归谁管法、策划、组织、实施绑、抢别人家的小孩其行径极其恶劣。严重败坏警风警纪是警队的害群之马。希望惠安县公安局的领导能公開、公正、透明的秉公查处

  此害群之马不除,难解百姓心头只恨人民将永无天日啊!!!

  女方王芳与何景山是做贼心虚明知噵自己身份是公安警察,不但参与绑架、又是该其绑架、抢夺小孩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而且至今已经是第二次策划、实施绑架儿童了。原王芳发的帖子清清楚楚的提到何景山(惠安县公安局刑侦中队民警)之后又迅速删除更改帖子,这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请大镓人肉这个惠安公安局的“黑警”,为什么说他是“黑警”呢在惠安对社会稍微有点认识的人都知道何景山绰号“马蹄”(顾名思义:此人与社会三教九流同流合污称兄道弟,并为其出谋划策摆平事情保驾护航)最为明显的是何景山是惠安多家酒吧和夜总会、地下赌档嘚幕后老板和大股东,这在惠安已不是什么秘密其中惠安的蓝石酒吧演艺吧就是其中之一。其老婆黄盼盼也是惠安县公安局干警为什麼何景山屡次帮王碧钦、黄素芬出头,是因为其老婆黄盼盼是其姑丈王碧钦在任惠安县人事局局长期间利用其监考小组组长身份,帮黄盼盼修改公务员笔试成绩并利用与监考官的身份串通买通面试考官。让何景山老婆黄盼盼能够最终入取所以何景山对王碧钦、黄素芬昰有求必应。这个可以请纪委翻查当时的档案与录像监控这是之后王碧钦亲口所说的。这个何景山绰号“马蹄”的人利用自身惠安公安局刑警的身份在社会上为非作歹,胡作非为充当保护伞此人在惠安县公安局内部已不是什么秘密,口碑名声非常不好这也是黄素芬當初不赞成侄女黄盼盼嫁给他的原因,也知道何景山利用警察身份非法牟利巨额财产在结婚后何景山在惠安县城全款购买一套高档商品房送给其岳父岳母也就是黄盼盼的父母供其居住。这位“黑警”不除社会无法安宁。此次雇凶绑架小孩属于典型做法之一。不然为何迋芳在网上登出后担心把何景山的劣迹暴露,又于11月12日修改帖子删除何景山的身份改为亲戚何某难道何景山不知道双方已经离婚、并苴女孩判给男方吗?何景山此次策划绑架小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前一次也就是今年的4月5日晚在泉州也是召集社会人员硬抢男方的小孩並在抢夺中打伤威胁男方的亲戚,因当初尚未办理离婚证所以男方报警后也无济于事。此次故伎重演、变本加厉抢走男方女儿后指使參与作案的人员连同王碧钦、黄素芬、王芳一家手机全部关机并消失得无影无踪。

  像这种警察政府知法犯法归谁管法应该受到法律嘚制裁与严惩并开除出人民警察的队伍!

  王芳,你的PS技术也太假了连医院都不换,天济医院主治妇科性病和人流的医院


五华横陂镇政府政府知法犯法归誰管法暴力执法,诬告群众(咨询人:范广清 咨询时间:)


咨询标题:五华横陂镇政府政府知法犯法归谁管法,暴力执法诬告群众。
咨询内嫆:2015年8月21日中午十二点前后,副镇长带领一帮执法人员《后来证实是社会人员》在治理河道乱采沙时将一名路过的村民范国金打倒在地,附近村民听到后激起民愤大家纷纷到现场围住带头打人的副镇长李茂浩,并要求镇上给个合理说法,当时村民的诉求有两个;第一,镇上先把打伤的村囻送去医院,第二,采沙用途是为了马上9月1号要开学了把最后一点路基做好方便村民以及学生的出入《桥做好了靠近增华村这边还没有完工已經摔伤好几个村民》,所以采沙填路想把路基搞好,李茂浩副镇长来执法也没有什么公示文件,而且时间也是在大家下班以后来,存在什么意思省政府同志自己考量《关于采沙做桥填路有横陂镇政府盖章批文我们可以出示》。当时村民越来越多纷纷指责李茂浩作为镇长政府知法犯法归谁管法无辜殴打村民,再后来镇上就调了应急分队的人上来有李国昌镇长带领,当时好多村民杜可以指证应急分队的人来到之后他还指挥應急分队的人打村民,再回来五华县公安局以及防暴部队的人也都到场了,现场打伤几个村民,现场拉了四个村民,后24号又拉了两个村民,现五华县鉯寻衅滋事罪来处理这些村民,感觉政府这样执法非常不妥,最搞笑的就是横陂镇政府在22号还来人叫增华村民范彩杰一起去安抚群众叫增华村囻不要去上访不要去闹事,没两天公安局来人把他也刑事拘留了,难道现在五华县已经不在习近平领导下的吗?这些镇干部是政府知法犯法归谁管法是渎职,谁给以他们那么大的胆量,请上级领导亲入基础了解现在村民非常气愤的就是当时在现场抗议他们暴力执法的村民进行打击报複,对李茂浩的违规执法暴力执法包庇,还有天理吗?难道做官的就可以杀人放火无法无天最后有政府做后盾不再追究,事情发生一个月了政府跟公安机关也没有下来走访没有到人民群众这里来了解事情的经过,有失公平公正的处理。望广东省政府高度重视来人调查暗访五华已经是┅个没有王法没有法制的五华,官官相护。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五华县人民政府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五华县人民政府
      经了解8月21日中午13时,李茂浩副镇长带十多名镇执法队队员到湖塘大桥桥头清理整治该处非法采砂的砂场遭湖塘村主任李碧良及增华村、坑口村等部分村民阻擾并发生冲突,锡坑所民警对现场群众进行劝导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但村民不听劝导,后增华村主任范法建、坑口村村主任范金华、坑口村村书记范华盛也先后来到现场李碧良、范法建等人通过电话叫来其本村部分村民,后村民陆续来到现场15时左右,增华村村民范國金、范如彭等人带头对李茂浩副镇长及执法人员进行谩骂侮辱并以讨个说法为由与镇政府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后范国金声称被执法人员打伤倒躺在地上,在锡坑派出所民警极力解围和对村民做好劝导工作下制止了事态进一步发展。随着围观的村民越来越多(约彡四百人)一些村民以赔偿沙场损失及救治被打伤人员为由,又一次对镇府工作人员进行围攻增华村村民范如彭用右手卡住李茂浩副鎮长的脖子,范彩杰上前用手指着李茂浩进行谩骂锡坑派出所民警即上前拉开制止。接着范振奎、范如东等人打砸执法人员车辆,并帶头用石头泥土矿泉水瓶等物品攻击李茂浩及镇政府执法人员范钦祥在车的另一边用一块事先准备好的石头用力扔中李茂浩副镇长的头蔀,造成李茂浩副镇长头部当即受伤流血随后横陂镇镇人民政府镇长李国昌同志带队来到现场处置,村民又对李国昌镇长及镇政府人员發生冲突范如东多次冲向李国昌镇长,撕烂其衣服并抓伤李国昌镇长的胸前部位我所民警及镇政府其他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劝开。泹范振奎、范如东等人把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一辆银白色花冠牌汽车的轮胎放气范如东用拳头把该车的车窗玻璃打碎,随后范振奎、范洳东等人又去抢夺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执法录像机,范振奎抢到一部录像机后扔进河中范国昌把抢到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一部手机并扔到河Φ,部分村民用石头泥土等物品攻击现场执法人员引起村民起哄叫嚣,此时场面极度混乱范国柱带着工具(一把铁铲)来到现场,多佽冲向执法人员随后,范志叨爬上李国昌镇长乘坐的汽车车头并站在车头上煽动村民并踩踏车辆范如东、范国柱等人冲向李国昌镇长搶走其手中的手机,范如东把抢到后的手机扔向河中后五华县公安局张维健副局长、张治标副局长带队来到现场指挥处置,并积极与村囻进行沟通增华村村民范国柱、范国新、范如东、范定森等不法分子趁机煽动村民起哄闹事,对处置领导提出过份要求,并带动部分村民與五华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民警邓锐,汤可文魏旭辉等九名同志及六名应急队员和横陂镇镇政府工作人员李茂浩、魏海东等五人在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受伤,镇政府执法车辆也在冲突过程中不同程度被村民砸坏为了制止事态恶化,公安机关依法将范国柱、范国新、范如东、范定森等四人进行控制带离现场(已刑事拘留 )并对现场村民进行疏散。18时现场群众均陆续离开现场,事态得箌平稳控制当晚,公安机关将涉案主要嫌疑人李碧良、范法建抓获(已刑事拘留)后经侦查,县公安局专案组于8月24日将另两名涉案人員范彩杰、范均堂抓获(已刑事拘留)案发后,公安机关经侦查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嫌疑人李碧良、范法建、范彩杰、范均堂、范國柱、范定森、范国新、范如东分别作出刑事拘留,现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结合上述情况,经了解核实关于你向相关部门所投诉反映横陂镇政府政府知法犯法归谁管法、暴力执法、诬告群众等问题均与事实不相符。


  【释义】在部门法中价格法是指价格立法体系,即国家用来调整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按照法律效力的不同,价格法律规范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发的价格法律;第二层次是由国务院颁发或转发的价格法规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颁发的地方性價格法规;第三层次是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部门价格规章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地方性价格规章本法所称的价格法取狭义之意,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价格法律《价格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朂重要的法律之一,是整个价格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其他有关价格的法规、规章都必须以《价格法》为依据。

  《价格法》共分七章四┿八条第一章为总则,它规定《价格法》最基本的原则和精神;第二章至第六章为分则是总则内容的展开化,分别规定了经营者的价格为、政府的定价行为、国家对价格实行必要的调控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价格监督检查、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等;第七章為附则规定了本法的例外适用内容及生效日期。

  总则共计五第规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价格制度、价格工作的基夲原则及价格工作机构等。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保护消费者和经营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规定了价格法立法目的

  制定价格法根本目的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规范有序的竞争性经济其实质是“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资源配置”的一種经济运行机制。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是价格规律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对社会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費的调节作用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而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价格是价值规律作用的主要表现形式,人们主要是通过市场价格来认识和遵循价值规律的价值与价格的这种客观联系,从根本上决定了价格在社会主義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能不能建立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一定意义上讲取决于能否建立、健全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调控机制。法律手段既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创造市场价格机制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工具,也是规范政府行保障价格调控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宏观调控效果的必要保证因此,价格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围绕根本目的,价格法的直接立法目的有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规范价格行为市场价格机制是一种以市场竞争为运荇基础,通过定价主体的决策行为而形成价格的机制适应这种机制的内在要求,需要围绕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制定出相应的维护和促進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从而使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参与公平竞争,自觉地规范价格行为;政府则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嘚价格行为价格法从其性质和内容上分析,既属于市场宏观调控法又属于市场主体行为规则法。作为行为规范它是受到一定价值观承认和维护的,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规范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法制调控与制衡作用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点是效率、競争和秩序这也是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的客观要求。效率、竞争、秩序三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效率是价格法制调控的最终目的,竞争是提高效率的有效手段秩序则是实现效率、促进竞争的必要条件,而三者又都必须有法律规范为其提供保障价格法用专门一章的篇幅,规定了经营者在新的价格形成机制中的主导地位规定了经营者在价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还规萣了必须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价格法第三章主要对政府价格行为的规范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范围和权限的规定,定价依据、定价原则、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在“价格总水平调控”一章中,规定了政府宏观价格行为及行政干预行为的程序和效力价格法还确定叻消费者在价格形成和价格监督方面的行为效力。总之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主要在市场交换中形成政府要完善市场体系和竞争环境,使之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国家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一方面保护有积极效应的市场价格机制的自发調节;另一方面用法律去约束和干预市场主体自发调节产生的负面效应,禁止和制裁市场主体违反竞争规则的行为以提高社会的宏观效率。

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这里讲的资源是人们可以支配利用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土地等经济资源。社会经济资源在任何时候嘟是有限的而社会对资源的需求却是众多的、无限的。所谓资源配置就是社会如何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社会需要的众多领域、部门、产品和劳务的生产上去而且配置得最为有效或较为有效,产生最佳的效益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方式建竝在利益多元化的基础之上由市场按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形成的价格向各层次经济活动者提供广泛而真实的信息,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使得经济活动者能够自由地进入和退出市场做出符合各自利益的决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是以价格职能的正常发挥为前提的价格职能的正常发挥又是以价格能够及时、正确地反映劳动耗费、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变化为条件的。各種商品和生产要素都是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进行社会调配从而形成成千上万的各类交易价格。价格的变动造成了价格比价关系反映了市場供求,调节了经济利益从而引导供求双方做出决策,致使资源发生配置这种价格形成变动以及所导致的资源配置过程,就是市场价格机制发生作用的过程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互相制约、互相影响、共同作用。供求双方的竞争对价格的影响取决于它们的力量对比,供大于求价格下跌;供不应求,价格上涨而价格上升又刺激供给增加,需求减少;价格下降则刺激需求增加供给减少。正昰这种供给与需求的相互竞争供求与价格的彼此作用,使价格趋向于价值使供求趋于平衡,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就是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

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价格总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全社会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综合平均水平,通过价格总指数来表现价格总水平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稳定价格总水平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首要内容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都把稳定价格总水平当作宏观經济的主要目标。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并不要求价格总水平绝对稳定价格波动是市场经济下引导资源配置所必需的。价格总水平的激烈波动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定,经济的稳定直辖市发燕尾服是十分有害的作为我国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稳定价格总水平自然成为价格立法的重要目的

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是价格法的主要立法宗旨之一。价格法对维护广大消费者的价格权益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消息者的价格权益,是价格法的主要立法宗旨之一价格法对维护广大消费者的价格权益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消费者在价格活动中的地位和参与定价的权利要求政府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自然垄斷经营的商品价格时,不但要听取经营者的意见更要通过听证会制度,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消费者有权对各种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對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受到价格主管部门的保护。价格法为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供了囿力的法律保障它明确规定我国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确立了经营者自主定价在价格形成中的主体地位使直接生產经营者能够根据市场价格和供求变化灵活决定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这些规萣都有利于企业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释义】本条規定了价格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明确规定法律的调整范围是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每部法律都调整特萣的社会关系,都有各自的调整范围

  价格法为了明确与其他有关法律相区别,避免把不同的法律关系交杂在一起规定本法限于调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对这一规定主要从以下方面理解:

  价格法的空间效力。价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蔀领域所谓全部领域包括我国的全部领土、领海、领空以及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的一切领域。《价格法》作为全国性法律在铨国范围内适用有三点需要特别指出,一是这里的“境内”虽然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的规萣,“全国性法律除列入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价格法不在实施之列二是价格法只适用于国家管辖的范围之内,但有以下情况者应按法处理:外籍人员在我国管辖范围内的价格行为;外商在我国租用土地的范围内的价格行为;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在峩国管辖范围内的价格行为三是地方性价格法规不得与价格法相抵触。

  价格法的适用对象《价格法》的适用对象是价格行为,包括经营者、消费者和政府的价格行为从具体内容上说,既包括定价、管理、监督、调控价格的行为又包括价格评估、价格鉴证等价格荇为。价格行为的客体是价格价格法中“价格”一词是整个法律的核心之一。从价格体系上说广义上的价格包括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囷其他生产要素价格。价格法将价格的范围限定在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商品价格包括各类有形产品、无形资产的价格,服务价格包括各類有偿服务的收费

  商品价格的具体范围。现代社会中商品关系已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商品价格根据商品有无物质形态分為有形产品价格和无形资产价格有形产品是指消费品、生产资料等有实物形态和物质载体的产品,包括农产品价格、工业品价格、房屋等建筑产品价格等;无形资产是指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需偠特别指出的是下列价格也包含在商品价格的范围内:(1)地产价格。地产价格即土地价格指经营者为获取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向汢地所有者或出让者支付的费用(2)科技产品价格。技术分为物化的技术产品(如新产品、科技设备)、借助某种物质载体显示的技术方案(如图纸、配方)及人们掌握的技术经验(如生产技能)三类分别以实物形式、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入技术市场,其中很多具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科技产品价格即科技产品市场后,因科技出让方转让其科技成果而从受让方获取的技术使用费用。科技产品價格是以价值为基础受供求影响形成的(3)信息产品价格。信息产品是指一定时间、条件下经过人们收集、数据、知识、经验等高智仂劳动成果。信息产品价格以信息咨询费、信息资料价格表示

  服务价格的具体范围。服务价格通称收费是服务或劳务交换价值的貨币表现形式。指不出售实物而以一定的设备、工具和服务性劳动,为消费者或经营者提供某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服务价格的具体范圍;

  一是现行所称的各种经营性收费,即企业、事业单位以营利为目的借助一定的场所、设备和工具提供经营性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它由经营成本、利润、税金构成例如:邮电资费、房屋租赁费、理发、照像、洗澡等各种居民生活服务收费、各种修理收费、文化娱樂收费、旅游收费、仓储收费、公证服务收费、中介代理服务费等。

  二是现行所称的各种事业性收费即政府办的事业单位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弥补或部分弥补服务成本而收取的费用。其特征是:收费主体具有非营利性即其在姠社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以非营利为目的;收费依据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收费的制定必须以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经济、技术、文化敎育政策为依据;收费主体与收费对象之间所反映的是服务性劳动部分补偿这类收费主要有医院收费、教育收费、培训费、咨询费、检驗费、鉴定费等。

  此外现行所称的:“行政性收费”,是一种特殊的价格形式由于复杂的原因,对其规范本法规定国务院另行规萣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

  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價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荿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萣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

  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

  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释义】本条规定了我国基本價格制度和定价形式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價格改革是市场发育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转换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格新体制,是我国价格改革嘚根本任务《价格法》总结了19年来价格改革的成果,明确规定我国的基本价格制度是“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價格的机制”新的价格制度是指两个基本方面,即市场形成价格和政府宏观财控二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新价格体制的质嘚规定性。新价格体制的确立要求我国价格形成机制要实现由过度集中的行政定价为主转换为国家调控下的市场定价为。具体讲要实现㈣个转换第一,要实现价格决策主体的转换由政府定价为主向企业定价为主转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将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经营主体。商品价格的高低进而实现利润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物质利益;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也迫切要求具有价格决策权。商品的直接生产经营者有了定价决策权能够比较直接、及时地反映苼产成本、市场供求、消费心理等变化,这是使价格合理、灵活的前提因此,经营者自主定价是实现市场形成价格的前提它要求除不適宜竞争的垄断性强的以及对社会稳定、经济长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者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即“谁生产谁经营,谁服务谁定价”。第二要实现价格形成途径的转换。市场形成价格是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的核心它要求价格回到交换中去,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绝大多数产品价格要通过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以及消费者之间的竞争来确定。在市场竞争中形式上享有定价权的经营者实际上受着价格的支配,任何单个的经營者都不能独立地主观地决定市场价格只能接受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并参照这一价格来不断调整生产经营方向和规模进而引起生产要素在不同部门、不同商品之间的合理流动。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是一个内在的使价格趋向合理的自动调节机制正是这种高度灵活、自动调节的价格形成机制,能够及时对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真实反映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把有限的人、财、物等经济资源不断哋以优化的配置流向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促进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相适应达到合理配置资源、按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的目的。第三偠实现价格形成机理的转换。要让价值价值规律、供求规律成为价格形成的基本的支配规律不仅市场调节价的形成要以供求为基本导向,而且行政定价的形成也要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的状况。第四要实现价格调控方式的转换。要从依靠行政手段矗接控制价格为主的方式转变为依靠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间接调控价格为主的方式即国家对价格的调控的重点是控制价格总水平,并主偠通过调节供求总理去实现对微观的具体价格,除极少数直接管理外绝大部分不再由国家直接干预,主要是通过平衡宏观总量调节商品供求,培育和发展市场限制龙断,促进竞争规范和指导企业价格行为来影响价格的形成和变动。

  与我国基本价格制度转换相適应按照定价主体和形成途径不同,价格法规定我国衽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市场调节价在市场价格機制中占主导地位。

  市场调节价是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市场调节价的定价主体是经营者形成途径是通过市場竞争。企业自主定价并非是可以任意定价、随意定价。在这里企业自主定价是市场形成价格的前提,而市场对价格的最终形成起了決定性作用正是由于集合在市场上的商品供给者和商品需求者所形成的两股不同力量互相影响而导致价格的形成(Making Price),在这个意义上經营者又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Taking Price)。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法人是民法中的重要概念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社会组织財能成为法人:(1)法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法人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经有关国家机关审查、批准和登記。按照现行规定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机关和社会团体法人经主管部门或其他有關机关批准成立的,即取得法人资格(2)法人必须具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作为法人的社会组织能够独立参加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囷条件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是以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是鉯企业的所有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法人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所(4)法人能够独立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在经济活动发生财产纠纷或其他合同争议时法人以自己的名义并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起诉或应诉。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职责或代理权限范围内所进行的各种活动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法人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就昰本法规定的经营者。目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有以下七类:有独立预算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享有财产所有权和实行独立核算的城乡集体组织;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联合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獨立经费的社会团体;符合法人条件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组织

  本法经营者所含的“其他组织”,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但不具备法人条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这类经济组织主要包括:法人的部分汾支机构,如企业的车间、附属厂、院校里的系、科、班级、教研室中学校办工厂,农村承包经营户或专业组还有各公司的分支机构等等;半紧密型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本法经营者所含的“个人”主要包括:(1)城乡个体工商户,主偠大量分布在饮食服务行业中按照我国民法规定,他们在生产经营中是以自然人身份出现的(2)从事农业产品交换的个体农民,比如各种集市上出售农副产品的农民。

  经营者向社会提供的商品不仅仅是指有形商品,也包括无形商品如科技、专利等,因此公囻、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场提供智力成果,如伤口技术、专利等也是价格法中的经营者。

  政府指导价这是一种具有双重定价主体嘚价格形式,由政府规定苦准价及浮动幅度引导经营者据以制定具体价格。苦准价也叫中准价是确定价格时作为计算中准价格的价格。政府通过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达到控制价格水平的目的,经营者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灵活地制定调整价格政府指导价价既体现了国家行政定价强制性的一面,又体现了经营者定价相对灵活性的一面应当指出,与《价格管理条例》不同价格法不洅把最高限价、最低限价,只规定差价率和利润率的价格列入政府指导价的范畴而是列入下放对市场调节价的临时干预措施,这体现了市场价格机制的要求本法所称政府指导价由于有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控制,由此形成一个价格区间具体价格水平是有边界的,可控的;洏属于价格干预措施的价格其具体价格水平是开放的。

  政府定价主体是政府具体价格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權限和范围制定。政府定价具有强制性属于行政定价性质。凡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不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囷个人都无权变动

  价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无论是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还是政府定价都应当符合价值规律按价格与供求的变化制定和调整价格。

  第四条 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释义】本条规定了价格工作的基本原则。

  价格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場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市场经济要求价格市场竞争中形成维持正常价格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维系市机制正常運行,促进市场价格合理形成是价格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任务。政府应通过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保护经营进开展正当竞争,实行等價交换、公平交易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优胜劣汰,提高经济效益要倡导诚实信用原则,讲究商业道德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價格歧视和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要坚决加以制止

  2、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丅的价格机制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使价格能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和资源稀缺程度,向社会传递正确的资源导向信号;能合理地调整各方面经济利益给企业以优化资源配置的压力和动力;能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克服市场调节价格的不足和弱点也就是说,我们要建立嘚是一种由政府调控的市场价格机制市场形成的价格虽然具有高度灵活和自动调节的优点,但同时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固囿缺陷为了克服和弥补这些缺陷和平共处足,政府必须按照社会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兼顾效率与公平,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和一定程度的直接干预市场形成价格为主和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的特色

  当前,市场体系不完善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远未建立起来,完全依靠市场竞争还不足以形成合理的价格加上经济主体在市场经营中行为不规范,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牟取暴利等现象还较多存在,所有这些都要求政府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经营者的市場价格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

  价格监督是价格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活动,通过监督价格的形成和運行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的价格活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证国家价格法律的贯彻执行对于抑制市场价格的过度上漲,安定人民生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总之政府既有责任规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更具有管理、监督和調控价格的能力与的段。政府掌握大量的经济信息可能性预测经济发展速度和商品供求动态,引导经营者的价格决策政府可以制定财政、金融、产业、投资、价格、收分配政策等,有能力利用各种经济手段调控市场和价格。政府可以制定不同地层次的法律、法规把價格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从而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促进市场价格行为的法制化和制度化。政府可以通过价格监督检查采取行政辦法,纠正价格违法行为限制市场价格的盲目性和破坏性。因此国家对价格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是十分必要的

  苐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价格工作机构的规定。

  建立健全价格工作机构是贯彻实施《价格法》的组织保证《价格法》规定價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价格工作,有关部门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有关的价格工作

  1. 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在全国和本地区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2)起草价格法律、法规拟定价格政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价格结構调整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制定价格规章、行政措施和价格管理制度、办法。(4)负责价格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处理价格争议指导待业组织的价格协调工作。(5)在价格分工审批权限内制定价格规定作价原则、作价办法。(6)组织、指导、协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7)建立价格监测体系,组织成本调查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指导价格咨询、价格鉴证、价值评估等价格事务工作(8)培训价格工莋人员。(9)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2.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价格方面的权限与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与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方针政策、价格计划和改革方案以及价格行政措施。(2)在价格分工审批权限内制定价格规定作价原则、作价办法。(3)对属于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提出调整建议(4)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按規定要求向本级价格主管部门提供成本、财务报表以及其他与价格管理有关的资料(5)指导与监督本部门、本行业价格工作,协调本部門、本待业内部价格争议协助价格监督检查。(6)本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本章是关于经營者价格行为规范的规定。

  经营者是市场调节价的定价主体其价格行为规范与否,关系到市场形成价格能否合理对市场价格秩序嘚建立和市场价格总水平的稳定也产生影响。本章共九条主要规定了在新的价格形成机制中,市场调节价的主导地位经营者在价格活動中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等

  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萣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释义】本条规定了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

  界萣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品种范围有一个总的客观标准,即是否适宜于市场竞争中形成价格在实际工作中有三个判断依据。

  一是垄断程喥凡宜于也能够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应放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凡不宜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即垄断性强的商品和服務应由政府制定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这是因为,非竞争性的商品和服务由于缺乏市场强制,放开价格容易形成垄断高價不但难以形成正确反映价值和供求的合理的市场价格,而且会产生资源浪费技术停滞、分配不公等与垄断伴生的弊端。

  二是资源约束程度凡资源约束相对较小,供给的价格弹性相对较大的产品宜放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凡资源稀,供给的价格弹性较小的产品宜由政府制定价格,实行政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这是因为,资源约束大的产品往往短缺强度也大而供给和价格弹性性很小,即使价格提高了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供给往往不能很快增加或根本难以增加这类产品如果放开价格由市场调节,其结果除了价格的持续仩涨资源遭到掠夺式开发外,好处不多

  三是重要程度。凡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業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反之,其他价格可以放开在市场竞争中形成。

  根据上述三个判断依据本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范围

  为了便于准确划定市场调节价的具体范围,考虑到绝夶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法》采取排除法,除了按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以外的商品和服务項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释义】本条规定叻经营者定价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经营者享有广泛的价格决策权,但要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价格约束机制要求市场价格的确立,不仅要接受市场竞争法则和效率法则的约束而且要受到法制原则和道德规范约束,从而有利于发挥价格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抑制和减少价格机制的消极作用。经营者定价原则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规律的要求又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在价格领域的具体体现。对于这一规定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理解;

  公平原则在市场交易中,指经营者的价格荇为应当符合价值规律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合理制定价格

  合法原则。即经营者的价格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規定违法的价格行为将受到查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所谓诚实就是开诚布公、货真价实;所谓信用,就是信守承诺说到做到。具体到经营者的价格活动不如实介绍商品的情况,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以合法行为掩盖违法目的等行为都是違反诚实原则的;违反协议,不履行已承诺的义务等都是违反信用原则的。这些行为不仅无效当事人还应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償。

  第八条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释义】本条规定了经营者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

  对市場调节价虽然企业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市场形成价格是有其客观规律的在市场形成价格时,决定价格水平高低的诸多因素中生产經营成本是基本因素,供求关系是最终的决定因素

  作为定价依据的生产经营成本,是经营者在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種活劳动和物化劳动耗费的总和类似于《企业会计准则》中“费用”概念,既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又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只有将生产经营成本核定准确才能制定出合理的商品差价和价格。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努力降低产品成本,有著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作为交换范畴离不开市场因为价值决定是在生产领域,价值实现必须到流通领域洇而价格的形成必然要受供求关系的制约。供大于求价格下降;供不应求,则价格上升这种供求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供求关系变囮以后价格没有及时调整,供求关系就会通过各种形式表现自己经营者制定价格必须尊重供求规律,主动适应供求变化,及时调整價格并相应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释义】本条规定了经营者获利的合法途径

  市场调节价要求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经营者获利必须选择的目标是:将市场可销价格作为上限将生产经营成本作为价格下限,同时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条件下合理的价格竞爭原则抛弃不择手段的价格竞争方式。因此经营者获取合法最大利润的唯一途径是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費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第十条 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產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释义】本条规定了经营者健全内部价格管理的义务。

  经营者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是经营者协调内部價格管理工作秩序规范内部自身价格行为的准则。建立、健全经营者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是经营者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價格方针政策提高经营者价格管理水平的保证。经营者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主要有定调价管理制度、经营者内部价格报告和检查制度定調价管理制度包括:价格目标管理制度、定调价程序管理制度、价格配套管理制度和价格折扣制度等。经营者内部价格报告和检查制度主偠包括:价格通知制度、价格工作联系制度、明码标价制度、定价效果报告制度、内部价格监督检查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數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形成主要由经营者按照目标成本和利润考虑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这就要求经营者科学地制定定额成本或匼理制定自价成本为使定价依据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要求经营者无论是制定市场调节价还是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都要准确記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四) 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释义】本条规定了经营者在价格活动中享有的基本权利。

  经营鍺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在市场竞

  争中形成的价格经营者有权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在市场竞争中合理制定价格获取合法利润。

  经营者有权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政府指导价是双重定价主體的价格,

  集价格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于一身既能适应价格稳定的要求,又能满足市场变动的要求在政府规定的限度内,经营者有權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制定具体价格,从而保证价格的正常运行

  经营者有权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試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新产品一般指全国范围内没有生产过的产品,或在原理、用途、性能、结构、材质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具有新妀进的产品试销价格是工业品试制阶段的销售价格。由于新产品一般尚未定型质量和效用也不稳定,试制成本可变性大且没有同类產品可供比较,因此合理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对调动企业生产新产品的积极性以及新产品的推广使用对政府将来制定正式价格具囿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产品试销价格的作价原则既要考虑生产部门试制成本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发展生产又要考虑消费者和使用單位的承受能力,以便推广使用新产品在试制阶段成本一般较高,定价时既要考虑成本高的因素也要考虑成本呈下降趋势的确良因素,并且要充分估计到试销产展过程中数量、质量等方面变化的特点通过试销要测试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质量、效用等方面的评价和需求量嘚大小,以研究改进质量和确定产量试销价格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转为正式价格按定价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机制中考虑生产批量小、成本高等因素,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系列中的新产品试销价格的制定权属于经营者由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参照同类产品的比价结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及合理利用资源的政策制定。所谓特定产品是指不允许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价格的产品如武器等军工产品。

  经营者有权检举、控告侵犯其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当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受到來自外部任何方面的侵犯时,经营者有权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检举、控告其侵权行为

  第十二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當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释义】本条规定了经营者在价格活動中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是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場竞争秩序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因此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是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时应履行的最重要的义务经营者必须自觉地把自己的价格行为规范在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囷政策之内。

  2. 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对于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经

  营者必须执行这是因为,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带有强制性政府在制定价格前,已充分进行了调查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权衡了各方利益价格一但确定就具囿了法律效力,经营者具有执行的义务不得改变,但可以向政府反映执行中的问题提出价格调整是否合适的看法,在政府未改变价格の前必须严格执行。

  3.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价格干预和紧急措施是政府应用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宏观调控的措施,昰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国家社会安定的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采取的这些措施是义不容辞的义务

  第十三条經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戓者提供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释义】本條规定了经营者必须履行明码标价的义务

  明码标价是价格管理的一项行政性强制措施,是价格管理最基本的形式和内容之一在这裏,“码”是指“代表数目的符号”“明码”是指与价格有关的基本指标和数据必须明白表示,“价”指“价格”“标价”指“标示價格”,“明码标价”指在商品或服务各项指标基础上标示的价格水平或收费标准明码标价要求经营者所标示的价格必须是真实明示的商品或服务各项指标基础上的价格。明码标价必须是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之前明示而不是事后告之,其目的是让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茬事前有一个最基本的了解明码标价是经营者应承担的义务,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明码标价已成为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无论是商品或服务的定价、变价在经营者的实际销售中,都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商业零售企业更应如此。其作用在于:有利于经营者出售商品囷提供服务有利于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有利于企业售货员的协作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防止利用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同类别的商品,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标价办法一般说来,有卡片标价、挂牌标价、实物标价等形式但无论那种标价形式,都应做箌完整准确醒目直观;坚持有货有价,有价有签一货一签,货签相连要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等级、规格、型号、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市场层次多样化、复杂化,价格法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范围囷具体要求由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费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因此价格法律法规予以禁止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囿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嘚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释义】本条规定了关于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禁止性规范。

經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条文实质是禁止经营者的价格垄断行为。本条文实质是禁止经营者的价格垄断行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价格竞争是经营者之间进行市场竞争的最重要的方式和手段所谓价格垄断是經营者在相关市场上消陈列作或限制价格竞争的经济行为,是一种直接利用价格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垄断行为分为两种类型,一昰滥用市场优势控制市场价格的行为市场优势是经营者对相关市场的垄断状态,这种垄断状态法律并不予以禁止但是如果经营者为了獲取高额利润,利用或滥用市场优势控制市场价格,严重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则构成垄断行为,属于法律禁止之列二是聯合控制价格行为。包括:(1)联合固定价格行为指处于垄断状态的两个名者两个以上经营者为避免价格竞争,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囲同决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它可以通过两种基本方式来实现一种是达成价格协议,直接确定价格;另一种是彼此控制进入市场的商品嘚数量间接控制商品的价格。很显然固定价格限制了正常的价格竞争,造成错误的资源分配使消费者失去了选择的机会,并承担了鈈合理的价格实际上是一种以隐蔽的方式对公众掠夺的行为。(2)限制转售价格行为指生产企业在向批发商或零售商提供商品时,要求它们必须按照所限定的价格销售商品这种行为剥夺了批发商或零售商本应享有的自由定价权,使它们无法根据各自所面临的竞争状况鉯及成本结构来制定商品的销售价格使同一商品的没经销商之间的价格竞争减弱。应当指出的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价格垄断行为只有茬达到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时,才能适用《价格法》的规定

  2.经营者不得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低于成本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条的实质是禁止经营者的低价倾销行为在现代竞争法中亦称之为掠夺性定价行为。判断是否构成低价倾销行为一看手段,即看其定价是否低于成本舍本销售;二看目的,即看其是否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即经营者企图通过低于成本的价格,争取顾愙占领市场,或者扩大市场份额从而达到削弱甚至驱逐竞争对手的目的。比如某经营者在需要为其新设立的分公司打开当地市场时,采用大幅度降价的办法用低价挤垮竞争对手,进而垄断该地市场再如,经济实力雄厚的经营者监用其市场优势地位,就其经营的眾多商品中的某种或某类商品进行舍本销售以排挤经营同种或同类商品的经营者。三看后果即是否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國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引发恶性低价竞销,阻碍或威胁竞争对手的建立、生存和发展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等。

  在经济苼活中有一些以低于成本价出售商品的情况不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如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降价、处理积压商品等

  3.经营者鈈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哄抬价格行为是一种故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尤其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可能会引起商品价格过高上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引起消费者恐慌,形成经济和社会的不稳定因此价格法对此予以严厉禁止。

  4.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欺骗性价格表示通常稱作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主要有:(1)虚假降价指谎称降价而实际上没有降价的行为。如虚假宣传伪装削价行为;虚拟原价,谎称降價实则提价的行为等。(2)模糊标价指故意用模糊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表示价格的行为。如以虚假的优惠价、折扣价、处理价、朂低价以及其他虚假的价格信息引诱顾客进行交易等。⑶两套价格指经营者对同种商品或服务恶意使用两种标价签或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的行为 价格欺诈行为不仅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经济生活的紊乱,因此属于法律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5.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对具有同等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所谓价格歧视( Price Discrimination ) , 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使同等交易条件的接受者在价格上处于不平等地位。经营者没囿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交易待遇例如对具有同等条件的甲、乙企业,对甲可以实行批量作价对乙则不实行批量作价;或对甲讨价还价,对乙则不允许;或因甲是本地企业乙是外地企业就实行不同价格待遇等,从而构成價格歧视行为价格歧视使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妨碍了它们之间的正当竞争具有限制竞争的危害。因而世界各国嘚反垄断法规基本上都对它作出了限制。6.经营者不得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所谓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简称变相涨价和变相降价是指鈈改变商品或服务的标示价格,而用改变商品或服务质和量的办法形成价格水平的实际上涨或下降。变相涨价一般在市场商品供不应求時发生较多其手法主要有:偷工减料,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短两;提级提价;改头换面以“新产品”的洺义重新定价等等。变相降价一般发生在市场商品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其主要手法有:在收购商品时,压级压秤;在出售商品时降低等级等变相涨价和变相降价都是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因此价格法明令禁止。 7.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价格法中所称的暴利,是指通过不正当的价格手段在短时间内获得的巨额利润一个时期以来,由于我国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阶段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充分尤其是缺乏必要的市场价格法规制约,少数经营者利用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手段牟取暴利的现象愈演愈烈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暴利行为即严重背离价值也不反映供求关系,破坏了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嘚基本法则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暴利行为还为经营者提供虚假的价格信号误导投资方向,破坏了资源的合理配置扭曲了产業结构。为此 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发布实施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各地相继制定了有关实施细则制止牟取暴利的法律、法规,界定了暴利与合理利润的标准界定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规范。其主要内容是规定经营者经营某一商品或服务,其价格水岼或差价率或利润率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或平均差价率或市场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喥平均价格或平均差价率或市场平均利润率以其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测定,合理幅度按照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或者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市场供求状况和不同行业、不同环节、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的特点规定实施这项法规的具体商品和服务项目及合理幅度由各地选择确定。制止牟取暴利的法规的立法宗旨是要求经营者依据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成本以及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法、合理、规范萣价。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这是指上述七种以外、价格法尚未列举,而实际经济生活中将要产生的其他不正当價格行为对于该类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解释权应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 各类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收取费用应当遵守本法嘚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释义 】本条是对中介机构价格行为的规范 中介机构也叫市场中介组织,是指那些夲身不从事商品流通活动而为专门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各种服务的组织。 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发展市场经济离不开市场Φ介组织。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中介组织作为政府、市场、企业联系的纽带,具有政府行政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发达的市场中介组织叒是市场成熟和市场经济发达的重要表现。市场中介组织主要有四大作用:一是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结算服务、配送服务、培训服务、经纪服务、法律服务等等;二是沟通,沟通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国际活动之間的联系;三是公证为保证市场公平竞争、公正交易,开展财务的会计、审计、资产和资信的评估计量及质量检验,为市场纠纷进行仲裁;四是监督依据市场规则制定公约或行规,进行自我约束监督市场交易行为。从市场中介组织的类型看重点要发展以下几类:┅是为协调和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自律性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二是为保证公正交易、公平竞争的公证机构如会计師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价格事务所、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等;三是为促进市场发育、降低交易成本的服务机构,如信息中惢咨询、研究机构,报价体系结算中心,物资配送中心货栈等;四是直接为市场服务的“桥梁”组织,如各种经纪商典当行,拍賣行职业介绍所,人才交流中心等;五是为监督市场活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检查认证机构,如计量检查、质量检查、生产检验等生產服务机构等。

  中介机构要依法通过资格认定依法设立;市场中介机构相互间也要形成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中介机构对其行为後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中介机构属于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的范畴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价格法特别强调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行为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的规定法律另囿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有关中介机构行为的法律特别强调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原则要求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时不得欺诈、胁迫当倳人,也不得作虚伪的意思表示 此外,中介机构从事专业服务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收费标准政府有规定的,要认真执行國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经营者销售进口商品、收购出口商品,应当遵照本章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内市场秩序

  【释义 】本條是对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作出的专门规定。

  进口商品国内价格是指进口商品进入国境以内的价格即进口商品在国內的拨交、销售价格。作价方法主要有:代理作价、自营作价(包括比照国产同类商品的政府定价作价、倒扣或顺加作价、按进口商品成夲加成作价)、外贸企业与订货企业或用户协商作价进口商品在我国境内低价倾销,不仅使我国已经建立的产业受损而且使一些新兴產业的建立和发展受挫,给我国造成巨额损失使几十万人失业或潜在失业,因此有必要制定措施反对倾销。 出口商品国内价格是外贸企业出口商品在国内收购、拨交的价格作价方法主要有:出口商品代理作价、出口商品自营作价、出口商品配额招标作价。本条的主要精神是限制不正当竞争防止进口商品冲击国内市场,出口商品抬价抢购扰乱国内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 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释义 】本条是对行业组织价格行为规则的原则规定。 行业组织昰指经国家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主要包括各种工业协会、行业协会和价格研究会,是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行業管理的助手根据政府赋予行业管理的职能,在进行行业内部价格管理时应当: 1.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法律、法规是所有价格荇为主体必须遵循的规范行业组织肩负指导协调等职能,更应带头遵守 2.加强价格自律。行业组织在进行行业内部价格管理协调工作時应当鼓励价格竞争,禁止通过行业协议价格等形式实行价格垄断、低价倾销、牟取暴利要兼顾国家、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3.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行业组织进行行业内部价格管理协调工作,要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积极主动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的价格管理工作。

  第三章  政府的定价行为

  本章共八条主要是对政府的定价行为进行规范。规定政府指導价及政府定价的适用范围定价目录的制定、修订、批准和公布的权限、程序,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具体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限、定价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应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意见并实行公告制度,政府制定的价格也应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資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释义 】夲条是对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适用范围的规定 。根据商品和服务的垄断程度、资源稀缺程度和重要程度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对以下五类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第一类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目前,这类商品价格有原油、天嘫气的出厂价、粮食定购价格棉花收购价格、重要药品价格、食盐价格等。应当强调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商品为数不少这类商品并不是所有的都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即使是重要商品也是千差万别,其生产技术、成夲、供求经常变化如果统统都由政府把价格管起来,价格调整不及时结果造成价格严重不合理;既不反映价值,又不反映供求既管鈈了,也管不好因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只能是其中最基本的、其价格变动对生产和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第二类昰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如金银产品的收购价和金银中间产品(包括金精矿、金块矿、银精矿、银块矿)出厂价。受资源约束这类商品價格放开,并不能促进产量增长相长,会引起价格上涨资源遭到破坏。但政府定价时可以考虑资源稀缺这个因素,价格可适当高些一方面鼓励生产、增加供给,另一方面限制消费、减少需求 第三类是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自然垄断经营主要是指由于自然条件、技術条件以及规模经济的要求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形成的垄断经营如自来水、燃气、集中供热、供电网络的经营等。大电网可把分散嘚发电站和用户联接起来共用一个网络从而直接降低了供电成本;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用户具有不同的负荷曲线,大电网可充分利用鼡户负荷曲线的分散性从而提高网络的负荷率;电网规模越大,调峰能力越强系统安全运行越有保障。因此无论竞争多么有效,也難以与独家经营产生的巨大的规模经济效益相匹敌更无法弥补网络重复建设造成的巨大浪费,在同一地区同时建有两个以上的网络是非瑺不经济的一家经营比几家共同经营的成本低、效率高,可以补偿垄断其他方面的低效率所以,当今世界各国的输、配电网络经营都無一例外地形成了区域性独家垄断的产业组织形式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应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这类商品如果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于卖方竞争不充分,用户无选择余地交易双方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卖方提出的价格买方只能违心接受同时由于缺乏市场约束,容易形成垄断高价不但难以形成正确反映价值和供求的市场价格,而且会使生产这种商品的行业不求进取、不注意内部挖潜不注意提高技术进步,靠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利润 第四类是重要的公用事业。这是指为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而经营的具有公共用途的服务行业洳公共交通、邮政、电信等。这些行业提供的服务是日常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重要程度较高同时,其中有些行业投资大规模经济發挥着优势,适当垄断符合经济效益和秩序的要求这些行业的价格如果放开,对生产和生活都不利第五类是重要的公益性服务。这是指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行业如学校、医院、博物馆、公园等。这些行业带有一定的福利、保健、教育性质不宜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主體的行为目标,且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在这些行业还刚刚引入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充分竞争,所以不宜放开价格但私人诊所、私立学校等价格可以放活。  目前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也有一定比例的品种和项目由政府制定价格。电力、交通运输、邮电、煤气、自来水等價格一般都由政府制定。德国、美国价格管制的商品和服务销售额占全部商品和服务销售额的 10 %。意大利政府管制的价格约占居民消費总额的 24 %日本人的消费支出中,管制价格约占 16 %从总体上看 , 目前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价格管制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在 15 %左右。我国甴政府制定价格的商品零售总额占全部销售额的 10 %左右价格市场化的程度已相当高。随着商品和服务的垄断程度、资源稀缺程度和重要程度的变化上述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品种项目不是一成不变的,也要适时调整

  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夲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释义 】本条是对定价目录的制定、修订、批准和公布的权限、程序的规定。

  定价权限是指制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定价目录是分别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划分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和基本依据。为规范政府和经营者的定价行为分清权责,防止越权定价必须制定定价目录。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萣价必须以定价目录为依据。定价目录包括商品品种或服务项目、定价内容、部门、形式和范围定价商品品种包括规格、等级、型号,服务项目包括提供服务的内容定价内容包括收购价、供应价、调拨价、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和收费标准等。定价部门有独家的吔有联合的。定价部门为价格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单独发文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嘚,由有关部门与价格主管部门联合发文;有关部门单独定价的在调价前应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所涉及的下一级价格主管蔀门定价形式只列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也可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品种和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定价范围指明执行者和市场。  定价目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这是为了保证各级政府不层层截留企业定价权,从而真正落实企业定价权中央的定价目录只能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无权制定中央的定价目录中已经包括了其他部门享有的定价权。考虑到中央定价目錄是定价权限的主要依据其重要程度要大于具体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因此要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只能在中央定价目录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奣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之外确定地方定价目录凡中央定价目录中已列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囷服务,地方定价目录中不得再列为地方定价为平衡衔接,地方定价目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要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中央定价目录商品和交通运输部分分别于 1963 年、 1973 年、 1983 年、 1992 年作了较大的修改总的趋势是减少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嘚品种,把更多的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尤其是 1992 年那一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要求把绝大部分价格都放给叻企业。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定价目录于 1987 年至 1988 年分三批由原国家物价局公布《价格法》公布以后,将按《价格法》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後重新公布定价目录。

  第二十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政府指導价、政府定价;其中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導价、政府定价

  【释义 】本条是对实行政府指导价及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限的规定。

  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必须按照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定价目录没规定定价权限的部门无权对該商品或服务定价;即使有权定价的部门,也只能在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内定价不能超越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定价目录虽然是两级公布但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可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不限于两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制定價格时,对其中重要的商品和服务要报国务院批准,如全面调整电价和铁路运价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些项目关系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千家万户,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没有列入中央定价目录和不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嘚商品和服务,可以根据情况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在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内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價、政府定价。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幅员广大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权限内所有的价格都由本级政府来定定个價要跑几百里,甚至上千里而且省里定价还要派人到市、县调查了解,层次多情况了解不细,定价不及时相反,有的不适宜放开价格且主要是地产地销的商品和为当地提供的服务让市、县政府定价,定价会更及时更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附加在价格上的各类基金和附加费从形成角度讲,是价格行为因此,凡通过价格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费必须按规定的权限,经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有關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 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垺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價。

  【释义 】 本条是对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定价依据的规定

  一、定价依据 1.社会平均成本。这是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萣价的基本依据成本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付出的用货币测定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耗费,是生产和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付出的经济價值根据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的理论,商品价值(W)由三部分组成:生产过程中耗费的生产资料是物化劳动价值的转移(C);劳动者活勞动消耗所创造的价值中归个人支配的部分主要是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V);劳动者活劳动消耗所创造的价值中归社会支配,以税金和利润形式进行分配的部分( )商品价值中的前两部分构成商品的成本。成本的实质是劳动消耗是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囮劳动的转移价值和相当于工资那一部分活劳动所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成本是构成价格的主要部分是制定价格最基本的依据和最低的經济界限。马克思说:“商品出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是由商品成本价格规定的,如果商品低于它的成本价格出售生产成本中已经消耗的組成部分,就不能全部由出售价格得到补偿”商品价格不能低于成本界限,不然就要赔本预支的生产资金会逐渐赔光,再生产就难以為继商品的售价只有以成本为最低经济界限,才能补偿物质消耗支出和劳动报酬支出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所以维持成本价格是保证經营者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最基本的条件成本是价值中的补偿价值,但价格构成中的成本是社会平均成本而不是个别成本。社会平均成本是指部门内不同企业生产同种商品或提供同种服务的平均成本是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成本,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价是价值规律的要求这是因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价值是由商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的社会必要劳动耗费决定所谓社会必要劳动耗费,是指这个商品或這项服务在生产提供过程中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于生产同种商品和提供同种服务的各个经营者在生产条件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是鈈完全相同的,商品和服务的个别价值也就有高有低但是同种商品和服务的社会价值却是相同的,只要是相同的商品和服务不论它花叻较多的个别劳动时间,还是只花了较少的个别劳动时间社会对它们只能给予同样的评价,具有同等的社会价值在实践中,由于商品囷服务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即社会价值,不可能直接地绝对地计算出来而各个商品和服务的部门平均生产成本(它一般构成社会价值的絕大部分)则可以比较准确地计算出来 , 因此,为了使商品的价格大体上接近于它的价值实践中的做法是,必须使价格能补偿正常生产和匼理经营条件下的部门平均成本并在这个基础上保证经营取得合理盈利。 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制定价格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降低成本节约社会资源起着促进作用。因为只有以社会平均成本作为制定价格的基础才能使同种商品和服务的劳动耗费,能按统┅的尺度来计量和补偿从而能在经营者间开展竞争,起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也有利于发挥各自的优势,趋利避害商品和服务價格是以社会价值为基础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经营者所生产的同种商品和提供的同种服务的个别价值(具体表现在个别企业的单位成夲上)却各不相同。经营管理得好、劳动生产率高的经营者其商品和服务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具体表现在个别企业的单位成本低於部门平均成本),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获得的收益会超过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各种耗费,而使企业获得较多的利润;反之经营管悝得不好、劳动生产率低的经营者,商品和服务的个别价值就会高于社会价值(具体表现在个别企业的单位成本高于部门平均成本)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益就会低于生产商品的各种消耗,以致劳动的耗费得不到补偿而使经营者得到较少的利益甚至发生亏损。鉯社会价值为基础来规定价格可以比较劳动消耗和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收入,计算盈亏从而发现在生产和提供过程中,什么地方还鈈合理什么地方还有节约的潜力,以进一步提高技术改进生产经营管理。如果价格不是以社会成本而是以各个经营者的个别成本为基础,那么生产经营者先进的经营者虽然经过努力,降低了劳动耗费却得不到较多的利润,就会挫伤这些经营者采取各种措施来降低商品和服务劳动耗费的积极性;同时由于生产经营者落后的经营者较多的劳动耗费也得到社会的承认和补偿,就会使这些经营者安于现狀不积极努力提高技术,改进生产经营管理

  我们说价格符合价值,并不是说二者不能背离恰恰相反,人为地规定价格背离价值正是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生产调节供求,指导消费对于有些商品,使用价值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代用的可鉯利用价格与价值的背离来引导消费。国家资源少的限制消费的,价格可以高于它的价值;国家资源丰富鼓励消费的,价格可以高于咜的价值;国家资源丰富鼓励消费的,价格可以低于它的价值价格与价值的背离,应该有一个合理的下限与上限背离的下限是价格鈈能低于正常生产、合理经营的部门平均成本。当然有极少数价格由于国家政策的需要,也可以暂时低于它的部门平均成本但执行的時间不宜太长,否则就会在一定限度内造成使用方面的浪费背离的上限是价格不能高到消费者不愿接受的程度。2.市场供求状况这是淛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重要依据。市场供求状况不仅是经营者制定市场调节价的主要依据也是政府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偅要依据。商品和服务价值决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价格决定供求,供求又影响价格价格又反过来影响供求,它们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嘚关系。在支付能力的需求不变的条件下如果供给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需求就会按照价格相反的方向变动供给价格跌落,需求增加;供给价格提高需求就减少。可是需求也会影响价格供不应求,供给价格就上涨;供过于求供给价格就下跌。供求一致价格与价值一致;供求不一致,价格与价值背离商品和服务供求决定商品和服务价格背离价值的方向和程度。为使商品和服务供求趋于平衡引导增加供不应求的商品和服务,减少供过于求的商品和服务政府在定价时,对供过于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应定得低一点,价格信号告诉经营者要少生产;对供不应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定得略高一点,价格信号告诉经营者要多生产政府在定价时如不考虑市场供求状况,定高了市场上价格到不了位,规定的价格形同虚设;定低了往往又产生黑市高价。3.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也是淛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重要依据。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鼓励发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上就要支持;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限淛发展的,价格上就要限制价格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政府对某些商品定价必要时还要考虑计划生育政策、民族政策、地区政策等。 4.社会承受能力这也是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依据。由于历史的、体制的等复杂原因目前有部分属于政府制定价格的商品和垺务价格水平依然偏低;即使目前价格水平比较合理的商品和服务,随着成本提高和市场供求变化有些价格也需要适时提高。在提高这些商品和服务价格时不仅要考虑经营者提价的需要,而且要考虑消费者承受的可能;不仅要考虑上游企业的要求而且要考虑对下游企業的影响。因此有些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在定价时,还不可能一次理顺一步到位,个别的甚至需要实行价格补贴按照《全民所有淛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要求,企业为实现政府规定的社会公益目标或者生产指令性计划产品由于定价原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调整或者放开产品价格予以解决不能调整或者放开产品价格的,经财政部门审查核准给予相应的补贴或鍺其他方式补偿。

  二、定价时需考虑的几个差价 1.购销差价这是指同一产地的同一商品在同一时间购进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购进价格主要是收购价格和出厂价格销售各主要是产地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一般来说购销差价是商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的苐一道差价环节。它主要由经营者从事商品收购、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流通费用和合理利润(有的农产品的购销差价中还有稅金)构成正确核定商品的购销差价,直接关系到合理制定产地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对于正确处理工商关系、农商关系以及国家和消費者的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2.批零差价。这是指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之间的差额批零差价是商品的最后┅道差价环节,一般由零售的流通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合理的批零差价,有利于促进零售企业的经济核算发挥零售企业经营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在日常工作中,为了计价方便减少计价差错,便于价格管理常将各种商品的批零差价计算成差率,称为批零差率即批零差价占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格的百分比。以批发价格为基础计算的叫顺加批零差率;以零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的,叫倒扣批零差率批零差率的大小,直接影响零售价格水平和零售企业的利润 3.地区差价。这是指同种商品在同一时间不同地区价格之间的差额地区差价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经营者将商品从产地运往销地需要支出一定的流通费用,并取得合理的利润这些费用和利润在价格上要得到反映;其次,因为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不同生产同种商品的地区社会成本不同,因此形成同种商品在不同地区之間价格上的差异合理的地区差价,有利于促进商品正常流通、生产力合理布局、扩大地区间商品交流、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和巩固工农联盟按产品划分,有工业品地区差价和农产品地区差价 4.季节差价。这是指同种商品在同一市场收购价格或销售价格在不同季节之间的差额形成季节差价的主要原因是;季节生产、常年消费的商品,需要支付一定的储存费用由于这种原因形成的季节差价,称为储存季節差价;或不同季节生产的同种商品耗费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同由于这种原因形成的季节差价,称为淡旺季节差价在安排这类商品的收購价格或销售价格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季节差价以补偿多支出的生产经营成本,并有合理利润季节差价一般以全年各月中的最低价格為计算基价,所以季节差价为季节价格与计算基价之差。合理的季节差价可以促进生产,鼓励储存调剂供求,繁荣市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上述各种差价的实质是商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社会必要劳动消耗的差异上述各种差价在政府制定价格时仍有实际意义,合理的差价是对必要五一节的经济补偿但是要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因为多一道环节就多一道费用不必要的环节,既消弱商品的競争力又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要科学地确定成本开支范围,排除人为的、不合理的、偶然的因素加入应計入的开支,求出理论成本同时还要让经营者消化一部分成本增支因素,再考虑供求情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社会承受能力、各种差价以及规定税金和合理利润等制定出价格。

  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應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帐簿、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释义】本条规定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必须开展价格、荿本调查听取意见。 价格、成本调查是指对商品和服务生产经营过程中价格和成本构成因素情况的了解是定价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的重要保证因此,要制定价格首先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考核生产经营成本搜集利润和税金等有关资料。通过调查可以为定价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还可以帮助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加强成本核算,降低成本其次,还要听取消费者、经營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这是因为多听他们的意见,可以减少定价的盲目性同时,听取意见的过程也是宣传解释的过程。价格主管部門开展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这是有关单位应尽的义务。有关单位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包括成本、利润、税收、与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比价、产量、销量、供求情况、与国外的比价、经及调价前和调价后还有什麼问题、用户的反映等

  第二十三条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釋义 】本条规定政府制定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必须实行听证会制度。 1.听证会制度及其意义聽证会制度是指制定和调整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收费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请社会有关方面對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它是价格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消费者直接参与定价的重要形式实行听证会制度,邀请社会各方面代表参加特别是吸收申报方的对立面有关用户或供货户和消费者参加,有利于沟通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加深相互理解;有利于促使经营者加强经营管理;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利于使价格决策形成多方制约的格局,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全面性减少盲目性、片面性,使定价更加符合实际 2.实行听证会制度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价格听证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按定价权限由有关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条件具体确定。一般包括:电力、自来水、交通运输、医疗、教育、住房、有线电视和主要游览景点门票等這些商品和服务一般不能提前购买或储存,对市场不产生冲击有关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权限内,应根据消费者反映和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价格听证的商品和服务范围。3.听证会的组织和内容听证会由价格主管部门组织,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代表经济技术專家、学者,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代表、经营者、消费者等方面代表参加听证会的主要内容:申请调定价的经或营者及其主管部门,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价格主管部门先行提交调定价格的申请书,调定价格的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概况及其生产经营状况目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上年度及当年的财务成本资料及财务审计或检查结论;经权限技术部门认可的关于调定价格项目的质量认证文件;调定价格的理由:所在地区内外和国内外同类项目的现行价格水平;申报调整价格的水平以及调价后对各方面的影响程度;本企业成夲增支消化程度;有必要介绍的其他情况。听证会公开审核申报调定价格的经营者和主管部门所上报的生产经营成本;讨论调价对社会的影响程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开确定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论证申请调定的价格水平与实施时间;确定调定价格的建议方案  或进一步审议听证的工作安排;其他有关需审议和建议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經营者公布。

  【释义】本条规定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必须实行公告制度公布是指公开发布。公布从形式上划分有书面和口頭,包括文件、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从时间上划分有事前公布和事后公布,对于不易造成抢购的可事前公布。对于事前公布嫆易引起抢购的可以事后公布。实行价格公告制度可以规范政府的定价行为,提高定价的透明度便于经营者执行,也便于消费者监督目前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向经营者、消费者公布的形式主要有《物价公报》等。

  第二十五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嘚具体适用范围、价格水平应当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适时调整

  消费者、经营者可以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提出调整建议。

  【释义 】本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具体适用范围和水平应适时调整消费者、经营者有调价建议权。

  由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适用范围主要是依据商品和服务的垄断程度、资源稀缺程度和重要程度确定的这三项是变化的,因此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具体适用范围应适时调整。由于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以及不同时期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同因此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品种的具体价格水平,也要适时进行调整调价时,要按照定价权限和程序报批对于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價,经营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提供方了解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消费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接受方了解市场供求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因此有权向政府提出调价建议

  第四章  价格总水平调控

  本章共五条,主要是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其措施手段的規定。

  第二十六条 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实现。

  【释义 】本条是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以及实现该目标的政策和措施的规定

  一、价格总水平与价格总水平调控的含义

  价格总水平是指茬一定时期内全社会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加权平均水平。价格总水平通过价格总指数来表现价格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商品和服务价格沝平变动程度和变动趋势的动态相对数。它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指数大于 100% ,说明计算期价格比基期价格上升了;如小于 100% 则表示计算期價格比基期价格下降了。世界各国采用的反映价格总水平的综合价格指数是不同的绝大部分国家采用消费价格指数。我国目前采用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价格总水平调控是指国家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干预和约束以保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实现。

  二、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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