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怎么做,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200000元的水泥

1994年某水泥厂与W建筑公司签订了┅份购销合同怎么做,水泥厂提供40吨水泥单价1500元1吨,共计60000元提货前预付20%,提货三个月内W建筑公司须付清余款W建筑公司依合同预付20%货款后,取走了水泥随后W建筑公司以1700元1吨的价格全部转卖给S建筑公司,试图从中牟利但S建筑公司接货时,发现水泥质量不合格遂拒付貨款。三个月后水泥厂催促W建筑公司支付货,W建筑公司也以水泥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 水泥厂遂向人民法院提诉讼。作为法院你认为應该怎样判决?

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购销合同怎么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