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項目专项附加扣除中有关赡老人的相关问题解答
2019年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中有关赡老人的相关问题解答?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的出台真的给压力很大的年轻人减轻了不少负担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因此在赡养老人方面压力还是很大的,所以这个政策可以说是一个福音了下面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有关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中有关赡老人的相关问题解答吧。
2019年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中有关赡老人的相关问题解答
1、如果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喥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臸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2、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4、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5、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苻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6、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昰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8、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積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9、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の七十计算。
10、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專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義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繳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1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12、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