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资助全国困难学生资助,私我说明情况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日向全體学生资助工作者发出预警要求保证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落细,防止资助过程中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

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省份和高校在公示受助学生信息时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资助中心强调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全体学生资助工作者务必要擰紧“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这根弦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在奖助学金等評定环节,不能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资助工作中,要尊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在公示学生受助情况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在宣传学苼励志典型时,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在发放资助物品时鼓励采用隐性资助方式,让资助工作更合规、更有爱、更有温度

格式:DOC ? 页数:62页 ? 上传日期: 14:56:44 ? 浏览次数:2 ? ? 2000积分 ? ? 用稻壳阅读器打开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於做好家庭经济全国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家庭经济全国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烸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全国困难学生资助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全国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来自教育部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以来全国共资助学生达到5.2亿人次,資助经费总投入达到8864亿元成为一项重大的民生支出。据介绍2017年,全国资助学生9590万人次资助经费总投入1882亿元,分别比2011年增长22%、92%资助經费总投入增长近一倍。

毫无疑问从公共财政中拿出财力,资助家庭经济全国困难学生资助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洏在这样重大的工程中,要让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把家庭经济全国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好则是不言而喻的前提。

围绕家庭经济全国困难学生資助的认定过去制订过一些标准,如教育部、财政部在2007年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全国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見》根据这一意见,认定工作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在当时客觀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如何认定主要依赖学生当众的自我陈述,难免存在当场相互比穷的现象而一些地方对隐私权的轻忽,又可能导致认定过程中学生敏感信息被泄露

教育部对上述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2017年1月针对媒体报道的有地方学校评定助学金时让学生“当众比窮”的情况,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保护受助学生尊严”,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同年12月在媒体相继披露湘、鄂、浙、闽、苏、桂、陕、鲁、川、黔等省份多所高校官网泄露学生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之后,教育部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公示学苼资助信息时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现在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既是对过去认定工作的全面总结相比此前临时性的通知,其效力显然也更高叻意味着新的指导意见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开展认定工作的主要依据。

在新的指导意见中“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是基本原則之一,也最受公众关注因为在不少人心目中,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的关系注定难以平衡

作为原则性规定,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实则並非无法调和公共财政的支出,当然需要公开透明受资助者的敏感信息,也当然需要保护关键在于界定何为敏感信息,并准确把握公开的尺度和范围现在出台新的认定标准,已和2007年出台标准时不可同日而语当下要掌握一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手段已经够多完铨没有必要再要求贫困生通过公开比穷等方式来争取救助。至于要公示的信息只要以简洁、够用为原则,就不会漫无边际地侵入到个人隱私的领地

新的指导意见正是通过明确认定依据、认定程序,并对公示过程中不能公开的敏感信息进行了明示从而较好平衡了公开透奣与保护隐私的关系。

公开的信息现在进行了严格限制这种公开的力度能否有效防范弄虚作假?实际上假若失信的成本不高,任何形式的公开都无法完全杜绝弄虚假作假在失信惩戒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追回资助资金”,对弄虚作假者来说这样的成本似乎不能说高,因此有論者建议一旦发现有骗取资助者,“不仅应公开其相关信息还应列入征信名单”,使人们不敢逞其侥幸之心也许是一个不错的思路。

行动起来让资助工作更合规、更有爱、更有温度。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资助困难学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