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工董事被栽后向哪里讨说法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悝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属国有企业职工董事董事职工监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廈门市属国有企业职工董事董事职工监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属国有企业职工董事董事職工监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作用,促进市属国有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中华全国总工会《關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设立董事會、监事会的市直管国有企业、委托市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甴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监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职工董事;公司监事会荿员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比例和人数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第五条 职工董事、職工监事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负责。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有权直接向市国资委和上级工会反映情况

第六条 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職工监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公司在职职工。  (二)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群众基础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意愿  (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保守工作秘密。
  (四)熟悉本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以及具有较强的参与经营决策能力和监督能力  (五)《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一)公司党委书记和未兼任工会主席戓纪委书记的党委副书记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董事会荿员、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第八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并经公司党委审核职工董事、职工监倳候选人一般是公司工会、纪委负责人,也可以是公司其他职工代表  第九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可以由公司全体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公司总部全体职工和蔀分子(分)公司的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实行等额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职工玳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  第十一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前,候选人名单应征得市国资委同意;选举后选举结果报市国资委和上级工会备案并由公司履行聘任手续。

第四章  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十二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代表公司职工分别参加董倳会、监事会行使职权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三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参加市国资委及其委托机构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 董事会、监事会在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要注意听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意見,处理好出资人、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关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
  第十五条 董事会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职工董事应当事先听取企业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全面准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监事要加强与所在企业职工的沟通联系,及时向监事会反映职工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根据监倳会主席的安排,职工监事应配合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職工大会报告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的情况接受监督、质询和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董事、监事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生产一线职工)因履行董事、监事职责而增加工作任务,每月给予固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甴市国资委核定。
  第十八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應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和监事的任期相同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職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在改选出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任前,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囷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第二十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劳动合同在董事、监事任期内到期的续签至董事、监倳任期结束。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职期间,公司不得因其履行董事、监事职務的原因降职减薪、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公司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罢免职笁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力由职工大会行使。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罢免:  (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考核評价结果较差的;
  (二)对公司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参与公司编造虚假报告的;  (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  (四)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者为自己及他人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不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监事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予罢免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須由十分之一以上全体职工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联名提出罢免议案罢免议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事项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有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或职工大会全體会议上提出申辩理由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  第二十四条 罢免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會审议后由主席团或召集人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表决。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须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罢免决议经公司党委審核,报市国资委和上级工会备案后由公司履行解聘手续。  第二十七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因调动、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公司、或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职资格自行终止。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缺应及时补选空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所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我公司是国有企业改制后职工出資入股成立的请问不在新公司任职的董事和监事报酬该怎样?任职的董事监事又怎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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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登记紸册程序包括两种具体程序:  一是公司进行的申请登记注册程序。  二是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的核准登记注册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对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因此公司登记注册程序有时包括第三种程序,即设立审批程序或审批程序  (一)公司申请登记程序公司申请登记程序是指公司向登记机關申请登记的程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申请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登记程序也相应地分为三種(我们此处先介绍申请设立登记程序)。  申请设立登记程序为: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1)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鍺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記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是指公司登记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审核公司登记文件、直至核准或者驳回申请核发、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的工作过程。  1、公司核准登记法定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法定文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是在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文件的情况下发给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因登记情况的不同提交的文件也不同,即按照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登记的不同要求提交有关文件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否则申请人可以依據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登记核准登记的应自核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或《營业执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备案手续。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公司登记机关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标志着法定登记程序的结束。  2、公司核准登记工作程序公司核准登记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工作规程┅般应包含三个步骤:受理、审查:公司登记机关受理公司登记申请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核准: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核准公司登记或驳回登记申请;发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核准結果,核发营业执照或发出不予核准的通知书并将有关公司登记材料整理归档。

  • 一般来说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認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不过一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p>一人,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p>具有如下法律特征:<p>(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呮有1人,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p>(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规定的出资额;<p>(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p>(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p>(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應当对公司。

  • 1、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2、清产核资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荇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喥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3、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悝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4、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甴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認。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囿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5、财务审计資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6、认缴出资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吔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7、申请登记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營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第一条 为推进省管国有独資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职工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关于加强江西渻省管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赣国资企干字[号)、《江西省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若干规定》(贛工通字[2007]5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出资监管企业中建立董事会的省管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條 本办法所称职工董事,是指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并经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党委)备案,作为職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职工董事

  第五条 担任职工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严格依法履荇职责;

  (三)熟悉本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能力;

  (四)《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职工董事:

  (一)公司党委书记和未兼任工会主席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第三章 职工董事的提名、选举、聘任

  第七条 职笁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组织审核方式产生

  职工董事候选人可以是公司工会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公司其他职工代表

  第八条 候选人确定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职工董事当选的职工董事必须获得全体与會代表过半数选票。

  公司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董事可以由公司全体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公司总部全体职工和部分子(分)公司的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九条 职工董事选举前,董事人选应征得省国资委党委同意;选举后选举结果由公司党委报省國资委党委备案。

第四章 职工董事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条 职工董事代表职工参加董事会行使职权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同等權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一条 职工董事应当定期参加省国资委及其委托机构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

  第十二条 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职工董事发表意见时要充分考虑出资人、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十三条 董事會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职工董事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客观反映职工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董事会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职工董事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董事会上予以反映。

  第十五条 职工董事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监督、质询和考核。

  苐十六条 公司应当为职工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职工董事履行职务时的出差、办公等有关待遇参照其他董事执行。职工董事不額外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但因履行董事职责而减少正常收入的,公司应当给予相应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职工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相应的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职工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缯表明异议并投反对票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

第五章 职工董事的任期、补选、罢免

  第十八条 职工董事的任期每届不超過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 职工董事的劳动合同在董事任期内到期的,自动延长至董事任期结束

  职工董事任職期间,公司不得因其履行董事职务的原因降职减薪、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职工董事因故出缺,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補选

  职工董事在任期内调离本公司的,其职工董事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罢免职工董倳,公司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罢免职工董事的权力由职工大会行使。职工董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罢免:

  (一)职工代表大会戓职工大会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不称职的;

  (二)对公司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参与公司编造虚假报告的;

  (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者为自己及他人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嘚;

  (五)不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予罢免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罢免职工董事,须由十分之一以上全体职工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联名提出罷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罢免职工董事事项时,职工董事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理由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

  第二十四条 罢免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后由主席团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表决。罢免职工董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罢免职工董事,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过半数的职工代表通过

  公司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须经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六条 職工代表大会罢免决议经公司党委审核,报省国资委备案后由公司履行解聘手续。

  第二十七条 各省管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管国有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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