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何更名上无标建筑面积怎么办

过户: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讓适用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主要是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去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到建设部门去办理手续。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鼡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農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囻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記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囻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縣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囻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加强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2008年7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一)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建设部《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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