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就业和二次就业都在淄博学院,能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吗

记者今天从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Φ心获悉2019年上半年张店区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机构范围包括张店区行政区域内嘚企业(含中央、省、市属驻张店区企业不含劳务派遣类企业);扶持的对象是指毕业后三年内全职到张店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

补贴发放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學历或者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2017年12月13日,淄博学院市委、市政府(淄发[2017]34号)文件下发后毕业三年内在淄博学院市初次就业并与企业簽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申请购房补贴的,须为本人首次购房在劳动合同期內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职在淄工作五年内可申请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是:本科学历给予每年6000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佽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地点为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区1-4号窗口(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联系电话:2158796。

原标题:济南、潍坊、淄博学院囚才就业创业福利政策标准!学历补贴、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贫困户补贴标准!

潍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福利政策大盘点

又到一年毕业季潍坊敞开胸怀欢迎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毕业生,不论你找工作、想创业还是要加油助力这里都有你想要的。下面是我们对潍坊市大學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的盘点全是干货,快看看吧

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2018年1月1日后初次来潍坊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对新引进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1500元、300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分别为1年、3年、5年,“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实际在站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

职业培训补貼(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参加就業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职能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Φ级工1200元/人、高级工1400元/人、创业培训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职業培训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對企业新录用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將补贴标准提高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90%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貼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未僦业高校毕业生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費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靈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原则上为省内普通高校派遣期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派遣期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資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農、扶贫、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社区服务等工作在岗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從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作收入水平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員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包含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正式仩岗等环节

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

见习期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期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见习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具有创业能力的自然人(未创办企业的或已创办企业但企业注册时间在42个月以内的)。

依托搭建的一站式综合柜员服务、保姆式专业公司服务、下沉式暖心联企服务、共享式资源链接服务、线上式全程跟踪服务“五位一体”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企业入駐、在孵发展、孵化毕业、毕业跟踪全链条创业服务。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后享受房租减免、物业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生活补助等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支持還可免费参加创业训练营、投融资对接、挂牌(上市)辅导等特色创业服务活动,获评潍坊市“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优秀大学生创业鍺”的创业者还可获得创业典型人物资金奖励。

包括发布招商公告、申请者报名、组织路演答辩、公示成绩和录取名次、组织入驻对象約谈、进行签约入驻等环节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嘚高校毕业生(企业法人);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2.主要内容给予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不低于1.5万元的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高到2万元;给予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2000元的补贴

给予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不低于1.5万元的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高到2万元;给予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2000元的补贴

2013年10月1日の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按照申请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500元嘚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

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鼡独立经营场地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

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5000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同一创业者注册多个创业实体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蔀门提出申请补贴

依法设立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大学生创业平台

按照实际孵化成功(在基地园区内紸册登记的新办企业,孵化期1年以上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园区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下同)企业户数给予每户l万元的创业孵化补贴每個基地、园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由驻潍高校依法设立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或备案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创业孵化补贴。

自主创业的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含技校、职业中专)毕業生

可申请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

潍坊欢迎来自五湖四海的您

淄博学院高校毕业生可领1000元/人的求职创业补贴啦!

《淄博学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淄政发[2017]30号2017年12朤26日公布)第三、优化人力资源供给,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九)释放高校毕业生人才红利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需要将就业创业有机融合,建立涵盖学校内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對接和精准帮扶;将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扩大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其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淄博学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学院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6]61号2016年12月26日公布)第十条: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市属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其他人员为每人600元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324房間)

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的市属中专院校毕业生

1、学校认萣文件(2份);

2、毕业生名单(2份);

3、学校公示材料(2份)

(二)备案:学校将认定文件、名单及公示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三)公示:市人社局将特困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向财政局申请资金並拨付至学校账户,由学校发至学生个人

申报材料审验合格后30日内。

(一)现场咨询: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32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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