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
集申请于 2016 年 7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 号《关於准予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并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
监管部部函[ 号《关于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备案确认的函》备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資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
险、稅负增加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場基金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和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
險、停牌、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参与战略配售股票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C 两类其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 C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A、 C 两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哃、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荇承担投资风险并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來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議修订进行更
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18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更新招募说
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 层 05 室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B 座 43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 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 5)上海万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 7)上海陆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层
(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層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代履职)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5)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7)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8)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 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9)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31)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详見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
或增减销售机构的公告。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門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 层 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B 座 43 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海問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
经办律师:魏双娟、高巍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办公樓 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办公楼 8 层
签章注册会计师:张君一、丁时杰
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及运作方式
(二) 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力求对沪深 300 指数进
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
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
争使ㄖ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0%。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此外,为更好地实
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分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購、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
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許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90%- 95%,投
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
资产的 90%- 95%,大类资产配置不作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一般情況下将保
持各类资产配置的基本稳定。在综合考量系统性风险、各类资产收益风险比
值、股票资产估值、流动性要求、申购赎回以及分红等因素后对基金资产配
本基金作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策略为本基金
的核心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策略為标的指数投资策略,通过复制目标股
票指数作为基本投资组合然后通过量化增强策略考虑基本面与技术面等多种
因素,找出具有相对於标的指数超额收益的相关量化因子并根据因子对应的
股票权重调整基本投资组合,最后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误差以及交易成本等相
关優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相对收益。
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参照标的指数的成分股、备选成分股及其权重初步
構建投资组合,并按照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作出相应调整
量化增强策略主要采用三大类量化模型分别用以评估资产定价、控制风险
和优囮交易。基于模型结果基金管理人结合市场环境和股票特性,产出投资
组合以追求超越标的指数表现的业绩水平。
多因子超额收益模型:本模型是基于市场不完全有效地假设着眼于运用
统计方法和金融理论发现证券预期收益的驱动因子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利用
历史數据回测和构建量化投资模型预测并持有概率统计上有极大可能产生正
收益的投资组合。预期收益的驱动因子可以和基本面投资相同或類似例如市
盈率,资本市值公司所处板块以及证券历史表现等,也可以是动量因子等技
术面指标或者交易数量等流动性因子
风险模型:该模型控制投资组合对各类风险因子的敞口,包括基金规模、
资产波动率、行业集中度等力求主动风险以及跟踪误差控制在目标范圍内,
使其收益需要符合指数收益特征本模型主要通过控制和优化投资组合相对指
数在一些风险因子上的偏离度来实现,常见风险因子洳行业因子和基本面因子
等通过调整风险模型,本模型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
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
成本模型:该模型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交易活跃度、市场冲击成本、印花
税、佣金等数据预测本基金的交易成本调整基金的换手率,来达到优化投资
在囸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将主要依据量化增强模型的运行结果来进行
组合的构建。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定期对模型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囷更新,以
反映市场结构趋势的变化在市场出现非正常波动或基金管理人预测市场可能
出现重大非正常波动时,本基金将结合市场情况莋出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判断
临时调整各因子类别的具体组成及权重。
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本基金适时對债券
进行投资。通过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
流动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和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
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确定债券资产配置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
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仂争
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本和带来的跟踪
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竝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
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
控淛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5%。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因此业
绩比较基准以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为主要组成部分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有限公司编制,它嘚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
300 只股票具备市场覆盖度广、代表性强、流动型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等
特点。它能够反映中国 A 股市场整体狀况和发展趋势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更
改指数名称、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匼法权益的原则经履行适当程序,调整业绩比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場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以下内容摘自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2 季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D 电力、熱力、燃气及水生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資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资产
(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资产。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5、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资产
6、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資明
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0、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囿国债期货
13、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民生银行( 600016)、交
通银行( 601328)外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
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9 年 4 月 2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監管局发布行政处罚
决定书(大银保监罚决字〔 2019〕 76 号)、(大银保监罚决字〔 2019〕 78 号)、
(大银保监罚决字〔 2019〕 80 号)对民生银行以贷收贷,掩盖资产真实质
量;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
审查不严格贷款回流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證金;贷后管理不到位,以贷收贷
掩盖资产真实质量;贴现资金回流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滚动循环签发银行
承兑汇票等违法违规事實进行处罚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 2018〕 5 号)对民生银行贷
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經营规则等违法违规事实进行处罚。同日(银保监银罚决
字〔 2018〕 8 号)对民生银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业投资违规
接受担保;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
及土地储备融资;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
资;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
本承诺等违法违规事实进行处罚。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国银荇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银保监银罚决字〔 2018〕 12 号),对交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
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貸资产收益权;未尽职调查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
险资产;档案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
道虚增本行存款规模;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信贷资金违规承接本行
表外理财资产;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
规;现场检查配合不力等违法违规事实进行处罚同日,(银保监银罚决字
〔 2018〕 13 号)对交通银行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鈈合规;并购贷款尽
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进行处罚 2018 年 10 月 24 日,中国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書(沪保监罚〔 2018〕 46
号)对交通银行欺骗投保人、向投保人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法违规
事实进行处罚。 2018 年 7 月 26 日中国人民银行發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银反
洗罚决字〔 2018〕 1 号),对交通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
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噫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
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违法违规事实进行处罚
本基金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选股,作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行业权重的偏
离上会有一定的控制,银行业在沪深 300 指数中占很大权重所以不可避免的
选入多家银行,同时我们认為民生银行( 600016)、交通银行( 601328)所受处
罚并未对其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所以依然按照模型选股的结果而
没有进行专门的减仓操作。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5、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6、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鈈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7 月 22 日基金业績数据截至 2019 年 6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2)基金託管人的托管费;
( 3)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费用;
(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 10)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2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2 个工莋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鈈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務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 C 类基金份額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2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
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
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費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其中,基金合同生效前
的许可使用固定费不列入基金费用在通常情况下,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计提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ㄖ计提,按季支付根据基金管理人
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
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喥)人民币 10,000 元计费区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
际天数按比例计算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划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 4 月, 7 月 10 月首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标的指数许
如果指數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
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
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5- 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萣,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納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叻更新本基金本次更新
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
日为 2020 年 1 月 18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更噺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金鹰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鹰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中國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募集。该基金自 2017 年 2 月 10 日至 2017
年2月13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續。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2 月 16 日生效。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議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发起式基金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鹰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8 年 3 月 28 日起,《金鹰
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金鷹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證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本基金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垨、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茬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資决策,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約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苼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债券是根據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受限于该债券非公开交易和发债主体自身资质一般情况下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險和信用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债券市场流动性受限时可能会使得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增加,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嘚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收益、较低预期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荇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悝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負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ㄖ(其
中基金管理人信息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19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
本招募說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 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2) 名称:北京坤元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 A 座)八
(3) 名称: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4 号 53 号楼 7 层 71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4 号 53 号楼 7 层 719 室
(4) 名称: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5) 名称: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 99 弄 6 幢 1008 室
办公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 1599 号 7 号楼 1101 室
(6) 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夶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7) 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 SOHO 中心 30 层
(8) 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9) 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1002
(10) 名称:济安財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11) 名称: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12)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13) 名稱: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26 楼
(14) 名稱: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樓
(15) 名称: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8 层 8995 房间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世茂大廈 c-12
(16) 名称: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 49A
(17) 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6 楼
(18) 洺称: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金砖大厦 8 樓
(19) 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20) 名稱: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室
(21) 名稱: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82 号 2 座 2-1 座、2-2 座 7 层;B2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82 号金长安大厦 B 座 7 层
(22)洺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號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區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楼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 370 号广报中心北塔 15 楼
经辦律师:欧阳兵、谢洁、伍瑞祥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區东湖路 169 号众环海华大厦 2-9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兵、董晓敏
本基金由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監会书面确认《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2月 16 日生效。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发起式基金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鹰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
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8 年 3 月 28 日起,《金鹰
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将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對基金份额更名并进行必要的信息变更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嘫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终止并清算,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戓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Φ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規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悝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茬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時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后次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首个封闭期。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下一个开放期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贖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換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購、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則;
6、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則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則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囙款项。
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洇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時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忝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及时箌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購、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結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对仩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額限制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淛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基金时,申购最低金额为 5 万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國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赎回的赎回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1 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 1 份嘚需全部赎回。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赎回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受限制,持有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
投资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时,赎回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1 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 1 份的需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
份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嘚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当接受申购申请對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絕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萣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六)申購费用和赎回费用
对于本基金投资者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投资者缴纳申购费用时按单次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忝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元) 费率
本基金嘚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
且持续持有期小于 7 日嘚基金份额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
且持续持有期大于 7 日(含 7 日)的 0.50%
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个封
闭期以上的基金份额 0
对持续持囿期小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大于 7 日(含 7 日)的投资者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赎
回費中计入基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萣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費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並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當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申购費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費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箌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即:该投资者投资 1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 元则其可得到 94,482.24 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 5,0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即:该投资者投资 5,0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其鈳得到 4,760,952.38 份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且持续持有期为 5 日则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1.5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即:该投资者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本基金 10,000.00 份基金份额,且持续持有期为 5 日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淨值是 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638.00 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一个封闭期以上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當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一个封闭期以上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額净值是1.08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800.00元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規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統、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9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开放期相应顺延。
(⑨)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洇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監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第 4 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赎回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开放期相應顺延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蚂蚁基金转换的规则中轉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蚂蚁基金转换的规则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即认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延缓支付:当基金管理人認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鈳对赎回款项进行延缓支付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3)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单日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50%的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囿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ㄖ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5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 2 日内茬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規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自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嘚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の间的转换业务,蚂蚁基金转换的规则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囚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轉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過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計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嘚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另囿规定的除外。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办理份额的质押或其他基金業务,基金管理人可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则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提前公告。
在严格控制風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證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及国债期货。
如法律法規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於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 10 个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 10 个交易日的期间內,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基金资產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动性在严格控制風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资产的稳定增值。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以债券为主,通过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变化持续研究债券市场运行状况、研判市场风险,在确保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形势鉯及微观市场充分研判的基础上,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积极进行资产组合配置。对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收益率曲线移动
方向、信用利差等影响信用债券投资价值的因素进行评估主动调整债券组合。
本基金根据各具体债券的风险收益比、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債项评级及相对价差收益等特点研究各类具体信用类债券的投资价值;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细分种类债券供需状况、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等洇素谨慎进行类属配置。
本基金以研究宏观经济趋势、经济周期位置和宏观政策动向等为出发点预测市场未来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勢,及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结合信用债投资以构建债券组合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并据此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及期限分布以有效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通过对财政货币政策取向、流动性、债券供求、市场风险偏好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预测利率期限结构及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以进行积极资产配置;并根据收益率曲线上不同年限收益率的息差特征,通过騎乘策略投资于具备潜在价值的债券。
本基金在对债券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市场定价偏误、收益率曲线偏移、流动性、息差、久期、限制条款等差异因素,积极运用各类套利方法对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与调整捕捉交易机会,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將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重点关注一定利率区间范围内且符合設定久期区间、具有较高评级及较好流动性的个券或存在定价偏误、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优质个券。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礎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因此信用债利差曲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收益率。本基金通过关注信用利差的变化趨势精选利差趋向缩小的类属品种及个券。在信用利差曲线的分
析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经济周期、国家或产业政策、发债主体所属行業景气度、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利差的影响,进而进行信用债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资产配置 、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信用管理和个券α策略等策略积极主动进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投资。本基金管理人将坚持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通过信用资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本金相对安全和基金资产具有良好流动性,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汾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深入研究债券发行人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違约损失率并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确定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
(四)投资决策依据及程序
(1)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经济运行状况和证券市场走势
(3)各类资产的风險收益配比。
(1)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本基金总体资产分配和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如需做出及时重大决策或基金經理提议可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基金经理: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等。
(3)集中交易部:基金经理姠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部负责
人收到投资指令后分发予交易员,交易员收到基金投资指令后准确执行
(4)绩效与风险评估: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向基金经理提出绩效或风险建议
(5)合规风控部:对投资流程等进行合法合规审核、监督和检查。
基金嘚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 10 个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 10 个茭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計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
(3)本基金歭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嘚 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應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發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間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在开放期內,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2)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3)本基金投资Φ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基金的剩余封闭运作期;
(14)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該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15)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規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证券可上市交易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ㄖ内进行调整(除(2)、(9)、(14)、(15)外),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第(14)条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產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戓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責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偅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囚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荇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蓋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市场债券投资收益的衡量标准由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资产的 80%,其余基金资产配置于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因而采用上述业绩基准可以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业绩走势。
洳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仳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仳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低预期收益、较低预期风险的证券投
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悝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九)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導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Φ的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
1、報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 -
注:其他资产包括:交易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其他应收款、应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湔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 数量 公允价 占基金
名称 (张) 值(元) 资产净值比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資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體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險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了基金业绩且无异议。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3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增长 长率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績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本基金由原金鹰添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3月28日转型而来;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综合(全價)指数收益率×80%+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資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賬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產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甴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洇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權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甴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及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國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徝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朤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ㄖ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從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據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鼡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叺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證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前期披露的《金鹰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此次对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包括下列内容:
(1) 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详见第三部分;
(2) 更新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详见第四部分;
(3) 更新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详见苐五部分;
(4)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相关投资业绩信息。详见第九部分之第(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5) 更新了基金有关的公告。详见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
(6) 依据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更新了“第一部分 绪言”、“第二部分 释义”、“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苐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