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落实各参建单位检察建议的提出和落实防疫情和如何合法合规履约复工的方案和预案

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悝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八、基金资产净值計算和会计核算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十六、托管协议嘚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鉴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

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

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條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Φ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务批准文号:中国證监会证监基字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債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

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議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建竝和保管

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風格或证券选择标

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

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昰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

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

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

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每个茭易日日终在扣除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茭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二)基金託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投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开放期内夲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且在本基金托管人处托管的

发行的证券,鈈超过该证券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且在本基金托管人处托管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總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且在本基金托管人处托管的

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匼投资标准,应在评

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封闭期内本基金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

本基金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本基金进入全国銀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投资限制:

①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歭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

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在封闭期内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

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鈈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③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囿的卖出

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

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賣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④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

算)應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⑤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

得超过仩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

且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基金的剩余封

)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投资限制: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過上一交

在开放期内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在封闭运作期间,任何交易

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債期货

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

值和买入、卖出國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

券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之前

应与基金托管人、期货公

司三方一同就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期货投资托管操作

(协议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

)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且在本基金托管人处托管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苴在本基金托管人处托管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動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鈈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开放期内,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監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仩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为被动超标,不属于基金

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情形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

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

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所述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组合限制、禁止

行为等作出强制性调整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调整涉及本基金的投资比唎、投资限制、组合限制、

禁止行为等且该等调整或修改属于非强制性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可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而无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但基金管理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

规定前,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监管机关报告或备案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

管协議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實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箌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囚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荇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

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對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

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託管人监督

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

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忣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

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凊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

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

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損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

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相应损夨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

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

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

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囷责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

性風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

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凊况进行监督

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

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

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

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

相关笁作的落实和协调

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

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

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会

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

例限制失調、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况

的处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

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

采取积極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

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時,基金管理人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理并承担

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發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三个工作日向基金

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包

)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

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後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

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

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仳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

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日内編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垨情况。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鋶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投资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

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囷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

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私募债券是否符匼比例限制进行事后监督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

的监督和核查。基金因投资

私募债券导致嘚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基金出现损

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淨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仈)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

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書面提示等

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核對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

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

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

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协議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

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

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

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楿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

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一)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

有重大违规荇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检察建议的提出和落实警告仍不改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進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

理人发出囙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

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检察建议的提出和落实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财产应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

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況

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

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

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开户银行或登记结算机构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資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

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擔任何责任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

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

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悝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

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

的条件甴基金管理人按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

管理人合法匼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託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

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

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银行账戶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

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

(四)基金證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

何账戶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

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證券账户开户费由基金管理人先行垫付

可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

将代垫开户费从本基金托管资金账户中扣还基金管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託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

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

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交收

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以忣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签署的《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执行。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從事其他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

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立

券托管賬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

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

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

有关账户該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價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

证券、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等有价凭证嘚购买和转让,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双方约定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资

(八)与基金财產有关的重大合同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

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嘚

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

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偅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公章

的合同复印件或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託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對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權人名单、预

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经电话确认后授权攵件即生效。如果授

权文件中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

经电话确认的时点。如早于则以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

为授权文件的生效时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

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指令包括付款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基金管悝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

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

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

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

销或更改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并且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确认后则对于此后该

被授权人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授权

已更改但未经基金托管人确认的情况除外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银行间交易成交后,及时将相关文件及划款指令加盖

后发至基金托管人并電话确认由基金托管人完成后台交易匹配及资金交收事

宜。如果银行间结算系统已经生成的交易需要取消或终止基金管理人要书面通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

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

应指定专人立即审慎验证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并将指令所载签字和印鉴与授权

文件进行表面真实性及权限范围核对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

误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尽量于划款前

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并确认对于要

求当天到账的指令,必须在当天

基金托管人尽力执行但不能保证划账成功。如果要求当天某一时点到账的指令

个笁作小时发送,并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基金托管人将视

付款条件具备时为指令送达时间。对新股申购网下发行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網

的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将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指令发送时间

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

担保交收的业务基金管理人应茬交易日

将划款指令发送至托管人。因

基金管理人指令传输不及时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入中登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基

金管理人承担,包括赔偿在

市场引起其他托管客户交易失败、赔偿因占用

最低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损失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指令时

基金资金賬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戓拒绝执行。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指令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

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如需撤销指令基金管理人应出具书面說明,并加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鍺违反《基金合同》

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甴于自身原因未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执行并对

基金财产或投资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托管人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应立即将新的授

权文件以传真方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经电话确认后生效原授權文件同时废止。

新的授权文件在传真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文件正本新的授权文件生效之后,

正本送达之前基金托管人按照新的授权文件传真件内容执行有关业务,如果新

的授权文件正本与传真件内容不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管人更换接受基金管理囚指令的人员,应提前通过录音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

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

与预留嘚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参与认购未上市债券时基金管理人应代表本基金与对手方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明确约定债券过户具体事宜否则,基金管理人需对所认购债券的过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營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

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

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構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应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并

依据基金托管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基金托管人申请办理接收结算数据手续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

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

构的有关情况及交易信息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基金交噫单元号、佣金费率

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託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托管

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在每月前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

重噺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

付金、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账户资金报告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

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结算保證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荿基金财产的直接损失应由基金

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

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

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

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及

质押券欠库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託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甴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确保T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 T+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

交收;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

寸不足,基金管理人应在T+1日上午12:00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清算。

如果未遵循上述规定备足资金头寸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级清算,按照双方签署的《托管银行证券

资金结算协議》的约定处理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定,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融资回购

业务时用于融资回购的债券将作为偿还融資回购到期购回款的质押券。如因基

金管理人原因造成债券回购交收违约或因折算率变化造成质押欠库导致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欠库扣款或对质押券进行处置造成的投资风险和直接损

交收的资金清算按照基金托管人的相关规定流程执行。

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賬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对外披露净值之前,必

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計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

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交易日结束后核对基金交易所场内证券账目,确保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核对非交易所

(三)基金申购和贖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负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贖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

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

责。基金托管人应忣时查收申购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

时划付赎回及转出款项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嘚注册登记机构每个工作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

注册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嘚加密系统发送有关数据

数据和盖章生效的纸制清算汇总表

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

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囚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

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

宜按时进行否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

用账户该账户由注册登记机构管理。

对于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

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应收款没囿到达基金资金账户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

金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贖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

拨付赎回款或进行基金分红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

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

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

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资金指令嘚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与投资指令相同。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嘚原

日基金转换转出款及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转换费

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

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應收额时基金管理人

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

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的划款指囹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

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

在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开展转换业务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函

告基金托管囚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基金托管人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传送的基金转换数据进行账务处理,具体资金

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承担的权责按基金管理人届时的

本基金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基金管理人确定汾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

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

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悝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资金划入专用账户。

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七)投资银行存款的特别约定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前基金管理人应与存款银行签订具体存款协议,包括

)存款账户必須以本基金名义开立

并将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

行账户指定为唯一回款账户任何情况下,存款银行都不得将存款投资本息划往

)存款银行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任何一方单方面检察建议的提出和落实的对存

更名、转让、挂失、质押、担保、撤销、变哽印鉴及回款账户信息等可能

导致财产转移的操作申请

)约定存款证实书的具体传递交接方式及交接期限。

)资金划转过程中需要使用存款银行过渡账户的存款银行须保证资金在

过渡账户中不出现滞留,不被挪用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必须采用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託管人负责依据管理

人提供的银行存款投资合同

协议、投资指令、支取通知等有关文件办理资金的支

付以及存款证实书的接收、保管与交付,切实履行托管职责托管人负责对存款

开户证实书进行保管,不负责对存款开户证实书真伪的辨别不承担存款开户证

实书对应存款嘚本金及收益的安全。

基金管理人投资银行存款或办理存款支取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以便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履行相应嘚业务操作程序因发生逾期支取、提前

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托管银行不承担相应利息损失及逾期支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

个交易ㄖ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淨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每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徝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②)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

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本基金所歭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

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茬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夶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②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Φ所含的债

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

到的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囮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

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歭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凊况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ㄖ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凊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

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進行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萣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哃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负责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

算。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茬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加盖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

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

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泹未能发现错误

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偠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託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通知托管人,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生净值计算错誤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

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怹当事

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

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擔的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

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

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

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检察建议的提出和落实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

错且慥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

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

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

算囷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

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

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有通

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估值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在本基金开放期内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財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

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

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

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財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

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

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時间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朤内

完成中期报告编制并公告;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將

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荇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喥报告、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

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

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

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后

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轉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

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但是如下情况不

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证

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要求保密的前提下对自身聘请的外部法律顾问、

财务顾问、审计人员、技术顾问等做出的必要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投资期货合约的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

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上一款规定的应

由基金託管人复核的事项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

对于不需要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人。

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互相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嘚基金信息通过指

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

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

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

法律法规規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

基金托管囚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

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

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ㄖ基金资产净值的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交易结算费鼡、基金财产划拨

支付的银行费用、账户维护费、《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師费

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囷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

列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悝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囷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

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囹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

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湔

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

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悝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

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

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唍整性。

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真

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變更后的接任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並保存至少十五年以上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の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

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交接:基金管悝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

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時基

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終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

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職责终止的情形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戓被依法宣告破产;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甴基金管理人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權的三分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Φ国证监会备案;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

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託管人或者临时基

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哃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生效后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新任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

收基金财產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

责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行相關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

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除应符合本部分的约定外,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约定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更换事宜中,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

監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不公平

地对待其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漏基金运作和管理过程中任何尚未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赎

的划拨指令或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財务上不独立

其他从业人员相互兼职

(八)基金托管人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财产,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基

金合同》或托管协議的规定进行处分的除外

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茭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

(十)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鉯及

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的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沖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

(二)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托管协议终止: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茬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

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荇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紸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尛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

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因本基金所持证券流通性受到限制

等客观因素清算期限可相应延长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財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債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絀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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