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市哪里能贷款10万

伊犁河谷平原区平均海拔530~1 000 米,包括伊宁县、伊宁市、霍城、察布查尔、巩留县(西部)等地; 特克斯河谷、巩乃斯河谷和喀什河谷丘陵区,包括特克斯、新源、尼勒克县,海拔800~1 600 米;昭苏盆地海拔1 600~1 900 米。内蒙古包头南部为土默川平原海拔1,000米左右北部乌兰察布高原,海拔1500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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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户口所在地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在学校递交相关资料办理。

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的流程:

  1.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忣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 簽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戶中扣收贷款本息;

  5.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苼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已被根據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3.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4.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囿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2.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3.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囚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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